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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动画常常区别于常规电影,被定义为一种非真人实景拍摄艺术;但是,与常规电影相比,动画成“象”可任意驰骋的特质曼具“立象以尽意”的内涵。
【关键词】动画特质“立象以尽意”
《易传·系辞传》中说道:
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
此处“言不尽意”是说概念、推理、判断这种具有逻辑思维性的语言在表达思想感情方面具有局限性;因为概念具有一般性,而任何一般都只是个别的部分或本质,任何个别也都不能完全以一般统称之。因此,有些思想情感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用语言说不清道不明。但是,立“象”可以尽意:其中,“象”是具体的,切近的,显露的。变化多端的,而“意”是深远的,幽隐的:也就是说,概念或语言无法表现或表现不清楚、不充分的意念,借助于形象则可以充分表达。
动画则常常区别于常规电影,被定义为一种非真人实景拍摄艺术:可以说,正是动画这种区别于真人实景拍摄手法,放纵了人们的思想可以在幻想世界中任意驰骋,由此才会吸引众多动画家意愿投身此艺术行列。但就其特质而言,笔者认为,动画诚然属于电影的一种,但与真人实景拍摄的常规电影相比,动画成“象”特质更符合上述“立象以尽意”的内涵。
首先,动画所成之“象”的范畴要远超过常规电影,更符合与《易》“象”相通的审美形象。
就所成之“象”而言,常规电影是一种再现的活动影像,但它的诞生却源自干动画成像的产生。早期人们根据“视觉暂留”原理发明了很多视觉玩具和器械,例如,幻盘、皮影戏、手翻书、走马灯等等:发明者将运动物体不同瞬间的动作分解,并绘制成若干张图画,在他们所发明的器件和玩具上,通过旋转等重现物体运动的情景,这些成为了早期动画的雏形:但此时只是“再现图画的活动”,并不具备拍摄上的意义。换句话说,动画这种在时间轴上进行离散的机理,成为常规电影放映原理的同时,客观实在物像的拍摄则成为电影发明的关键:而这种客观实在物像的定型则需要等到照相术的发明。正如,1845年。普拉托预言:要想创造真正的“电影”还必须利用照相术。
照相术于1839年由法国人达盖尔发明。照相术也称照片曝光时间的缩短,即所谓的“快照”,只有当曝光时间缩短到几分之一秒,才能做到“复现了运动很快的物体形象”。1872年至1878年英国人慕布里奇利用照相术将跑马的一组动作拍摄下来,启发了后人用摄影方法记录连续运动物体的机器的发明。到1895年,卢米埃尔获得了他的“活动电影机”(Cinematog raphe)的第一个专利权,每秒曝光16格画面,并在银幕上放映了《火车进站》等著名短片。由此真正意义上的电影诞生。
如此可见,动画要早于常规电影的诞生。虽然动画实现了对物体运动的模拟,但其成像并非常规电影从照相术发明中所获得的那种客观实在物像复制性影像:也就是说,动画与常规电影的显著不同点在于动画成“象”的主要对象并非生命体,而是一种艺术性假定形象:这就使诸多范畴都可为动画成“象”,比如我国早期倾向使用美术范畴形象则称其为“美术片”、德国倾向使用音乐范畴形象则称其为“音乐实验动画”,等等。事实上,动画并不排除拍摄真人实物,例如加拿大动画艺术短片《邻居》就以真人实景拍摄:而常规电影也会使用动画影像,例如迪士尼动画《是谁陷害了兔子罗杰》就实现了真人实物影像和动画的完美结合:可以说,随着科技的发展,两者的关系会更加暧昧,界限也会越加不明显。正是这种真实与非真实物像界限的突破使动画成“象”范畴更加广阔而深远。其次,动画成“象化更符合《易》“象”对“意”的表达。
一般来说,常规电影是从动态到静态再返回动态,即通常使用摄影机以每秒24格的速度连续拍摄一个现实中的人或物,摄影机的任务是将真实发生在镜头前的动作分解记录在胶片格上,再通过连续放映,将其“还原”为与生活真实情景相一致的连续动态。而动画则是从静态到动态的过程,采用逐格拍摄法,摄影机的任务是逐格拍摄处于静止状态的画面,当彼此内容相关联的静态画面以均匀速度放映出来的时候,流畅连贯的“运动”便会呈现出来。这种逐格拍摄是动画的传统拍摄方式,但因其是从静态到动态的过程,从而提供给动画制作人拍摄前更加天马行空的意象设定空间,无论是符合逻辑的。还是不符合逻辑的都能从头脑中转化成切实可观的动画影像。
