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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虽然我国税务师事务所起步较晚,但是,我国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近几年税务师事务所取得了长足发展。当前,我国不断优化税种结构和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税务师事务所应该克服困难,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税务师事务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提高人员素质、业务拓展、质量控制、税法宣传、外部监管、行业立法等方面对我国税务师事务所的发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代理 竞争 发展
一、我国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现状分析
(一)不同中介组织同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市场竞争激烈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税务代理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和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税务咨询机构所属的税务代理部。可见,并非税务师事务所独家专营税务代理业务。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税务师事务所出现并且发展迅猛。2006年底,我国全面对外开放税务代理业市场,国外税务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进入我国,分割了一部分涉税服务市场,加剧了税务代理市场的竞争。
同时,我国的税务代理市场还比较混乱。还有大量的会计税务咨询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开展除涉税鉴证以外的税务代理业务,这些会计税务咨询公司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部分税务人员为了牟取私利,利用行政职权过分介入税务代理机构的日常业务。个别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与税务代理机构形成关联关系,垄断税务代理业务,使税务代理业务不能独立正常开展,注册税务师难以依法承办业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滋生腐败。
(二)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尽管注册税务师考试的报考人数逐年攀升,从事税务代理业的人数也逐年递增。但总体来看,代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水平不高,知识结构不全面;税务师事务所高端业务少、收入水平偏低、工作繁琐、工资不高,组织架构和激励机制不合理,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
(三)代理业务层次低,供求矛盾
我国的税务师事务所起步相对较晚,属于新兴的知识型服务行业。税务师事务所大多数规模较小、国内规模较大的为数不多, 规模大实力强的更是寥寥无几。
规模较小的税务师事务所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出于成本考虑,主要从事基础的、日常的、低端的纳税服务。对于技术性较低、较简易的税务业务,纳税人自己也能轻易完成,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的可能性不大。而且现在推行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深入开展便民办税,造成代理市场需求不足,供大于求。
规模较大的税务师事务所拥有的专业人才和技术以及资本相对于其他同行更具优势,逐步转向探索开展税务咨询等业务。现有大部分代理人员的能力难以满足纳税人高端业务的需求,造成有效供给不足。
(四)服务质效的管控有待完善
有的税务师事务所盲目扩大经营规模,内部管理混乱,工作无序,人心涣散,各自为政;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低价竞争,损坏执业质量。
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流动普遍较高。在旺季,有的税务师事务所招收实习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只进行简单培训,甚至不培训,直接上岗,严重影响鉴证质量。
我国的税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还没有充分应用信息系统进行客户管理、项目管理、执业管理和质量控制等,造成效率低下,运营成本高,风险失控,影响服务质量。
在业务承办时,有的税务师事务所脱离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注册税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加大了注册税务师的执业风险;税收业务和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或经济利益的驱使,会影响到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判断,有损执业质量。
目前,有的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弹性较大,过多地依靠现场鉴证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信息沟通;有的税务师事务所分级质量复核制度流于形式的,也没有明确具体规定特殊类型的业务和特殊类别的客户的质量控制要求,缺乏可操作性。
(五)纳税人纳税意识弱,委托代理意识差
我国一直在宣传“纳税光荣”,不知法不懂法的人少了,但是知法懂法而不遵法、不守法的人仍有不少,纳税人纳税意识仍然薄。
在我国,无视国家法律,会计资料失真,弄虚作假,偷逃骗税的行为普遍存在。虽然税务机关严厉打击,但是,由于执法不严,只有少数被真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多数是罚款了事。违法成本太低,被查获机率又低,纳税人心存侥幸,当然不愿意如实申报,更不愿意花费金钱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理税务事宜。
由于我国的税收立法级次低、名目繁多,完整性不足和透明度差,纳税人不容易掌握,对新政策新规定尤其陌生。注册税务师行业是连接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保证纳税人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如果纳税人有较强的诚信纳税意识,或者为了降低纳税风险,在合法的前提下追求利润最大化,或者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是担心触犯税法受到严惩,就很可能会自愿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税务代理。
纳税人找税务师事务所代理也存在困惑,如何从众多的税务师事务所中选择出可靠的,确实很难。在当今网络时代,不少税务师事务所和其他税务代理中介机构采用网络营销推广业务。但是,基本信息发布不全,纳税人无法判断其资质能力,难以做出正确选择和保障自身权益。这些困惑可能会降低委托代理意识,势必影响我国税务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
二、实现税务师事务所快速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提高税务代理人员素质,注重高层次人才的竞争
1.实行扁平化管理组织架构,按股东或按业务类型直接管理人员,以人为本,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增强员工对事务所的归属感。
