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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智育化的高中音乐欣赏课严重弱化了其美育功能。高中音乐欣赏课的目标应该“返美”。高中音乐欣赏课堂的建构应该遵循美育规律,解决如何让学生感知、理解、体验、内化音乐美的问题。
【关键词】美育视角 高中音乐欣赏课堂
【中图分类号】G633.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7-0198-02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确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这说明在国家层面要求每一个高中音乐教师,在课堂中要积极贯彻实施美育理念。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当下高中音乐欣赏课,本该以美育为主要取向的课堂,出现了智育化倾向,即以音乐知识的传授、音乐学科技能的训练为主要目标。这严重弱化了音乐欣赏课的美育功能,把高中音乐教育引向了歧途。所以,我们有必要从美育的角度重新审视和建构高中音乐欣赏课的课堂。
一、美育理念:高中音乐欣赏课的旨趣应该“返美”
对一个普通高中生而言,音乐欣赏课是通过学生的音乐审美活动,对其进行美的感染,美的陶冶和美的教育。因此,它主要不是提供专业音乐知识,也不是提供专业的技巧训练,而是按照课标的要求,通过让学生接触、欣赏音乐素材,增强美感; 通过能动参与提高学生的审美兴趣;通过体验音乐情感内化审美感觉。一句话,高中音乐欣赏课的主要旨趣应该“返美”。
美育是用美的具体素材感动人。在美的巨大感染下,审美者的情感被激发,并潜移默化地按照美的事物所倡导的审美理想去创造未来的生活。音乐欣赏课,应该给学生提供美的素材,激发他们情感,激励他们美的创造,积淀他们美的感觉,从而为他们未来的生活发展奠基。而智育化的高中音乐欣赏课既不符合音乐学科的主要特点,也不符合新课程的基本理念。
有什么样的课程理念就有什么样的课堂设计。美育视角下的高中音乐欣赏课堂,主要应该关注学生审美兴趣的培养而不是音乐知识的掌握,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促进学生对音乐情感的体验而不是学科知识的反馈,提升他们的审美能力并使之内化而不是强调对音乐知识、技巧的掌握运用。美育视角下的高中音乐课堂设计,应该遵循美育规律,要让学生感知音乐的美,理解音乐的美,体验音乐的美,从而通过审美积淀内化美,形成学生的审美能力。
所以,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欣赏课堂设计,最关键的就是要解决如何让学生真正地感知、理解、体验、内化音乐美的问题。
二、课堂实践:遵循美育的规律来建构欣赏课堂
1.兴趣:音乐审美的心理前提
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似乎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由于高中音乐欣赏课堂的知识化倾向,导致了相当多的学生对音乐欣赏失去了兴趣。在他们的印象里,音乐欣赏就是听几遍音乐再加上老师喋喋不休的作品分析;尽管老师说得天花乱坠,但是学生似乎并没有真正感觉到音乐到底有多美。实际上,正如我国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的“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音乐本身的魅力才是学生对欣赏产生兴趣的来源。与其靠苦口婆心地劝说或者是长篇大论地分析,还不如让学生多听音乐,用自己的感官去感知音乐本身。学生只有在轻松愉悦、主动积极的状态下对音乐本身产生兴趣,才能对音乐欣赏课感兴趣。如果从音乐欣赏课上感受到的不是音乐本身的美以及和谐,学生不会在心理上产生对音乐的好感、快感,那么何谈从欣赏中审美?
所以,关注学生对音乐本身的兴趣,抓住这个要害来选择、裁剪音乐欣赏素材,提供符合学生审美特点、能激发其兴趣的音乐“食饵”,是实施美育化音乐欣赏课的前提。
2.参与:突出学生审美的主体性
高中音乐欣赏课堂,理想状态应该是学生在老师的课堂设计引导下去积极、主动、自由地欣赏音乐美。在此过程中,学生才是欣赏的主体,教师不过是一个领路人而已。但是,智育化的欣赏课颠倒了老師和学生的地位:它把音乐教师放在了一个掌控者的地位,几乎完全忽视了学生作为欣赏主体的地位,从而也就忽视了学生对于课堂积极、主动地参与。事实上,学生是否能够积极地参与到音乐欣赏的活动中去,事关学生审美的主体地位能否发挥,也关系到欣赏课的有效与否。
如何才能突出学生在音乐欣赏课堂中的主体性呢?很多一线老师的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可以参考的方法。但是任何方法都要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比如,笔者在教学实践中会采用音乐兴趣小组的办法来加强学生对于欣赏活动的参与程度:按照他们的兴趣和课堂设计的实际需要,把他们分成流行音乐组、民族音乐组,或者分成笛子组、二胡组、萨克斯组等等。通过分组,让学生把自己最有实力的一面展示出来;他们可以在组内互相展示和讨论、互相评价批评,也可以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演自己的作品,表达自己的欣赏感悟。有时候我利用学校的文体活动,鼓励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进行特色音乐表演。这样,学生通过直接参与活动,加深了对音乐作品的理解,课堂的参与程度也提高了。
积极研究自己所教学生的特点,认真考虑自己所在学校的条件,努力想办法鼓励学生参与到音乐欣赏的实践中来,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审美的重要步骤。
3.体验:反复聆听
