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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发展,高校基建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其工程项目管理控制与审计监督也在逐渐加强。工程项目的造价与投资控制是高校管理高层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审计部门应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有效监督,应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审计工作,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提高管理效益。
一、设计阶段的审计
1、实行工程设计公开招投标制度 《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的勘探设计很少进行招投标,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由于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为促进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项目设计应采用公开招标投标,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因此必须完善设计招投标的各种制度,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委托合法的设计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工程设计评标方法,对设计方的投标方案严格审核与评价,通过对多种设计方案进行评价比较,特别是经济性审核,以确定设计中标单位。,审计部门应对此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2、工程施工监理职责延伸至设计阶段
设计过程中,学校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既要注重质量安全与技术因素,又要替业主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但对工程设计工作监督,仅靠工程管理部门监控远远不够,在搞好工程管理部门监控的同时,加快实行设计监理。通过设计监理可解决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局面。将工程施工监理职责延伸至设计阶段,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设计的功能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增强对设计单位的监督控制。
3、严格审查设计合同,对设计双方的责权利是否做出严格的、合理的要求,避免合同纠纷。特别要针对由于设计方的失误给建设方造成损失时,设计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以避免由于设计方责任心不强,给学校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某高校家属楼建设工程,由于设计失误,造成整个采暖系统的返工,由于在设计合同中明确了设计单位的责任,这部分的费用由设计院承担,避免了给学校造成损失。
在项目的功能要求一定的前提下,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达到设计的最优化,是控制项目造价与投资的关键。因此,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参与监督,发现设计管理控制方面的一些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审计建议,促进基建管理部门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学校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二、招标及合同阶段的审计
1、切实抓好开标前的审计
工程建设招标开标前的审计是工程审计的第二关,也是确保招标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因此对招标准备情况进行审计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图纸资料的完整性。图纸不齐、资料不全的工程,特别是三边(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工程、三超(超计划、超面积、超标准)工程,不得招标。
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审查的主要方法,既要对投标单位的书面资料进行审计,又要重在实地考查,对其在建工程的真实实力、能力和信誉进行审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信誉程度、技术力量、资金情况、设备完善程度、管理水平等,对其完成的工程项目,尤其是与招标项目同类型工程的质量及使用单位对其评价要心中有数,防止技术水平低、设备差、管理乱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3)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审查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是否经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审查投标、开标的时间和地点是否明确,套用何地定额、执行文件是否统一,对图纸资料的说明是否清楚,定标依据是否公正合理。一些事先需要明确的事项是否写入。
4)标底的可靠性。首先,对编制标底人的资格要进行调查了解。标底编制人的资格是关系到标底质量,合理确定中标造价的重要因素。其次,审计标底是否按图纸资料、招标文件以及有关标准定额和规范进行编制,是否控制在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工资、材料、机械使用费的价格变动因素是否与市场实际变化相吻合,是否考虑施工不可预见费、投资包干费、措施费。
2、做好开标、评标、定标审计。审查评标小组对标书的评定是否正确公正,审查时要注意是否是有效标书,是否按“标价合理、工期适当、保证质量、企业信誉好、条件优惠”等标准来综合评定,审查定标后是否有借故改变中标单位的情况。
3、重点搞好施工合同审计
建设工程招标审计,合同审计是重中之重,在合同审计时应注意:
1)审查合同的合法、合规、公平、完整性。重点要审查施工内容、工程总造价、施工期限和工程质量等是否与中标的标书一致,投标单位的承诺在合同中体现的是否充分,如质量保证、工期保证、违约责任等,防止定标时严格要求,定合同时迁就照顾的情况出现。
