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们的文化中,与控制相关的辞藻意义是如此深奥,以至于当提到某种资源是自由(free)的时候,绝大多数人以为指的是价格——免费(free),即零成本。然而,“自由”还有一个更为基本的含义,正如当代哲学家及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创立者理查德·斯托尔曼所言:“自由,不是指免费啤酒的免费,而是指自由言论的自由。”如果一个人使用某种资源不需任何人的许可,或者所需许可的授予是中立的,那么,这种资源就是自由的。依此理解,我们这代人面临的不是应当由市场还是政府来控制资源的问题,而是资源是否应当保持自由的问题。
这不是一个新问题,但是我们却总想忽略它。自由资源对于创新、创作以及民主向来都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我们大家在潜意识里往往觉得:自由资源属于劣等品。不受限制的东西肯定是没有价值的,正如著名喜剧演员克劳克·马克斯(Croucho Marx)可能会说的那样,我们不要索取那些主动投入我们怀抱的资源。又如耶鲁大学教授卡罗尔·罗斯(Carol Rose)所写,我们的观点是,“当我们的世界被私人业主所瓜分时,就是管理最好的时候”,因此,我们尽可能快地让私人业主瓜分所有的资源,以便更好地管理这个世界。
我提到了被大家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观点:控制是一件好事,因此,控制越多越好;将资源私分一定会带来进步;对资源分得越彻底,我们的生活就会越好;自由是一种例外或是一种缺陷,它来自于利他主义,或粗心大意。
然而,我所说的资源也不是利他主义的产物。天上不会掉馅饼。资源需要金钱来创造,要生产资源,就必须付出成本。
但是,资源如何生产并不涉及资源如何获取的问题。生产不同于消费。便利店的“交钱取货”模式是我们平常熟知的大多数物品的获取方式,但是,稍加思索便会发现,还有很多完全不同的资源获取方式。
收音机里的音乐,你不付钱即可享受;汽车行驶的公路,你虽付费但与使用无关;在我们所知的历史中,研究者从未获得过报酬。这些都是资源,它们的生产也需要花费成本,但是,这些资源的获取方式与口香糖的获取方式不一样。在使用这些资源时,你不需要提前付费。有些时候,你根本就不用付费。在必须付费的时候,价格也是中立的,或者说,价格对本公司与非本公司的使用者一视同仁,即使你有一个很好的借口,也不能区别对待。我们可以一直控制口香糖的获取,但是,我们必须始终明智地保持公路使用、历史探知以及政府管理的自由。
本书认为,无论何时何地,自由资源对于创新和创作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缺少它们,创作就会被削弱。因此,尤其是在数字时代,核心问题是资源是否应当受到控制,而不是该由谁(政府还是市场)来控制资源。控制是可能的,并不能说明控制是合理的。在一个自由的社会,要维护控制的体制,就要证明控制的合理性。
问题的答案并非简单的“是”或者“不是”。显然,如果要生产或者维持某些资源,就必须进行控制。我应当有权支配我的房屋和汽车,你不可以搜查我的书桌,微软应当有权限制对其源代码的使用,好莱坞应当有权对电影收费。如果不能控制这些资源,或者说,不能使之成为“我的”资源,那么我就不会有动力去开发这些包括“我的”那部分在内的资源。
同样道理,有些资源显然应该是自由的。对政府官员的批评权是一种不受(也不该受)控制的资源;在我用新发现的数据验证爱因斯坦的理论之前,我不需要获得爱因斯坦遗产管理机构的许可。这些资源,以及其他一些资源的价值来源于它们的自由而非受控。在一个成熟的社会里,这些资源不会受到私人或政府的控制,从而使价值得以实现。
这一课值得我们温习,因特网为我们带来了温习的机会。在现代社会中,没有什么会比因特网更能体现出自由资源对于创新和创作的重要性。对于那些主张控制是创新的前提,以及主张控制越多创新越多的人来说,因特网就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回击。我在后续章节会阐明,因特网的显著特点是保持资源自由。对于自由的力量,因特网已向世界做了最好的展示。我们若想保留因特网的优点,就必须学习这一经验。
然而,正当因特网提醒我们自由有巨大价值之时,它也正在经历着变化,正在放弃这种自由。正当我们开始看到自由资源的力量之时,因特网的(法律和技术)架构正在改变,正在消灭这种力量。在崇尚控制的思想的影响下,在那些靠控制发财的人的推动下,我们的社会和政治组织对因特网的变化表示赞同。这些变化将会重建控制,进而普遍地削减因特网及社会的创新。
