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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学贵有方”,“善学者, 师逸而功倍, 不善学者,师勤而功半。”可见,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整个教学工作的质量与学生的学习方法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研究教法, 更重要的是还要研究“学法”,对学法进行指导。只有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学法”, 才能使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 创新能力得以形成。
一、教法要与学法有机结合
教学过程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互动过程,这就决定了教与学是密不可分的有机结合体。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掌握知识、探索知识的方法,使学生学会学习。研究教法必须与学法紧密相连,二者必须同步发展。选择教法、改革教法都要以此为目的,这才能体现以“教法”为主导,“学法”为主体的相依关系,它们辩证地统一在同一教学过程中。例如:高一学生在学习几何时常遇到的就是几何的定义、定理、性质等知识,这就需要给学生介绍一些学习几何知识的方法。如学习“定义”, 先要求会完整叙述, 能举出例子, 再要求深入推敲,掌握概念的本质属性, 然后进一步要求比较相似概念或容易混淆的概念, 弄清联系和区别。又如学习“定理”,先要求分清条件和结论, 知道定理的初步运用,然后要求能自行证明和分析证题思路,再进一步要求联系有关定理,总结定理各方面的运用。学习“公式”先要求能用语言和字母正确表达,再要求弄懂公式的推导由来、公式的应用及应用的条件、公式的特点与记忆方法以及类似公式的相互比较。因此, 随着不同的年级、不同的教材产生教法变化,学生的学法也必须做相应的改变, 只有二者协调进行,教学才会收到好的效果。
二、学法指导要与非智力因素密切结合
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的情感、意志、态度等非智力因素的状态如何,比智力高低更能预测他们的发展, 两者是相互作用的。学生学习心理状态趋势影响学习效果,它是一切活动和智力活动的激发剂和催化剂,是促进学生有成效地学习的重要保证。布鲁纳在《教育过程》指出:“学生的学习兴趣、动机、态度、好奇心以及情感在促进学生智慧发展中起着重大作用,这些方面要靠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教师本身的感染熏陶, 是其它任何教学手段都代替不了的。”并提出“动机原则”、“强化原则”等教学原则来保证教学过程中非智力因素的充分调动和发挥。因此,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 必须与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密切结合。
在对学生进行学法指导之前,教师必须用自己的热情和信心点燃学生的热情, 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乐于上进,变被动为主动。对学生在学习上的每点成绩都要给予充分肯定,看到进步和闪光点要予以表扬, 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快乐,从而产生向上的力量,由此达到“愿学”、“想学”、“主动学”的目的。在此情况之下, 一种好的学法才会让学生愉快接受,并发挥它的功能, 才能让学生主动发展,才能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得到发展。
三、学法的选择要与可操作性相结合
教无定法,学无定法。不同的年级,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方法;就是同一科目,学习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所以供学生学习的方法具有选择性。但无论何种方法,都必须与学生年龄特征、实际知识水平、学习情境相适应,能为学生所掌握,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既是相对稳定的法则,具有普遍的、持久的理论性指导意义,又应是相对具体的要领,在相关的实际环境中可以直接指导现实的操作。如前面提到的定义、定理的学习方法,就具有可操作性,容易被学生接受,同时每种方法的选取还应让学生主动参与, 既有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也有利于学生对学习方法的灵活掌握。
四、学法指导要与学生数学能力的培养紧密结合
学习能力是直接影响学生学习活动效率,使学习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心理特征,它影响和制约着学习方法。学法指导必须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有了学习能力,就有了从事学习活动的基本功。一个人如果只具有很强的能力,没有一定的好方法,那么实现一定目标,难免不走弯路。同样,一个人只注意学习方法的掌握, 而不注意能力的培养,则任何一种优秀的方法也不会帮助其达到理想的彼岸。能力与方法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能力是方法的基础,方法的掌握又会促进能力的提高。因此,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应与能力的培养同步进行, 密切结合。如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总是先要教给学生观察事物的一些方法,力求做到细致、全面,能够发现事物的差异,抓住事物的本质特点及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发展变化情况及趋势等,在这一系列的训练活动中,学生的能力可以得到培养和提高。
五、学法指导要与培养学生的自学习惯密切结合
布卢姆认为, 学生在学习某一特定课题前的准备机制,比教师的讲授更重要。他十分强调学生的课前自学和准备,这一思想是学法指导的目标——教会学生自学, 让学生能够独立地掌握知识、运用知识, 形成良好的自学习惯。这不仅是学生眼前学习的需要,更是他们未来学习的需要。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他们获取知识不仅要靠课堂,而且要靠自己课外自学。自学能力的核心是阅读能力,指导学生阅读的重点应放在概念、定理、公式、例题上, 钻研教科书,反复消化,进一步巩固、扩展和深化所学知识, 形成学生主动自学的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自学习惯也是学习方法指导的重要内容。学生一旦形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学习就有了主动性、积极性,并努力追求好的学习方法,尽力采用最优化的学习方式去从事自己的学习活动,教师的学法指导也就能落到实处。教师可以做到精讲,课堂上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学生阅读、讨论、练习, 教师辅导答疑,这样传授的知识易被学生接受、掌握和应用,教学任务和目标也就能够顺利完成。
六、学法指导要与创造教育相结合
