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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那些伟大的演说家,往往曾经是自卑或自闭症患者。古希腊最著名的演说家德摩斯梯尼自幼患有口吃,他硬是在嘴巴里面放上石子苦练,才练就了口若悬河的才能;丘吉尔也曾经是一个口吃患者,但从政之后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的演讲能够抵得上千军万马。
据说奥巴马读书那会儿十分腼腆和羞涩。从演讲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童年或青春期的那些负面体验和惨痛记忆,就如同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又如同一双笨鸟先飞之翼,反而会在成人之后起到意想不到的鞭策作用,使他们在演讲时如临大敌,进入一个能够将全身细胞都激活起来的战斗状态,从而超水平地发挥,征服广大听众的心。奥巴马无疑是当今演说界的头号种子。美国前总统卡特的首席撰稿人詹姆斯·法洛斯认为:“就演说技巧而言,奥巴马堪比约翰·肯尼迪。我相信,比尔·克林顿作为一位观众,就只有叹服的份儿。也许罗纳德·里根才够格以他绝伦的口才与奥巴马一较长短。”其实,既然拉来这么多前辈与奥巴马相比较,倒不如说,奥巴马不是一个人在演讲,他继承了一个悠久的传统,每当他开口的那一刻,就仿佛有爱默生、林肯、罗斯福、肯尼迪、马丁·路德·金、里根的灵魂前来附体。
有人说过,要想使自己的演讲更加有力,最大的诀窍就是多用排比句。奥巴马当然深谙此道,2004年7月他正是靠“希望是……是……”的绝美排比句而一鸣惊人。在这篇《有希望则无所畏惧》的著名演说中,还有着这么一段:“假如芝加哥南部的一个小朋友不识字,即使那不是我的孩子,我也会因此而感到惴惴不安。如果某地一个老婆婆买不起她的处方药而不得不在医疗费和房租之间进行选择,即使她不是我的祖母,也会使我感到羞愧难当。如果一个来自阿拉伯的家庭未经律师辩护或诉讼程序就遭到驱逐,我就会感到我的公民自由也受到了威胁……”这段排比十分口语化又十分有力,特别能引起听众的共鸣,而其中透露的“丧钟为谁而鸣”的人类意识,又特别能让人联想起那段经典名言:“当他们来抓社会党人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社会党人: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后来,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奥巴马的另一个诀窍是让“个人”始终活在字里行间。他不喜欢说太多抽象的大道理,而往往会这么说:“我在一个来自樟泉的年轻女士的眼中看到了希望:她白天全天在大学上课,晚上加夜班,但却仍然不能负担生病的妹妹的医疗费;但她仍相信这个国家会提供她实现梦想的机会。”
真正的政客语言应该是有诗意的,真正的律师语言也应该是有诗意的,因为他们的信仰是有诗意的。我记得当年在审理辛普森杀妻案件的时候,控方有一位律师,恰好也是一位黑人,他在法庭上的陈述就激情四溢,而且特别讲究修辞,华丽得堪比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台词,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十多年过去了,他陈述中的某些精彩句子我记忆犹新。
究竟什么是诗意呢?我想就是那种既华美又素朴、既纯真又常新、既原初又现代、既平民又精英的东西,而其最重要的特质就是超越性——超越一切套话、假话、僵化和陈词滥调,超越一切偏见、歧视、等级和利益纠结。若能做到这一点,那么他或她的话语将真正超越国界,说出许许多多世人的心声。
(归雁生摘自《华商报》)
据说奥巴马读书那会儿十分腼腆和羞涩。从演讲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童年或青春期的那些负面体验和惨痛记忆,就如同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又如同一双笨鸟先飞之翼,反而会在成人之后起到意想不到的鞭策作用,使他们在演讲时如临大敌,进入一个能够将全身细胞都激活起来的战斗状态,从而超水平地发挥,征服广大听众的心。奥巴马无疑是当今演说界的头号种子。美国前总统卡特的首席撰稿人詹姆斯·法洛斯认为:“就演说技巧而言,奥巴马堪比约翰·肯尼迪。我相信,比尔·克林顿作为一位观众,就只有叹服的份儿。也许罗纳德·里根才够格以他绝伦的口才与奥巴马一较长短。”其实,既然拉来这么多前辈与奥巴马相比较,倒不如说,奥巴马不是一个人在演讲,他继承了一个悠久的传统,每当他开口的那一刻,就仿佛有爱默生、林肯、罗斯福、肯尼迪、马丁·路德·金、里根的灵魂前来附体。
有人说过,要想使自己的演讲更加有力,最大的诀窍就是多用排比句。奥巴马当然深谙此道,2004年7月他正是靠“希望是……是……”的绝美排比句而一鸣惊人。在这篇《有希望则无所畏惧》的著名演说中,还有着这么一段:“假如芝加哥南部的一个小朋友不识字,即使那不是我的孩子,我也会因此而感到惴惴不安。如果某地一个老婆婆买不起她的处方药而不得不在医疗费和房租之间进行选择,即使她不是我的祖母,也会使我感到羞愧难当。如果一个来自阿拉伯的家庭未经律师辩护或诉讼程序就遭到驱逐,我就会感到我的公民自由也受到了威胁……”这段排比十分口语化又十分有力,特别能引起听众的共鸣,而其中透露的“丧钟为谁而鸣”的人类意识,又特别能让人联想起那段经典名言:“当他们来抓社会党人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社会党人: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后来,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奥巴马的另一个诀窍是让“个人”始终活在字里行间。他不喜欢说太多抽象的大道理,而往往会这么说:“我在一个来自樟泉的年轻女士的眼中看到了希望:她白天全天在大学上课,晚上加夜班,但却仍然不能负担生病的妹妹的医疗费;但她仍相信这个国家会提供她实现梦想的机会。”
真正的政客语言应该是有诗意的,真正的律师语言也应该是有诗意的,因为他们的信仰是有诗意的。我记得当年在审理辛普森杀妻案件的时候,控方有一位律师,恰好也是一位黑人,他在法庭上的陈述就激情四溢,而且特别讲究修辞,华丽得堪比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台词,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十多年过去了,他陈述中的某些精彩句子我记忆犹新。
究竟什么是诗意呢?我想就是那种既华美又素朴、既纯真又常新、既原初又现代、既平民又精英的东西,而其最重要的特质就是超越性——超越一切套话、假话、僵化和陈词滥调,超越一切偏见、歧视、等级和利益纠结。若能做到这一点,那么他或她的话语将真正超越国界,说出许许多多世人的心声。
(归雁生摘自《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