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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社会保险制度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稳定机制,本文分析了社会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市场经济 社会保险制度 问题 完善对策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建立一系列的管理机构,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贴的各种制度的总称。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就必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党和政府历来都非常重视。早在1951年,我国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同时,在社会救济、社会与职工福利等方面,也相继通过各种单行法规予以确立。这个阶段的保险特点,主要是政府包揽各种福利待遇,大多采用暗贴形式。十年动乱期间,社会保险遭到破坏,保险事业处于瘫痪状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加快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建设步伐。以养老保险为龙头,带动失业、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保险项目的建立和发展;坚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指导思想;主要采取典型引路、分步推进的方式,初步建立起了项目比较齐全、范围广泛、制度办法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快速发展壮大的同时,反映出的问题也不少,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逐步完善的地方还很多。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保险制度不够完善,法制建设滞后。
主要表现为:各种保险制度之间的配套性差;存在多头管理现象,既有重复交叉,又有空白遗漏;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费的现象在有些地区比较突出;征收保险基金力度不够,办法不多,漏交现象较严重;一些企业借安置下岗职工,随意搞提前退休,骗取国家养老费;对保险基金的管理缺乏有效监督;有的保险金比例不够合理;保险管理部门服务意识不够强,致使理赔困难,等等。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保险制度不够完善,法制建设和依法管理滞后所致。
2.社会统筹层次低。
目前,各种保险主要是县(市)级统筹,社会化程度较低。近年来,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费的事时有发生。保险部门的这种做法无疑是错误的,但有其难言苦衷。试想,如果企业都因亏损、破产等原因拒缴保险基金,保险部门也无力支付保险费,发生这种现象,从表面上看是因为保险基金不能足额征集到位从而影响支付能力,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统筹层次低造成的。因为即使是在目前保险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就全国而言,保险基金也是收略大于支;如果以省而言,大多数也是收大于支。因此,提高保险的社会化程度,可以大大增强其调剂能力。
3.对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营运办法。
如何保证保险基金的安全,以及如何实现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这是摆在每一位经济工作者面前的难题。许多地方做过一些尝试,有的用于直接投资,有的用于给个人或单位做贷款担保,等等。而取得成功经验的少,得到深刻教训的很多,大量保险基金血本无归的事常见于报端。如果连保险基金的安全都得不到保证,还谈什么保值增值呢?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社会保险功能本身的有效发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因此,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1.完善管理体制,实现政策统一化管理法制化。
目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保险分别属于社保局、就业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厅,这叫“五龙治水”。各级政府均有相应机构或职能。这样就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不利于保险政策的统一制定和实施,不利于精简机构和提高工作效能。因此,社会保险的管理机构应统一。这样便于保险事业的总体规划和保险制度的彼此协调配套,从而加快各项保险制度的完善步伐。同时,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能。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社会保险是一项内容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必须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加快保险事业法制化管理步伐。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保险事业社会公平的宗旨。否则,各行其是,是办不好社会保险事业的。
2.加强对保险基金的管理。
在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最好是采用“收支两条线”的办法,并切实做好基金的加法和减法。在基金的征集方面,必须强化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退休政策,严格审批制度,完善办事程序,坚决杜绝一些单位借下岗分流、破产倒闭之机,随意搞提前退休。二是加强保险基金的征收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比例、对象、基数等足额征收。要加大基金征集工作的投入力度,可成立专门的基金征集队伍和稽查部门,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逐步提高投保率,力争基金的足额征集到位。只有做好了基金的征集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加法,才能为做好及时兑付的减法工作提供保障。在保险费的支付方面,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按照足额兑现,树立严格按政策办事的形象,充分体现社会保险制度的优越性。
3.逐步提高保险的社会化程度。
提高社会化程度,要求必须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逐步扩大社会保险的范围,包括增加险种扩大覆盖面,不断壮大保险事业。二是基金的管理要相对集中,统筹的层次要求逐步提高,尽快实现由县(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这是保险事业不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险一方面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另一方面运作要相对规范。如果社会化程度低,运作也很难规范,从而削弱保险事业的权威性和优越性,必定造成基金征集困难、支付能力降低等后果。征集困难影响支付能力,不能及时兑现又影响投保者的积极性而使征集困难,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因此,要解决在保险基金总量有余的情况下,发生在局部范围内的拖欠问题,就要逐步提高保险的社会化程度。这样保险调剂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更能发挥社会扶助共济的作用。
4.强化社会保险的服务功能。
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这是保险事业的宗旨。做好基金的征集工作靠管理,做好支付兑现工作靠服务。因此,各级政府和保险管理机构,要不断加强管理,强化社会保险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王东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3]刘文海.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1.
[4]许飞琼.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面临的问题及相关对策[J].统计与决策,1999,(2).