高中生在课堂上的音乐欣赏过程其实就是一种审美的过程。学生会以自己已经形成的审美经验,体验音乐的美。他们在欣赏音乐时,首先通过感官可以体验到音乐的音高、节奏、力度、速度、音色等基本要素,初步判断它是“好听”还是“不好听”,或者音乐是忧伤的还是欢快的等等。这种体验的模糊性其实是学生对音乐的一种感性把握。如果只到这一步,未免浅尝辄止。作为音乐教师,还应该通过恰当的方法,引导学生体验音乐中表达出的情感,并唤起他们的想象,甚至理解、领悟音乐所要表达的情感。作为欣赏者,学生对于音乐作品所表达的感情的理解,主要还是依赖于学生对作品的反复聆听和理性把握。所以,反复聆听对高中生音乐欣赏活动非常重要。在此,我们强调的是:不要觉得反复聆听是在浪费时间。因为这是形成音乐体验的必由之路。它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没有这种感性体验的积累,学生是无法形成对音乐作品的理性体验的。而智育化音乐欣赏课堂忽视最多的也许就是不关注学生对音乐作品本身的体验,它企图通过老师的讲解让学生生吞活剥地理解一些别人的欣赏感觉或者枯燥的欣赏理论。
反复聆听是高中生在欣赏课堂上的一种特殊音乐体验:特定的场合、一定的时间,一定的作品。所以,教师要花精力设计好。聆听时间太短,就起不到作用。另外,在聆听过程中,教师要设计好聆听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具体的目标任务。这并不意味着过多地讲解。
4.内化:慢慢等待花开
从美育的角度看,音乐欣赏课的最后环节就是让学生在欣赏中形成的审美体验、审美能力内化。通过对人类优秀音乐作品的欣赏,引起学生的美感,丰富他们的想象,陶冶他们的情操,在此过程中他们内化自己的审美感悟,形成自己高雅的文化修养,从而为他们未来发展奠定全面而坚实的基础。虽然内化的表现可能模糊不清,但是我们应该耐心等待。因为通过音乐欣赏所获得的对美的感知和追求,在学生身上引起的变化主要不是外表的而是内心的,其速度是渐渐积累而不是一蹴而就的。这种内化的结果,不是以分数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是以学生的生活态度、生活情趣表现出来。相信只要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审美兴趣,使他们养成了审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他们体验到了情感的升华,就一定会把美的种子播撒在学生的心里。有一天,它们终会发芽、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
2.杜良洁:浅谈音乐兴趣的培养,《中国教师》,2011.S1期
3.王一川:美学与美育(第2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8.1
【关键词】美育视角 高中音乐欣赏课堂
【中图分类号】G633.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7-0198-02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确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这说明在国家层面要求每一个高中音乐教师,在课堂中要积极贯彻实施美育理念。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当下高中音乐欣赏课,本该以美育为主要取向的课堂,出现了智育化倾向,即以音乐知识的传授、音乐学科技能的训练为主要目标。这严重弱化了音乐欣赏课的美育功能,把高中音乐教育引向了歧途。所以,我们有必要从美育的角度重新审视和建构高中音乐欣赏课的课堂。
一、美育理念:高中音乐欣赏课的旨趣应该“返美”
对一个普通高中生而言,音乐欣赏课是通过学生的音乐审美活动,对其进行美的感染,美的陶冶和美的教育。因此,它主要不是提供专业音乐知识,也不是提供专业的技巧训练,而是按照课标的要求,通过让学生接触、欣赏音乐素材,增强美感; 通过能动参与提高学生的审美兴趣;通过体验音乐情感内化审美感觉。一句话,高中音乐欣赏课的主要旨趣应该“返美”。
美育是用美的具体素材感动人。在美的巨大感染下,审美者的情感被激发,并潜移默化地按照美的事物所倡导的审美理想去创造未来的生活。音乐欣赏课,应该给学生提供美的素材,激发他们情感,激励他们美的创造,积淀他们美的感觉,从而为他们未来的生活发展奠基。而智育化的高中音乐欣赏课既不符合音乐学科的主要特点,也不符合新课程的基本理念。
有什么样的课程理念就有什么样的课堂设计。美育视角下的高中音乐欣赏课堂,主要应该关注学生审美兴趣的培养而不是音乐知识的掌握,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促进学生对音乐情感的体验而不是学科知识的反馈,提升他们的审美能力并使之内化而不是强调对音乐知识、技巧的掌握运用。美育视角下的高中音乐课堂设计,应该遵循美育规律,要让学生感知音乐的美,理解音乐的美,体验音乐的美,从而通过审美积淀内化美,形成学生的审美能力。
所以,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欣赏课堂设计,最关键的就是要解决如何让学生真正地感知、理解、体验、内化音乐美的问题。
二、课堂实践:遵循美育的规律来建构欣赏课堂
1.兴趣:音乐审美的心理前提
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似乎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由于高中音乐欣赏课堂的知识化倾向,导致了相当多的学生对音乐欣赏失去了兴趣。在他们的印象里,音乐欣赏就是听几遍音乐再加上老师喋喋不休的作品分析;尽管老师说得天花乱坠,但是学生似乎并没有真正感觉到音乐到底有多美。实际上,正如我国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的“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音乐本身的魅力才是学生对欣赏产生兴趣的来源。与其靠苦口婆心地劝说或者是长篇大论地分析,还不如让学生多听音乐,用自己的感官去感知音乐本身。学生只有在轻松愉悦、主动积极的状态下对音乐本身产生兴趣,才能对音乐欣赏课感兴趣。如果从音乐欣赏课上感受到的不是音乐本身的美以及和谐,学生不会在心理上产生对音乐的好感、快感,那么何谈从欣赏中审美?
