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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风险投资业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但在金融危机后,风险投资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现阶段,我国的风险投资应该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规避风险,寻找有益于自身的契机。
【关键词】金融危机;风险投资业;应对措施
一、风险投资内涵及现状
(一)风险投资的内涵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是VC,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
(二)金融危机后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
伴随经济的发展,风险投资在发展中逐步累计了许多经验,回顾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到从2005年开始,风险投资领域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新阶段,2006年-2007年是国内风险投资业高速发展的时期。相关统计显示,去年中国创投市场共发生607起投资案例,较2007年增长38%,披露的投资金额共42.1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9.7%。
但是随着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随之演变成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让我国的风险投资带来了严重的调整,其中对退出环节的影响尤为直接。对全球和资本市场持续的低迷,发展降低直至停止,导致了2008年风险投资市场的退出活动明显收缩。2008年共发生135笔退出交易,比2007年减少了7笔,IPO退出下降,还导致了资金链的断裂,部分风险投资机制被迫倒闭、重组,不少注入了基金的企业出现了经营的困难。可见金融危机与国内经济不景气还是对风险投资业造成很大影响。
二、金融危机给我国风险投资带来的机遇
金融危机给投资领域造成冲击的同时,也造就了千载难逢的投资机遇。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机遇首先体现在低成本进入机会的增高
通过金融危机的洗礼,投资的眼光得到了提升,在现在这个时候,哪行业该投,哪个企业该投,哪个团队该投,都有比较清醒的认识。而且随着风险投资的洗牌速度的加快,原来预期在两年或者三年进行洗牌提前到来。通过洗牌,业内资源向管理业绩优秀、规模大且能做投资或服务的机构集中,行业发展得到促进。
(二)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是我国综合国力和产业竞争能力相对地位显著提升的重大契机
三、金融危机时期风险投资发展存在的问题
风险投资在我国也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风险投资的政策措施,已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由于我国中小企业众多且资金需求矛盾突出,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待完善,所以风险投资的发展缓慢。与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风险投资的运作也不够规范,其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
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强有力的推动力,而完善健全的政策法律制度对风险投资的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风险资本的需求与供给、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和退出渠道等方面都得不到相关法律的指导和规范,因此风险投资行业还没有发展成为真正的以市场为主动的行业,所以我国政府的一些文件指示就成为了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风向标,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的是否有利关系到了风险投资行业的兴衰。
(二)风险投资的转让和退出机制不健全
风险投资通常是通过所投资企业的股票上市流通而转让或退出,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还不成熟,因而还不能承受处于创业阶段的风险投资企业上市。高风险通常意味着高收益,而高收益的获取和高风险的转移,关键在于退出。风险投资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为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高新科技的推动作用,必须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四、应对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挑战的措施
(一)政府加快建设风险投资体系
1.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订,为规范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迈出了最关键的第一步,但仍需要尽快修订出台《合伙企业法》、《风险投资法》等法律法规,使风险投资退出各渠道有法可依。逐步形成以《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刑法》等为主轴,配套细致,可操作的创业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构建完备而富有层次的资本市场法律保障体系,既适应资本市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需要,又为资本市场多层次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体系。
2.完善风险投资管理机构。
建立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可以负责研究和解决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法律政策环境建设和发展问题,按风险投资运行规律的要求,对于风险投资实施统一化的管理模式,并促进风险投资的真正市场化。
(二)与资金雄厚的风险投资机构合作
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相对较为安全,众多国外的风险投资机构准备进入国内市场,这就给本土风险投资带来了与国外先进风险投资机构合作的机会。通过与国外的风险投资机构进行合作,可以获得稳定的资金支持。从长远战略来看,这对本国风险投资有强大的促进作用。
(三)建立多层次、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资本的成功退出不仅意味着高额回报,而且也是风险投资不断循环的基础。伴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全球证券市场出现低迷,国内IPO审批难度的增加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颁布,使得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日趋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在探索中建立适合我国经济运行机制的退出模式。因此,要想实现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保证资本退出渠道的通畅。
【参考文献】
[1]冯治库:2004,风险投资的运作与风险控制,甘肃科技(7)
[2]徐力: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探索[J].中国市场,2007,(52)
[3]惠恩才:我国风险投资发展障碍与对策研究[J].经济学动态,2007,(8).
