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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广东,佛山,528500)
【摘要】代建制引入了市场化机制,将吸引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如何在项目前期鼓励公平竞争并防范围标串标、合理降低工程投资额成为项目管理关键。
【关键词】代建制;招标;隐含条款;异地评审;BT融资
代建制的运行机制由过程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三者共同组成,缺一不可。代建制运行机制以合同为核心进行设计。过程机制是指合同三方(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通过履行各自职权,完成各自职责的过程。文章分析了代建制的特点及其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的优势,对如何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鼓励竞争、防范围标串标并降低项目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
1 代建制特点
代建制指政府對其所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招标等规定的程序委托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组织实施,建成后交付给项目使用单位的项目管理模式。从我国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现况来看,代建单位与代建项目委托方的关系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合同关系的各项属性,故代建项目委托方与代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为委托与受委托的关系。
目前各地政府文件中对代建项目委托方具体为何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而通过工程实践的总结表明,实行代建制管理模式有以下几个方面共同优点: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期法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质是把过去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的职责在建设期间划分出来,以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代替建设单位行使建设期项目法人的职责。
2 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的优势
政府投资工程的使用方是代建项目的最终接收者,由政府授权使用该项目或负责该项目的运行维护,其性质应属政府分工负责项目使用及维护的职能机构。因而,从代建单位的角度来看,项目使用方也是代建项目委托方的组成部分。有些地方政府规定代建委托合同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和代建单位三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应当更能体现三者关系的实质内容。将传统管理体制中的“建用合一”改为“建用分开”,并切断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间的利益关系,实现项目管理队伍专业化,从而有效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有效控制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代建制管理模式解决了过去政府投资工程责任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以合同的形式界定了出资者、建设管理者、使用者。建立了三者之间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设备与材料选择上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监理等制度,是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有力措施和手段。建设投资使用不会偏离,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形成资产可定期建账入库,防止长期耗费或流失。
3 鼓励竞争
代建制可防止出现政府部门盲目追求政绩的不良风气,有利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合理设定准入条件,不盲目提高标准,鼓励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招标公告时,适当降低门槛,以免造成只有少数几个大企业够资格、或原属某个行业主管的单位才可以竞标,而这类企业本来业务量就偏于饱和,其他中小企业又苦于生存,必然出现卖牌、挂靠、层层分包的局面,导致市场混乱。
在具体项目管理中,我们根据项目的建设标准、规模、建设条件和技术复杂程度综合选定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并在拟定招标公告时就予以明确,尽可能按偏于下限值的要求来设定入围条件,鼓励竞争。
降低准入门槛,放宽资格预审条件,放开对投标人数的限制也是避免围标串标的途径之一。在操作中,根据潜在投标人数和市场情况,适当压低投标人最低下限,让更多投标人参与竞争。一般没特殊要求的,尽量不去限制,并逐步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设置门槛,搞“对号入座”。
4 预防围标串标
代建制的一个重大创新在于其引入了市场化机制,把原来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行政隶属和管理关系,变成了基于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即委托代理关系,从而可以围绕这一新的思路建立完整的管理模式。而作为项目法人,与潜在投标人的关系是相同的,如何去预防围标串标仍是值得深入研究和创新的。
4.1 隐含条款及评委尺度
技术标文件宜采用暗标形式递交评审,例如招标文件中可以只概况性地简单提出“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信息的资料”的要求。对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一下简称“《条例》”)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列明的、可视围标串标的情形,以及文件中一些细微但明显、有抄袭或雷同迹象的,均可作为评判围标串标的依据。这前提是,不能违背《条例》“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规定。因此,具体评判准则如不在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中明确列出,应从投标人应当如何正确理解招标文件规定的角度去研究,以及应当如何赋予评委会合法的自主评判尺度,由评委会根据隐含条款审核招标工作组的清标信息,排除违规的投标文件后,再进入下一步骤的评审。