《易传·系辞传》中说:
《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这即是认为《易经》都是“象”:以形象来表明义理。由此,动画用“象”表达所承载之“意”与《易》“象”以形象表明义理有相通之处:这与常规电影以局限性物像表达情感相较,动画更符合《易》“象”达意之理。进一步说。动画成“象”更符合人们对世间亲情、友情与爱情的理解,大部分动画都善于此类情感的表达:更符合对人类超越生理与环境极限的超脱,比如日本动画大师手冢治虫的动画短片《JUMPING》手耸述的就是人类克服地球引力挑战跳跃极限的所观所见:甚至更是对极具思辨性与哲理性义理等和盘托出,比如法国的实验动画就专注于抽象义理的视觉化。
当然,动画也使用连续拍摄,比如皮影或提线木偶动画等;20世纪60年代开始兴起的计算机技术的运用更是模糊了动画逐格拍摄与常规电影连续拍摄的界限。动画传统成像技法是stop motion,即停格制作,逐格拍摄,逐格变换:电脑动画则是go motion,即一格与下一格之间无需停榷制作与停格拍摄,只要设定好原画(key frames)的起点与终点,再给予足够的参数,电脑就会自动计算并完成连续的“动画”(1n betweens)。因此,在电脑动画出现之后,有许多人认为电脑动画根本不是动画(animation),也不是真人实景电影(1ive action film),而是一种完全新而独立的媒体。但是,无论使用何种拍摄方法,我们发现动画的意趣始终不变。
由此可见。动画不能以某种具体的拍摄技巧为界限,而是更应该关注头脑中的意识思想如何用其表达,这种意念的形象化再现是常被忽视的:换句话说,正是动画这种能使原本无生命的形象活动起来的手段在不断“创造生命力”。正如从真人实景电影拍摄转入动画制作的科尔所说:“它在创作之出,面对的是一张白纸”。这是不需任何的物质实体可依的,就像上帝造物之初一样,是以才智“创造世界”,这便是动画达“意”的艺术魅力所在。
再者,动画成“象”比常规电影更善于尽意,其特质更符合“立象以尽意”。
《易传·系辞传》中提出了“立象以尽意”的特点在于:
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
意思是说,立象尽意,有以小喻大,以少总多,由此及彼,由近及远的特点,这也是艺术形象以个别表现一般,以单纯表现丰富,以有限表现无限的特点所在。换句话说《系辞传》提出的“立象以尽意”,指出的“象”对于表达“意”,有着“言”所不能及的特殊功能,即人可以凭借外物形象驰骋想象,外物形象又在人的情意中孕育而成审美意象,对于“意”的表达,“象”更善于。
与常规电影相比,虽然动画与其在技法和机械层面上有共同点,比如说两者都要经过底片曝光,通常都要投射在银幕上,等等,但就美学观而言,动画成“象”以“创造生命力”所带来的独特美学趣味更为激烈,此特质更符合“立象以尽意”、
动画可以轻松呈现真人实景拍摄无法实现的场面,演绎现实生活物质世界无法实现的愿望、无法呈现的景观,比如飞天遁地、无所不能等。更重要的是,常规电影本质上总与具体而鲜明的客观实在形象联系在一起,很难表达相对抽象的概念。诸如,很难表现“人”的概念,或表现“行走”这种非明确逻辑描述,而只能表现一个具体的、符合逻辑的生命个体及其行为。而且,动画制作的特殊性在于,我们无法忽视其是一种从无到有的过程,即将头脑中的“象”转变成可观的“象”以表达“意”的内涵,因此,制作动画时我们可以控制画面生成的所有要素,摒除常规电影拍摄中无法控制之处。如此,以一个圆圈和几条线就可表达“人”的概念,以几条线相互交替就可演绎“行走”的状态。因而,动画善于向两个维度延伸,一面是以纯化简化的方式表现物质世界,一面是以抽象化的方式诠释现实或观念:这便更符合了“立象以尽意”的特质。
