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北京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外商投资项目及北京地铁4号线B部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是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首个以公私合营模式进行的项目。
特许经营30年
北京地铁4号线贯穿北京市城区南北,线路全长26.1公里,全部为地下线,全线共24座车站,估算总投资额153亿元。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地铁4号线工程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是车站、洞体土建及轨道铺设等,投资107亿元,由北京市政府筹资建设并拥有产权;B部分主要是车辆等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总投资约46亿元。这一项目建设期为2005年至2009年,特许经营期为试运营日开始起30年。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将负责北京地铁4号线B部分的投资、建设、经营,依法承租并获得在特许经营期内地铁4号线A部分设施的经营、管理和维护。经营期满后,合资公司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北京市人民政府。
PPP合作模式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这两个新名字让业内人士略感陌生。
据记者了解,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由三家公司持股,其中香港地铁公司在香港地铁建设与运营方面积累了30多年的经验,准备将香港地铁的运营经验和服务理念复制到4号线。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属北京市政府所拥有,主要经营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和资本管理业务。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则是直属北京市的企业,投资房地产、金融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这种组合,为地铁4号线的高质量的建设和运营打下了基础。
“其实我们的公司到现在还没有正式注册成立,被媒体所称的‘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只是一个‘预核准’的名字,还没有权利公开使用。”合资三方之一——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力、公室负责人对记者说。
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这个名字更让人摸不着头脑,在一般人印象中,只有外商独资、中外合作、中外合资这三种概念,“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让人很难理解到底是何种合作模式。其实,这种模式就相当于在国外基础设施领域建设中经常采用的公私合营模式——PPP模式(Public PrivatePartnership),合作双方都承担某种义务,同时提供某种服务,基本特征就是共享投资收益,共同分担投资风险。
在进行公私合营模式运作时,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一分为二:基础设施和运营。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的投资和建设由政府或代表政府投资的公司来完成;包括车辆、信号等设备资产的投资、运营和维护,则由公私合营公司来完成。
这种把基础设施和运营分开的做法,上海地铁的建设和运营实践已经提供了操作的可能性,作为地铁类上市公司,上海申通地铁目前只负责地铁的运营,早在2003年就成功实现了盈利。
合作历程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一直积极运作此事,参加了关于合作的多轮谈判,并代表市政府于2005年2月与香港地铁公司草签了《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协议》。
记者从香港地铁有限公司获悉,在其刚刚颁布的2005年度中期财务报告中,对其在北京地铁4号线的项目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报告中说,2004年12月3日,香港地铁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北京地铁4号线投资、建设和运营原则性协议。地铁4号线土木工程、轨道和机电系统工程的投资中,70%由北京市政府筹集;公私合营合资公司负责其余30%的融资,主要包括线路及部分车站系统的机电工程。
2005年4月8日,香港地铁公司及其公私合营合作伙伴与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草签了项目管理协议。该公司将代表公私合营合资公司负责北京地铁4号线机电工程的全部项目管理。
投资模式更变
此次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人民币。协议规定,其中七成约107亿元由北京市政府出资,PPP合作公司总投资约50亿元,注册资本约15亿元人民币,地铁公司和北京首创集团各占49%,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占2%。PPP合作公司大约2/3的资金将采用无追索权银行贷款。香港地铁公司的资金投资约7.35亿元。
轨道交通造价高昂,筹集建设资金成为制约轨道交通发展的首要障碍。针对此次发改委批准的合作,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地铁4号线项目投融资模式改变的背景是,原来轨道交通建设是政府投资,造成政府财政压力很大,此次香港地铁出资30%,且公司有把握盈利,政府方面出资70%,减轻了投资压力,节约了资金。通过投融资体制改革,用较少的资金,实现更大的资本运作,带动更多的资本,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外,此次合作引进香港地铁建设和运营先进的管理模式,其运作模式对于当前的基础设施建设将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今后的运营也是一种刺激和激励。
记者了解到,在香港地铁30年的地铁建设运营经验中,地铁收入来源分为票价收入和非票价收入,而广告、零售、通信、地产等非票价收入是其不亏损的重要支撑因素。
