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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7月14日证监许可[2011]1094号国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募集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报告》(国泰基金报[2011]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4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