在现实中,经济学所讲的约束是正当存在的,但是,客观地说,这些约束根本没有正当性。约束的存在是我们人为的结果。我会指出,许多人试图重构这些约束是有重要原因的:他们将维护自己作为强权者的既得利益,以避免因特网所带来的竞争威胁。换言之,旧势力正在降服网络,以对抗新生力量。
(摘自《思想的未来:互联网时代公共知识领域的警世谕言》,莱斯格著,参见“本刊11月荐书”)
这不是一个新问题,但是我们却总想忽略它。自由资源对于创新、创作以及民主向来都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我们大家在潜意识里往往觉得:自由资源属于劣等品。不受限制的东西肯定是没有价值的,正如著名喜剧演员克劳克·马克斯(Croucho Marx)可能会说的那样,我们不要索取那些主动投入我们怀抱的资源。又如耶鲁大学教授卡罗尔·罗斯(Carol Rose)所写,我们的观点是,“当我们的世界被私人业主所瓜分时,就是管理最好的时候”,因此,我们尽可能快地让私人业主瓜分所有的资源,以便更好地管理这个世界。
我提到了被大家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观点:控制是一件好事,因此,控制越多越好;将资源私分一定会带来进步;对资源分得越彻底,我们的生活就会越好;自由是一种例外或是一种缺陷,它来自于利他主义,或粗心大意。
然而,我所说的资源也不是利他主义的产物。天上不会掉馅饼。资源需要金钱来创造,要生产资源,就必须付出成本。
但是,资源如何生产并不涉及资源如何获取的问题。生产不同于消费。便利店的“交钱取货”模式是我们平常熟知的大多数物品的获取方式,但是,稍加思索便会发现,还有很多完全不同的资源获取方式。
收音机里的音乐,你不付钱即可享受;汽车行驶的公路,你虽付费但与使用无关;在我们所知的历史中,研究者从未获得过报酬。这些都是资源,它们的生产也需要花费成本,但是,这些资源的获取方式与口香糖的获取方式不一样。在使用这些资源时,你不需要提前付费。有些时候,你根本就不用付费。在必须付费的时候,价格也是中立的,或者说,价格对本公司与非本公司的使用者一视同仁,即使你有一个很好的借口,也不能区别对待。我们可以一直控制口香糖的获取,但是,我们必须始终明智地保持公路使用、历史探知以及政府管理的自由。
本书认为,无论何时何地,自由资源对于创新和创作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缺少它们,创作就会被削弱。因此,尤其是在数字时代,核心问题是资源是否应当受到控制,而不是该由谁(政府还是市场)来控制资源。控制是可能的,并不能说明控制是合理的。在一个自由的社会,要维护控制的体制,就要证明控制的合理性。
问题的答案并非简单的“是”或者“不是”。显然,如果要生产或者维持某些资源,就必须进行控制。我应当有权支配我的房屋和汽车,你不可以搜查我的书桌,微软应当有权限制对其源代码的使用,好莱坞应当有权对电影收费。如果不能控制这些资源,或者说,不能使之成为“我的”资源,那么我就不会有动力去开发这些包括“我的”那部分在内的资源。
同样道理,有些资源显然应该是自由的。对政府官员的批评权是一种不受(也不该受)控制的资源;在我用新发现的数据验证爱因斯坦的理论之前,我不需要获得爱因斯坦遗产管理机构的许可。这些资源,以及其他一些资源的价值来源于它们的自由而非受控。在一个成熟的社会里,这些资源不会受到私人或政府的控制,从而使价值得以实现。
这一课值得我们温习,因特网为我们带来了温习的机会。在现代社会中,没有什么会比因特网更能体现出自由资源对于创新和创作的重要性。对于那些主张控制是创新的前提,以及主张控制越多创新越多的人来说,因特网就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回击。我在后续章节会阐明,因特网的显著特点是保持资源自由。对于自由的力量,因特网已向世界做了最好的展示。我们若想保留因特网的优点,就必须学习这一经验。
然而,正当因特网提醒我们自由有巨大价值之时,它也正在经历着变化,正在放弃这种自由。正当我们开始看到自由资源的力量之时,因特网的(法律和技术)架构正在改变,正在消灭这种力量。在崇尚控制的思想的影响下,在那些靠控制发财的人的推动下,我们的社会和政治组织对因特网的变化表示赞同。这些变化将会重建控制,进而普遍地削减因特网及社会的创新。
在现实中,经济学所讲的约束是正当存在的,但是,客观地说,这些约束根本没有正当性。约束的存在是我们人为的结果。我会指出,许多人试图重构这些约束是有重要原因的:他们将维护自己作为强权者的既得利益,以避免因特网所带来的竞争威胁。换言之,旧势力正在降服网络,以对抗新生力量。
(摘自《思想的未来:互联网时代公共知识领域的警世谕言》,莱斯格著,参见“本刊11月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