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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是社会的重要交际工具,是文化传承、发展的载体,语言文字的统一直接影响到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因此,涉及两岸的语言文字工作和相关研究也被赋予深刻的社会意义。两岸由于历史原因,同一种语言长期在相互隔绝的空间里发展演变,原本共同使用的标准语在语言各层面都产生了差异。近二三十年来,台湾的分裂势力又在多元文化主义的旗号下利用语言问题推行其台独主张,试图分离、切断台湾与大陆的文化联系,扭曲台湾民众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在这样的形势下,促进两岸语言文字“由异趋同”,“化异为同”,修复、强化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大业的文化基础是語言文字工作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针对文化台独在语言问题上的各种表现,遏制“语言台独”,构建实现两岸和平统一的文化基础,需要新的思路。
从汉语通用语近现代发展演变的历史来看,两岸都是以汉民族共同语为标准语。但关于两岸标准语的现实关系,还没有一个共识。我们曾提出“一语两话”的两岸语言观。“一语”指现代汉语通用语,“两话”指“大陆普通话”和“台湾国语”,二者是现代汉语通用语在同一层次上的两个变体。对于“一语两话”中的“台湾国语”,体现为“台湾标准国语”和台湾的“地方国语”,正如普通话体现为“标准普通话”和“地方普通话”。但是,根据台湾语言生活的现状,谈到“台湾国语”应该首先肯定“台湾标准国语”在台湾语言生活中的地位。
这里所说的“台湾标准国语”,专指一九四五年以来台湾一直坚持推行的、在台湾获得了“官方语言”身份的标准语。有台湾学者曾把通行于台湾地区的国语分成三类(李振清:《台湾的国语标准化问题和趋势》,华语社区的语文现代化和语言规划会议,一九八九)。第一类为“标准国语”,这是在两岸分治前统一的“国语”,有人称之为“老国语”。但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 (或更早一些),台湾已少有人讲这种国语,它主要用于少数教学机构,教授学汉语的外国人。第二类为“标准台湾国语”,其主要特征是不用卷舌音,词汇上带有更多本地化、现代化色彩。这种国语通行于台湾,不仅使用于各级学校,台湾的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也是这种国语。从使用的社会层面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不管原来省籍如何,都能讲这种台湾国语。第三类为“次标准台湾国语”。一九四九年以后大量大陆移民涌入台湾,外省方言对台湾地区和当地闽南话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讲国语的人越来越多,方言特点也带进了国语。同上述第二类的标准台湾国语相比较,次标准台湾国语在语音上偏离标准国语发音更多一些,一些新的语法现象也无法以国语的规则加以解释。
按台湾学者的分析,第一类“标准国语”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已经基本“退位”,退出了台湾的语文生活。但不能否认“标准国语”在台湾语言生活中仍是一个有影响的存在。台湾的语文教学,包括对外的华语教学,教授的仍然是“标准国语”;台湾的对外华语教学坚持几十年,卓有成效,把“标准国语”带到了东南亚和欧美华语圈,至今影响未衰。再者,台湾现在的语文规范就是以“标准国语”为规范对象的,如台湾的《国语一字多音审订表》确定的语音规范。有学者指出,台湾通用语中常见的“有 V”式至今被某些台湾学者看作不规范的“病句”,说明“标准国语”的“标准”在台湾仍发挥着规范的作用。
台湾的“地方国语”,由于在台湾语言生活中的突出表现,习惯上称作“台湾国语”或“台湾话”。这一类“台湾(地方)国语”实质上属于现代语言学划定的“中介语”(或称“过渡语”),正好与大陆的“地方普通话”相对应,均属于标准语的中介语。在两岸语言对比研究中,视之为差异的一系列词汇或语法现象实际上多是“台湾(地方)国语”的表现。
关于两岸语言关系,我们常听到的、有代表性的说法是“台湾国语是普通话的变体”,或者说“台湾国语只是大陆地方普通话的一种”。台湾国语与大陆普通话的关系,有几方面的问题需要理清。如果说B是A的变体,那么A与B之间应是一种产生关系,两者具有时间和空间的联系。普通话和台湾国语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长期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只是由于共同的来源,两岸标准语在暌违半个世纪后仍保持着“乡音未改”“大同小异”的面貌。在这样一个成长状态下,二者只能是“一语”的变体,不好说二者之间谁是谁的变体,因为没有事实依据。