2.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注重知识更新和技能创新,提高事务所的整体素质,提升员工的服务效能。培训的方式可以采用所内组织系统或专题培训,也可以采用远程培训。对于骨干和有发展潜能的员工可以送出去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培训内容包括税收法规、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网络、营销、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 3.根据事务所的总体规划,按计划、制度和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或竞争上岗的方式录用人才时,要着重关注聘用对象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感。
4.制定科学合理的以绩效考核为中心的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5.拥有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才能开展高端的税务服务,国外税务代理机构也会采取更吸引的条件与国内税务师事务所竞争这类人才,要避免人才流失。建立和健全员工的退出机制,有效保护税务师事务所的智力成果。
(二)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拓展业务,重点开拓高端业务
每个税务师事务所都应结合自身特点,克服急功近利,采用避强定位或创新定位,应充分分析影响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的重大的全局性因素,确认自身潜在的竞争优势,紧贴市场需求,进行清晰的市场定位和长远规划,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培育独特的竞争优势,实现税务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
可以将业务领域拓展到广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别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税收征管的盲区,肯定是一条非常有益的出路。同时继续开展代理记账和涉税鉴证等业务,重点开拓高端业务。
第一,拓展涉税培训,帮助企业培训财务人员,尤其是“营改增”对试点企业的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加快培训财务人员以适应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第二,拓展税务咨询,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第三,拓展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
第四,拓展税收筹划。如:商业规划,开办企业的税收筹划、投资的税收筹划、融资的税收筹划,企业合并分立的税收筹划等。
(三)建立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税务师事务所应以质量求发展,以制度为保证。制度力求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尽可能涵盖每一个工作岗位。
1.完善有关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
2.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指导意见(试行)》,并结合自身规模和业务特点等情况,应该包括特殊类型的业务和特殊类别的客户,合理制定以业务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面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和业务监控制度并及时修订质量控制制度缺陷。
3.涉税鉴证业务,加强分工合作,要严格履行三级复核,加强信息传递,倡导越级沟通,全面控制执业风险。
4.加强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尤其是新政新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注册税务师应自觉提高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严格恪守职业道德,防范执业风险。
(四)做好宣传,提高纳税意识和委托代理意识
公民整体纳税意识的高低与我国的财政收入息息相关,关系我国的国际地位。加强税法知识教育和宣传,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至关重要。首先,把税法知识纳入学生的教材,从小学阶段就开始培养公民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鼓励公民自学税法知识,普及纳税意识。其次,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税务师事务所要在社会上广开门路,全面持久地宣传税收政策的公平观念、权利观念、秩序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税法的透明度,使人们正确认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要加大力度宣传税务代理行业,提高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增强委托代理意识。组织企业的负责人有针对性地学习《会计法》和税法知识,使其对国家法律有一种剧烈的受震撼感和危机感,认清形势,避免触犯法律。最后,税务师事务所可以主动联系纳税人,做好税收政策和税务代理行业的宣传工作,尤其是新政新规,并介绍事务所能给纳税人带来的真正实效,促使税务代理市场活跃发展。
(五)加强外部监督,规范税务代理行业
1.完善税务代理行业的自律监管体系,明确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对税务师事务所和其他税务中介机构严格实施自律管理,坚决打击和制止税务代理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充分体现税务代理机构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
2.健全行政监督,规范税务系统及税务人员与税务代理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关系。
3.提高税务咨询公司的设立门槛,规定最低的资质条件,提高行业社会公信力。
4.税务、财政、工商联合执法整顿代理记账和税务咨询机构,严惩未经批准非法开展代理记账和税务代理业务。存在偷逃税行为的,严惩不贷,例如会计税务咨询机构代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承接鉴证业务收取介绍费、提成费收入,绝大多数隐瞒这项收入逃避纳税。
5.健全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制度和推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执业质量。
6.加快建设税务代理的供需市场,规范代理市场的发展。
(六)加快行业立法,提高税务师事务所的地位
1.大力推动税制改革,创新税收机制、完善税收征管,依法治税。
2.健全税务代理行业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出台一部系统全面的、可操作性强的有关税务代理的法律。
3.加快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立法进程,尽快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注册税务师法,提高注册税务师的法律地位。
参考文献
[1]王培.中小税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探讨.《注册税务师》,2011年第6期.
