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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30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为期5天半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预定的各项议程进行完毕。
会议听取了省民政厅厅长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这是今年经省委同意、省人代会上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多年来,我省的评议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强调重在推动工作、重在取得监督实效,对于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次评议工作坚持以往好的做法,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细致负责,认真履行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会后,要按照既定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评议意见的落实和反馈工作,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评议工作取得最终的成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浙江省2005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等报告,以及省人大财经委关于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了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还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和环保执法跟踪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杭州等7个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和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作出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3件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了杭州、宁波两市报批的2件法规,对《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等6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同时,会议决定了教育厅厅长、交通厅厅长的任免,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及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总之,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较多,内容丰富,是一次重要的例会,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开得是好的。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这是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律。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监督法草案和人大监督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别是召开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同志专门就人大监督工作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全省各地通过各种形式,结合实际,作了认真的传达学习。我们刚刚又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学习监督法专题讲座。这些有助于我们深刻了解监督法的制定背景、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精神,为进一步学习贯彻监督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我们要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切实把监督法的精神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
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总结成功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原则,对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形式和内容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人大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法确定的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形式和内容,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由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的原则。监督法的实施,有利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我们要认真学习监督法,深刻认识监督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特别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要认真做好实施监督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监督法的制定和实施,为人大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为做好实施监督法的各项工作,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了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人参加的监督法学习班,研究发挥机关对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参谋作用。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现在离这一期限只有3个月的时间。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在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监督法的基础上,参照《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抓紧对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工作制度等进行一次清理,对与监督法规定不一致的,对实践中还没有做到的,积极提出修改、调整、充实和完善的具体建议,及时提请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讨论,切实做好规范和过渡工作,为监督法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委会监督工作。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增加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的次数,并重视通过会议进行深入的审议,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明年是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我们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严格依法依程序履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监督的实效。各专工委和办公厅、研究室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早考虑和谋划明年常委会的工作思路和安排,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各位委员、同志们,《江泽民文选》的出版发行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胡锦涛总书记就学习《江泽民文选》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委分别下发决定和通知,对学习贯彻作出周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在认真自学和参加机关支部学习的基础上,主任会议作了专题学习讨论。学习《江泽民文选》,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时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紧密结合浙江改革开放的实际,紧密结合我省地方人大工作的实践,潜心研读原著,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更加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为期5天半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预定的各项议程进行完毕。
会议听取了省民政厅厅长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这是今年经省委同意、省人代会上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多年来,我省的评议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强调重在推动工作、重在取得监督实效,对于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次评议工作坚持以往好的做法,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细致负责,认真履行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会后,要按照既定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评议意见的落实和反馈工作,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评议工作取得最终的成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浙江省2005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等报告,以及省人大财经委关于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了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还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和环保执法跟踪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杭州等7个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和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作出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3件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了杭州、宁波两市报批的2件法规,对《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等6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同时,会议决定了教育厅厅长、交通厅厅长的任免,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及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总之,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较多,内容丰富,是一次重要的例会,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开得是好的。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这是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律。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监督法草案和人大监督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别是召开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同志专门就人大监督工作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全省各地通过各种形式,结合实际,作了认真的传达学习。我们刚刚又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学习监督法专题讲座。这些有助于我们深刻了解监督法的制定背景、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精神,为进一步学习贯彻监督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我们要把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切实把监督法的精神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
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总结成功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原则,对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形式和内容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人大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法确定的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形式和内容,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由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的原则。监督法的实施,有利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我们要认真学习监督法,深刻认识监督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特别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要认真做好实施监督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监督法的制定和实施,为人大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为做好实施监督法的各项工作,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了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人参加的监督法学习班,研究发挥机关对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参谋作用。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现在离这一期限只有3个月的时间。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在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监督法的基础上,参照《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抓紧对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工作制度等进行一次清理,对与监督法规定不一致的,对实践中还没有做到的,积极提出修改、调整、充实和完善的具体建议,及时提请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讨论,切实做好规范和过渡工作,为监督法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委会监督工作。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增加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的次数,并重视通过会议进行深入的审议,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明年是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我们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严格依法依程序履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监督的实效。各专工委和办公厅、研究室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早考虑和谋划明年常委会的工作思路和安排,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各位委员、同志们,《江泽民文选》的出版发行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胡锦涛总书记就学习《江泽民文选》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委分别下发决定和通知,对学习贯彻作出周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在认真自学和参加机关支部学习的基础上,主任会议作了专题学习讨论。学习《江泽民文选》,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时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紧密结合浙江改革开放的实际,紧密结合我省地方人大工作的实践,潜心研读原著,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更加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