另外,从概念上分析,如果“普通话”被用来指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确定的老“国语”的汉语标准语,那么不仅台湾国语是这一意义上的“普通话”的变体,现在通行于大陆的普通话也是这一“普通话”的变体。但是“普通话”这一名称按照现代汉语史的定位,已经有其明确的所指。
再反观台湾地区,“国语”被带到台湾以后,也在一个与大陆隔绝的环境里获得了新的生命。一九四五年台湾光复,随之开展的推行国语被当作一场复兴中华文化的社会运动遍及全台湾。一九四五年官方拟订的《台湾接管计划纲要》首先一条即是“国语普及计划”。当年十一月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委派了魏建功、何容等专家抵台开展推行国语的工作。此后几十年,国语作为标准语在台湾普及并扎根。台湾又通过大力开展华语教学把“标准国语”推行到广大的海外华语圈。国语在台湾向内向外的推行表明,国语一直“在位”,与大陆出自同源的普通话在各自的空间里发展成长,共同薪传着中华文化传统。
“一语两话”语言观是对华语认识视角的一种调整,既面对汉民族共同语本体在整体汉语言文化圈内的共时表现,也着眼于“两话”之间密切联系的历史。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该项表述所凸显出的社会意义。把握、定位两岸标准语的语言关系,不仅是语言学领域内的学术问题。社会语言学的一个常识认为:语言规划,特别是语言地位的规划一向是结合语言“本体”的实际和国家根本利益的需要来考虑、安排的。世界上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如语言和方言的划分以及通用语、官方语言的地位规划,并非仅仅是语言学的专业操作。尤其是八十年代以来,台湾的语言政策开始受到多元文化主义的冲击,在多元文化主义旗号下推出的“国语多元论”主张,打破“独尊国语”的局面。通过把“国语”边缘化,疏离、区隔两岸的文化联系,构建所谓的“台湾主体文化”。“一语两话”的两岸语言观有助于强化“国语”作为两岸标准语的统一力量,构建、维护中华文化共同体。当前以至很长一个时期,我国语言规划新设计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把两岸的语言研究的最终目标定位在增强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营造和平统一的文化基础上。语言规划,包括本体规划和地位规划,理应为促进国家统一、民族认同(族群认同和文化认同)发挥积极作用。这是我们在两岸文化交流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应该具有的共识和策略。 两岸语言的融合,除了各层次、领域的交流,很大程度上还要借力于两岸语文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推行。我认为,两岸形成差异的原因,“除了社会因素外,主要是由于两岸语文规划和政策理念的差异,今后要从促进两岸融合的方面多考虑,尽可能协调两岸的语文规划,力求减少已有差异,不再产生政策性新差异”(李行健:《试论两岸语文融合、统一之途径》,载《澳门日报》二○一四年十月六日)。
前不久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规范的修订,第一次提到要协调把握好“海峡两岸语音对比关系”。为了避免扩大两岸读音分歧,促成求同化异的局面,大陆学者提出建议,今后语音审订原则应以两岸口語为标准,尊重本地区民众的语音习惯,通过层级性设计满足不同语言应用的需要,语音规范应提供而非限制两岸语言交流的参与者在沟通中做自然选择的参照。也有学者提出更为具体的建议,如:两岸共同编订义务教育阶段读音差异表,制定两岸文言文和历史教科书通假字、专有名词审音表,轻声、译音、口语和方音审订尽量不要扩大分歧,等等(杨书俊、戴红亮:《两岸读音比较研究》,载《语言文字应用》二○一五年第二期)。
两岸语言的融合,已不同于传统语言学理论所讨论的融合,在语言学上是一个新课题,因此要加强对融合的研究。
此外,还要加强两岸语言文化的交流合作。近年来,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不断有新进展,取得一系列成果。被视作世纪文化工程的《中华语文大词典》在两岸学者的努力下完成了《两岸常用词典》《两岸通用词典》等阶段性成果后,又于二○一六年推出收有十多万条目的《中华语文大词典》试印本。该词典出版以后,“国台办”发言人在八月份的一次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两岸合作编写中华语文工具书是两岸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语言文字的良好开端,目前已基本形成交流合作机制,希望双方持续推进这项工作,取得更多成果。
