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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引发了贫富差距日益悬殊、社会矛盾日益加剧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也同时使得青少年犯罪呈急剧上升趋势,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犯罪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青少年犯罪也被国际社会列为第三大公害。本文将就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犯罪原因分析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等问题作回简要的研究,以期能抛砖引玉,促使全社会都能更好的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1、违法犯罪的类型集中。从上表的数据中可以看出:盗窃犯罪最为突出,其次是聚众斗殴、抢劫、寻衅滋事等暴力性犯罪。
2、犯罪年龄低龄化、学历偏低化。心理学家认为,人在14至16岁处在比较危险的时期,而现在有些12至13岁的孩子就有了很危险的暴力倾向和犯罪的可能性。青少年犯罪成员从年龄上看日益低龄化。
3、外地人犯罪居多。由于现在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流动较大,总体趋向是从中西部内陆地区向东部沿海城市,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较发达地区流动,由于人口增多,社会问题也随之增多。
4、多子女家庭的孩子犯罪较多。近年来,在城市的工地、工厂或小饭店里抑或是其他服务岗位,会看到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他们大多来自贵州、云南、安徽、河南等较贫困的地方,家中兄弟姐妹较多,家庭很贫困,没办法就出来打工。由于年龄小,经不起诱惑,很容易就犯罪了。
5、断层教育的小孩犯罪增多。现在,越来越多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对子女不管不问,将子女留在家中或丢给爷爷奶奶照顾,形成了断层教育。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根据分析近三年起诉案件的情况,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一) 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
1、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一方面由于青少年犯大多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差,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比如外来打工的青少年工作经验等方面欠缺,很难进入管理比较规范、薪酬相对较高、守法气氛较浓的大企业工作,而往往多数集中在建筑、餐饮、服务、保安等技术含量低、管理缺失、人员混杂、报酬很低的单位。另一方面外来未成年人的自身素质较低,大都从事“苦、脏、累”的工作,报酬不高,面对城市人优越的生活条件,导致心理失衡,一部分法制观念淡薄的未成年人为贪图享乐,铤而走险,不择手段地谋取不义之财。再加上外来务工未成年打工者,闲散时间比较多,又没有适合自己的学习、娱乐场所,很容易滋生犯罪。
(二)社会环境方面的因素
1、受社会上不良文化影响。俗话说“学好的难,学坏的容易”。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充斥着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有损群众健康的内容。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激起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
2、社会对外来未成年人的管理与教育缺位。正是由于外来人口的大量注入与松散的管理方式不协调,对外来未成年人的管理上却缺少强有力的机构和健全的法规,从而使脱离监护的外来未成年人处于一种放任的状态,缺乏管理和约束,这对未成年人来说是十分危险的。
(三)不良网络的影响
因特网这条信息高速公路以“无主管、无国界、无警察”而著称。网上信息良莠不齐,一些道德败坏的人利用因特网的隐蔽性,大肆散布色情、暴力等不健康信息,严重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诱因。
(四)家庭因素的影响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其是否能够健康的成长。有的父母忙于外出打工,一般都没有能力带孩子到外地上学,他们只能把孩子留给老人或亲属照看。父母离开后,教育环境发生“断裂”,形成断层教育。同時,把孩子交给老人照看,不利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大多老人注重对孩子情感的投入,而忽视孩子的教育。孩子失学在家,父母就希望孩子为家里分担负担,就让他们出去打工,导致孩子们过早的接触社会,面对社会中的一些糟粕,不能很好地分辨,很容易走上犯罪之路。
(五)学校方面的原因
学校教育失当。目前,还有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主要表现在一是片面追求升学率。二是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学校只重视智育,不重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造成不少学生思想品德“滑坡”。三是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多有批评少有鼓励,有的学校和老师甚至对这部分学生采取“放任”式教学,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过早地流入社会。
(六)经济方面的因素
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强国政策,导致了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迅猛,人民生活水平普遍较高;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地处内陆,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贫困地区较多,特别是一些山区或农村,一家人一年的收入才3000元左右。正是由于这种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存在,导致中西部人口大量涌入沿海城市,使得犯罪增多。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及治理
1、成立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会,针对其心理和生理特点加强法制及思想品德教育。对于环境特殊,世界观、人生观严重扭曲的少年犯进行心理矫治;对于被逮捕或判刑的少年犯,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要进行犯罪原因调查,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矫治;对于不捕不诉或被判缓刑的少年犯,办案人员需请心理咨询师及少年犯的父母、老师、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共同召开帮教会,进行心理疏导和帮教,并跟踪考察一年。
2、 社会方面预防。一方面大力整治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特别是对毒害青少年严重的“黄、赌、毒”要实行长期的专项斗争,逐步清除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规范文化影像市场的管理,加强对非法出版物的查禁和打击。同时,要加大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力度,以寓教娱乐、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引导青少年的文化生活,陶冶青少年的情操。另外,国家可以控制一些不适宜青少年观看的影视作品,如关于犯罪的,侦查办案的,成人电视节目等可以规定在晚间10点半前不准播出,以免青少年模仿学习。
