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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正强化理论
在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看来,人的大多数行为都是属于操作性行为,行为的习得离不开强化。教师和父母亲可以利用强化来协调和控制幼儿的行为从而达到塑造良好行为的目的。当幼儿出现一个行为后,不管承认进行的是赞扬还是批评,都会对这一行为起到一个强化作用。如果幼儿表现出不良行为。如无端哭闹或者乱发脾气,我们都可以采取“冷处理”,即暂时对他不予以理睬,让他知道这一行为不会得到注意。那么,幼儿的这种行为会因为得不到强化而逐步消退。幼儿的良好行为的塑造与强化是密切相关的。行为主义认为,所谓教育,其实质就是塑造行为的结果,强化是塑造和调整儿童行为的基础之一,也是培养儿童良好的社会行为的方法。行为造就结果,一旦这种行为促成的结果是可以让幼儿愉悦的话,那么它的这种行为就会不断增加,而父母和教师这两个“催化剂”的角色适当使用“正强化”这一工具,那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就离目标更进一步了。正强化是指在儿童出现适宜的行为即正确的行为时,给予儿童一个刺激即鼓励。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小孩,在父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父母让他打扫卫生的任务,在任务完成后,这一小孩即刻得到父母带他去游乐场游玩的奖励。
二、家庭教育中正强化对幼儿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运用
夏洛特·梅森认为,训练孩子形成良好地习惯是妈妈的习惯。在家庭生活中,幼儿良好地生活习惯地养成离不开父母的教导。这也是家庭教育功能当中重要的一个项目。在家庭教育中,不乏父母亲使用正强化对幼儿良好行为习惯进行培养的案例。
案例1:
小嘉敏从幼儿园回到家中总喜欢把鞋子一脱一甩,就直接在坐在地上玩耍。但是久而久之,小嘉敏爸爸发现,自己孩子形成了不良的习惯。为此,小嘉敏爸爸带着小嘉敏回到家中时,当发现孩子将自己鞋子摆放整齐了,爸爸便会在小嘉敏的床头贴上一个大大的五星标志。慢慢地,小嘉敏每次回到家中都会自觉地将自己的鞋子摆放整齐。
在案例当中小嘉敏爸爸将“五星标志”作为强化物(刺激)来增加小嘉敏摆放好自己鞋子的行为发生概率。小嘉敏爸爸的这种正强化方式可以让孩子获得一种成就感。每一次小嘉敏得到一次五星标志,他就能够获得一次成功。
在家庭当中,幼儿父母是幼儿的第一任老师。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亲在承担孩子良好行为习惯上起到主导的作用。正强化的正确运用可以使幼儿增加某种良好行为发生的概率,从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幼儿园教育中正强化对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的运用
陈鹤琴先生曾经指出,小孩子是喜欢奖励,不喜欢抑阻。愈奖励他,他愈喜欢学习;愈抑阻他,他愈不喜欢学习。愈喜欢学习,经验愈来愈丰富,学习的能力发展愈大,所学习的事就愈容易学会。学会的事情愈多,做事的自信心就愈强。陈鹤琴先生的奖励实质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强化物,而且是有利的刺激。这同样也告诉我们在幼儿教育中鼓励使用正强化。这也与陈鹤群先生提出的刺激的学习原则相一致。
案例2:
乐乐是一个特别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常常让老师们头疼不已,甚至是“恶言相向”。星期一时,乐乐来到幼儿园,向王老师和同学们问好之后,就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玩玩具了。老师一边看着乐乐,一边希望乐乐能够乖巧一点。乐乐在桌面摆弄了好一阵子,终于将自己的“作品”完成了。乐乐兴高采烈地将自己的“作品”伸向老师,说,“老师,你看我拼的机器人。”王老师看着乐乐举在空中的“机器人”,表扬了乐乐,“乐乐,你拼的机器人真威武。”乐乐格外地开心。上午在进行区域活动时,老师在准备着桌子和并摆放着学具。乐乐一边帮着捡老师落下的学具,一边帮着请其他小朋友坐好。王老师看到乐乐的表现,就立即表扬了他。上课时,乐乐很认真地跟着老师,并且积极地举手回答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在课堂上,当乐乐回答完老师的问题之后,王老师立即给乐乐一个棒棒的大拇指。乐乐整天都乐开了花。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乐乐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不再像以前一样顽皮捣蛋,而是一个棒棒的乖孩子。
所有的孩子都喜欢得到夸赞。在案例当中,王老师在乐乐玩玩具时的赞扬,区域活动的表扬以及上课时的赞美都是利用了正强化。在玩玩具时,得到赞扬的乐乐能更开心地摆弄玩具;在区域活动时,得到表扬地乐乐更积极主动;在上课回答问题后,得到赞美的乐乐会更努力地举手,主动配合老师。在此案例当中,乐乐获得表扬从而增强了其被需要、被尊重、被信任的情感,从而促使乐乐行为方式的转变,行为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在这一强化过程中,乐乐的“自我概念”的塑造也在同时在进行。
