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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政府追求的两大政策目标,也是衡量人类社会是否进步的两个根本的价值尺度.它的广泛使用,导致效率与公平--"谁优先排序"的问题争论不休.事实上,对公平的正确理解应该是:"不把公平解释为收入分配的均等或财产分配的均等,而把公平理解为获取收入或财产的机会的均等".笔者认为,厉以宁教授的这一观点很有指导价值.它提示我们:要克服以往争论中的片面性,就必须对公平与效率、平等与效率的关系做出科学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