所以,关注学生对音乐本身的兴趣,抓住这个要害来选择、裁剪音乐欣赏素材,提供符合学生审美特点、能激发其兴趣的音乐“食饵”,是实施美育化音乐欣赏课的前提。
2.参与:突出学生审美的主体性
高中音乐欣赏课堂,理想状态应该是学生在老师的课堂设计引导下去积极、主动、自由地欣赏音乐美。在此过程中,学生才是欣赏的主体,教师不过是一个领路人而已。但是,智育化的欣赏课颠倒了老師和学生的地位:它把音乐教师放在了一个掌控者的地位,几乎完全忽视了学生作为欣赏主体的地位,从而也就忽视了学生对于课堂积极、主动地参与。事实上,学生是否能够积极地参与到音乐欣赏的活动中去,事关学生审美的主体地位能否发挥,也关系到欣赏课的有效与否。
如何才能突出学生在音乐欣赏课堂中的主体性呢?很多一线老师的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可以参考的方法。但是任何方法都要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比如,笔者在教学实践中会采用音乐兴趣小组的办法来加强学生对于欣赏活动的参与程度:按照他们的兴趣和课堂设计的实际需要,把他们分成流行音乐组、民族音乐组,或者分成笛子组、二胡组、萨克斯组等等。通过分组,让学生把自己最有实力的一面展示出来;他们可以在组内互相展示和讨论、互相评价批评,也可以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演自己的作品,表达自己的欣赏感悟。有时候我利用学校的文体活动,鼓励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进行特色音乐表演。这样,学生通过直接参与活动,加深了对音乐作品的理解,课堂的参与程度也提高了。
积极研究自己所教学生的特点,认真考虑自己所在学校的条件,努力想办法鼓励学生参与到音乐欣赏的实践中来,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审美的重要步骤。
3.体验:反复聆听
高中生在课堂上的音乐欣赏过程其实就是一种审美的过程。学生会以自己已经形成的审美经验,体验音乐的美。他们在欣赏音乐时,首先通过感官可以体验到音乐的音高、节奏、力度、速度、音色等基本要素,初步判断它是“好听”还是“不好听”,或者音乐是忧伤的还是欢快的等等。这种体验的模糊性其实是学生对音乐的一种感性把握。如果只到这一步,未免浅尝辄止。作为音乐教师,还应该通过恰当的方法,引导学生体验音乐中表达出的情感,并唤起他们的想象,甚至理解、领悟音乐所要表达的情感。作为欣赏者,学生对于音乐作品所表达的感情的理解,主要还是依赖于学生对作品的反复聆听和理性把握。所以,反复聆听对高中生音乐欣赏活动非常重要。在此,我们强调的是:不要觉得反复聆听是在浪费时间。因为这是形成音乐体验的必由之路。它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没有这种感性体验的积累,学生是无法形成对音乐作品的理性体验的。而智育化音乐欣赏课堂忽视最多的也许就是不关注学生对音乐作品本身的体验,它企图通过老师的讲解让学生生吞活剥地理解一些别人的欣赏感觉或者枯燥的欣赏理论。
反复聆听是高中生在欣赏课堂上的一种特殊音乐体验:特定的场合、一定的时间,一定的作品。所以,教师要花精力设计好。聆听时间太短,就起不到作用。另外,在聆听过程中,教师要设计好聆听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具体的目标任务。这并不意味着过多地讲解。
4.内化:慢慢等待花开
从美育的角度看,音乐欣赏课的最后环节就是让学生在欣赏中形成的审美体验、审美能力内化。通过对人类优秀音乐作品的欣赏,引起学生的美感,丰富他们的想象,陶冶他们的情操,在此过程中他们内化自己的审美感悟,形成自己高雅的文化修养,从而为他们未来发展奠定全面而坚实的基础。虽然内化的表现可能模糊不清,但是我们应该耐心等待。因为通过音乐欣赏所获得的对美的感知和追求,在学生身上引起的变化主要不是外表的而是内心的,其速度是渐渐积累而不是一蹴而就的。这种内化的结果,不是以分数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是以学生的生活态度、生活情趣表现出来。相信只要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审美兴趣,使他们养成了审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他们体验到了情感的升华,就一定会把美的种子播撒在学生的心里。有一天,它们终会发芽、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
2.杜良洁:浅谈音乐兴趣的培养,《中国教师》,2011.S1期
3.王一川:美学与美育(第2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