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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过由政府推动的政策性担保和市场客观需求的商业性担保这两种性质不同的担保业并行的方式,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市场,特别是私营商业性担保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总体来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公司)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表现为以下三个特征:资金规模小,不能充分有效利用;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担保机构管理水平较低,缺乏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成因分析
一、信用风险分布不对称的特性,加剧担保公司经营的周期性波动
担保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信用风险。信用组合在合约期限的绝大部分时间可以通过利息收入(担保公司通过保费收入)获得预先约定的利润,但是,相对较小的信用风险一旦发生,就会使信用组合遭受较大规模的损失。信用组合的收益是固定和有上限的,损失是变化的、没有下线的。信用风险的分布不仅不对称,而且偏离程度较高,具有肥尾(Fat-tailed)的特性。如下图:
信用组合的实际损失在75%的时间可能小于预期损失,甚至一个风险程度较高的信用组合,也可能在很长时间内只遭受较小的实际损失。表现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周期中,投资项目的收益往往高于借贷利息成本,保证了信贷资金的还款动因和来源。另外,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的通货膨胀也使得抵质押品的价格逐步上升,还款也是理性经济人的最优选择。在这样的短周期内,担保企业的收益与风险高度偏离,加上监管严重缺位,行业门槛低,准入、经营和风险管控都缺乏明确规则的外部环境下,担保行业成为风险资金的逐利对象。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商业担保企业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是爆破式的增长,其间企业良莠不齐。
信用组合在遭受较大损失时,具有连带效应。在图中,遭受较大损失的可能性在实际损失分布的组合中接近零的速度,远远快于它在信用组合损失分布中的速度。据统计,实际损失往往超过预期损失6~8个标准差。这是由于担保贷款组合中,个体贷款违约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关性,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当宏观经济进入衰退周期时,投资收益低子借贷利息,抵押品的市场价值也随着通货紧缩大幅贬值,大部分的担保合约都面临违约风险。而在经济增长周期中进入担保市场的部分企业,仅仅是受周期性担保市场高收益的驱动,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对提供担保的中小企业缺乏严格的筛选,也未配套担保后管理的系统方案,难以抵御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而宣告破产,放大了社会信用风险。
二、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忽视内部风险控制
担保公司的上游环节是中小企业,下游环节则是以银行为代表的贷款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向担保公司提出信用保证申请。通过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可以增加银行对贷款的中小企业的信任,分散和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增加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性。担保公司作为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中介,发展需要上游环节的中小企业需求信号和下游环节的银行开拓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的需求意愿的传递。
在我国,处于中间环节的担保市场发展迅速,已经初具规模,但处于两端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银行体系发展却极其缓慢,滞后于担保市场的发展。中小企业信用系统、担保市场和银行系统三者之间的发展程度严重脱节。
在经济发展的周期中涌入的担保企业良莠不齐,部分不成熟的担保公司由于缺乏对信用市场历史数据的收集和对周期性经济波动的认识,担保费用的定价缺乏依据。为抢占市场份额,一味的降低担保费用定价。由于担保市场份额关系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分散程度和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在经济增长周期中,鉴于发生大规模信贷违约的概率很低,低定价的担保费用在短期内仍然有利可图,因此一家担保公司降价也将引发其他担保公司的连锁反应,加剧市场的无序竞争。另一方面,担保费用收入与潜在风险定价间的敞口,也会成为担保公司转向其他市场寻租的潜在动因,滋生了为客户垫付购房首付款等变相的资金拆借业务以及投资房地产和有价证券市场等,放大了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重营销而轻风险的发展导向,不仅表现在担保费用定价上,也表现在对中小企业客户的选择上。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专业人才贮备便成了担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最大瓶颈。担保公司在成立的初期人才构成中,多从银行业引进风险经理。但是风险经理相对传统的银行业本身就是稀缺资源,在担保公司高速扩张的阶段,新增的员工往往缺乏信用市场的工作经历,缺乏风险控制的理念,加上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下违约风险较小的逐年麻痹,降低了对担保客户资质的审查、担保后信用风险的跟踪、业务流程风险的控制等风险监控要求。这都给担保公司在经济衰退周期中的风险抵御能力埋下了隐患。
