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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以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双全为首的陕西高速系列腐败案中,百万元级别的贿赂如同儿童游戏“大富翁”中的筹码,国家的信誉和人民的利益也如他们手中的玩物。
巨额的权钱交易链条为我们揭开不加限制的权力背后的黑洞有多大。
今年62岁的陈双全有着令人羡慕的光环,仕途上的他曾是一市之长、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正厅级)、商海中他在行业和产业领域里,以骄人的成绩和对事业的影响力,荣获第三届中国经济百名杰出人物奖。
然而对于这一切他却没有满足,在他变换角色由政入经时,那颗政治责任心丧失了,凭借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短短的四年时间,他通过违规操纵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人事纪律,重用有问题人员,大肆受贿,共收受贿赂912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1000万日元。虽然,他安然退了休,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2008年4月16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原陕西高速集团董事长陈双全(正厅级)为首的陕西高速集团系列腐败案作出一审判决:原陕西高速集团董事长陈双全(正厅级)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陕西黄延高速公司董事长(正处级)杜新科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元;原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处长兼党委办公室主任(正处级)赵峰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人民币;原陕西黄延高速公司副总经理安福强(正处级)被以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六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个月。
陈双全的“大富翁游戏”
陈双全,男,1946年5月出生。陕西省富平县东上官乡人。1970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曾在铜川市整流变压器厂工作,历任科长、副厂长等职。1983年任铜川市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1986年任铜川市建委主任;1988年当选为铜川市副市长;1996年4月任铜川市市长。
2001年3月陈双全任高速集团党委委员、书记,同年4月又任命为高速集团董事长;2006年1月14日,第三届中国经济人物颁奖盛典在北京举行,陈双全荣获第三届中国经济百名杰出人物奖;2006年2月13日,任陕西省交通厅巡视员。
陈双全在担任陕西高速集团书记、董事长期间,高速集团先后组织建设了咸阳机场高速、黄延高速和西汉高速三条高速公路。此间,陈双全还兼任西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和咸阳机场高速公路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为此,高速集团还全额出资先后成立了陕西西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汉高速公司)和陕西黄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延高速公司)。在咸阳机场高速、西汉高速和黄延高速三条高速公路建设的招投标中,陈双全利用职务之便,先采用给下属“打招呼”的方式让多家关系施工单位(大都是给陈双全送钱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资格预审,后又采用由其内定标段,由专人透露标底的手段让关系施工单位中标,为多家关系施工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感谢费”、“好处费”合计808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
令人感到异常惊讶的是,陈双全案大量的受贿工程承包商均来自中铁公司、中隧公司的下属企业,大型施工企业在工程中与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利益输送关系引起了人们的瞩目,大型工程招投标已经成为个别利益集团的手中玩物,背后巨大的腐败黑洞让人叹为观止。
在此,本文特别将每个重大工程背后的腐败行为一一列举,在这里,百万元级别的贿赂就像“大富翁游戏”的筹码,扔来扔去毫不经意。看上去可能略现枯燥,但是读者认真的研读之后,会理解不加约束的权力,在个人私欲膨胀时,恐怖到何等地步。
2001年4月,时任中铁十二局西北工程指挥部工程处处长的安福强,为以后在承揽工程中能得到陈双全的关照,送给陈双全2万美元。同年8月,为使中铁十二局三公司在咸阳机场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期招标中中标,安福强送给陈双全30万元人民币。在陈双全的“关照”(开标前陈向安福强透露标底)下,中铁十二局三公司中标。一年后的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试验段招标中,安福强送给陈双全50万元人民币。在陈双全的“关照”下,中铁十二局三公司中标。
