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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能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键看如何掌权,能不能掌好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保证。那么怎样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呢?
一、认清手中权力从哪里来
权力观是人们对权力的总的看法,包括权力的来源,掌权的目的以及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等问题。不同政治派别,对权力观的认识和理解是不同的,甚至有天壤之别。共产党人区别其他一切剥削阶级政党就在于它来自于人民,始终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强调:“共产党人同全体无产者的关系足怎样的呢?……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
毛泽东问志在《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方针》中指出:“群众足从实践中来选择他们的领导工具、他们的领导者。被选的人,如果自以为了不得,不是自觉的当工具,而以为‘我是何等人物’!那就错了。”
领导十部手中的权力只能是来自于人民,又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这也是唯物观得出的基本结论。这里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共产党人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共产党人的利益只能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共产党人手中的权力足人民授予的,我们只是人民用以实现自已利益的工具而已。人民有工具的选择权,合手的就用下去,不合手、不合意就可能不用。如果不足去为人民谋利益,有自己同化的特殊利益、甚至与民争利,人民就可以也一定会去选择别样的工具。这也就是“水能载舟,水亦覆舟”的古训之义。也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主观和唯心主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这一点已为中外历史和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所证明。
过去夺取政权时期,“一切权力归苏维埃”、“一切权力归农会”是权力从哪里来的最好诠释,这在战争年代来的很直观、也很好理解,使共产党人的根深扎于人民群众之中,离开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鱼水关系,一刻也不能生存。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环境变了,地位变了,需要高度的自觉意识才不至于走向历史的反面。这也应该是今天我们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
弄清了权力是从哪里来的,才能弄清权力会向哪里去。这是最具有警醒意义的。
二、认清手中权力的性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它鲜明地回答了共产党人手中的权力是为谁掌、为什么掌的问题,因而也规定了手中权力的性质。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正确认识我们手中权力的性质。只有把这个问题搞明白了,我们才能正确地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必须认识到:第一,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是代表人民并领导人民夺取政权的,荸命胜利以后则要代表人民并领导人民掌握和行使好手中的各项权力。第二,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切权利都是来自于人民的,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说到底都是人民赋予的。”第三,领导干部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绝不能把它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第四,一代一代领导干部都必须时刻信守为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的正确原则,同时要始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行使权力的监督。
这又明确了共产党人手中权力的性质是为了人民掌握权力和行使权力,日的是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其含义包括:(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共产党员是为人民服务的;(2)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代表人民行使,是公权力,不足一个阶层或个人的私权力;(3)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接受人民监督。
明确手中权力的性质就能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解决好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从而在思想深处解决好是“做官”,还足当人民“公仆”问题。正确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始终把自己当作人民群众普通一员,消除与人民群众在思想上、情感上的隔阂,避免在脱离群众的路子上越走越远。
明确于中权力性质,就能正确处理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关系,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从根本上说是一回事,不能对群众负责就不可能很好地对上负责,认识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是政治上的明白人。
明确手中权力性质,就能正确解决好为群众谋利还是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利的问题,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谋私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本色不能丢。
三、认清如何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践行群众路线既要求正确看待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更重要的是正确行使权力。这就要求每名领导干部从转变作风开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上最高位置,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那样:“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始终牢记宗旨、牢记责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首先要为民用权。只有真正为民用权,才能保证手中的权力用来服务人民、服务社会,而不是用来牟取一己之私,只为个人捞好处,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高级领导干部来讲要接地气、察民情,作决策、定政策必须站稳立场,必须建立在实实在在的调查研究之上,不能靠拍脑袋、书斋空想解决问题;对基层干部主要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熟悉政策、宣传政策、落实政策,把工作落到实处。
其次要依法用权。提高党员干部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把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律的办法来研究解决问题。把法制国家、法制政府、法制社会统一起来,协调推进。特别要加强对政法队伍监督,执法犯法老百姓最痛恨,最损害党的形象。现在法律体系包括行政法规不可谓不健全,应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落实到位。
第三要阳光晒杈。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政法、行政执法、经济社会发展部门都要对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服务事项列出清单,包括内容、流程、時限、责任人,公之于众,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要廉洁用权。重点治贫、治奢,严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坚决刹住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正之风。