三、国内担保行业缺乏成功的经营模式借鉴
国内的担保行业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兴起并迅速发展起来的,担保企业都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经济周期。而且,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也在初建阶段,信用风险的历史数据严重匮乏。可以说,整个担保行业都处在探索成功经营模式的阶段。
1 缺乏有效的历史数据。和银行业一样,信用风险的历史数据对担保行业是至关重要的,不仅决定担保费用的定价,也影响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同经济周期的经营导向等。在英美等国,担保市场经历了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形成了一套以违约率、代偿率、损失率、收益率等指标为测算依据的成熟的量化数理模型,来评判担保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而在我国,担保市场起步较晚,缺乏有效的历史数据。由于从建立到发展都处在高速发展的经济周期中,未经历过经济衰退周期的考验,无法统计完整经济周期中的违约、损失等数据,无法建立量化的考评参数。担保公司也缺乏精确的市场预算来制定未来年度的发展战略,经营策略的调整滞后于市场的变动,担保行业的整体发展处于市场的被动驱动。
2 缺乏正确反映担保企业运营的财务体系。担保公司的经营运作与传统行业差距较大,担保公司最大的收入来源是担保这项或有负债业务。在现有的会计制度中,或有负债是不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仅出现在报表附注中披露,难以考量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资产方最主要的构成是货币资金,但是由于担保业务往往需要一定比例的存款保证金,货币资金主要是保证金存款,既缺乏流动性,又已经与既定的或有负债风险挂钩,在该项或有负债业务未得以偿还的情况下,难以对担保公司的其他经营业务提供保障;保费收入和或有负债风险的实现时间不匹配,也影响财务报告年度对担保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评价;以及对或有负债计提的坏账准备标准缺乏明确依据等等。现有的会计体系无法反映担保公司经营全貌,给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都带来困难。
四、与银行合作中处于弱势,无法实现风险的共担
银行是担保公司最主要的业务合作伙伴,但是在合作过程中,银保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一方面担保合作并非是信贷资金的最优选择。银行 80%的利润来源于20%的优质大型客户,银行在优质客户上所获取的收益不仅包括贷款、存款、结算,还包括债券、外汇、理财咨询等衍生收益,而中小企业往往只有单一的贷款行为,正常情况下对银行的利益驱动不足。但在高速的经济增长周期中,由于流动性过剩,银行因存款增加被动寻求贷款出口,扩大信贷市场,担保合作才有了存在的基础。另一方面,在国内的经济环境下,银行属于高度垄断的行业,担保公司由于准入门槛低,近几年数量迅速增长,担保业务的市场是供大于求的。这就决定了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现实中,与银行签订的风险合作协议并非实现风险共担,而是全额的风险转嫁。
由于风险转嫁在法律意义上是完整的,因此银行在对担保客户的调查中也产生了“搭便车”现象,从而导致担保公司营销来的客户由担保公司行使代位贷前调查的结果。这样,在行政监管角色缺失的情况下,通过业务合作达到的市场监督也无法有效地进行。
对策探讨
要解决上述问题,就要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法律制度健全,并且在此基础上引导担保公司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规范担保费用定价,银行业也要承担起市场监督的职责。
一、担保公司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1、建立科学合理的担保风险内控制度。以贷款银行的贷款预警系统为基础,逐步构建在保项目风险预警系统,对在保项目实施动态跟踪。2、健全内部信用评级制度。依据信用等级评定担保的比例和收费。3、建立内部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担保公司下属机构进行稽核,定期报告业务的实际运行情况。
二、加强担保公司信息披露。要建立一套充分反映担保公司运营情况的会计核算体系和正确评价担保公司风险承担能力的财务分析制度;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信贷担保的职能和业务细节,让所有的参与方对担保体系的运行进行监督。
三、充分发挥银行的市场监督职能。尽管担保公司是为了促成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债权债务的契约交易的成功对接而诞生的,但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方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混合体的有效监督是必不可少的。担保公司对贷款客户贷前调查的代位行使,对银行来说,在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又衍生了新的道德风险。而且,当不断扩张的信用担保超出担保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时,银行仍然是大部分违约贷款的最终付款人。因此,银行在与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时,应该转变完全风险转嫁为风险共担。把风险控制为首的经营理念延伸到担保业务合作中,不但把担保客户纳入正常的信贷客户管理,完整地履行贷前调查到贷后管理的信贷程序,也要利用业务合作形成的信息优势,定期对合作担保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情况进行考评,督促担保公司经营不断完善,充分行使市场监督的职能。