这种交流合作在台湾也得到热心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人士的认同和参与。《中华语文大词典》的台湾版参编者将近一百五十人,动员组织了台湾学术界、出版界的很大一部分力量。台湾中华文化总会秘书长杨渡在该词典前言部分以“为断裂的历史搭起语词的桥梁”的评价,称赞两岸的这项重大合作,并把这种成功的合作方式比喻为“一朵云,各自彩绘”。因为一部词典涉及政治、历史、经济、制度、习俗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两岸合编辞书也为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解决好两岸之间的认识分歧提供了丰富的事例。例如前述词典的编写中若干疑难问题和敏感词语的处理,通过对话协商,共同寻求解决之道,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针对文化台独在语言问题上的各种表现,遏制“语言台独”,构建实现两岸和平统一的文化基础,需要新的思路。
一
从汉语通用语近现代发展演变的历史来看,两岸都是以汉民族共同语为标准语。但关于两岸标准语的现实关系,还没有一个共识。我们曾提出“一语两话”的两岸语言观。“一语”指现代汉语通用语,“两话”指“大陆普通话”和“台湾国语”,二者是现代汉语通用语在同一层次上的两个变体。对于“一语两话”中的“台湾国语”,体现为“台湾标准国语”和台湾的“地方国语”,正如普通话体现为“标准普通话”和“地方普通话”。但是,根据台湾语言生活的现状,谈到“台湾国语”应该首先肯定“台湾标准国语”在台湾语言生活中的地位。
这里所说的“台湾标准国语”,专指一九四五年以来台湾一直坚持推行的、在台湾获得了“官方语言”身份的标准语。有台湾学者曾把通行于台湾地区的国语分成三类(李振清:《台湾的国语标准化问题和趋势》,华语社区的语文现代化和语言规划会议,一九八九)。第一类为“标准国语”,这是在两岸分治前统一的“国语”,有人称之为“老国语”。但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 (或更早一些),台湾已少有人讲这种国语,它主要用于少数教学机构,教授学汉语的外国人。第二类为“标准台湾国语”,其主要特征是不用卷舌音,词汇上带有更多本地化、现代化色彩。这种国语通行于台湾,不仅使用于各级学校,台湾的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也是这种国语。从使用的社会层面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不管原来省籍如何,都能讲这种台湾国语。第三类为“次标准台湾国语”。一九四九年以后大量大陆移民涌入台湾,外省方言对台湾地区和当地闽南话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讲国语的人越来越多,方言特点也带进了国语。同上述第二类的标准台湾国语相比较,次标准台湾国语在语音上偏离标准国语发音更多一些,一些新的语法现象也无法以国语的规则加以解释。
按台湾学者的分析,第一类“标准国语”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已经基本“退位”,退出了台湾的语文生活。但不能否认“标准国语”在台湾语言生活中仍是一个有影响的存在。台湾的语文教学,包括对外的华语教学,教授的仍然是“标准国语”;台湾的对外华语教学坚持几十年,卓有成效,把“标准国语”带到了东南亚和欧美华语圈,至今影响未衰。再者,台湾现在的语文规范就是以“标准国语”为规范对象的,如台湾的《国语一字多音审订表》确定的语音规范。有学者指出,台湾通用语中常见的“有 V”式至今被某些台湾学者看作不规范的“病句”,说明“标准国语”的“标准”在台湾仍发挥着规范的作用。
台湾的“地方国语”,由于在台湾语言生活中的突出表现,习惯上称作“台湾国语”或“台湾话”。这一类“台湾(地方)国语”实质上属于现代语言学划定的“中介语”(或称“过渡语”),正好与大陆的“地方普通话”相对应,均属于标准语的中介语。在两岸语言对比研究中,视之为差异的一系列词汇或语法现象实际上多是“台湾(地方)国语”的表现。
关于两岸语言关系,我们常听到的、有代表性的说法是“台湾国语是普通话的变体”,或者说“台湾国语只是大陆地方普通话的一种”。台湾国语与大陆普通话的关系,有几方面的问题需要理清。如果说B是A的变体,那么A与B之间应是一种产生关系,两者具有时间和空间的联系。普通话和台湾国语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长期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只是由于共同的来源,两岸标准语在暌违半个世纪后仍保持着“乡音未改”“大同小异”的面貌。在这样一个成长状态下,二者只能是“一语”的变体,不好说二者之间谁是谁的变体,因为没有事实依据。
另外,从概念上分析,如果“普通话”被用来指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确定的老“国语”的汉语标准语,那么不仅台湾国语是这一意义上的“普通话”的变体,现在通行于大陆的普通话也是这一“普通话”的变体。但是“普通话”这一名称按照现代汉语史的定位,已经有其明确的所指。
