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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模式的根本变革,对解决我国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金融支持制约因素较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门金融政策亟待出台,金融服务短期行为导致循环经济产业链启动难,未成立专职服务于循环经济的区域性法人地方金融机构,且绿色金融产品单一。
为弥补和改善循环经济现有融资体系的不足,需要着手如下方面,强化金融支持体系:
一是进行金融制度设计和金融政策制订。现有的金融制度盲区和信贷政策缺陷等问题,严重地制约着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因此,必须通过设计一种支持循环经济的金融制度框架,来协调和整合循环经济运行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将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比较合理的配置,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规定其交易和补偿机制。必须将金融投资决策与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结合起来,有效传导倾斜性金融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把金融决策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整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做到政策配套、措施协调。
二是有效动员社会资本。要以超前性思维,动员国内外资本,选择投资重点,优化资金投向。发展循环经济,必须依靠科技,选择具有广阔前景的先进适用技术,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实施节电、节油、节水和综合利用等重大节约示范工程,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发展循环型农业,必须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尤其是研发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村信息高速公路建设,重视农业科技的普及与推广。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引导农民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三是建立并完善循环经济担保机制。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政府单位,出资建立信用担保机构,为循环经济企业和项目提供信用担保。循环经济担保机构应在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同时,遵循市场规则,保证信用担保机构能够独立自主地,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循环经济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不断进行业务创新,提高担保的灵活性,既可提供一笔贷款的全部担保,也可对抵押不足的部分提供部分担保。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下,应吸引大商业银行、大公司、大财团进行资金支持,允许以独资、合资、合作、外资等形式建立担保机构,从而不断充实循环经济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
四是完善金融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建立的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推动循环型企业优先上市,参与资本市场融资,为循环经济的发展不断提供资金。成立绿色基金,用于资助环境保護项目,奖励对环保事业有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明确其贷款的投向,重点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环境保护和生物资源振兴等有关项目建设。鼓励商业银行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信贷优先投向发展循环经济的循环型企业以及相应的重点项目,并给予信贷优惠政策。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或参与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等,参与循环经济的投资,并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资金投入的风险分散与疏导机制。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金融支持制约因素较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门金融政策亟待出台,金融服务短期行为导致循环经济产业链启动难,未成立专职服务于循环经济的区域性法人地方金融机构,且绿色金融产品单一。
为弥补和改善循环经济现有融资体系的不足,需要着手如下方面,强化金融支持体系:
一是进行金融制度设计和金融政策制订。现有的金融制度盲区和信贷政策缺陷等问题,严重地制约着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因此,必须通过设计一种支持循环经济的金融制度框架,来协调和整合循环经济运行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将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比较合理的配置,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规定其交易和补偿机制。必须将金融投资决策与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结合起来,有效传导倾斜性金融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把金融决策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整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做到政策配套、措施协调。
二是有效动员社会资本。要以超前性思维,动员国内外资本,选择投资重点,优化资金投向。发展循环经济,必须依靠科技,选择具有广阔前景的先进适用技术,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实施节电、节油、节水和综合利用等重大节约示范工程,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发展循环型农业,必须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尤其是研发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村信息高速公路建设,重视农业科技的普及与推广。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引导农民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三是建立并完善循环经济担保机制。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政府单位,出资建立信用担保机构,为循环经济企业和项目提供信用担保。循环经济担保机构应在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同时,遵循市场规则,保证信用担保机构能够独立自主地,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循环经济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不断进行业务创新,提高担保的灵活性,既可提供一笔贷款的全部担保,也可对抵押不足的部分提供部分担保。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下,应吸引大商业银行、大公司、大财团进行资金支持,允许以独资、合资、合作、外资等形式建立担保机构,从而不断充实循环经济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
四是完善金融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建立的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推动循环型企业优先上市,参与资本市场融资,为循环经济的发展不断提供资金。成立绿色基金,用于资助环境保護项目,奖励对环保事业有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明确其贷款的投向,重点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环境保护和生物资源振兴等有关项目建设。鼓励商业银行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信贷优先投向发展循环经济的循环型企业以及相应的重点项目,并给予信贷优惠政策。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或参与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等,参与循环经济的投资,并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资金投入的风险分散与疏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