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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是用精神分析的方法来解析余华《河边的错误》,追究疯子为何会无缘无故地杀害与他相关及不相关的人;并对许亮许多让人无法理解的行为进行了分析,从他们的行为中找到精神上的症状,由“疯子”的荒诞存在进而推出世界的荒诞性,这为进一步理解余华的先锋小说以及现实世界提供了更好的钥匙。
【关键词】:余华;精神分析;“疯子”
一、对杀人凶手——疯子的精神分析
读完全文,疯子才是最后的真凶,首先他在河边残忍杀害幺四婆婆,然后又接连杀了一个男人和孩子。读者从小说的字里行间完全找不出疯子杀人的动机,为何疯子杀人的欲望这么疯狂? 是什么心理因素导致他痛下狠手?
文中疯子对幺四婆婆的做法值得深思,小说中写了疯子扔篮子行为,“幺四婆婆便一次一次地去将篮子捡回来,疯子一次比一次扔得远。”[1]这种行为与弗洛伊德曾经引用过的一个儿童游戏相像。一些一岁半的儿童将木卷轴的隐藏和出现视为“失去”和“得到”,而“疯子”也将篮子的抛弃和重归看作“失去”和“得到”, “疯子”由此消除了自身对外界的陌生感与恐惧感,从而获得安全感和满足感。
接下来故事继续发展,例如 “他这么大了,还要吃奶。我不愿意他就打我,后来没办法就让他吸几下,可他把我的奶头咬了下来。”[2]尽管疯子已成年,但他依旧像个儿童。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认为疯子正处在口唇期,口、唇、舌是主要的性敏感区,疯子的吃奶仅仅是因为口、唇、舌的吮吸和撕咬能带来快感。发展到后面,疯子甚至揍幺四婆婆。此时疯子的“本我”占了上风,本我是人的自私部分,遵循快乐原则,主要与性和攻击有关,自我则对本我起到约束作用。[3]然而疯子是个非理性的人,自我无法制约本我。
疯子的疯狂在于先后杀死了幺四婆婆、工人以及孩子,疯子受到强大的内部力量驱使即本能。弗洛伊德认为本能分为两大类,而疯子的行为显然是死与攻击的本能,并且这种无意识动机很少表现为自毁行为,多数情况下为对他人的攻击。[4]这时,我们便能更进一步理解为何疯子会攻击他人,这是疯子死的本能转向外部,进而杀死了幺四婆婆、工人和孩子。
二、对“疯子”——许亮的精神分析
在被调查者中,许亮的行为举止最为古怪。许亮自杀未遂,他对刑警们说:“这一天迟早都要到来的,我想了很久,想到与其让一颗子弹打掉半个脑壳,还不如吃安眠酮睡过去永远不醒。”[5]这些话似乎都表明许亮默认了他自己就是杀人凶手,并且许亮承认在第二个人被杀时他也在河边。真相似乎水落石出,但是马哲经过调查后肯定许亮并不是杀人凶手。案情再一次扑朔迷离。
不久镇上又出现了第三次行凶。许亮這时的行为更加奇怪。他敲开了邻居的门说他下午又去了河边,邻居感到莫名其妙,因为他们看到许亮整个下午都在家。不久之后,许亮自杀身亡。
许亮的所作所为常常让读者感到迷惑,许亮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这里出现了两个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一个是幻想世界,许亮的精神世界的确出现了问题。许亮第一次自杀时,与他相熟的年轻人曾说:“他总把别人的事想成自己的事。常常是我钓上来的鱼,可他却总说是他钓上来的……”[6]年轻人说的这段话直接点明了许亮陈述话语的不可靠性。
从心理学上来说,许亮的这种症状更像精神分裂症,幻觉和妄想都是常见的症状。妄想是一种在病理基础上产生的歪曲的信念、病态的推理和判断。妄想有三个特征,缺一不可:第一,妄想是一种坚信或确信;第二,妄想是自我卷入的;第三,妄想是某个人独有的信念。[7]许亮的症状更像是妄想。第一起案发时,许亮的话语中似乎确定刑警人员会把他当成杀人凶手。第二起案发时,许亮根本没去河边,可他说他看见了河边的人头以及疯子,并且深信不疑。第三起案发事件后,许亮向邻居表示他又去了河边,并对邻居的话表示不相信。这些都符合妄想的特征。杀人嫌疑很大的许亮便可被直接排除,他的话大都是疯言疯语,至此,案情一目了然。
许亮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被视作“疯子”, 因为巨大的心理压力以及妄想的频发,他的精神处于崩溃状态中,成为了常人眼里的“疯子”。
三、“疯子”的内涵和用意
