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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对比分析利培酮与齐拉西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
方法:将我院2012年1月~2013年6月期间收治的6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30例和对照组30例。观察组患者行齐拉西酮治疗,对照组患者行利培酮治疗。评价2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观察2组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结果:观察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为83.33%(25/30),对照组为73.33(22/30),2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的总有效率为53.33%(16/30),对照组为50%(15/30),2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齐拉西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优于利培酮,值得临床推广运用。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 齐拉西酮 利培酮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4-0065-02
精神分裂症是临床上最为严重的精神病,病因未明,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临床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思维、情感、感知觉、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综合征[1]。近年来,随着临床医学对精神分裂症发病机制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新型抗精神病药物的不断研发,大大提高了该病的临床治疗效果。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常用药物,为对比分析二者临床应用的疗效及安全性,本文以我院2012年1月~2013年6月期间收治的6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分别行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现将治疗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选择我院2012年1月~2013年6月期间收治的6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2]。其中,男35例,女25例。年龄15岁~68岁,平均(30.5±3.7)岁。病程3d~1年,平均病程(5.6±1.4)个月。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均>60例。随机将本组60例患者分为2组,即观察组30例,对照组30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情、病程以及一般体征上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2组患者于治疗前,均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压、肝肾功能等常规监测。
观察组30例患者行齐拉西酮治疗。即予以患者齐拉西酮肌内注射,起始剂量为40mg/d,1周治疗后加至120~160 mg/d,后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相应剂量增减,疗程为8周。
对照组30例患者行利培酮治疗。即予以患者利培酮肌内注射,起始剂量为1mg/d,1周治疗后加至4~6 mg/d,后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相应剂量增减,疗程为8周。
1.3 观察指标。
1.3.1 临床治疗效果。于患者治疗后,分别评价2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评价标准[2]为:基本治愈:PANSS减分率大于或等于75%;显效:PANSS减分率介于50%和75%之间;好转:减分率介于25%和50%之间;无效:PANSS减分率小于25%。临床治疗总有效率=基本治愈率+显效率+好转率。
1.3.2 不良反应发生率。观察并统计2组患者治疗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计数检测数据以率的形式表示,计数资料比较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临床治疗效果。观察组30例患者中,8例治愈,14例显效,3例好转,5例无效,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为83.33%(25/30);对照组30例患者中,6例治愈,12例显效。4例好转,8例无效,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为73.33(22/30)。2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
2.2 不良反应发生率。观察组30例患者中,头疼头晕7例、恶心呕吐3例、嗜睡3例、躁动不安3例,不良反应发生的总有效率为53.33%(16/30);对照组30例患者中,头疼头晕6例、恶心呕吐2例、嗜睡4例、食欲增加2例,躁动不安1例,不良反应发生的总有效率为50%(15/30)。2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精神分裂症是由一组症状群所组成的临床综合征,是一种多因素的疾病,具有难治疗、治疗时间长、药费贵等特点。临床上,长期服用镇静、催眠类的西药,虽然能短期缓解病症问题,但带来了不少副作用,甚至产生药物依赖性[3]。而抗精神病类药物则能对急性和慢性精神症状进行有效地控制,提高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缓解率。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常用药物。其中,齐拉西酮是一种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对5HT2A、5HT1D、D2受体均会产生拮抗作用,对精神分裂症患者急性激越症状的治疗效果显著。利培酮是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药,同时也是强有力的D2拮抗剂,对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的改善效果显著。为对比分析二者的临床应用效果,本研究中,观察组患者行齐拉西酮治疗,对照组患者行利培酮治疗。结果观察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而在不良反应发生率上,2组无显著差异。因此,二者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安全性相当,但齐拉西酮治疗疗效优于利培酮,更值得临床推广运用。
参考文献
[1] 徐世超,苏闪芳,陈智超.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和安全性[J].当代医学,2013,8(22):224-225
[2] 孙志刚,李素水,宋丽华,等.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的Meta分析[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3,11(02):194-196
