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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学者的私有化概念核心是资产或服务功能、所有权、控制权或收益权从政府部门向私人及非国有部门的转移;私有化在我国应指把生产资料所有权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组织中转移到个人手中;一些国家的私有化实践证明,私有化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我国的基本国策及现实都决定我国不能实行大规模私有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