第五要制度管权。加强治党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已有制度、适时创新制度,确保按制度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靠制度管人管权。
一、认清手中权力从哪里来
权力观是人们对权力的总的看法,包括权力的来源,掌权的目的以及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等问题。不同政治派别,对权力观的认识和理解是不同的,甚至有天壤之别。共产党人区别其他一切剥削阶级政党就在于它来自于人民,始终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强调:“共产党人同全体无产者的关系足怎样的呢?……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
毛泽东问志在《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方针》中指出:“群众足从实践中来选择他们的领导工具、他们的领导者。被选的人,如果自以为了不得,不是自觉的当工具,而以为‘我是何等人物’!那就错了。”
领导十部手中的权力只能是来自于人民,又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这也是唯物观得出的基本结论。这里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共产党人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共产党人的利益只能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共产党人手中的权力足人民授予的,我们只是人民用以实现自已利益的工具而已。人民有工具的选择权,合手的就用下去,不合手、不合意就可能不用。如果不足去为人民谋利益,有自己同化的特殊利益、甚至与民争利,人民就可以也一定会去选择别样的工具。这也就是“水能载舟,水亦覆舟”的古训之义。也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主观和唯心主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这一点已为中外历史和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所证明。
过去夺取政权时期,“一切权力归苏维埃”、“一切权力归农会”是权力从哪里来的最好诠释,这在战争年代来的很直观、也很好理解,使共产党人的根深扎于人民群众之中,离开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鱼水关系,一刻也不能生存。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环境变了,地位变了,需要高度的自觉意识才不至于走向历史的反面。这也应该是今天我们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
弄清了权力是从哪里来的,才能弄清权力会向哪里去。这是最具有警醒意义的。
二、认清手中权力的性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它鲜明地回答了共产党人手中的权力是为谁掌、为什么掌的问题,因而也规定了手中权力的性质。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正确认识我们手中权力的性质。只有把这个问题搞明白了,我们才能正确地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必须认识到:第一,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是代表人民并领导人民夺取政权的,荸命胜利以后则要代表人民并领导人民掌握和行使好手中的各项权力。第二,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切权利都是来自于人民的,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说到底都是人民赋予的。”第三,领导干部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绝不能把它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第四,一代一代领导干部都必须时刻信守为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的正确原则,同时要始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行使权力的监督。
这又明确了共产党人手中权力的性质是为了人民掌握权力和行使权力,日的是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其含义包括:(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共产党员是为人民服务的;(2)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代表人民行使,是公权力,不足一个阶层或个人的私权力;(3)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接受人民监督。
明确手中权力的性质就能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解决好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从而在思想深处解决好是“做官”,还足当人民“公仆”问题。正确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始终把自己当作人民群众普通一员,消除与人民群众在思想上、情感上的隔阂,避免在脱离群众的路子上越走越远。
明确于中权力性质,就能正确处理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关系,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从根本上说是一回事,不能对群众负责就不可能很好地对上负责,认识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是政治上的明白人。
明确手中权力性质,就能正确解决好为群众谋利还是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利的问题,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谋私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本色不能丢。
三、认清如何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践行群众路线既要求正确看待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更重要的是正确行使权力。这就要求每名领导干部从转变作风开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上最高位置,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那样:“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始终牢记宗旨、牢记责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首先要为民用权。只有真正为民用权,才能保证手中的权力用来服务人民、服务社会,而不是用来牟取一己之私,只为个人捞好处,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高级领导干部来讲要接地气、察民情,作决策、定政策必须站稳立场,必须建立在实实在在的调查研究之上,不能靠拍脑袋、书斋空想解决问题;对基层干部主要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熟悉政策、宣传政策、落实政策,把工作落到实处。
其次要依法用权。提高党员干部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把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律的办法来研究解决问题。把法制国家、法制政府、法制社会统一起来,协调推进。特别要加强对政法队伍监督,执法犯法老百姓最痛恨,最损害党的形象。现在法律体系包括行政法规不可谓不健全,应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落实到位。
第三要阳光晒杈。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政法、行政执法、经济社会发展部门都要对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服务事项列出清单,包括内容、流程、時限、责任人,公之于众,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要廉洁用权。重点治贫、治奢,严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坚决刹住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正之风。
第五要制度管权。加强治党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已有制度、适时创新制度,确保按制度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靠制度管人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