2)全程跟踪审查合同执行情况。第一,谈判和签订合同时要参与审计。第二注意审查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对不按合同执行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包括不执行合同的内容和规定要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限、质量要求办理,任意不负责任的变更合同等。第三,对合同执行中因工程的需要确需增加新合同的,审计要审查其是否需要新增合同,新增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合理等,如某高校给一个中标的施工单位增加一部分工程内容,又另外签订了一份合同,未按照中标工程的承诺,只给予学校很少的优惠。审计部门发现后,及时提出,制止了这份不合规的合同。
三、實施阶段的审计
建设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总会有一些问题在事前无法预见,而一些隐蔽工程在结算时只能以签证作为依据,失去了审计的意义,如土方开挖、问题坑、管线预埋等,这就需要我们审计人员深入现场,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掌握结算审计第一手资料。更重要的是在现场熟悉施工情况,掌握实际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及使用的材料与合同要求的区别等。此阶段的审计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工程是否按图、按规范施工。对合同内没有的工序和项目要及时提出并做好记录。
(2)做好材料、设备及暂定工程的审查。一方面要看这些材料、设备是否都是按招投标文件要求采购、施工;另一方面看建设工程中暂定工程及暂定材料、设备有无重新认定。一般情况下,对承包商有不利的部分,他会提出来,要求重新核定价款;对有利的方面却不一定提出。这就需要审计部门在施工时,对暂定工程或材料认真核定,并以签证或联系单方式详细记录下来。
(3)认真审核工程签证。签证是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对未尽事项或变更项目的说明和记录,是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调整,一般以变更通知书或联系单的方式出现,从合理控制造价的角度出发,对涉及费用的签证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签证要及时,尤其是一些隐蔽工程的签证,最好在隐蔽之前核定,避免事后扯皮。二是尽量做到有据可依,变更和签证要注明工程量与事由,并且尽量把签证图纸化;三是严格履行签字程序,签证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章;四是所有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现场变更和现场签证,一律不得增加费用,不得进入结算。特别是要注意那些只是对合同中工程情况进一步说明的工程联系单。一些建设方监理人员对定额不熟悉,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本应包含在定额子目内容中的费用另行签证,甚至连金额都签好,施工队以“甲方已签证”的理由“据理力争”,给审计造成一定的麻烦。审计部门要对签证进行具体细致的分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4)进一步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合理核定工程量。审计部门应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核实工程量,严格审查各种定额套用和取费,并要与有关合同条款详细比对,避免高套错套定额。
(作者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省教育纪工委)
一、设计阶段的审计
1、实行工程设计公开招投标制度 《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的勘探设计很少进行招投标,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由于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为促进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项目设计应采用公开招标投标,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因此必须完善设计招投标的各种制度,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委托合法的设计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工程设计评标方法,对设计方的投标方案严格审核与评价,通过对多种设计方案进行评价比较,特别是经济性审核,以确定设计中标单位。,审计部门应对此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2、工程施工监理职责延伸至设计阶段
设计过程中,学校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既要注重质量安全与技术因素,又要替业主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但对工程设计工作监督,仅靠工程管理部门监控远远不够,在搞好工程管理部门监控的同时,加快实行设计监理。通过设计监理可解决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局面。将工程施工监理职责延伸至设计阶段,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设计的功能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增强对设计单位的监督控制。
3、严格审查设计合同,对设计双方的责权利是否做出严格的、合理的要求,避免合同纠纷。特别要针对由于设计方的失误给建设方造成损失时,设计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以避免由于设计方责任心不强,给学校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某高校家属楼建设工程,由于设计失误,造成整个采暖系统的返工,由于在设计合同中明确了设计单位的责任,这部分的费用由设计院承担,避免了给学校造成损失。
在项目的功能要求一定的前提下,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达到设计的最优化,是控制项目造价与投资的关键。因此,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参与监督,发现设计管理控制方面的一些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审计建议,促进基建管理部门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学校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二、招标及合同阶段的审计