[3] 杨靖,马闯胜,张淑芳.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对照分析[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3,15(18):78-80
方法:将我院2012年1月~2013年6月期间收治的6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30例和对照组30例。观察组患者行齐拉西酮治疗,对照组患者行利培酮治疗。评价2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观察2组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结果:观察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为83.33%(25/30),对照组为73.33(22/30),2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的总有效率为53.33%(16/30),对照组为50%(15/30),2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齐拉西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优于利培酮,值得临床推广运用。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 齐拉西酮 利培酮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4-0065-02
精神分裂症是临床上最为严重的精神病,病因未明,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临床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思维、情感、感知觉、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综合征[1]。近年来,随着临床医学对精神分裂症发病机制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新型抗精神病药物的不断研发,大大提高了该病的临床治疗效果。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常用药物,为对比分析二者临床应用的疗效及安全性,本文以我院2012年1月~2013年6月期间收治的6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分别行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现将治疗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选择我院2012年1月~2013年6月期间收治的6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2]。其中,男35例,女25例。年龄15岁~68岁,平均(30.5±3.7)岁。病程3d~1年,平均病程(5.6±1.4)个月。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均>60例。随机将本组60例患者分为2组,即观察组30例,对照组30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情、病程以及一般体征上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2组患者于治疗前,均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压、肝肾功能等常规监测。
观察组30例患者行齐拉西酮治疗。即予以患者齐拉西酮肌内注射,起始剂量为40mg/d,1周治疗后加至120~160 mg/d,后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相应剂量增减,疗程为8周。
对照组30例患者行利培酮治疗。即予以患者利培酮肌内注射,起始剂量为1mg/d,1周治疗后加至4~6 mg/d,后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相应剂量增减,疗程为8周。
1.3 观察指标。
1.3.1 临床治疗效果。于患者治疗后,分别评价2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评价标准[2]为:基本治愈:PANSS减分率大于或等于75%;显效:PANSS减分率介于50%和75%之间;好转:减分率介于25%和50%之间;无效:PANSS减分率小于25%。临床治疗总有效率=基本治愈率+显效率+好转率。
1.3.2 不良反应发生率。观察并统计2组患者治疗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计数检测数据以率的形式表示,计数资料比较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临床治疗效果。观察组30例患者中,8例治愈,14例显效,3例好转,5例无效,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为83.33%(25/30);对照组30例患者中,6例治愈,12例显效。4例好转,8例无效,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为73.33(22/30)。2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
2.2 不良反应发生率。观察组30例患者中,头疼头晕7例、恶心呕吐3例、嗜睡3例、躁动不安3例,不良反应发生的总有效率为53.33%(16/30);对照组30例患者中,头疼头晕6例、恶心呕吐2例、嗜睡4例、食欲增加2例,躁动不安1例,不良反应发生的总有效率为50%(15/30)。2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精神分裂症是由一组症状群所组成的临床综合征,是一种多因素的疾病,具有难治疗、治疗时间长、药费贵等特点。临床上,长期服用镇静、催眠类的西药,虽然能短期缓解病症问题,但带来了不少副作用,甚至产生药物依赖性[3]。而抗精神病类药物则能对急性和慢性精神症状进行有效地控制,提高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缓解率。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常用药物。其中,齐拉西酮是一种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对5HT2A、5HT1D、D2受体均会产生拮抗作用,对精神分裂症患者急性激越症状的治疗效果显著。利培酮是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药,同时也是强有力的D2拮抗剂,对精神分裂症的阳性症状的改善效果显著。为对比分析二者的临床应用效果,本研究中,观察组患者行齐拉西酮治疗,对照组患者行利培酮治疗。结果观察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而在不良反应发生率上,2组无显著差异。因此,二者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安全性相当,但齐拉西酮治疗疗效优于利培酮,更值得临床推广运用。
参考文献
[1] 徐世超,苏闪芳,陈智超.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和安全性[J].当代医学,2013,8(22):224-225
[2] 孙志刚,李素水,宋丽华,等.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的Meta分析[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3,11(02):194-196
[3] 杨靖,马闯胜,张淑芳.齐拉西酮与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对照分析[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3,15(18):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