责任编辑 龙建刚
在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看来,人的大多数行为都是属于操作性行为,行为的习得离不开强化。教师和父母亲可以利用强化来协调和控制幼儿的行为从而达到塑造良好行为的目的。当幼儿出现一个行为后,不管承认进行的是赞扬还是批评,都会对这一行为起到一个强化作用。如果幼儿表现出不良行为。如无端哭闹或者乱发脾气,我们都可以采取“冷处理”,即暂时对他不予以理睬,让他知道这一行为不会得到注意。那么,幼儿的这种行为会因为得不到强化而逐步消退。幼儿的良好行为的塑造与强化是密切相关的。行为主义认为,所谓教育,其实质就是塑造行为的结果,强化是塑造和调整儿童行为的基础之一,也是培养儿童良好的社会行为的方法。行为造就结果,一旦这种行为促成的结果是可以让幼儿愉悦的话,那么它的这种行为就会不断增加,而父母和教师这两个“催化剂”的角色适当使用“正强化”这一工具,那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就离目标更进一步了。正强化是指在儿童出现适宜的行为即正确的行为时,给予儿童一个刺激即鼓励。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小孩,在父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父母让他打扫卫生的任务,在任务完成后,这一小孩即刻得到父母带他去游乐场游玩的奖励。
二、家庭教育中正强化对幼儿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运用
夏洛特·梅森认为,训练孩子形成良好地习惯是妈妈的习惯。在家庭生活中,幼儿良好地生活习惯地养成离不开父母的教导。这也是家庭教育功能当中重要的一个项目。在家庭教育中,不乏父母亲使用正强化对幼儿良好行为习惯进行培养的案例。
案例1:
小嘉敏从幼儿园回到家中总喜欢把鞋子一脱一甩,就直接在坐在地上玩耍。但是久而久之,小嘉敏爸爸发现,自己孩子形成了不良的习惯。为此,小嘉敏爸爸带着小嘉敏回到家中时,当发现孩子将自己鞋子摆放整齐了,爸爸便会在小嘉敏的床头贴上一个大大的五星标志。慢慢地,小嘉敏每次回到家中都会自觉地将自己的鞋子摆放整齐。
在案例当中小嘉敏爸爸将“五星标志”作为强化物(刺激)来增加小嘉敏摆放好自己鞋子的行为发生概率。小嘉敏爸爸的这种正强化方式可以让孩子获得一种成就感。每一次小嘉敏得到一次五星标志,他就能够获得一次成功。
在家庭当中,幼儿父母是幼儿的第一任老师。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亲在承担孩子良好行为习惯上起到主导的作用。正强化的正确运用可以使幼儿增加某种良好行为发生的概率,从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幼儿园教育中正强化对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的运用
陈鹤琴先生曾经指出,小孩子是喜欢奖励,不喜欢抑阻。愈奖励他,他愈喜欢学习;愈抑阻他,他愈不喜欢学习。愈喜欢学习,经验愈来愈丰富,学习的能力发展愈大,所学习的事就愈容易学会。学会的事情愈多,做事的自信心就愈强。陈鹤琴先生的奖励实质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强化物,而且是有利的刺激。这同样也告诉我们在幼儿教育中鼓励使用正强化。这也与陈鹤群先生提出的刺激的学习原则相一致。
案例2:
乐乐是一个特别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常常让老师们头疼不已,甚至是“恶言相向”。星期一时,乐乐来到幼儿园,向王老师和同学们问好之后,就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玩玩具了。老师一边看着乐乐,一边希望乐乐能够乖巧一点。乐乐在桌面摆弄了好一阵子,终于将自己的“作品”完成了。乐乐兴高采烈地将自己的“作品”伸向老师,说,“老师,你看我拼的机器人。”王老师看着乐乐举在空中的“机器人”,表扬了乐乐,“乐乐,你拼的机器人真威武。”乐乐格外地开心。上午在进行区域活动时,老师在准备着桌子和并摆放着学具。乐乐一边帮着捡老师落下的学具,一边帮着请其他小朋友坐好。王老师看到乐乐的表现,就立即表扬了他。上课时,乐乐很认真地跟着老师,并且积极地举手回答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在课堂上,当乐乐回答完老师的问题之后,王老师立即给乐乐一个棒棒的大拇指。乐乐整天都乐开了花。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乐乐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不再像以前一样顽皮捣蛋,而是一个棒棒的乖孩子。
所有的孩子都喜欢得到夸赞。在案例当中,王老师在乐乐玩玩具时的赞扬,区域活动的表扬以及上课时的赞美都是利用了正强化。在玩玩具时,得到赞扬的乐乐能更开心地摆弄玩具;在区域活动时,得到表扬地乐乐更积极主动;在上课回答问题后,得到赞美的乐乐会更努力地举手,主动配合老师。在此案例当中,乐乐获得表扬从而增强了其被需要、被尊重、被信任的情感,从而促使乐乐行为方式的转变,行为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在这一强化过程中,乐乐的“自我概念”的塑造也在同时在进行。
责任编辑 龙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