4.2 异地评审、异库评审的探讨
本地评审由于一些企业与行内专家有较多接触,暗标评审亦不能完全杜绝评审的倾向性。对此可逐步推行异地(省外)评审、或在外地(外省)专家库抽取评委,并且不能固定选择某一个地方,应在开标公布各投标人报价后封存标书,再由监察机构随机确定本次评标选择何地评审或抽取何地专家组建评委会。这必然增加招标成本,但可以在中标价中扣除(中标人因此节省下来的“打招呼”费用足够支付这笔账),这对于确保评审公平、防止腐败滋生、保护专家也是十分有利的。
5 合理降低造价的措施
5.1 BT融资项目的造价控制
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BT承包商,一改过往粗暴的直接授权方式,二通过对承包商的财务状况、银行的资信等级、银行的授信额度等必要的资格审查,极大地避免了盲目性和片面性,有利于形成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
BT融资方式或缓解政府巨大的资金压力,但往往因为急于吸引投资,谈判流于轻率,增加回购难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就应该采取严密的并便于执行的投资控制措施,比如以合理下浮的总价承包,变更责任及调价的明确规定,严格投标人自由资金率和中长期融资能力审查、禁止项目反担保等等。
此外,还应重视设计阶段审查控制,力使设计师与造价师紧密配合,结合实际建设条件,达到技术与经济的平衡,以最优化方案提交招标。
5.2 开展设计竞赛
设计阶段,无论何种招标方式,均可参考设计竞赛式的方案选择,在法规许可前提下合理提高技术标分值,赋予影响造价的关键方案较大权重,要求投标人详述造价控制计划和手段等,作为评审的重点控制环节。对中标人,在合同条款中明确造价控制、方案优化的要求,以及奖惩措施等。
5.3 发展工程保险
工程保证担保和工程保险都是风险转移和损失补偿的重要手段,可有效提高项目抗风险能力,在后续因素差异较大时,可避免投资的大幅增加。工程担保市场的发展对保险业提出了不少配套要求。首先,担保公司会对投保人提出一些保险的要求,以减少代建人因其他风险因素而引发的风险以及自己在代为履约后的追偿权不能得到实现的风险;其次,担保公司会希望项目在工程保险方面有妥善的安排。这是因为工程保证担保和工程保险标的物同为在建项目,尽管他们对所保的风险之间的界限有着严格的划分,项目出险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保险的覆盖,可能会造成代建人因损失而履约能力下降,履约成本增加等不利因素,可能因为业主对工程保证担保的误解而将担保公司拖入无谓的纠纷中去。
6 结语
在我国现行的建设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下,有形建筑市场是解决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代建项目的投资控制包括决策、设计、招标、施工、竣工各阶段,本文结合代建制特点和优势,从决策、设计、招标阶段提出具体的策略,并在具体项目管理实践中应用,取得了明显的投资控制效果。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2] 高俊芳.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问题及改进[J]. 经营与管理. 2010(03)
[3] 姜然然. “代建制”在我国的发展状况、作用及问题[J].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10(01)
[4] 罗洪革.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制的风险及防控[J]. 经营与管理. 2010(02)
【摘要】代建制引入了市场化机制,将吸引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如何在项目前期鼓励公平竞争并防范围标串标、合理降低工程投资额成为项目管理关键。
【关键词】代建制;招标;隐含条款;异地评审;BT融资
代建制的运行机制由过程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三者共同组成,缺一不可。代建制运行机制以合同为核心进行设计。过程机制是指合同三方(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通过履行各自职权,完成各自职责的过程。文章分析了代建制的特点及其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的优势,对如何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鼓励竞争、防范围标串标并降低项目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
1 代建制特点
代建制指政府對其所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招标等规定的程序委托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组织实施,建成后交付给项目使用单位的项目管理模式。从我国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现况来看,代建单位与代建项目委托方的关系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合同关系的各项属性,故代建项目委托方与代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为委托与受委托的关系。
目前各地政府文件中对代建项目委托方具体为何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而通过工程实践的总结表明,实行代建制管理模式有以下几个方面共同优点: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期法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质是把过去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的职责在建设期间划分出来,以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代替建设单位行使建设期项目法人的职责。
2 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的优势
