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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制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虽然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体制,然而,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对于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农村经济 新农村构建 农村金融服务
Abstract : The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financial service in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包含了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机构,这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直接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从分析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出发,提出促进新农村构建的几点对策。
1.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现状
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同于城市金融,有其独特的金融发展路径。农村金融需求者居住分散、收入低下、生产季节明显等特点,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大、信贷成本高等难题,从而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体制改革必须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为主。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信贷利率较低,吸引资金能力不足。农村金融受到“粮食重要、农业落后、农民收入低”等传统思维的影响,认为金融应该给“三农”以较大的利率优惠和政策性信贷资金,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农村金融市场信贷利率普遍低于城市的信贷利率,农村金融产品的收益较低,商业资本缺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动力,流入农村的资金极少;另一方面农村小额贷款笔数多、成本高,过低的利率无法发挥资本价格的调节作用,资金需求者可能会产生过度需求,有些企业在使用资金时“敢借、敢用、敢不还”,导致银行呆账大量增加。
1.2金融服务滞后,资金大量外流。农村经济经过很长时间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的要也越来越高,大部分地区农民已经有了一定的储蓄额,农民不仅仅满足于农业生产,还有金融领域的投资需求。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投资机构严重缺乏,农村信用社经营业务主要限制在传统的存贷业务,没有金融投资业务,而邮政储蓄银行只吸收存款,农业银行改制以后,逐渐从农村金融市场撤离,农业发展银行虽然是支持农业的政策性银行,但也没有相应的农村金融投资业务。
1.3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组织体系不完善。经过多年的银行体制改革,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不断加强。但农村金融市场具有特殊性,受信息成本高、农业生产风险大等因素影响,监管的难度要高于城市金融市场,现有的监管体系还不能适应农村金融市场。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风险主体缺位,难以实现监管的全面有效;第二,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使得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第三,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陈旧,监管效率低下;第四,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
1.4非正式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保护。非正式金融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金融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的难题,在正式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只能借助于非正式的民间金融。但是,非正式金融主要在农户和个体借款公司之间发生,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及必要的政府引导,贷款程序过于简单,大部分只是以口头承诺和借款字据为依托,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一旦非正式金融规模化,从而失去对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的依赖时,就容易失控,容易产生纠纷和暴力事件,从而波及到农村政治社会的整体稳定。因此,我国政府一直对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持怀疑、甚至是反对态度,政府对非正规金融的打压和限制,导致“新”农村金融体系存在制度性供给不足等问题。
2.强化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新农村构建的对策
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潜在需求是巨大的。为了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稳定、持续、快速地发展,必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重建一个多元化的、真正为“三农”服务的、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而要解除金融抑制,提高农村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度,必须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的市场化改革,在农村营造一个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能够开展有效竞争的经营环境。
2.1培育农村金融竞争性市场
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和体制才能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从长远看,必须放开农村的资金市场,发育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机构,迫使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现有改革方案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的重要性,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扩大金融服务(包括数量和品种),满足农村融资需求。进一步改革应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创新,提倡充分竞争,打破农村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通过公平竞争的方法由市场决定孰优孰劣,逐渐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农村金融渐进式改革的外部环境。
2.2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
现行的改革方案没有考虑如何让那些经营不善、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退出农村金融行业。作为金融机构,必须具备流动性、利润性和清偿性。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相当数量的产权不清晰、管理混乱、经营亏损严重的信用社,这些信用社既无流动性,又无利润性,更没有清偿性,可以说一无所有。对于这样的信用社,如果不将其淘汰出金融市场,只能是一种矛盾的掩盖,而不是矛盾的解决。要想办法让它们平稳地退出金融领域,同时要保证金融秩序的稳定以及存款人和社员的利益。对农村信用社按正常、关注、限期改正实行分级管理,按照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在资不抵债之前实施破产。具体处理需要采取一种渐进的措施,有步骤、平稳有序地逐步进行资产的清核、冻结和清退工作,或者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兼并。
2.3明晰产权完善内部治理
我国未来的农村金融市场应是一个由多种金融机构组成的、高效的竞争性金融市场。这些金融机构即可以是商业性的,也可以是合作制的;可以是国有的、股份制的,也可以是民营的。但不论是哪一种类型,都必须产权明晰,权责分明,并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作者认为要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其内部改革首先要进一步改革产权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虽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改革己经全面展开,但按照目前的试点方案,无论是统一法人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合作银行,单个股东所占的比例过低。
2.4推广民办小额贷款活跃农村金融
活跃农村金融,把农村的储蓄留在农村使用,不但能帮助农民致富,而且是保持农村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政策。国际经验有力的证明了小额贷款是帮助低收入农民支付的好办法。2005 年联合国举办了小额贷款年,接着2006 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了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创办人尤努斯,十分肯定了农村小额贷款的重要作用。我国在山西临县龙水头村兴办的小额扶贫贷款运行了十三年,其经验再次证明了穷人是有信用的。完全可以放开手脚,让民间资本进入农村,服务于农民。放低门槛,让成千上万的小额贷款机构滋养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使农村经济有一个巨大的飞跃。
参考文献:
[1]季霖.金融创新与新农村建设[J].时代金融,2006,(10).
[2]张逸鸣,班克荣.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J].广西金融研究,2005,(02).
[3]彭明成,雷春柱.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十堰市“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金融服务”研讨会综述[J].武汉金融,2007,(12).
[4]郑淮,蒯飞.关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十项建议[J].海南金融,2004,(01).
[5]吴军让.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问题调查[J].西安金融,2005,(01).