1、切实抓好开标前的审计
工程建设招标开标前的审计是工程审计的第二关,也是确保招标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因此对招标准备情况进行审计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图纸资料的完整性。图纸不齐、资料不全的工程,特别是三边(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工程、三超(超计划、超面积、超标准)工程,不得招标。
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审查的主要方法,既要对投标单位的书面资料进行审计,又要重在实地考查,对其在建工程的真实实力、能力和信誉进行审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信誉程度、技术力量、资金情况、设备完善程度、管理水平等,对其完成的工程项目,尤其是与招标项目同类型工程的质量及使用单位对其评价要心中有数,防止技术水平低、设备差、管理乱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3)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审查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是否经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审查投标、开标的时间和地点是否明确,套用何地定额、执行文件是否统一,对图纸资料的说明是否清楚,定标依据是否公正合理。一些事先需要明确的事项是否写入。
4)标底的可靠性。首先,对编制标底人的资格要进行调查了解。标底编制人的资格是关系到标底质量,合理确定中标造价的重要因素。其次,审计标底是否按图纸资料、招标文件以及有关标准定额和规范进行编制,是否控制在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工资、材料、机械使用费的价格变动因素是否与市场实际变化相吻合,是否考虑施工不可预见费、投资包干费、措施费。
2、做好开标、评标、定标审计。审查评标小组对标书的评定是否正确公正,审查时要注意是否是有效标书,是否按“标价合理、工期适当、保证质量、企业信誉好、条件优惠”等标准来综合评定,审查定标后是否有借故改变中标单位的情况。
3、重点搞好施工合同审计
建设工程招标审计,合同审计是重中之重,在合同审计时应注意:
1)审查合同的合法、合规、公平、完整性。重点要审查施工内容、工程总造价、施工期限和工程质量等是否与中标的标书一致,投标单位的承诺在合同中体现的是否充分,如质量保证、工期保证、违约责任等,防止定标时严格要求,定合同时迁就照顾的情况出现。
2)全程跟踪审查合同执行情况。第一,谈判和签订合同时要参与审计。第二注意审查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对不按合同执行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包括不执行合同的内容和规定要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限、质量要求办理,任意不负责任的变更合同等。第三,对合同执行中因工程的需要确需增加新合同的,审计要审查其是否需要新增合同,新增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合理等,如某高校给一个中标的施工单位增加一部分工程内容,又另外签订了一份合同,未按照中标工程的承诺,只给予学校很少的优惠。审计部门发现后,及时提出,制止了这份不合规的合同。
三、實施阶段的审计
建设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总会有一些问题在事前无法预见,而一些隐蔽工程在结算时只能以签证作为依据,失去了审计的意义,如土方开挖、问题坑、管线预埋等,这就需要我们审计人员深入现场,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掌握结算审计第一手资料。更重要的是在现场熟悉施工情况,掌握实际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及使用的材料与合同要求的区别等。此阶段的审计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工程是否按图、按规范施工。对合同内没有的工序和项目要及时提出并做好记录。
(2)做好材料、设备及暂定工程的审查。一方面要看这些材料、设备是否都是按招投标文件要求采购、施工;另一方面看建设工程中暂定工程及暂定材料、设备有无重新认定。一般情况下,对承包商有不利的部分,他会提出来,要求重新核定价款;对有利的方面却不一定提出。这就需要审计部门在施工时,对暂定工程或材料认真核定,并以签证或联系单方式详细记录下来。
(3)认真审核工程签证。签证是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对未尽事项或变更项目的说明和记录,是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调整,一般以变更通知书或联系单的方式出现,从合理控制造价的角度出发,对涉及费用的签证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签证要及时,尤其是一些隐蔽工程的签证,最好在隐蔽之前核定,避免事后扯皮。二是尽量做到有据可依,变更和签证要注明工程量与事由,并且尽量把签证图纸化;三是严格履行签字程序,签证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章;四是所有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现场变更和现场签证,一律不得增加费用,不得进入结算。特别是要注意那些只是对合同中工程情况进一步说明的工程联系单。一些建设方监理人员对定额不熟悉,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本应包含在定额子目内容中的费用另行签证,甚至连金额都签好,施工队以“甲方已签证”的理由“据理力争”,给审计造成一定的麻烦。审计部门要对签证进行具体细致的分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4)进一步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合理核定工程量。审计部门应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核实工程量,严格审查各种定额套用和取费,并要与有关合同条款详细比对,避免高套错套定额。
(作者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省教育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