3、净化网络环境 。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网吧;切实加强对输出信息的管理和监控,控制信息源头,严密监控互联网入口,对进入的信息严格“过滤”。净化青少年的上网环境,使青少年能从网络中吸取真正的营养。
4、注重家庭教育。针对留守儿童,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父母外出打工,如果能立住脚,应尽量带孩子进城上学,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第二,进城务工农民要充分认识到留守子女教育的重要性,父母要努力创造条件,多回家或在假期接孩子进城,与孩子团聚。平时要通过电话、写信和网络等形式,与孩子保持正常的沟通和交流;第三,务工家长要加强和学校、特别是班主任老师的联络,及时了解孩子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5、改善学校教育。首先,加大素质教育推行的深度和广度。在教育方式上,变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为灵活多变的“启发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在“普九”的基础上,加强农村和中西部贫穷地区中学、非重点高中以及职业教育的建设。降低未成年人辍学率,提高高中阶段的入学率,减少社会闲散未成年人,降低犯罪率,留住未成年人。另外,在学校放时间较长的寒暑假前,可以请公安干警对全校学生进行以自我防范,自我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各个中小学还可以与在校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合作,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成立帮教小组,采取帮助、教育、挽救的措施引导他们走上正途。学校也要与“留守孩子”的父母和监护人建立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使家访、座谈、电话交流等变成一种“常态”,弥补家庭教育的断层。
6、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同时督促相关机关单位,贯彻落实博物馆、影剧院、公园、各类教育基地对青少年减免开放的国家规定。
7、政府加强管理。一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要落实政策,消除歧视、降低门槛,真正让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有保障。另一方面针对相当一部分外来未成年人系在面临找不到工作、生病等生活困顿时铤而走险违法犯罪的状况,建议建立起相应的外来未成年人救济基金,以解决他们暂时的生活困境,让他们感受到城市的温暖,消除违法犯罪的特定土壤。另外,劳动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对未成年人按规定使用。同时应加大对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行业,特别是个体餐饮业、服务业监管力度。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的同时,深化对外来务工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丰富外来务工未成年人文化生活,在聚集区域开展健康的社区活动。此外,要加强对父母计划生育的宣传,特别是偏远地区和农村,推动、督促扶贫政策的实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就在本地,既利用了当地资源优势,又吸纳了剩余劳动力,使这些劳动力既可以照顾孩子,又能够创收,也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让他们尽快摆脱贫困,从而能够有效地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以及大量人口流动的问题。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南通 22630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1、违法犯罪的类型集中。从上表的数据中可以看出:盗窃犯罪最为突出,其次是聚众斗殴、抢劫、寻衅滋事等暴力性犯罪。
2、犯罪年龄低龄化、学历偏低化。心理学家认为,人在14至16岁处在比较危险的时期,而现在有些12至13岁的孩子就有了很危险的暴力倾向和犯罪的可能性。青少年犯罪成员从年龄上看日益低龄化。
3、外地人犯罪居多。由于现在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流动较大,总体趋向是从中西部内陆地区向东部沿海城市,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较发达地区流动,由于人口增多,社会问题也随之增多。
4、多子女家庭的孩子犯罪较多。近年来,在城市的工地、工厂或小饭店里抑或是其他服务岗位,会看到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他们大多来自贵州、云南、安徽、河南等较贫困的地方,家中兄弟姐妹较多,家庭很贫困,没办法就出来打工。由于年龄小,经不起诱惑,很容易就犯罪了。
5、断层教育的小孩犯罪增多。现在,越来越多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对子女不管不问,将子女留在家中或丢给爷爷奶奶照顾,形成了断层教育。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根据分析近三年起诉案件的情况,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一) 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
1、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一方面由于青少年犯大多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差,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比如外来打工的青少年工作经验等方面欠缺,很难进入管理比较规范、薪酬相对较高、守法气氛较浓的大企业工作,而往往多数集中在建筑、餐饮、服务、保安等技术含量低、管理缺失、人员混杂、报酬很低的单位。另一方面外来未成年人的自身素质较低,大都从事“苦、脏、累”的工作,报酬不高,面对城市人优越的生活条件,导致心理失衡,一部分法制观念淡薄的未成年人为贪图享乐,铤而走险,不择手段地谋取不义之财。再加上外来务工未成年打工者,闲散时间比较多,又没有适合自己的学习、娱乐场所,很容易滋生犯罪。
(二)社会环境方面的因素
1、受社会上不良文化影响。俗话说“学好的难,学坏的容易”。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充斥着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有损群众健康的内容。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激起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
2、社会对外来未成年人的管理与教育缺位。正是由于外来人口的大量注入与松散的管理方式不协调,对外来未成年人的管理上却缺少强有力的机构和健全的法规,从而使脱离监护的外来未成年人处于一种放任的状态,缺乏管理和约束,这对未成年人来说是十分危险的。
(三)不良网络的影响
因特网这条信息高速公路以“无主管、无国界、无警察”而著称。网上信息良莠不齐,一些道德败坏的人利用因特网的隐蔽性,大肆散布色情、暴力等不健康信息,严重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诱因。