(作者单位:仇芸荣 信惠雯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经济区就业服务中心 赵宇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局)
【关键词】 农村经济 新农村构建 农村金融服务
Abstract : The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financial service in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包含了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机构,这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直接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从分析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出发,提出促进新农村构建的几点对策。
1.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现状
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同于城市金融,有其独特的金融发展路径。农村金融需求者居住分散、收入低下、生产季节明显等特点,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大、信贷成本高等难题,从而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体制改革必须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为主。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信贷利率较低,吸引资金能力不足。农村金融受到“粮食重要、农业落后、农民收入低”等传统思维的影响,认为金融应该给“三农”以较大的利率优惠和政策性信贷资金,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农村金融市场信贷利率普遍低于城市的信贷利率,农村金融产品的收益较低,商业资本缺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动力,流入农村的资金极少;另一方面农村小额贷款笔数多、成本高,过低的利率无法发挥资本价格的调节作用,资金需求者可能会产生过度需求,有些企业在使用资金时“敢借、敢用、敢不还”,导致银行呆账大量增加。
1.2金融服务滞后,资金大量外流。农村经济经过很长时间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的要也越来越高,大部分地区农民已经有了一定的储蓄额,农民不仅仅满足于农业生产,还有金融领域的投资需求。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投资机构严重缺乏,农村信用社经营业务主要限制在传统的存贷业务,没有金融投资业务,而邮政储蓄银行只吸收存款,农业银行改制以后,逐渐从农村金融市场撤离,农业发展银行虽然是支持农业的政策性银行,但也没有相应的农村金融投资业务。
1.3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组织体系不完善。经过多年的银行体制改革,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不断加强。但农村金融市场具有特殊性,受信息成本高、农业生产风险大等因素影响,监管的难度要高于城市金融市场,现有的监管体系还不能适应农村金融市场。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风险主体缺位,难以实现监管的全面有效;第二,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使得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第三,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陈旧,监管效率低下;第四,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
1.4非正式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保护。非正式金融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金融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的难题,在正式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只能借助于非正式的民间金融。但是,非正式金融主要在农户和个体借款公司之间发生,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及必要的政府引导,贷款程序过于简单,大部分只是以口头承诺和借款字据为依托,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一旦非正式金融规模化,从而失去对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的依赖时,就容易失控,容易产生纠纷和暴力事件,从而波及到农村政治社会的整体稳定。因此,我国政府一直对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持怀疑、甚至是反对态度,政府对非正规金融的打压和限制,导致“新”农村金融体系存在制度性供给不足等问题。
2.强化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新农村构建的对策
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潜在需求是巨大的。为了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稳定、持续、快速地发展,必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重建一个多元化的、真正为“三农”服务的、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而要解除金融抑制,提高农村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度,必须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的市场化改革,在农村营造一个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能够开展有效竞争的经营环境。
2.1培育农村金融竞争性市场
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和体制才能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从长远看,必须放开农村的资金市场,发育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机构,迫使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现有改革方案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的重要性,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扩大金融服务(包括数量和品种),满足农村融资需求。进一步改革应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创新,提倡充分竞争,打破农村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通过公平竞争的方法由市场决定孰优孰劣,逐渐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农村金融渐进式改革的外部环境。
2.2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
现行的改革方案没有考虑如何让那些经营不善、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退出农村金融行业。作为金融机构,必须具备流动性、利润性和清偿性。目前我国农村存在相当数量的产权不清晰、管理混乱、经营亏损严重的信用社,这些信用社既无流动性,又无利润性,更没有清偿性,可以说一无所有。对于这样的信用社,如果不将其淘汰出金融市场,只能是一种矛盾的掩盖,而不是矛盾的解决。要想办法让它们平稳地退出金融领域,同时要保证金融秩序的稳定以及存款人和社员的利益。对农村信用社按正常、关注、限期改正实行分级管理,按照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和资本充足率,在资不抵债之前实施破产。具体处理需要采取一种渐进的措施,有步骤、平稳有序地逐步进行资产的清核、冻结和清退工作,或者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兼并。
2.3明晰产权完善内部治理
我国未来的农村金融市场应是一个由多种金融机构组成的、高效的竞争性金融市场。这些金融机构即可以是商业性的,也可以是合作制的;可以是国有的、股份制的,也可以是民营的。但不论是哪一种类型,都必须产权明晰,权责分明,并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作者认为要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其内部改革首先要进一步改革产权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虽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改革己经全面展开,但按照目前的试点方案,无论是统一法人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合作银行,单个股东所占的比例过低。
2.4推广民办小额贷款活跃农村金融
活跃农村金融,把农村的储蓄留在农村使用,不但能帮助农民致富,而且是保持农村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政策。国际经验有力的证明了小额贷款是帮助低收入农民支付的好办法。2005 年联合国举办了小额贷款年,接着2006 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了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创办人尤努斯,十分肯定了农村小额贷款的重要作用。我国在山西临县龙水头村兴办的小额扶贫贷款运行了十三年,其经验再次证明了穷人是有信用的。完全可以放开手脚,让民间资本进入农村,服务于农民。放低门槛,让成千上万的小额贷款机构滋养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使农村经济有一个巨大的飞跃。
参考文献:
[1]季霖.金融创新与新农村建设[J].时代金融,2006,(10).
[2]张逸鸣,班克荣.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J].广西金融研究,2005,(02).
[3]彭明成,雷春柱.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十堰市“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金融服务”研讨会综述[J].武汉金融,2007,(12).
[4]郑淮,蒯飞.关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十项建议[J].海南金融,2004,(01).
[5]吴军让.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问题调查[J].西安金融,2005,(01).
(作者单位:仇芸荣 信惠雯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经济区就业服务中心 赵宇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