2002年9月,安福强由于在几次大战役的成功,从中铁十二局调至高速集团公司下属公司黄延高速公司工作。同年11月安福强为帮助其原单位中铁十二局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招标中中标,送给陈双全50万元人民币,后中铁十二局二公司中标。陈双全将先后四次收到安福强所送130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据为己有。
2001到2002年,中铁二十局一公司(时称中铁二十局第一工程处)为能在陕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得到陈双全的“关照”,送给陈双全1万美元。中铁二十局一公司为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试验段招标中得到陈双全的关照,找到陈双全的妻弟尚某,让尚某给陈双全“做工作”帮助其公司中标,并许诺事成后按一定比例付给“好处费”。尚某向陈双全转达了请托事由,陈答应帮忙。在陈双全的“关照”下,中铁二十局一公司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试验段招标中中标。事后又先后三次付给尚黎明128万元人民币,尚某将此事告诉了陈双全,陈嘱先将钱放到尚处。
福建省隧道工程总公司承包人与中铁三局二公司2002年6、7月份达成口头协议,由承包人帮助中铁三局二公司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试验段招标中投标,并由承包人负责前期活动经费,中铁三局二公司中标后将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承包人承建。为此,承包人先后三次送给陈双全10万元人民币和20万美元。在陈双全的“关照”下,中铁三局二公司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试验段招标中中标。
2003年2月,承包人又为帮助中铁三局二公司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招标中中标,送给陈双全15万美元。
2002年10月,福建省包工头与中隧二处达成协议,由包工头帮助中隧二处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招标中投标,活动费用由包工头负责,中隧二处中标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包工头承建。为此包工头通过黄延高速公司副总经理安福强,送给陈双全30万元人民币和20万美元。中隧二处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招标中中标。
2003年2月,包工头又为帮助中铁十六局一公司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招标中中标,又通过安福强送给陈双全40万元人民币和20万美元,该公司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招标中中标。
2002年8月,中铁十八局隧道公司为公司能顺利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招标中中标,送给陈双全10万元人民币,2003年8月份,为公司能顺利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招标中中标,又送给陈双全10万元人民币,后该公司在西汉高速公路第一批招标中中标。2005年春节前,为感谢陈双全在以前工程招标中对其公司的“关照”,同时也为公司能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三批招标中中标,送给陈双全10万美元,后中铁十八局一公司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三批招标中中标。
2003年3月,中铁四局为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招标中中标,由该局西安办事处送给陈双全30万元人民币。为了表示感谢,于同年4月又送给陈双全40万元人民币。
2003年6月,中铁四局西安办事处为公司能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招标中中标,送给陈双全30万元人民币。在陈双全的“关照”下,中铁四局一公司中标。为了表示感谢,于同年9月又送给陈双全50万元人民币。陈双全将四次收到的150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
2003年初,中铁十三局西安办事处为公司能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招标中中标,多次找陈双全请求关照,并许诺事成后给陈感谢费,陈双全表示尽力帮助。2003年3月中铁十三局第一工程处中标后,为感谢陈双全的“关照”于同年7月送给陈100万元人民币。
嗣后,该承包商多次提出感谢安福强,安福强推辞“暂时不用,以后再说”。2005年年底,陕西高速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安福强请该承包商帮忙找关系,欲竞争集团公司副总。该承包商答应安福强关系由他找,资金也由他出。后该承包商让北京北方通和控股有限公司给安福强银行卡上汇款30万元人民币,并告知安福强让其找关系时使用。2006年2月28日,该公司将30万元电汇至安福强名下,安将此款收受,全部用于自己竞争集团公司副总找关系时使用。
检察机关指控,安福强共介绍贿赂人民币70万元、美元40万元;收受贿赂人民币30万元。
平坦的高速公路上,又有一串干部“栽”了!
陈双全的倒下,再一次昭示出:越是权钱集中的地方,越是容易产生腐败。“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近几年格外突出。交通部门为什么贪官频出?高速公路为什么成为高“腐”之路?