再反观台湾地区,“国语”被带到台湾以后,也在一个与大陆隔绝的环境里获得了新的生命。一九四五年台湾光复,随之开展的推行国语被当作一场复兴中华文化的社会运动遍及全台湾。一九四五年官方拟订的《台湾接管计划纲要》首先一条即是“国语普及计划”。当年十一月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委派了魏建功、何容等专家抵台开展推行国语的工作。此后几十年,国语作为标准语在台湾普及并扎根。台湾又通过大力开展华语教学把“标准国语”推行到广大的海外华语圈。国语在台湾向内向外的推行表明,国语一直“在位”,与大陆出自同源的普通话在各自的空间里发展成长,共同薪传着中华文化传统。
“一语两话”语言观是对华语认识视角的一种调整,既面对汉民族共同语本体在整体汉语言文化圈内的共时表现,也着眼于“两话”之间密切联系的历史。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该项表述所凸显出的社会意义。把握、定位两岸标准语的语言关系,不仅是语言学领域内的学术问题。社会语言学的一个常识认为:语言规划,特别是语言地位的规划一向是结合语言“本体”的实际和国家根本利益的需要来考虑、安排的。世界上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如语言和方言的划分以及通用语、官方语言的地位规划,并非仅仅是语言学的专业操作。尤其是八十年代以来,台湾的语言政策开始受到多元文化主义的冲击,在多元文化主义旗号下推出的“国语多元论”主张,打破“独尊国语”的局面。通过把“国语”边缘化,疏离、区隔两岸的文化联系,构建所谓的“台湾主体文化”。“一语两话”的两岸语言观有助于强化“国语”作为两岸标准语的统一力量,构建、维护中华文化共同体。当前以至很长一个时期,我国语言规划新设计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把两岸的语言研究的最终目标定位在增强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营造和平统一的文化基础上。语言规划,包括本体规划和地位规划,理应为促进国家统一、民族认同(族群认同和文化认同)发挥积极作用。这是我们在两岸文化交流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应该具有的共识和策略。 两岸语言的融合,除了各层次、领域的交流,很大程度上还要借力于两岸语文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推行。我认为,两岸形成差异的原因,“除了社会因素外,主要是由于两岸语文规划和政策理念的差异,今后要从促进两岸融合的方面多考虑,尽可能协调两岸的语文规划,力求减少已有差异,不再产生政策性新差异”(李行健:《试论两岸语文融合、统一之途径》,载《澳门日报》二○一四年十月六日)。
前不久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规范的修订,第一次提到要协调把握好“海峡两岸语音对比关系”。为了避免扩大两岸读音分歧,促成求同化异的局面,大陆学者提出建议,今后语音审订原则应以两岸口語为标准,尊重本地区民众的语音习惯,通过层级性设计满足不同语言应用的需要,语音规范应提供而非限制两岸语言交流的参与者在沟通中做自然选择的参照。也有学者提出更为具体的建议,如:两岸共同编订义务教育阶段读音差异表,制定两岸文言文和历史教科书通假字、专有名词审音表,轻声、译音、口语和方音审订尽量不要扩大分歧,等等(杨书俊、戴红亮:《两岸读音比较研究》,载《语言文字应用》二○一五年第二期)。
两岸语言的融合,已不同于传统语言学理论所讨论的融合,在语言学上是一个新课题,因此要加强对融合的研究。
此外,还要加强两岸语言文化的交流合作。近年来,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不断有新进展,取得一系列成果。被视作世纪文化工程的《中华语文大词典》在两岸学者的努力下完成了《两岸常用词典》《两岸通用词典》等阶段性成果后,又于二○一六年推出收有十多万条目的《中华语文大词典》试印本。该词典出版以后,“国台办”发言人在八月份的一次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两岸合作编写中华语文工具书是两岸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语言文字的良好开端,目前已基本形成交流合作机制,希望双方持续推进这项工作,取得更多成果。
这种交流合作在台湾也得到热心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人士的认同和参与。《中华语文大词典》的台湾版参编者将近一百五十人,动员组织了台湾学术界、出版界的很大一部分力量。台湾中华文化总会秘书长杨渡在该词典前言部分以“为断裂的历史搭起语词的桥梁”的评价,称赞两岸的这项重大合作,并把这种成功的合作方式比喻为“一朵云,各自彩绘”。因为一部词典涉及政治、历史、经济、制度、习俗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两岸合编辞书也为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解决好两岸之间的认识分歧提供了丰富的事例。例如前述词典的编写中若干疑难问题和敏感词语的处理,通过对话协商,共同寻求解决之道,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