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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是一种常见的化学现象,通常只要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可燃物、充足的氧气、温度达到着燃点。人和其他动物也不例外,所以在火灾的现场,经常可以看到各种残骸惨不忍睹的场景。然而人体能够自燃么?理论是完全可能的,但在生活中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又实在匪夷所思。不过根据记载,历史上确实发生过多起莫名其妙的“人体自燃”现象。
1986年3月26日,美国纽约州北部的消防人员得到报告,让他们去现场勘查一起莫名其妙的火灾——一名叫作乔治·莫特的单身汉在上床之前还好端端的,然而原本有180磅重的他,现在却只剩下了三磅半被烧焦的骨头,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他的房子还是好好的,好像这起火灾仅仅局限在他的床上。
多年以来,专门的火灾现象研究者们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么样的火灾能够吞噬一个人的生命却不波及他所在的房子,照常理推论,一个人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燃烧,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灭火,除非火势太猛,让他来不及扑救或者因为烟熏火燎导致失去意识,但如此的话,又如何解释这样规模的火势只将人体焚烧却不影响他身边的其他物品?
类似的神秘火焰焚烧人体的事件并不鲜见,在中古时代,人们用“神罚”来解释这些无法找到真相的事件,认为这些莫名身体自燃的人触怒了神灵而获罪。但一直有坚定的唯物论者试图以科学的观念发现人体自燃的奥秘,全球知名的法医生物学家马克·贝尼奇就是其中一位。
在17世纪的欧洲,有的医生认为所谓“人体自燃”是酒精的作用,比如酗酒者腹腔内储存了大量的酒精,在特殊条件下达到了着火点,理论上就可以自内而外开始燃烧,然而人体内缺少氧气,即便“七窍全通”,也不可能让醉酒者体内的酒精充分燃烧。而马克则认为,我们可以把一个穿着衣服的人,想象成一根“里外反转”的蜡烛,即把衣服看作烛芯,而人体(主要指脂肪、肌肉等可燃物)看作蜡油,那么即使很小的火焰也可以因为衣服的燃烧而穿透皮肤、点燃脂肪,而后缓慢、持续燃烧起来,那么那些“自燃者”完全可能因为熟睡而茫然不知,最后被烧成一团焦炭。
这种被称为“烛芯效应”的理论几乎可以完美地解释人体自燃现象。马克·贝尼奇以猪肉和一块布再现了一个燃烧场景,证明了只要条件合适,脂肪和布就会像蜡烛一样,烧到什么也不剩。唯一让人产生疑问的是:用猪或其他动物做实验时,常会留下不少未燃尽的骨头,而被认为人体自燃的事件中,骨头大多化为灰烬。马克的合作者、人类学研究生克里斯滕森试图说明这个问题,他通过汇总资料发现,“人体自燃”的受害者与最容易患骨质疏松症的人群的情况基本类似,而骨质疏松的人骨在火葬时更容易被烧尽。
烛芯理论也可以解释一些个案中的特殊现象,在一些人体自燃的案例中,受害者的腿脚常常完好无损,躯干却化为灰烬——人的小腿和脚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没有布料包裹——也就是说,没有燃料、也没有烛芯,自然也就无法燃烧殆尽。
2002年元旦,比利时布鲁塞尔市郊,发生了一起有多名目击者的“人体自燃”事件。受害者阿黛尔·瓦纳克在海滩上玩耍了一段时间,捡了很多美丽的贝壳,然后驱车回家,然而就在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发现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幸而同行者及时帮她扑灭火焰,但她从腰部到膝盖被严重烧伤,医生们都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她为何有这么奇特的遭遇。这可能是唯一的一例有目击者亲眼目睹的“人体自燃”事件。
事件发生之后,马克·贝尼奇和他的研究团队迅速赶往现场,经过对现场的详细勘察,发现海滩上阿黛尔曾活动过的区域含有微量的金属钠,因此马克推测:可能是因为海滩上散布着一些准备某个庆祝活动的焰火,在烟火残渣中可能混有金属钠,钠可能会沾在贝壳的表面,而钠遇到水就会产生热量,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热量就会使物体燃烧起来。
总体来看,阿黛尔遭遇的“自燃”基本能够完整解释,但这起“自燃”事件与资料记载的“人体自燃”相比,属于极为特殊的个案,同时也让专业的研究者们进一步思考:如果“烛芯效应”确实存在,那么火源从何而来?
贝尼奇分析:在被认为人体自燃的案例中,有一条线索经常被人们提到,那就是吸烟。所以,这些人可能在半睡半醒之间用烟蒂引燃了什么,比如床单,接着他被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呛昏,以至于此后的过程他都无法感知,接着,火苗烧进皮肤,点燃脂肪,把人变成了缓慢燃烧的蜡烛,而由于火焰的温度不够,所以房间内的其他物品没有被引燃。
所有的“人体自燃”事件似乎都遵循了这条规律,所以很多研究者认为问题已经解决,但反对的声音依然存在,其中最直接的质疑就是:如果是因为外在火源引燃了人体这根“蜡烛”,那么还能称之为“人体自燃”吗?
