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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积极探索扩大廉租房范围,如厦门提出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租赁房,深圳提出为非户籍常住人口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赁房,有些城市则提供经济租赁房。虽然名称不一,做法不一,但都是政府提供租金补助的政策性租赁房,本文统称之为廉租房。这些实践内容丰富,社会效果良好,但如何在理论上加强指导,科学界定保障的广度和深度,不仅直接关系到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而且直接关系到制度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