[4]王乐嘉:2008,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及对策初探,时代经贸(1)
作者简介:张岩(1980--),女,辽宁沈阳人,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现任教于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经济运行
【关键词】金融危机;风险投资业;应对措施
一、风险投资内涵及现状
(一)风险投资的内涵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是VC,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
(二)金融危机后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
伴随经济的发展,风险投资在发展中逐步累计了许多经验,回顾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到从2005年开始,风险投资领域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新阶段,2006年-2007年是国内风险投资业高速发展的时期。相关统计显示,去年中国创投市场共发生607起投资案例,较2007年增长38%,披露的投资金额共42.1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9.7%。
但是随着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随之演变成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让我国的风险投资带来了严重的调整,其中对退出环节的影响尤为直接。对全球和资本市场持续的低迷,发展降低直至停止,导致了2008年风险投资市场的退出活动明显收缩。2008年共发生135笔退出交易,比2007年减少了7笔,IPO退出下降,还导致了资金链的断裂,部分风险投资机制被迫倒闭、重组,不少注入了基金的企业出现了经营的困难。可见金融危机与国内经济不景气还是对风险投资业造成很大影响。
二、金融危机给我国风险投资带来的机遇
金融危机给投资领域造成冲击的同时,也造就了千载难逢的投资机遇。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机遇首先体现在低成本进入机会的增高
通过金融危机的洗礼,投资的眼光得到了提升,在现在这个时候,哪行业该投,哪个企业该投,哪个团队该投,都有比较清醒的认识。而且随着风险投资的洗牌速度的加快,原来预期在两年或者三年进行洗牌提前到来。通过洗牌,业内资源向管理业绩优秀、规模大且能做投资或服务的机构集中,行业发展得到促进。
(二)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是我国综合国力和产业竞争能力相对地位显著提升的重大契机
三、金融危机时期风险投资发展存在的问题
风险投资在我国也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风险投资的政策措施,已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由于我国中小企业众多且资金需求矛盾突出,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待完善,所以风险投资的发展缓慢。与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风险投资的运作也不够规范,其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
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强有力的推动力,而完善健全的政策法律制度对风险投资的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风险资本的需求与供给、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和退出渠道等方面都得不到相关法律的指导和规范,因此风险投资行业还没有发展成为真正的以市场为主动的行业,所以我国政府的一些文件指示就成为了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风向标,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的是否有利关系到了风险投资行业的兴衰。
(二)风险投资的转让和退出机制不健全
风险投资通常是通过所投资企业的股票上市流通而转让或退出,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还不成熟,因而还不能承受处于创业阶段的风险投资企业上市。高风险通常意味着高收益,而高收益的获取和高风险的转移,关键在于退出。风险投资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为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高新科技的推动作用,必须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四、应对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挑战的措施
(一)政府加快建设风险投资体系
1.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订,为规范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迈出了最关键的第一步,但仍需要尽快修订出台《合伙企业法》、《风险投资法》等法律法规,使风险投资退出各渠道有法可依。逐步形成以《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刑法》等为主轴,配套细致,可操作的创业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构建完备而富有层次的资本市场法律保障体系,既适应资本市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需要,又为资本市场多层次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体系。
2.完善风险投资管理机构。
建立一套分散风险的投资机制,可以负责研究和解决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法律政策环境建设和发展问题,按风险投资运行规律的要求,对于风险投资实施统一化的管理模式,并促进风险投资的真正市场化。
(二)与资金雄厚的风险投资机构合作
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相对较为安全,众多国外的风险投资机构准备进入国内市场,这就给本土风险投资带来了与国外先进风险投资机构合作的机会。通过与国外的风险投资机构进行合作,可以获得稳定的资金支持。从长远战略来看,这对本国风险投资有强大的促进作用。
(三)建立多层次、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资本的成功退出不仅意味着高额回报,而且也是风险投资不断循环的基础。伴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全球证券市场出现低迷,国内IPO审批难度的增加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颁布,使得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日趋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在探索中建立适合我国经济运行机制的退出模式。因此,要想实现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保证资本退出渠道的通畅。
【参考文献】
[1]冯治库:2004,风险投资的运作与风险控制,甘肃科技(7)
[2]徐力: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探索[J].中国市场,2007,(52)
[3]惠恩才:我国风险投资发展障碍与对策研究[J].经济学动态,2007,(8).
[4]王乐嘉:2008,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及对策初探,时代经贸(1)
作者简介:张岩(1980--),女,辽宁沈阳人,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现任教于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经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