高速公路建设的招投标,原来也有着严格的程序,国家甚至还制定了专门的《招标投标法》。但这些看上去公平公正的程序,在权力者的手里就像是随意摆弄的橡皮。台前一套,幕后一套,看上去竞争公平,实际上暗中操纵。“一把手”的一句话,就可以主导甚至改变竞标的结果,而且这样的“一句话”往往就值几百万元。■
编辑:朱军
巨额的权钱交易链条为我们揭开不加限制的权力背后的黑洞有多大。
今年62岁的陈双全有着令人羡慕的光环,仕途上的他曾是一市之长、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正厅级)、商海中他在行业和产业领域里,以骄人的成绩和对事业的影响力,荣获第三届中国经济百名杰出人物奖。
然而对于这一切他却没有满足,在他变换角色由政入经时,那颗政治责任心丧失了,凭借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短短的四年时间,他通过违规操纵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人事纪律,重用有问题人员,大肆受贿,共收受贿赂912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1000万日元。虽然,他安然退了休,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2008年4月16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原陕西高速集团董事长陈双全(正厅级)为首的陕西高速集团系列腐败案作出一审判决:原陕西高速集团董事长陈双全(正厅级)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陕西黄延高速公司董事长(正处级)杜新科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元;原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处长兼党委办公室主任(正处级)赵峰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人民币;原陕西黄延高速公司副总经理安福强(正处级)被以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六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个月。
陈双全的“大富翁游戏”
陈双全,男,1946年5月出生。陕西省富平县东上官乡人。1970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曾在铜川市整流变压器厂工作,历任科长、副厂长等职。1983年任铜川市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1986年任铜川市建委主任;1988年当选为铜川市副市长;1996年4月任铜川市市长。
2001年3月陈双全任高速集团党委委员、书记,同年4月又任命为高速集团董事长;2006年1月14日,第三届中国经济人物颁奖盛典在北京举行,陈双全荣获第三届中国经济百名杰出人物奖;2006年2月13日,任陕西省交通厅巡视员。
陈双全在担任陕西高速集团书记、董事长期间,高速集团先后组织建设了咸阳机场高速、黄延高速和西汉高速三条高速公路。此间,陈双全还兼任西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和咸阳机场高速公路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为此,高速集团还全额出资先后成立了陕西西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汉高速公司)和陕西黄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延高速公司)。在咸阳机场高速、西汉高速和黄延高速三条高速公路建设的招投标中,陈双全利用职务之便,先采用给下属“打招呼”的方式让多家关系施工单位(大都是给陈双全送钱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资格预审,后又采用由其内定标段,由专人透露标底的手段让关系施工单位中标,为多家关系施工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感谢费”、“好处费”合计808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
令人感到异常惊讶的是,陈双全案大量的受贿工程承包商均来自中铁公司、中隧公司的下属企业,大型施工企业在工程中与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利益输送关系引起了人们的瞩目,大型工程招投标已经成为个别利益集团的手中玩物,背后巨大的腐败黑洞让人叹为观止。
在此,本文特别将每个重大工程背后的腐败行为一一列举,在这里,百万元级别的贿赂就像“大富翁游戏”的筹码,扔来扔去毫不经意。看上去可能略现枯燥,但是读者认真的研读之后,会理解不加约束的权力,在个人私欲膨胀时,恐怖到何等地步。
2001年4月,时任中铁十二局西北工程指挥部工程处处长的安福强,为以后在承揽工程中能得到陈双全的关照,送给陈双全2万美元。同年8月,为使中铁十二局三公司在咸阳机场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期招标中中标,安福强送给陈双全30万元人民币。在陈双全的“关照”(开标前陈向安福强透露标底)下,中铁十二局三公司中标。一年后的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试验段招标中,安福强送给陈双全50万元人民币。在陈双全的“关照”下,中铁十二局三公司中标。
2002年9月,安福强由于在几次大战役的成功,从中铁十二局调至高速集团公司下属公司黄延高速公司工作。同年11月安福强为帮助其原单位中铁十二局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招标中中标,送给陈双全50万元人民币,后中铁十二局二公司中标。陈双全将先后四次收到安福强所送130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据为己有。
