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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开发布一则起诉书:被告人雷某笃系甘肃省某银行原党委副书记、理事长雷志强之子。2009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雷某笃伙同雷志强,利用雷志强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7人的企业贿赂13笔共计人民币1亿逾元。
据悉,雷志强于2017年4月28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同年9月30日被双开。
经统计,父子二人收受贿赂合计超出4亿元。
省联社“一把手”以受贿罪被起诉
2021年6月30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发布一则起诉书:被告人雷某笃系甘肃省某银行原党委副书记、理事长雷志强(正厅级,另案处理)之子。2009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雷某笃伙同雷志强,利用雷志强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余某、张某城、杨元某、张应某、周友某、李某、薛某某等7人的企业贿赂13笔,共计人民币1亿多元,江诗丹顿牌手表1块(价值35.6万元)。按照行贿人顺序,金额先后对应1120万元、1003万元、1000万元、50万元、2000万元、350 万元、5780多万元及价值人民币35.6万元的江诗丹顿手表1块。
宁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认为,被告人雷某笃与其父雷志强,利用雷志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中,在共同犯罪中,雷某笃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公开资料显示,雷志强,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甘肃武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党委副书记、天水市财政局局长、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2017年4月28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同年9月30日被双开。
2017年10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理事长雷志强(正厅级)决定逮捕。
2018年2月,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党委副书记雷志强(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18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合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雷志强案。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雷志强从上世纪90年代至2017年,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汇票承兑、授信业务以及干部选拔等过程中,为他人及近亲属牟取利益,收受薛博仁等42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160.6833万元,另有8000多万元家庭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2020年12月31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雷志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以被告人雷志强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無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值得注意的是。多方消息称,雷某笃与甘肃省原省委书记王三运之子王畅有生意往来。
雷氏落马牵扯“王氏家族”腐败根基
就在雷氏父子依法被公诉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系统多人就接连出事,经查,当地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系统内银行涉及多起违规放贷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同年7月,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也于被查,在此之前不久,王三运刚刚被调职全国人大。同年9月22日,依法双开。
王三运,男,汉族,1952年12月生,山东单县人,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政治学专业。曾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3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三运利用担任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及甘肃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银行、工程承揽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85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4月11月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三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王三运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7年9月,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巡视办、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4集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中,王三运作为被披露的十几位掉马高管“出镜忏悔”。其在忏悔录中写道:“中央对我进行组织审查是完全正确的,自己落得如此下场绝非突然、而是必然,我心服口服、认错认罪。虽然我现在悔恨交加、痛不欲生,但也深知错已铸成、为时已晚。”
另外,据媒体表述,王三运儿子王畅主要涉及兰州新区的一些项目,以王畅等为代表的某些“官二代”在当地金融市场上能量巨大,且或存在利用兰州当地一家企业A股上市之机,谋取不当利益。
家风倡廉,莫把公权当谋私工具
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7名中管干部处分通报。梳理发现,7人几乎都涉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纪违法。比如,彭波“大搞权钱交易,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宋亮“将手中掌握的金融监管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张新起“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今年以来,22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中管干部通报中,几乎都有类似表述。
这些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各异,但说到底都是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公与私的界限一旦模糊,私欲的“口子”就会越撕越大,以至于权力失控、脱轨。有的领导干部在自身所处岗位上直接贪污。有的掌握人事管理权、物资分配权或项目审批权等极具“含金量”的权力,通过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直接或变相收取贿赂。有的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或利用影响力非法牟利,到头来“一人腐带来全家腐”。还有的通过收受干股、担任“影子股东”、接受“雅贿”等隐蔽方式,与商人老板结成较稳定的利益输送链,种种行为虽隐藏在“貌似”合法的外衣下,但却掩盖不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本质。
一直以来,我们认为,良好的家风对个人成长及生活是有着树立榜样的作用,同样,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家风建设更是极其重要,制度的管理总是外在的约束,高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思想教育,以身作则,才可能更好推进廉政建设,避免家族式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