政府投资工程的使用方是代建项目的最终接收者,由政府授权使用该项目或负责该项目的运行维护,其性质应属政府分工负责项目使用及维护的职能机构。因而,从代建单位的角度来看,项目使用方也是代建项目委托方的组成部分。有些地方政府规定代建委托合同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和代建单位三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应当更能体现三者关系的实质内容。将传统管理体制中的“建用合一”改为“建用分开”,并切断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间的利益关系,实现项目管理队伍专业化,从而有效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有效控制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代建制管理模式解决了过去政府投资工程责任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以合同的形式界定了出资者、建设管理者、使用者。建立了三者之间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设备与材料选择上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监理等制度,是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有力措施和手段。建设投资使用不会偏离,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形成资产可定期建账入库,防止长期耗费或流失。
3 鼓励竞争
代建制可防止出现政府部门盲目追求政绩的不良风气,有利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合理设定准入条件,不盲目提高标准,鼓励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招标公告时,适当降低门槛,以免造成只有少数几个大企业够资格、或原属某个行业主管的单位才可以竞标,而这类企业本来业务量就偏于饱和,其他中小企业又苦于生存,必然出现卖牌、挂靠、层层分包的局面,导致市场混乱。
在具体项目管理中,我们根据项目的建设标准、规模、建设条件和技术复杂程度综合选定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并在拟定招标公告时就予以明确,尽可能按偏于下限值的要求来设定入围条件,鼓励竞争。
降低准入门槛,放宽资格预审条件,放开对投标人数的限制也是避免围标串标的途径之一。在操作中,根据潜在投标人数和市场情况,适当压低投标人最低下限,让更多投标人参与竞争。一般没特殊要求的,尽量不去限制,并逐步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设置门槛,搞“对号入座”。
4 预防围标串标
代建制的一个重大创新在于其引入了市场化机制,把原来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行政隶属和管理关系,变成了基于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即委托代理关系,从而可以围绕这一新的思路建立完整的管理模式。而作为项目法人,与潜在投标人的关系是相同的,如何去预防围标串标仍是值得深入研究和创新的。
4.1 隐含条款及评委尺度
技术标文件宜采用暗标形式递交评审,例如招标文件中可以只概况性地简单提出“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信息的资料”的要求。对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一下简称“《条例》”)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列明的、可视围标串标的情形,以及文件中一些细微但明显、有抄袭或雷同迹象的,均可作为评判围标串标的依据。这前提是,不能违背《条例》“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规定。因此,具体评判准则如不在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中明确列出,应从投标人应当如何正确理解招标文件规定的角度去研究,以及应当如何赋予评委会合法的自主评判尺度,由评委会根据隐含条款审核招标工作组的清标信息,排除违规的投标文件后,再进入下一步骤的评审。
4.2 异地评审、异库评审的探讨
本地评审由于一些企业与行内专家有较多接触,暗标评审亦不能完全杜绝评审的倾向性。对此可逐步推行异地(省外)评审、或在外地(外省)专家库抽取评委,并且不能固定选择某一个地方,应在开标公布各投标人报价后封存标书,再由监察机构随机确定本次评标选择何地评审或抽取何地专家组建评委会。这必然增加招标成本,但可以在中标价中扣除(中标人因此节省下来的“打招呼”费用足够支付这笔账),这对于确保评审公平、防止腐败滋生、保护专家也是十分有利的。
5 合理降低造价的措施
5.1 BT融资项目的造价控制
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BT承包商,一改过往粗暴的直接授权方式,二通过对承包商的财务状况、银行的资信等级、银行的授信额度等必要的资格审查,极大地避免了盲目性和片面性,有利于形成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
BT融资方式或缓解政府巨大的资金压力,但往往因为急于吸引投资,谈判流于轻率,增加回购难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就应该采取严密的并便于执行的投资控制措施,比如以合理下浮的总价承包,变更责任及调价的明确规定,严格投标人自由资金率和中长期融资能力审查、禁止项目反担保等等。
此外,还应重视设计阶段审查控制,力使设计师与造价师紧密配合,结合实际建设条件,达到技术与经济的平衡,以最优化方案提交招标。
5.2 开展设计竞赛
设计阶段,无论何种招标方式,均可参考设计竞赛式的方案选择,在法规许可前提下合理提高技术标分值,赋予影响造价的关键方案较大权重,要求投标人详述造价控制计划和手段等,作为评审的重点控制环节。对中标人,在合同条款中明确造价控制、方案优化的要求,以及奖惩措施等。
5.3 发展工程保险
工程保证担保和工程保险都是风险转移和损失补偿的重要手段,可有效提高项目抗风险能力,在后续因素差异较大时,可避免投资的大幅增加。工程担保市场的发展对保险业提出了不少配套要求。首先,担保公司会对投保人提出一些保险的要求,以减少代建人因其他风险因素而引发的风险以及自己在代为履约后的追偿权不能得到实现的风险;其次,担保公司会希望项目在工程保险方面有妥善的安排。这是因为工程保证担保和工程保险标的物同为在建项目,尽管他们对所保的风险之间的界限有着严格的划分,项目出险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保险的覆盖,可能会造成代建人因损失而履约能力下降,履约成本增加等不利因素,可能因为业主对工程保证担保的误解而将担保公司拖入无谓的纠纷中去。
6 结语
在我国现行的建设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下,有形建筑市场是解决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代建项目的投资控制包括决策、设计、招标、施工、竣工各阶段,本文结合代建制特点和优势,从决策、设计、招标阶段提出具体的策略,并在具体项目管理实践中应用,取得了明显的投资控制效果。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2] 高俊芳.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问题及改进[J]. 经营与管理. 2010(03)
[3] 姜然然. “代建制”在我国的发展状况、作用及问题[J].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10(01)
[4] 罗洪革.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制的风险及防控[J]. 经营与管理. 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