成因分析
一、信用风险分布不对称的特性,加剧担保公司经营的周期性波动
担保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信用风险。信用组合在合约期限的绝大部分时间可以通过利息收入(担保公司通过保费收入)获得预先约定的利润,但是,相对较小的信用风险一旦发生,就会使信用组合遭受较大规模的损失。信用组合的收益是固定和有上限的,损失是变化的、没有下线的。信用风险的分布不仅不对称,而且偏离程度较高,具有肥尾(Fat-tailed)的特性。如下图:
信用组合的实际损失在75%的时间可能小于预期损失,甚至一个风险程度较高的信用组合,也可能在很长时间内只遭受较小的实际损失。表现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周期中,投资项目的收益往往高于借贷利息成本,保证了信贷资金的还款动因和来源。另外,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的通货膨胀也使得抵质押品的价格逐步上升,还款也是理性经济人的最优选择。在这样的短周期内,担保企业的收益与风险高度偏离,加上监管严重缺位,行业门槛低,准入、经营和风险管控都缺乏明确规则的外部环境下,担保行业成为风险资金的逐利对象。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商业担保企业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是爆破式的增长,其间企业良莠不齐。
信用组合在遭受较大损失时,具有连带效应。在图中,遭受较大损失的可能性在实际损失分布的组合中接近零的速度,远远快于它在信用组合损失分布中的速度。据统计,实际损失往往超过预期损失6~8个标准差。这是由于担保贷款组合中,个体贷款违约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关性,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当宏观经济进入衰退周期时,投资收益低子借贷利息,抵押品的市场价值也随着通货紧缩大幅贬值,大部分的担保合约都面临违约风险。而在经济增长周期中进入担保市场的部分企业,仅仅是受周期性担保市场高收益的驱动,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对提供担保的中小企业缺乏严格的筛选,也未配套担保后管理的系统方案,难以抵御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而宣告破产,放大了社会信用风险。
二、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忽视内部风险控制
担保公司的上游环节是中小企业,下游环节则是以银行为代表的贷款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向担保公司提出信用保证申请。通过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可以增加银行对贷款的中小企业的信任,分散和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增加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性。担保公司作为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中介,发展需要上游环节的中小企业需求信号和下游环节的银行开拓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的需求意愿的传递。
在我国,处于中间环节的担保市场发展迅速,已经初具规模,但处于两端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银行体系发展却极其缓慢,滞后于担保市场的发展。中小企业信用系统、担保市场和银行系统三者之间的发展程度严重脱节。
在经济发展的周期中涌入的担保企业良莠不齐,部分不成熟的担保公司由于缺乏对信用市场历史数据的收集和对周期性经济波动的认识,担保费用的定价缺乏依据。为抢占市场份额,一味的降低担保费用定价。由于担保市场份额关系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分散程度和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在经济增长周期中,鉴于发生大规模信贷违约的概率很低,低定价的担保费用在短期内仍然有利可图,因此一家担保公司降价也将引发其他担保公司的连锁反应,加剧市场的无序竞争。另一方面,担保费用收入与潜在风险定价间的敞口,也会成为担保公司转向其他市场寻租的潜在动因,滋生了为客户垫付购房首付款等变相的资金拆借业务以及投资房地产和有价证券市场等,放大了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重营销而轻风险的发展导向,不仅表现在担保费用定价上,也表现在对中小企业客户的选择上。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专业人才贮备便成了担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最大瓶颈。担保公司在成立的初期人才构成中,多从银行业引进风险经理。但是风险经理相对传统的银行业本身就是稀缺资源,在担保公司高速扩张的阶段,新增的员工往往缺乏信用市场的工作经历,缺乏风险控制的理念,加上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下违约风险较小的逐年麻痹,降低了对担保客户资质的审查、担保后信用风险的跟踪、业务流程风险的控制等风险监控要求。这都给担保公司在经济衰退周期中的风险抵御能力埋下了隐患。
三、国内担保行业缺乏成功的经营模式借鉴