(四)家庭因素的影响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其是否能够健康的成长。有的父母忙于外出打工,一般都没有能力带孩子到外地上学,他们只能把孩子留给老人或亲属照看。父母离开后,教育环境发生“断裂”,形成断层教育。同時,把孩子交给老人照看,不利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大多老人注重对孩子情感的投入,而忽视孩子的教育。孩子失学在家,父母就希望孩子为家里分担负担,就让他们出去打工,导致孩子们过早的接触社会,面对社会中的一些糟粕,不能很好地分辨,很容易走上犯罪之路。
(五)学校方面的原因
学校教育失当。目前,还有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主要表现在一是片面追求升学率。二是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学校只重视智育,不重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造成不少学生思想品德“滑坡”。三是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多有批评少有鼓励,有的学校和老师甚至对这部分学生采取“放任”式教学,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过早地流入社会。
(六)经济方面的因素
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强国政策,导致了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迅猛,人民生活水平普遍较高;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地处内陆,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贫困地区较多,特别是一些山区或农村,一家人一年的收入才3000元左右。正是由于这种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存在,导致中西部人口大量涌入沿海城市,使得犯罪增多。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及治理
1、成立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会,针对其心理和生理特点加强法制及思想品德教育。对于环境特殊,世界观、人生观严重扭曲的少年犯进行心理矫治;对于被逮捕或判刑的少年犯,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要进行犯罪原因调查,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矫治;对于不捕不诉或被判缓刑的少年犯,办案人员需请心理咨询师及少年犯的父母、老师、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共同召开帮教会,进行心理疏导和帮教,并跟踪考察一年。
2、 社会方面预防。一方面大力整治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特别是对毒害青少年严重的“黄、赌、毒”要实行长期的专项斗争,逐步清除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规范文化影像市场的管理,加强对非法出版物的查禁和打击。同时,要加大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力度,以寓教娱乐、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引导青少年的文化生活,陶冶青少年的情操。另外,国家可以控制一些不适宜青少年观看的影视作品,如关于犯罪的,侦查办案的,成人电视节目等可以规定在晚间10点半前不准播出,以免青少年模仿学习。
3、净化网络环境 。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网吧;切实加强对输出信息的管理和监控,控制信息源头,严密监控互联网入口,对进入的信息严格“过滤”。净化青少年的上网环境,使青少年能从网络中吸取真正的营养。
4、注重家庭教育。针对留守儿童,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父母外出打工,如果能立住脚,应尽量带孩子进城上学,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第二,进城务工农民要充分认识到留守子女教育的重要性,父母要努力创造条件,多回家或在假期接孩子进城,与孩子团聚。平时要通过电话、写信和网络等形式,与孩子保持正常的沟通和交流;第三,务工家长要加强和学校、特别是班主任老师的联络,及时了解孩子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5、改善学校教育。首先,加大素质教育推行的深度和广度。在教育方式上,变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为灵活多变的“启发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在“普九”的基础上,加强农村和中西部贫穷地区中学、非重点高中以及职业教育的建设。降低未成年人辍学率,提高高中阶段的入学率,减少社会闲散未成年人,降低犯罪率,留住未成年人。另外,在学校放时间较长的寒暑假前,可以请公安干警对全校学生进行以自我防范,自我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各个中小学还可以与在校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合作,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成立帮教小组,采取帮助、教育、挽救的措施引导他们走上正途。学校也要与“留守孩子”的父母和监护人建立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使家访、座谈、电话交流等变成一种“常态”,弥补家庭教育的断层。
6、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同时督促相关机关单位,贯彻落实博物馆、影剧院、公园、各类教育基地对青少年减免开放的国家规定。
7、政府加强管理。一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要落实政策,消除歧视、降低门槛,真正让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有保障。另一方面针对相当一部分外来未成年人系在面临找不到工作、生病等生活困顿时铤而走险违法犯罪的状况,建议建立起相应的外来未成年人救济基金,以解决他们暂时的生活困境,让他们感受到城市的温暖,消除违法犯罪的特定土壤。另外,劳动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对未成年人按规定使用。同时应加大对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行业,特别是个体餐饮业、服务业监管力度。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的同时,深化对外来务工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丰富外来务工未成年人文化生活,在聚集区域开展健康的社区活动。此外,要加强对父母计划生育的宣传,特别是偏远地区和农村,推动、督促扶贫政策的实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就在本地,既利用了当地资源优势,又吸纳了剩余劳动力,使这些劳动力既可以照顾孩子,又能够创收,也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让他们尽快摆脱贫困,从而能够有效地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以及大量人口流动的问题。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南通 22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