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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由于缺乏合理的供给制度安排,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直处于被边缘化的弱势地位,已严重制约了农村发展,成为束缚农村发展的“瓶颈”,同时也滋生出了许多不和谐因素.解决问题的对策是明确供给主体的责任范围、完善需求表达机制、改革公共财政制度,建立多主体的供给体系.优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以此带动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