总之,无论是所成之“象”范畴的广阔,还是成像始于对想象的尽情关注,以及立“象”的善于达“意”,都源自于动画“立象以尽意”的特质成就了的这份独特的美学趣味所在。
【关键词】动画特质“立象以尽意”
《易传·系辞传》中说道:
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
此处“言不尽意”是说概念、推理、判断这种具有逻辑思维性的语言在表达思想感情方面具有局限性;因为概念具有一般性,而任何一般都只是个别的部分或本质,任何个别也都不能完全以一般统称之。因此,有些思想情感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用语言说不清道不明。但是,立“象”可以尽意:其中,“象”是具体的,切近的,显露的。变化多端的,而“意”是深远的,幽隐的:也就是说,概念或语言无法表现或表现不清楚、不充分的意念,借助于形象则可以充分表达。
动画则常常区别于常规电影,被定义为一种非真人实景拍摄艺术:可以说,正是动画这种区别于真人实景拍摄手法,放纵了人们的思想可以在幻想世界中任意驰骋,由此才会吸引众多动画家意愿投身此艺术行列。但就其特质而言,笔者认为,动画诚然属于电影的一种,但与真人实景拍摄的常规电影相比,动画成“象”特质更符合上述“立象以尽意”的内涵。
首先,动画所成之“象”的范畴要远超过常规电影,更符合与《易》“象”相通的审美形象。
就所成之“象”而言,常规电影是一种再现的活动影像,但它的诞生却源自干动画成像的产生。早期人们根据“视觉暂留”原理发明了很多视觉玩具和器械,例如,幻盘、皮影戏、手翻书、走马灯等等:发明者将运动物体不同瞬间的动作分解,并绘制成若干张图画,在他们所发明的器件和玩具上,通过旋转等重现物体运动的情景,这些成为了早期动画的雏形:但此时只是“再现图画的活动”,并不具备拍摄上的意义。换句话说,动画这种在时间轴上进行离散的机理,成为常规电影放映原理的同时,客观实在物像的拍摄则成为电影发明的关键:而这种客观实在物像的定型则需要等到照相术的发明。正如,1845年。普拉托预言:要想创造真正的“电影”还必须利用照相术。
照相术于1839年由法国人达盖尔发明。照相术也称照片曝光时间的缩短,即所谓的“快照”,只有当曝光时间缩短到几分之一秒,才能做到“复现了运动很快的物体形象”。1872年至1878年英国人慕布里奇利用照相术将跑马的一组动作拍摄下来,启发了后人用摄影方法记录连续运动物体的机器的发明。到1895年,卢米埃尔获得了他的“活动电影机”(Cinematog raphe)的第一个专利权,每秒曝光16格画面,并在银幕上放映了《火车进站》等著名短片。由此真正意义上的电影诞生。
如此可见,动画要早于常规电影的诞生。虽然动画实现了对物体运动的模拟,但其成像并非常规电影从照相术发明中所获得的那种客观实在物像复制性影像:也就是说,动画与常规电影的显著不同点在于动画成“象”的主要对象并非生命体,而是一种艺术性假定形象:这就使诸多范畴都可为动画成“象”,比如我国早期倾向使用美术范畴形象则称其为“美术片”、德国倾向使用音乐范畴形象则称其为“音乐实验动画”,等等。事实上,动画并不排除拍摄真人实物,例如加拿大动画艺术短片《邻居》就以真人实景拍摄:而常规电影也会使用动画影像,例如迪士尼动画《是谁陷害了兔子罗杰》就实现了真人实物影像和动画的完美结合:可以说,随着科技的发展,两者的关系会更加暧昧,界限也会越加不明显。正是这种真实与非真实物像界限的突破使动画成“象”范畴更加广阔而深远。其次,动画成“象化更符合《易》“象”对“意”的表达。
一般来说,常规电影是从动态到静态再返回动态,即通常使用摄影机以每秒24格的速度连续拍摄一个现实中的人或物,摄影机的任务是将真实发生在镜头前的动作分解记录在胶片格上,再通过连续放映,将其“还原”为与生活真实情景相一致的连续动态。而动画则是从静态到动态的过程,采用逐格拍摄法,摄影机的任务是逐格拍摄处于静止状态的画面,当彼此内容相关联的静态画面以均匀速度放映出来的时候,流畅连贯的“运动”便会呈现出来。这种逐格拍摄是动画的传统拍摄方式,但因其是从静态到动态的过程,从而提供给动画制作人拍摄前更加天马行空的意象设定空间,无论是符合逻辑的。还是不符合逻辑的都能从头脑中转化成切实可观的动画影像。
