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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快速发展、依法治国逐步推进的新时代背景下,作为社会纠纷“化解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较高的功能价值,但仍存在制度构建不完善、纠纷分流渠道不通畅、内部衔接性差、法律法规不协调等问题.需要总结先进经验,提高诉讼价值、建立多元化解纷平台、合理立法、增强民众对非诉讼方式的信赖,以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稳步发展,实现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