如何定义“疯子”呢?“疯子”是人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荒诞状态。他与常人不同,余华笔下的精神病患者、狂人、变态狂和自虐者等“非常人”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精神价值的缺失,他们的荒谬行为举动显示出一种主体“自我的退隐和迷失”。余华的小说里很多主人公在某种意义上都是“疯子”。余华用人性的荒诞来牵引出世界的荒诞,在《河边的错误》中,疯子在本能的驱使下犯下了罪行,但是仅凭法律无法将疯子绳之以法,然而疯子接连又犯下了惨案,马哲无法忍受疯子的所作所为于是开枪打死了他,但是打死了疯子的马哲却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妻子和局长的要求下竟然要装作精神病患者才能逃避法律的约束。这里显然蕴涵着深刻的内涵,一方面,不正常的人(疯子)是正常的(因为他免于法律的制裁),正常的人(马哲)反而是不正常的(因为杀死了危害百姓的疯子而将受到制裁)。这里内隐着深刻的矛盾,这到底是人性出了问题,还是世界出了问题?荒诞尽显其中。
许亮作为妄想症者,在常人眼里也是一种“疯子”。小说当中多处描写了这些无罪之人的恐慌和害怕,他们在社会制度中如履薄冰,孤立无援,害怕无法言明自己的清白,显示了一种信任危机,许亮更是在这样虚弱孤立的状态下自杀,从中显示了人与人,人与世界的一种对立与紧张。杀人凶手在小镇上出没无人管制,无罪之人却要拼命洗清自己的罪行,这何尝不是一种荒诞之处呢?
余华用“非常人”(“疯子”)的存在来揭示世界的荒诞性。荒诞性是余华小说的重要标志,它既是现实世界的存在状态,也是人无法逃遁的生存状态。他在《虚伪的作品》当中首次披露了他的文学观念:写作是为了更加接近真实,而要达到真实,必须使用“虚伪的形式”。这种形式背离了现状世界所提供给我的秩序和逻辑,然而却使我自由地接近了真实。[8]例如《死亡叙述》里的司机被他人活活打死,其他的如《现实一种》里兄弟自相残杀,《世事如烟》里阴鸷的算命先生,这些人物都是读者眼中的“疯子”,这些“疯子”的存在构成了余华先锋小说一致的荒诞性。这能让读者从不可言明的精神角度体验到世界存在的一种本真状态,从而对读者自身以及世界作一个更好的把握。
参考文献:
[1][2][5][6]余华.现实一种[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4.
[3][4]Jerry.Burger.人格心理学[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2.
[7]刘新民.变态心理学[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
[8]王达敏.余华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关键词】:余华;精神分析;“疯子”
一、对杀人凶手——疯子的精神分析
读完全文,疯子才是最后的真凶,首先他在河边残忍杀害幺四婆婆,然后又接连杀了一个男人和孩子。读者从小说的字里行间完全找不出疯子杀人的动机,为何疯子杀人的欲望这么疯狂? 是什么心理因素导致他痛下狠手?
文中疯子对幺四婆婆的做法值得深思,小说中写了疯子扔篮子行为,“幺四婆婆便一次一次地去将篮子捡回来,疯子一次比一次扔得远。”[1]这种行为与弗洛伊德曾经引用过的一个儿童游戏相像。一些一岁半的儿童将木卷轴的隐藏和出现视为“失去”和“得到”,而“疯子”也将篮子的抛弃和重归看作“失去”和“得到”, “疯子”由此消除了自身对外界的陌生感与恐惧感,从而获得安全感和满足感。
接下来故事继续发展,例如 “他这么大了,还要吃奶。我不愿意他就打我,后来没办法就让他吸几下,可他把我的奶头咬了下来。”[2]尽管疯子已成年,但他依旧像个儿童。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认为疯子正处在口唇期,口、唇、舌是主要的性敏感区,疯子的吃奶仅仅是因为口、唇、舌的吮吸和撕咬能带来快感。发展到后面,疯子甚至揍幺四婆婆。此时疯子的“本我”占了上风,本我是人的自私部分,遵循快乐原则,主要与性和攻击有关,自我则对本我起到约束作用。[3]然而疯子是个非理性的人,自我无法制约本我。
疯子的疯狂在于先后杀死了幺四婆婆、工人以及孩子,疯子受到强大的内部力量驱使即本能。弗洛伊德认为本能分为两大类,而疯子的行为显然是死与攻击的本能,并且这种无意识动机很少表现为自毁行为,多数情况下为对他人的攻击。[4]这时,我们便能更进一步理解为何疯子会攻击他人,这是疯子死的本能转向外部,进而杀死了幺四婆婆、工人和孩子。
二、对“疯子”——许亮的精神分析
在被调查者中,许亮的行为举止最为古怪。许亮自杀未遂,他对刑警们说:“这一天迟早都要到来的,我想了很久,想到与其让一颗子弹打掉半个脑壳,还不如吃安眠酮睡过去永远不醒。”[5]这些话似乎都表明许亮默认了他自己就是杀人凶手,并且许亮承认在第二个人被杀时他也在河边。真相似乎水落石出,但是马哲经过调查后肯定许亮并不是杀人凶手。案情再一次扑朔迷离。