2001到2002年,中铁二十局一公司(时称中铁二十局第一工程处)为能在陕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得到陈双全的“关照”,送给陈双全1万美元。中铁二十局一公司为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试验段招标中得到陈双全的关照,找到陈双全的妻弟尚某,让尚某给陈双全“做工作”帮助其公司中标,并许诺事成后按一定比例付给“好处费”。尚某向陈双全转达了请托事由,陈答应帮忙。在陈双全的“关照”下,中铁二十局一公司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试验段招标中中标。事后又先后三次付给尚黎明128万元人民币,尚某将此事告诉了陈双全,陈嘱先将钱放到尚处。
福建省隧道工程总公司承包人与中铁三局二公司2002年6、7月份达成口头协议,由承包人帮助中铁三局二公司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试验段招标中投标,并由承包人负责前期活动经费,中铁三局二公司中标后将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承包人承建。为此,承包人先后三次送给陈双全10万元人民币和20万美元。在陈双全的“关照”下,中铁三局二公司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试验段招标中中标。
2003年2月,承包人又为帮助中铁三局二公司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招标中中标,送给陈双全15万美元。
2002年10月,福建省包工头与中隧二处达成协议,由包工头帮助中隧二处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招标中投标,活动费用由包工头负责,中隧二处中标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包工头承建。为此包工头通过黄延高速公司副总经理安福强,送给陈双全30万元人民币和20万美元。中隧二处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招标中中标。
2003年2月,包工头又为帮助中铁十六局一公司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招标中中标,又通过安福强送给陈双全40万元人民币和20万美元,该公司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招标中中标。
2002年8月,中铁十八局隧道公司为公司能顺利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招标中中标,送给陈双全10万元人民币,2003年8月份,为公司能顺利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招标中中标,又送给陈双全10万元人民币,后该公司在西汉高速公路第一批招标中中标。2005年春节前,为感谢陈双全在以前工程招标中对其公司的“关照”,同时也为公司能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三批招标中中标,送给陈双全10万美元,后中铁十八局一公司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三批招标中中标。
2003年3月,中铁四局为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招标中中标,由该局西安办事处送给陈双全30万元人民币。为了表示感谢,于同年4月又送给陈双全40万元人民币。
2003年6月,中铁四局西安办事处为公司能在西汉高速公路建设第一批招标中中标,送给陈双全30万元人民币。在陈双全的“关照”下,中铁四局一公司中标。为了表示感谢,于同年9月又送给陈双全50万元人民币。陈双全将四次收到的150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
2003年初,中铁十三局西安办事处为公司能在黄延高速公路建设第二批招标中中标,多次找陈双全请求关照,并许诺事成后给陈感谢费,陈双全表示尽力帮助。2003年3月中铁十三局第一工程处中标后,为感谢陈双全的“关照”于同年7月送给陈100万元人民币。
嗣后,该承包商多次提出感谢安福强,安福强推辞“暂时不用,以后再说”。2005年年底,陕西高速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安福强请该承包商帮忙找关系,欲竞争集团公司副总。该承包商答应安福强关系由他找,资金也由他出。后该承包商让北京北方通和控股有限公司给安福强银行卡上汇款30万元人民币,并告知安福强让其找关系时使用。2006年2月28日,该公司将30万元电汇至安福强名下,安将此款收受,全部用于自己竞争集团公司副总找关系时使用。
检察机关指控,安福强共介绍贿赂人民币70万元、美元40万元;收受贿赂人民币30万元。
平坦的高速公路上,又有一串干部“栽”了!
陈双全的倒下,再一次昭示出:越是权钱集中的地方,越是容易产生腐败。“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近几年格外突出。交通部门为什么贪官频出?高速公路为什么成为高“腐”之路?
高速公路建设的招投标,原来也有着严格的程序,国家甚至还制定了专门的《招标投标法》。但这些看上去公平公正的程序,在权力者的手里就像是随意摆弄的橡皮。台前一套,幕后一套,看上去竞争公平,实际上暗中操纵。“一把手”的一句话,就可以主导甚至改变竞标的结果,而且这样的“一句话”往往就值几百万元。■
编辑: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