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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领导科学被真正当作科学还是近年的事,现在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浙江省等级重点普通高中评估操作标准》的通知(浙教督[2003]148号),提出了“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把“管理”提到了衡量一所重点中学是否具有“示范性”的高度,足见教育政要、行家是如何看重“管理”的。在教育投资攀比风愈演愈烈的今天,强调管理水平是办学水平高低最重要标志之一,这种政策导向非常正确。
一、从“管理”的词义说起
《左传》中有“郑人使我掌北门之管”,意思是说“郑国人叫我管北城门的锁”,可见“管”即是今天的“锁”,它是个名词,后来才活用为动词。门被锁住了,外人就进不去了;门被锁住了,里面的人就出不去了。因此,“管”有“禁锢、限制、统辖”等意思。
文学家认定凡是“王”字作为左偏旁的,一般都与“玉”有关。“理”的大致语义就是把山里的玉石雕琢成工艺品或器具的过程。因此,“理”带有“加工、整合、塑造”甚至“协调”的意思。
“管”与“理”两个词属联合式结构,但容易被人错误地当做偏义复词,只重视一个字即“管”,而忽视了一个“理”字。
二、从人性的角度来看“管理”
儒家与法家为代表的历代政论家对人性善恶的问题争论不休,直至今天也没有形成共识。几年前大学生的唇枪舌剑最终也未辩出雌雄。笔者才疏学浅,更不敢有所介入,只是想来个无奈的“和稀泥”。我的观点是:人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统一体,到底真善美占上风还是假恶丑占上风,恐怕还是不要定论的为好。但是对某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评价的公众标准大致有二:其一是看他的一生,其二是看他一生中的关键处。一个人一生中一般来说都曾做过“假恶丑”的事,至少想过做“假恶丑”的事,但他的一生也肯定想过“真善美”的事。法家以为人性是恶的,因此高扬皮鞭来整治人,从而让人害怕受惩罚而不敢做他们认为的坏事。儒家则认定人性是善的,反对战争,倡导“仁”“礼”。其实两者都有正确与错误之处。对人的“管理”,说白了就是“管”与“理”的辩证统一,“管”与“理”的相互补充。
今天我们强调“德治”与“法治”,强调“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均不可偏废,就是这个道理。
三、从“管”与“理”两者的关系来看“管理”
“管”与“理”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管”中有“理”,要“管”住人,得先把“理”说清楚,“理”说清楚了,你还我行我素,只得整治你了,让你服从这个“理”。再说“管”之中也得讲“理”,这种“管”才会得人心,才会赢得多数人的支持。“管”之后更要讲“理”,所谓“治病救人”就是这个道理。“管”的特征是一个“严”字,但要“严而有格”“严而有序”“严而有恒”“严而有礼”甚至要“严而有爱”。其二,“理”中有“管”,“理”其实是高层次的“管”,它“管”的是人的思想、人的灵魂。行为是人的思想的反映。人的思想、灵魂“管”住了,行为就不成问题了。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味强调“管”,强调把人镇压下去,不讲“理”,终归行不通。“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愈深,反抗愈烈。“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里面是有道理可讲的。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要彻底征服一个弱小的民族都十分困难,就是明证。
历史经验又告诉我们:一味讲“理”,不强调“法制”,也不可能治理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单位。许多时候人们有一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尴尬,一味讲理甚至有时会显得软弱无力,而且办事效益太低。
因此,“管”与“理”是不可或缺的。
四、从学校的特点来看“管理”
笔者以为学校管理要重视“管”,即重视制度建设,重视处罚、整治的行政手段的运用,更要重视校园文化、舆论导向、师德、学德教育,人生观、价值观的渗透,等等,即更要重“理”。原因如下:
1.从管理对象来看。学校的管理对象主要是教师与学生。先说教师吧。教师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知识丰厚、知书达礼,有自己的一套为人处世的法则和教书育人的方法。他们是整个社会成员中的优秀群体。同时他们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也得到了持续的自我教育,进而又在这自我教育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因此学校管理者的正确的决策极易被他们所认同,并且在行为上达成一致。再说学生,学生时代是他们一生中求知欲最旺盛,心灵最纯洁,接受真理的要求最迫切的黄金时代,学生社会化程度不高,可塑性也最强,可以真正定论为坏学生的极少。因此,“理”是最容易被他们接受的。
2.从办学目的来看。办学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赚钱,追求经济效益?这显然不对。办学的目的是为了“育人”。无论你采取什么手段都是为了“育人”,这是社会主义学校的根本宗旨,任何时候都不能背离这个宗旨。实现这个宗旨的最佳途径就是教育,教育就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中学生是未成年人,教育的手段绝不能简单地“绳之以法”。学校管理中过多地使用开除与惩罚的手段,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是教育工作者不负责任和无能慵懒的表现。
3.从教学方法与风格来看。教学是在教师正确地指导与严密地组织下,学生主动、愉快、合作、创造性地学习,从而进德、益智、长才的过程,它是极其复杂的脑力劳动的过程。教学的方法与风格因人、因时、因地、因科目而千变万化,多姿多彩,它具有多样性、 丰富性和尝试性的特点,不能简单地用一个“管”字去划一,要提倡教学民主,提倡教学研究和探索,实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能钳制、禁锢人们的思想,不能搞“标准答案”。
