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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早在2005年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的培养目标中就明确指出“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次年,教育部还颁布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