《易传·系辞传》中说:
《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这即是认为《易经》都是“象”:以形象来表明义理。由此,动画用“象”表达所承载之“意”与《易》“象”以形象表明义理有相通之处:这与常规电影以局限性物像表达情感相较,动画更符合《易》“象”达意之理。进一步说。动画成“象”更符合人们对世间亲情、友情与爱情的理解,大部分动画都善于此类情感的表达:更符合对人类超越生理与环境极限的超脱,比如日本动画大师手冢治虫的动画短片《JUMPING》手耸述的就是人类克服地球引力挑战跳跃极限的所观所见:甚至更是对极具思辨性与哲理性义理等和盘托出,比如法国的实验动画就专注于抽象义理的视觉化。
当然,动画也使用连续拍摄,比如皮影或提线木偶动画等;20世纪60年代开始兴起的计算机技术的运用更是模糊了动画逐格拍摄与常规电影连续拍摄的界限。动画传统成像技法是stop motion,即停格制作,逐格拍摄,逐格变换:电脑动画则是go motion,即一格与下一格之间无需停榷制作与停格拍摄,只要设定好原画(key frames)的起点与终点,再给予足够的参数,电脑就会自动计算并完成连续的“动画”(1n betweens)。因此,在电脑动画出现之后,有许多人认为电脑动画根本不是动画(animation),也不是真人实景电影(1ive action film),而是一种完全新而独立的媒体。但是,无论使用何种拍摄方法,我们发现动画的意趣始终不变。
由此可见。动画不能以某种具体的拍摄技巧为界限,而是更应该关注头脑中的意识思想如何用其表达,这种意念的形象化再现是常被忽视的:换句话说,正是动画这种能使原本无生命的形象活动起来的手段在不断“创造生命力”。正如从真人实景电影拍摄转入动画制作的科尔所说:“它在创作之出,面对的是一张白纸”。这是不需任何的物质实体可依的,就像上帝造物之初一样,是以才智“创造世界”,这便是动画达“意”的艺术魅力所在。
再者,动画成“象”比常规电影更善于尽意,其特质更符合“立象以尽意”。
《易传·系辞传》中提出了“立象以尽意”的特点在于:
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
意思是说,立象尽意,有以小喻大,以少总多,由此及彼,由近及远的特点,这也是艺术形象以个别表现一般,以单纯表现丰富,以有限表现无限的特点所在。换句话说《系辞传》提出的“立象以尽意”,指出的“象”对于表达“意”,有着“言”所不能及的特殊功能,即人可以凭借外物形象驰骋想象,外物形象又在人的情意中孕育而成审美意象,对于“意”的表达,“象”更善于。
与常规电影相比,虽然动画与其在技法和机械层面上有共同点,比如说两者都要经过底片曝光,通常都要投射在银幕上,等等,但就美学观而言,动画成“象”以“创造生命力”所带来的独特美学趣味更为激烈,此特质更符合“立象以尽意”、
动画可以轻松呈现真人实景拍摄无法实现的场面,演绎现实生活物质世界无法实现的愿望、无法呈现的景观,比如飞天遁地、无所不能等。更重要的是,常规电影本质上总与具体而鲜明的客观实在形象联系在一起,很难表达相对抽象的概念。诸如,很难表现“人”的概念,或表现“行走”这种非明确逻辑描述,而只能表现一个具体的、符合逻辑的生命个体及其行为。而且,动画制作的特殊性在于,我们无法忽视其是一种从无到有的过程,即将头脑中的“象”转变成可观的“象”以表达“意”的内涵,因此,制作动画时我们可以控制画面生成的所有要素,摒除常规电影拍摄中无法控制之处。如此,以一个圆圈和几条线就可表达“人”的概念,以几条线相互交替就可演绎“行走”的状态。因而,动画善于向两个维度延伸,一面是以纯化简化的方式表现物质世界,一面是以抽象化的方式诠释现实或观念:这便更符合了“立象以尽意”的特质。
总之,无论是所成之“象”范畴的广阔,还是成像始于对想象的尽情关注,以及立“象”的善于达“意”,都源自于动画“立象以尽意”的特质成就了的这份独特的美学趣味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