不久镇上又出现了第三次行凶。许亮這时的行为更加奇怪。他敲开了邻居的门说他下午又去了河边,邻居感到莫名其妙,因为他们看到许亮整个下午都在家。不久之后,许亮自杀身亡。
许亮的所作所为常常让读者感到迷惑,许亮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这里出现了两个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一个是幻想世界,许亮的精神世界的确出现了问题。许亮第一次自杀时,与他相熟的年轻人曾说:“他总把别人的事想成自己的事。常常是我钓上来的鱼,可他却总说是他钓上来的……”[6]年轻人说的这段话直接点明了许亮陈述话语的不可靠性。
从心理学上来说,许亮的这种症状更像精神分裂症,幻觉和妄想都是常见的症状。妄想是一种在病理基础上产生的歪曲的信念、病态的推理和判断。妄想有三个特征,缺一不可:第一,妄想是一种坚信或确信;第二,妄想是自我卷入的;第三,妄想是某个人独有的信念。[7]许亮的症状更像是妄想。第一起案发时,许亮的话语中似乎确定刑警人员会把他当成杀人凶手。第二起案发时,许亮根本没去河边,可他说他看见了河边的人头以及疯子,并且深信不疑。第三起案发事件后,许亮向邻居表示他又去了河边,并对邻居的话表示不相信。这些都符合妄想的特征。杀人嫌疑很大的许亮便可被直接排除,他的话大都是疯言疯语,至此,案情一目了然。
许亮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被视作“疯子”, 因为巨大的心理压力以及妄想的频发,他的精神处于崩溃状态中,成为了常人眼里的“疯子”。
三、“疯子”的内涵和用意
如何定义“疯子”呢?“疯子”是人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荒诞状态。他与常人不同,余华笔下的精神病患者、狂人、变态狂和自虐者等“非常人”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精神价值的缺失,他们的荒谬行为举动显示出一种主体“自我的退隐和迷失”。余华的小说里很多主人公在某种意义上都是“疯子”。余华用人性的荒诞来牵引出世界的荒诞,在《河边的错误》中,疯子在本能的驱使下犯下了罪行,但是仅凭法律无法将疯子绳之以法,然而疯子接连又犯下了惨案,马哲无法忍受疯子的所作所为于是开枪打死了他,但是打死了疯子的马哲却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妻子和局长的要求下竟然要装作精神病患者才能逃避法律的约束。这里显然蕴涵着深刻的内涵,一方面,不正常的人(疯子)是正常的(因为他免于法律的制裁),正常的人(马哲)反而是不正常的(因为杀死了危害百姓的疯子而将受到制裁)。这里内隐着深刻的矛盾,这到底是人性出了问题,还是世界出了问题?荒诞尽显其中。
许亮作为妄想症者,在常人眼里也是一种“疯子”。小说当中多处描写了这些无罪之人的恐慌和害怕,他们在社会制度中如履薄冰,孤立无援,害怕无法言明自己的清白,显示了一种信任危机,许亮更是在这样虚弱孤立的状态下自杀,从中显示了人与人,人与世界的一种对立与紧张。杀人凶手在小镇上出没无人管制,无罪之人却要拼命洗清自己的罪行,这何尝不是一种荒诞之处呢?
余华用“非常人”(“疯子”)的存在来揭示世界的荒诞性。荒诞性是余华小说的重要标志,它既是现实世界的存在状态,也是人无法逃遁的生存状态。他在《虚伪的作品》当中首次披露了他的文学观念:写作是为了更加接近真实,而要达到真实,必须使用“虚伪的形式”。这种形式背离了现状世界所提供给我的秩序和逻辑,然而却使我自由地接近了真实。[8]例如《死亡叙述》里的司机被他人活活打死,其他的如《现实一种》里兄弟自相残杀,《世事如烟》里阴鸷的算命先生,这些人物都是读者眼中的“疯子”,这些“疯子”的存在构成了余华先锋小说一致的荒诞性。这能让读者从不可言明的精神角度体验到世界存在的一种本真状态,从而对读者自身以及世界作一个更好的把握。
参考文献:
[1][2][5][6]余华.现实一种[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4.
[3][4]Jerry.Burger.人格心理学[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2.
[7]刘新民.变态心理学[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
[8]王达敏.余华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