关键词: 市场经济 社会保险制度 问题 完善对策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建立一系列的管理机构,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贴的各种制度的总称。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就必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党和政府历来都非常重视。早在1951年,我国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同时,在社会救济、社会与职工福利等方面,也相继通过各种单行法规予以确立。这个阶段的保险特点,主要是政府包揽各种福利待遇,大多采用暗贴形式。十年动乱期间,社会保险遭到破坏,保险事业处于瘫痪状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加快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建设步伐。以养老保险为龙头,带动失业、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保险项目的建立和发展;坚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指导思想;主要采取典型引路、分步推进的方式,初步建立起了项目比较齐全、范围广泛、制度办法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险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快速发展壮大的同时,反映出的问题也不少,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逐步完善的地方还很多。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保险制度不够完善,法制建设滞后。
主要表现为:各种保险制度之间的配套性差;存在多头管理现象,既有重复交叉,又有空白遗漏;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费的现象在有些地区比较突出;征收保险基金力度不够,办法不多,漏交现象较严重;一些企业借安置下岗职工,随意搞提前退休,骗取国家养老费;对保险基金的管理缺乏有效监督;有的保险金比例不够合理;保险管理部门服务意识不够强,致使理赔困难,等等。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保险制度不够完善,法制建设和依法管理滞后所致。
2.社会统筹层次低。
目前,各种保险主要是县(市)级统筹,社会化程度较低。近年来,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费的事时有发生。保险部门的这种做法无疑是错误的,但有其难言苦衷。试想,如果企业都因亏损、破产等原因拒缴保险基金,保险部门也无力支付保险费,发生这种现象,从表面上看是因为保险基金不能足额征集到位从而影响支付能力,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统筹层次低造成的。因为即使是在目前保险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就全国而言,保险基金也是收略大于支;如果以省而言,大多数也是收大于支。因此,提高保险的社会化程度,可以大大增强其调剂能力。
3.对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营运办法。
如何保证保险基金的安全,以及如何实现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这是摆在每一位经济工作者面前的难题。许多地方做过一些尝试,有的用于直接投资,有的用于给个人或单位做贷款担保,等等。而取得成功经验的少,得到深刻教训的很多,大量保险基金血本无归的事常见于报端。如果连保险基金的安全都得不到保证,还谈什么保值增值呢?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社会保险功能本身的有效发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因此,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1.完善管理体制,实现政策统一化管理法制化。
目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保险分别属于社保局、就业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厅,这叫“五龙治水”。各级政府均有相应机构或职能。这样就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不利于保险政策的统一制定和实施,不利于精简机构和提高工作效能。因此,社会保险的管理机构应统一。这样便于保险事业的总体规划和保险制度的彼此协调配套,从而加快各项保险制度的完善步伐。同时,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能。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社会保险是一项内容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必须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加快保险事业法制化管理步伐。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保险事业社会公平的宗旨。否则,各行其是,是办不好社会保险事业的。
2.加强对保险基金的管理。
在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最好是采用“收支两条线”的办法,并切实做好基金的加法和减法。在基金的征集方面,必须强化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退休政策,严格审批制度,完善办事程序,坚决杜绝一些单位借下岗分流、破产倒闭之机,随意搞提前退休。二是加强保险基金的征收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比例、对象、基数等足额征收。要加大基金征集工作的投入力度,可成立专门的基金征集队伍和稽查部门,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逐步提高投保率,力争基金的足额征集到位。只有做好了基金的征集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加法,才能为做好及时兑付的减法工作提供保障。在保险费的支付方面,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按照足额兑现,树立严格按政策办事的形象,充分体现社会保险制度的优越性。
3.逐步提高保险的社会化程度。
提高社会化程度,要求必须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逐步扩大社会保险的范围,包括增加险种扩大覆盖面,不断壮大保险事业。二是基金的管理要相对集中,统筹的层次要求逐步提高,尽快实现由县(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这是保险事业不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险一方面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另一方面运作要相对规范。如果社会化程度低,运作也很难规范,从而削弱保险事业的权威性和优越性,必定造成基金征集困难、支付能力降低等后果。征集困难影响支付能力,不能及时兑现又影响投保者的积极性而使征集困难,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因此,要解决在保险基金总量有余的情况下,发生在局部范围内的拖欠问题,就要逐步提高保险的社会化程度。这样保险调剂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更能发挥社会扶助共济的作用。
4.强化社会保险的服务功能。
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这是保险事业的宗旨。做好基金的征集工作靠管理,做好支付兑现工作靠服务。因此,各级政府和保险管理机构,要不断加强管理,强化社会保险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王东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3]刘文海.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1.
[4]许飞琼.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面临的问题及相关对策[J].统计与决策,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