编辑/梁宇清
1986年3月26日,美国纽约州北部的消防人员得到报告,让他们去现场勘查一起莫名其妙的火灾——一名叫作乔治·莫特的单身汉在上床之前还好端端的,然而原本有180磅重的他,现在却只剩下了三磅半被烧焦的骨头,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他的房子还是好好的,好像这起火灾仅仅局限在他的床上。
多年以来,专门的火灾现象研究者们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么样的火灾能够吞噬一个人的生命却不波及他所在的房子,照常理推论,一个人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燃烧,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灭火,除非火势太猛,让他来不及扑救或者因为烟熏火燎导致失去意识,但如此的话,又如何解释这样规模的火势只将人体焚烧却不影响他身边的其他物品?
类似的神秘火焰焚烧人体的事件并不鲜见,在中古时代,人们用“神罚”来解释这些无法找到真相的事件,认为这些莫名身体自燃的人触怒了神灵而获罪。但一直有坚定的唯物论者试图以科学的观念发现人体自燃的奥秘,全球知名的法医生物学家马克·贝尼奇就是其中一位。
在17世纪的欧洲,有的医生认为所谓“人体自燃”是酒精的作用,比如酗酒者腹腔内储存了大量的酒精,在特殊条件下达到了着火点,理论上就可以自内而外开始燃烧,然而人体内缺少氧气,即便“七窍全通”,也不可能让醉酒者体内的酒精充分燃烧。而马克则认为,我们可以把一个穿着衣服的人,想象成一根“里外反转”的蜡烛,即把衣服看作烛芯,而人体(主要指脂肪、肌肉等可燃物)看作蜡油,那么即使很小的火焰也可以因为衣服的燃烧而穿透皮肤、点燃脂肪,而后缓慢、持续燃烧起来,那么那些“自燃者”完全可能因为熟睡而茫然不知,最后被烧成一团焦炭。
这种被称为“烛芯效应”的理论几乎可以完美地解释人体自燃现象。马克·贝尼奇以猪肉和一块布再现了一个燃烧场景,证明了只要条件合适,脂肪和布就会像蜡烛一样,烧到什么也不剩。唯一让人产生疑问的是:用猪或其他动物做实验时,常会留下不少未燃尽的骨头,而被认为人体自燃的事件中,骨头大多化为灰烬。马克的合作者、人类学研究生克里斯滕森试图说明这个问题,他通过汇总资料发现,“人体自燃”的受害者与最容易患骨质疏松症的人群的情况基本类似,而骨质疏松的人骨在火葬时更容易被烧尽。
烛芯理论也可以解释一些个案中的特殊现象,在一些人体自燃的案例中,受害者的腿脚常常完好无损,躯干却化为灰烬——人的小腿和脚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没有布料包裹——也就是说,没有燃料、也没有烛芯,自然也就无法燃烧殆尽。
2002年元旦,比利时布鲁塞尔市郊,发生了一起有多名目击者的“人体自燃”事件。受害者阿黛尔·瓦纳克在海滩上玩耍了一段时间,捡了很多美丽的贝壳,然后驱车回家,然而就在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发现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幸而同行者及时帮她扑灭火焰,但她从腰部到膝盖被严重烧伤,医生们都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她为何有这么奇特的遭遇。这可能是唯一的一例有目击者亲眼目睹的“人体自燃”事件。
事件发生之后,马克·贝尼奇和他的研究团队迅速赶往现场,经过对现场的详细勘察,发现海滩上阿黛尔曾活动过的区域含有微量的金属钠,因此马克推测:可能是因为海滩上散布着一些准备某个庆祝活动的焰火,在烟火残渣中可能混有金属钠,钠可能会沾在贝壳的表面,而钠遇到水就会产生热量,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热量就会使物体燃烧起来。
总体来看,阿黛尔遭遇的“自燃”基本能够完整解释,但这起“自燃”事件与资料记载的“人体自燃”相比,属于极为特殊的个案,同时也让专业的研究者们进一步思考:如果“烛芯效应”确实存在,那么火源从何而来?
贝尼奇分析:在被认为人体自燃的案例中,有一条线索经常被人们提到,那就是吸烟。所以,这些人可能在半睡半醒之间用烟蒂引燃了什么,比如床单,接着他被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呛昏,以至于此后的过程他都无法感知,接着,火苗烧进皮肤,点燃脂肪,把人变成了缓慢燃烧的蜡烛,而由于火焰的温度不够,所以房间内的其他物品没有被引燃。
所有的“人体自燃”事件似乎都遵循了这条规律,所以很多研究者认为问题已经解决,但反对的声音依然存在,其中最直接的质疑就是:如果是因为外在火源引燃了人体这根“蜡烛”,那么还能称之为“人体自燃”吗?
编辑/梁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