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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教育公平”的问题摆到了十分突出的位置,教育公平成为了时代的强音。真正实现教育公平,让人人享有平等的学习机会,从“人人有学上”到“人人学得好”,从“机会的公平”到“结果的公平”,学校责任或教师责任则更多地表现在微观领域,即关注学生课堂公平,关注各类学生的课堂生存状态,尤其是那些弱势群体的课堂生存状态。要在资源配置、学习机会、学习评价等的公正性方面进行积极的研究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