学法指导中,不仅要让学生在学习中用良好的学习方法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还得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在学法解题指导中,注意培养学生分析、综合、比较、求异、推理的能力。求异、推理就是一种创造性思维,对提高创新能力大有好处。在学法指导中,应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总之,学生在数学学习中, 良好的学习方法是学好数学的关键,指导学生掌握好的学习方法是我们教师必须研究和实践的一项重要课题。只有我们广大教师努力钻研和实践,才能减轻学生学习负担,让学生愉快地学习,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一、教法要与学法有机结合
教学过程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互动过程,这就决定了教与学是密不可分的有机结合体。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掌握知识、探索知识的方法,使学生学会学习。研究教法必须与学法紧密相连,二者必须同步发展。选择教法、改革教法都要以此为目的,这才能体现以“教法”为主导,“学法”为主体的相依关系,它们辩证地统一在同一教学过程中。例如:高一学生在学习几何时常遇到的就是几何的定义、定理、性质等知识,这就需要给学生介绍一些学习几何知识的方法。如学习“定义”, 先要求会完整叙述, 能举出例子, 再要求深入推敲,掌握概念的本质属性, 然后进一步要求比较相似概念或容易混淆的概念, 弄清联系和区别。又如学习“定理”,先要求分清条件和结论, 知道定理的初步运用,然后要求能自行证明和分析证题思路,再进一步要求联系有关定理,总结定理各方面的运用。学习“公式”先要求能用语言和字母正确表达,再要求弄懂公式的推导由来、公式的应用及应用的条件、公式的特点与记忆方法以及类似公式的相互比较。因此, 随着不同的年级、不同的教材产生教法变化,学生的学法也必须做相应的改变, 只有二者协调进行,教学才会收到好的效果。
二、学法指导要与非智力因素密切结合
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的情感、意志、态度等非智力因素的状态如何,比智力高低更能预测他们的发展, 两者是相互作用的。学生学习心理状态趋势影响学习效果,它是一切活动和智力活动的激发剂和催化剂,是促进学生有成效地学习的重要保证。布鲁纳在《教育过程》指出:“学生的学习兴趣、动机、态度、好奇心以及情感在促进学生智慧发展中起着重大作用,这些方面要靠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教师本身的感染熏陶, 是其它任何教学手段都代替不了的。”并提出“动机原则”、“强化原则”等教学原则来保证教学过程中非智力因素的充分调动和发挥。因此,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 必须与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密切结合。
在对学生进行学法指导之前,教师必须用自己的热情和信心点燃学生的热情, 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乐于上进,变被动为主动。对学生在学习上的每点成绩都要给予充分肯定,看到进步和闪光点要予以表扬, 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快乐,从而产生向上的力量,由此达到“愿学”、“想学”、“主动学”的目的。在此情况之下, 一种好的学法才会让学生愉快接受,并发挥它的功能, 才能让学生主动发展,才能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得到发展。
三、学法的选择要与可操作性相结合
教无定法,学无定法。不同的年级,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方法;就是同一科目,学习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所以供学生学习的方法具有选择性。但无论何种方法,都必须与学生年龄特征、实际知识水平、学习情境相适应,能为学生所掌握,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既是相对稳定的法则,具有普遍的、持久的理论性指导意义,又应是相对具体的要领,在相关的实际环境中可以直接指导现实的操作。如前面提到的定义、定理的学习方法,就具有可操作性,容易被学生接受,同时每种方法的选取还应让学生主动参与, 既有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也有利于学生对学习方法的灵活掌握。
四、学法指导要与学生数学能力的培养紧密结合
学习能力是直接影响学生学习活动效率,使学习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心理特征,它影响和制约着学习方法。学法指导必须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有了学习能力,就有了从事学习活动的基本功。一个人如果只具有很强的能力,没有一定的好方法,那么实现一定目标,难免不走弯路。同样,一个人只注意学习方法的掌握, 而不注意能力的培养,则任何一种优秀的方法也不会帮助其达到理想的彼岸。能力与方法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能力是方法的基础,方法的掌握又会促进能力的提高。因此,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应与能力的培养同步进行, 密切结合。如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总是先要教给学生观察事物的一些方法,力求做到细致、全面,能够发现事物的差异,抓住事物的本质特点及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发展变化情况及趋势等,在这一系列的训练活动中,学生的能力可以得到培养和提高。
五、学法指导要与培养学生的自学习惯密切结合
布卢姆认为, 学生在学习某一特定课题前的准备机制,比教师的讲授更重要。他十分强调学生的课前自学和准备,这一思想是学法指导的目标——教会学生自学, 让学生能够独立地掌握知识、运用知识, 形成良好的自学习惯。这不仅是学生眼前学习的需要,更是他们未来学习的需要。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他们获取知识不仅要靠课堂,而且要靠自己课外自学。自学能力的核心是阅读能力,指导学生阅读的重点应放在概念、定理、公式、例题上, 钻研教科书,反复消化,进一步巩固、扩展和深化所学知识, 形成学生主动自学的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自学习惯也是学习方法指导的重要内容。学生一旦形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学习就有了主动性、积极性,并努力追求好的学习方法,尽力采用最优化的学习方式去从事自己的学习活动,教师的学法指导也就能落到实处。教师可以做到精讲,课堂上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学生阅读、讨论、练习, 教师辅导答疑,这样传授的知识易被学生接受、掌握和应用,教学任务和目标也就能够顺利完成。
六、学法指导要与创造教育相结合
学法指导中,不仅要让学生在学习中用良好的学习方法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还得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在学法解题指导中,注意培养学生分析、综合、比较、求异、推理的能力。求异、推理就是一种创造性思维,对提高创新能力大有好处。在学法指导中,应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总之,学生在数学学习中, 良好的学习方法是学好数学的关键,指导学生掌握好的学习方法是我们教师必须研究和实践的一项重要课题。只有我们广大教师努力钻研和实践,才能减轻学生学习负担,让学生愉快地学习,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