国内的担保行业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兴起并迅速发展起来的,担保企业都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经济周期。而且,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也在初建阶段,信用风险的历史数据严重匮乏。可以说,整个担保行业都处在探索成功经营模式的阶段。
1 缺乏有效的历史数据。和银行业一样,信用风险的历史数据对担保行业是至关重要的,不仅决定担保费用的定价,也影响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同经济周期的经营导向等。在英美等国,担保市场经历了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形成了一套以违约率、代偿率、损失率、收益率等指标为测算依据的成熟的量化数理模型,来评判担保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而在我国,担保市场起步较晚,缺乏有效的历史数据。由于从建立到发展都处在高速发展的经济周期中,未经历过经济衰退周期的考验,无法统计完整经济周期中的违约、损失等数据,无法建立量化的考评参数。担保公司也缺乏精确的市场预算来制定未来年度的发展战略,经营策略的调整滞后于市场的变动,担保行业的整体发展处于市场的被动驱动。
2 缺乏正确反映担保企业运营的财务体系。担保公司的经营运作与传统行业差距较大,担保公司最大的收入来源是担保这项或有负债业务。在现有的会计制度中,或有负债是不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仅出现在报表附注中披露,难以考量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资产方最主要的构成是货币资金,但是由于担保业务往往需要一定比例的存款保证金,货币资金主要是保证金存款,既缺乏流动性,又已经与既定的或有负债风险挂钩,在该项或有负债业务未得以偿还的情况下,难以对担保公司的其他经营业务提供保障;保费收入和或有负债风险的实现时间不匹配,也影响财务报告年度对担保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评价;以及对或有负债计提的坏账准备标准缺乏明确依据等等。现有的会计体系无法反映担保公司经营全貌,给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都带来困难。
四、与银行合作中处于弱势,无法实现风险的共担
银行是担保公司最主要的业务合作伙伴,但是在合作过程中,银保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一方面担保合作并非是信贷资金的最优选择。银行 80%的利润来源于20%的优质大型客户,银行在优质客户上所获取的收益不仅包括贷款、存款、结算,还包括债券、外汇、理财咨询等衍生收益,而中小企业往往只有单一的贷款行为,正常情况下对银行的利益驱动不足。但在高速的经济增长周期中,由于流动性过剩,银行因存款增加被动寻求贷款出口,扩大信贷市场,担保合作才有了存在的基础。另一方面,在国内的经济环境下,银行属于高度垄断的行业,担保公司由于准入门槛低,近几年数量迅速增长,担保业务的市场是供大于求的。这就决定了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现实中,与银行签订的风险合作协议并非实现风险共担,而是全额的风险转嫁。
由于风险转嫁在法律意义上是完整的,因此银行在对担保客户的调查中也产生了“搭便车”现象,从而导致担保公司营销来的客户由担保公司行使代位贷前调查的结果。这样,在行政监管角色缺失的情况下,通过业务合作达到的市场监督也无法有效地进行。
对策探讨
要解决上述问题,就要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法律制度健全,并且在此基础上引导担保公司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规范担保费用定价,银行业也要承担起市场监督的职责。
一、担保公司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1、建立科学合理的担保风险内控制度。以贷款银行的贷款预警系统为基础,逐步构建在保项目风险预警系统,对在保项目实施动态跟踪。2、健全内部信用评级制度。依据信用等级评定担保的比例和收费。3、建立内部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担保公司下属机构进行稽核,定期报告业务的实际运行情况。
二、加强担保公司信息披露。要建立一套充分反映担保公司运营情况的会计核算体系和正确评价担保公司风险承担能力的财务分析制度;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信贷担保的职能和业务细节,让所有的参与方对担保体系的运行进行监督。
三、充分发挥银行的市场监督职能。尽管担保公司是为了促成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债权债务的契约交易的成功对接而诞生的,但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方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混合体的有效监督是必不可少的。担保公司对贷款客户贷前调查的代位行使,对银行来说,在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又衍生了新的道德风险。而且,当不断扩张的信用担保超出担保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时,银行仍然是大部分违约贷款的最终付款人。因此,银行在与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时,应该转变完全风险转嫁为风险共担。把风险控制为首的经营理念延伸到担保业务合作中,不但把担保客户纳入正常的信贷客户管理,完整地履行贷前调查到贷后管理的信贷程序,也要利用业务合作形成的信息优势,定期对合作担保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情况进行考评,督促担保公司经营不断完善,充分行使市场监督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