综上所述,学校工作要强调“管”,没有管,没有制度,就会一盘散沙,需要“铁的纪律”,但是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更应强调一个“理”字,即校长在正确的教育理念、巨大的人格魅力、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渊博的学识水平的影响下,带领广大教师成为师德高尚、爱生如子、诲人不倦、追求真理的优秀群体,从而使学生真正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
一、从“管理”的词义说起
《左传》中有“郑人使我掌北门之管”,意思是说“郑国人叫我管北城门的锁”,可见“管”即是今天的“锁”,它是个名词,后来才活用为动词。门被锁住了,外人就进不去了;门被锁住了,里面的人就出不去了。因此,“管”有“禁锢、限制、统辖”等意思。
文学家认定凡是“王”字作为左偏旁的,一般都与“玉”有关。“理”的大致语义就是把山里的玉石雕琢成工艺品或器具的过程。因此,“理”带有“加工、整合、塑造”甚至“协调”的意思。
“管”与“理”两个词属联合式结构,但容易被人错误地当做偏义复词,只重视一个字即“管”,而忽视了一个“理”字。
二、从人性的角度来看“管理”
儒家与法家为代表的历代政论家对人性善恶的问题争论不休,直至今天也没有形成共识。几年前大学生的唇枪舌剑最终也未辩出雌雄。笔者才疏学浅,更不敢有所介入,只是想来个无奈的“和稀泥”。我的观点是:人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统一体,到底真善美占上风还是假恶丑占上风,恐怕还是不要定论的为好。但是对某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评价的公众标准大致有二:其一是看他的一生,其二是看他一生中的关键处。一个人一生中一般来说都曾做过“假恶丑”的事,至少想过做“假恶丑”的事,但他的一生也肯定想过“真善美”的事。法家以为人性是恶的,因此高扬皮鞭来整治人,从而让人害怕受惩罚而不敢做他们认为的坏事。儒家则认定人性是善的,反对战争,倡导“仁”“礼”。其实两者都有正确与错误之处。对人的“管理”,说白了就是“管”与“理”的辩证统一,“管”与“理”的相互补充。
今天我们强调“德治”与“法治”,强调“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均不可偏废,就是这个道理。
三、从“管”与“理”两者的关系来看“管理”
“管”与“理”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管”中有“理”,要“管”住人,得先把“理”说清楚,“理”说清楚了,你还我行我素,只得整治你了,让你服从这个“理”。再说“管”之中也得讲“理”,这种“管”才会得人心,才会赢得多数人的支持。“管”之后更要讲“理”,所谓“治病救人”就是这个道理。“管”的特征是一个“严”字,但要“严而有格”“严而有序”“严而有恒”“严而有礼”甚至要“严而有爱”。其二,“理”中有“管”,“理”其实是高层次的“管”,它“管”的是人的思想、人的灵魂。行为是人的思想的反映。人的思想、灵魂“管”住了,行为就不成问题了。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味强调“管”,强调把人镇压下去,不讲“理”,终归行不通。“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愈深,反抗愈烈。“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里面是有道理可讲的。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要彻底征服一个弱小的民族都十分困难,就是明证。
历史经验又告诉我们:一味讲“理”,不强调“法制”,也不可能治理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单位。许多时候人们有一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尴尬,一味讲理甚至有时会显得软弱无力,而且办事效益太低。
因此,“管”与“理”是不可或缺的。
四、从学校的特点来看“管理”
笔者以为学校管理要重视“管”,即重视制度建设,重视处罚、整治的行政手段的运用,更要重视校园文化、舆论导向、师德、学德教育,人生观、价值观的渗透,等等,即更要重“理”。原因如下:
1.从管理对象来看。学校的管理对象主要是教师与学生。先说教师吧。教师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知识丰厚、知书达礼,有自己的一套为人处世的法则和教书育人的方法。他们是整个社会成员中的优秀群体。同时他们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也得到了持续的自我教育,进而又在这自我教育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因此学校管理者的正确的决策极易被他们所认同,并且在行为上达成一致。再说学生,学生时代是他们一生中求知欲最旺盛,心灵最纯洁,接受真理的要求最迫切的黄金时代,学生社会化程度不高,可塑性也最强,可以真正定论为坏学生的极少。因此,“理”是最容易被他们接受的。
2.从办学目的来看。办学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赚钱,追求经济效益?这显然不对。办学的目的是为了“育人”。无论你采取什么手段都是为了“育人”,这是社会主义学校的根本宗旨,任何时候都不能背离这个宗旨。实现这个宗旨的最佳途径就是教育,教育就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中学生是未成年人,教育的手段绝不能简单地“绳之以法”。学校管理中过多地使用开除与惩罚的手段,采取简单粗暴的手段,是教育工作者不负责任和无能慵懒的表现。
3.从教学方法与风格来看。教学是在教师正确地指导与严密地组织下,学生主动、愉快、合作、创造性地学习,从而进德、益智、长才的过程,它是极其复杂的脑力劳动的过程。教学的方法与风格因人、因时、因地、因科目而千变万化,多姿多彩,它具有多样性、 丰富性和尝试性的特点,不能简单地用一个“管”字去划一,要提倡教学民主,提倡教学研究和探索,实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能钳制、禁锢人们的思想,不能搞“标准答案”。
综上所述,学校工作要强调“管”,没有管,没有制度,就会一盘散沙,需要“铁的纪律”,但是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更应强调一个“理”字,即校长在正确的教育理念、巨大的人格魅力、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渊博的学识水平的影响下,带领广大教师成为师德高尚、爱生如子、诲人不倦、追求真理的优秀群体,从而使学生真正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