采用特许经营后,地铁4号线票价仍将由北京市政府统一制定,如果票价亏损较高,政府会适当给予补贴。
(作者为《中国交通报》记者)
特许经营30年
北京地铁4号线贯穿北京市城区南北,线路全长26.1公里,全部为地下线,全线共24座车站,估算总投资额153亿元。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地铁4号线工程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是车站、洞体土建及轨道铺设等,投资107亿元,由北京市政府筹资建设并拥有产权;B部分主要是车辆等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总投资约46亿元。这一项目建设期为2005年至2009年,特许经营期为试运营日开始起30年。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将负责北京地铁4号线B部分的投资、建设、经营,依法承租并获得在特许经营期内地铁4号线A部分设施的经营、管理和维护。经营期满后,合资公司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北京市人民政府。
PPP合作模式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这两个新名字让业内人士略感陌生。
据记者了解,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由三家公司持股,其中香港地铁公司在香港地铁建设与运营方面积累了30多年的经验,准备将香港地铁的运营经验和服务理念复制到4号线。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属北京市政府所拥有,主要经营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和资本管理业务。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则是直属北京市的企业,投资房地产、金融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这种组合,为地铁4号线的高质量的建设和运营打下了基础。
“其实我们的公司到现在还没有正式注册成立,被媒体所称的‘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只是一个‘预核准’的名字,还没有权利公开使用。”合资三方之一——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力、公室负责人对记者说。
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这个名字更让人摸不着头脑,在一般人印象中,只有外商独资、中外合作、中外合资这三种概念,“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让人很难理解到底是何种合作模式。其实,这种模式就相当于在国外基础设施领域建设中经常采用的公私合营模式——PPP模式(Public PrivatePartnership),合作双方都承担某种义务,同时提供某种服务,基本特征就是共享投资收益,共同分担投资风险。
在进行公私合营模式运作时,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一分为二:基础设施和运营。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的投资和建设由政府或代表政府投资的公司来完成;包括车辆、信号等设备资产的投资、运营和维护,则由公私合营公司来完成。
这种把基础设施和运营分开的做法,上海地铁的建设和运营实践已经提供了操作的可能性,作为地铁类上市公司,上海申通地铁目前只负责地铁的运营,早在2003年就成功实现了盈利。
合作历程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一直积极运作此事,参加了关于合作的多轮谈判,并代表市政府于2005年2月与香港地铁公司草签了《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协议》。
记者从香港地铁有限公司获悉,在其刚刚颁布的2005年度中期财务报告中,对其在北京地铁4号线的项目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报告中说,2004年12月3日,香港地铁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北京地铁4号线投资、建设和运营原则性协议。地铁4号线土木工程、轨道和机电系统工程的投资中,70%由北京市政府筹集;公私合营合资公司负责其余30%的融资,主要包括线路及部分车站系统的机电工程。
2005年4月8日,香港地铁公司及其公私合营合作伙伴与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草签了项目管理协议。该公司将代表公私合营合资公司负责北京地铁4号线机电工程的全部项目管理。
投资模式更变
此次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人民币。协议规定,其中七成约107亿元由北京市政府出资,PPP合作公司总投资约50亿元,注册资本约15亿元人民币,地铁公司和北京首创集团各占49%,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占2%。PPP合作公司大约2/3的资金将采用无追索权银行贷款。香港地铁公司的资金投资约7.35亿元。
轨道交通造价高昂,筹集建设资金成为制约轨道交通发展的首要障碍。针对此次发改委批准的合作,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地铁4号线项目投融资模式改变的背景是,原来轨道交通建设是政府投资,造成政府财政压力很大,此次香港地铁出资30%,且公司有把握盈利,政府方面出资70%,减轻了投资压力,节约了资金。通过投融资体制改革,用较少的资金,实现更大的资本运作,带动更多的资本,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外,此次合作引进香港地铁建设和运营先进的管理模式,其运作模式对于当前的基础设施建设将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今后的运营也是一种刺激和激励。
记者了解到,在香港地铁30年的地铁建设运营经验中,地铁收入来源分为票价收入和非票价收入,而广告、零售、通信、地产等非票价收入是其不亏损的重要支撑因素。
采用特许经营后,地铁4号线票价仍将由北京市政府统一制定,如果票价亏损较高,政府会适当给予补贴。
(作者为《中国交通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