[2]高文平.中小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的思考.《注册税务师》.2012年第5期.
【关键词】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代理 竞争 发展
一、我国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现状分析
(一)不同中介组织同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市场竞争激烈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税务代理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和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税务咨询机构所属的税务代理部。可见,并非税务师事务所独家专营税务代理业务。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税务师事务所出现并且发展迅猛。2006年底,我国全面对外开放税务代理业市场,国外税务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进入我国,分割了一部分涉税服务市场,加剧了税务代理市场的竞争。
同时,我国的税务代理市场还比较混乱。还有大量的会计税务咨询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开展除涉税鉴证以外的税务代理业务,这些会计税务咨询公司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部分税务人员为了牟取私利,利用行政职权过分介入税务代理机构的日常业务。个别税务人员利用职权与税务代理机构形成关联关系,垄断税务代理业务,使税务代理业务不能独立正常开展,注册税务师难以依法承办业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滋生腐败。
(二)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尽管注册税务师考试的报考人数逐年攀升,从事税务代理业的人数也逐年递增。但总体来看,代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水平不高,知识结构不全面;税务师事务所高端业务少、收入水平偏低、工作繁琐、工资不高,组织架构和激励机制不合理,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
(三)代理业务层次低,供求矛盾
我国的税务师事务所起步相对较晚,属于新兴的知识型服务行业。税务师事务所大多数规模较小、国内规模较大的为数不多, 规模大实力强的更是寥寥无几。
规模较小的税务师事务所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出于成本考虑,主要从事基础的、日常的、低端的纳税服务。对于技术性较低、较简易的税务业务,纳税人自己也能轻易完成,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办理的可能性不大。而且现在推行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深入开展便民办税,造成代理市场需求不足,供大于求。
规模较大的税务师事务所拥有的专业人才和技术以及资本相对于其他同行更具优势,逐步转向探索开展税务咨询等业务。现有大部分代理人员的能力难以满足纳税人高端业务的需求,造成有效供给不足。
(四)服务质效的管控有待完善
有的税务师事务所盲目扩大经营规模,内部管理混乱,工作无序,人心涣散,各自为政;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低价竞争,损坏执业质量。
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流动普遍较高。在旺季,有的税务师事务所招收实习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只进行简单培训,甚至不培训,直接上岗,严重影响鉴证质量。
我国的税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还没有充分应用信息系统进行客户管理、项目管理、执业管理和质量控制等,造成效率低下,运营成本高,风险失控,影响服务质量。
在业务承办时,有的税务师事务所脱离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注册税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加大了注册税务师的执业风险;税收业务和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或经济利益的驱使,会影响到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判断,有损执业质量。
目前,有的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弹性较大,过多地依靠现场鉴证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信息沟通;有的税务师事务所分级质量复核制度流于形式的,也没有明确具体规定特殊类型的业务和特殊类别的客户的质量控制要求,缺乏可操作性。
(五)纳税人纳税意识弱,委托代理意识差
我国一直在宣传“纳税光荣”,不知法不懂法的人少了,但是知法懂法而不遵法、不守法的人仍有不少,纳税人纳税意识仍然薄。
在我国,无视国家法律,会计资料失真,弄虚作假,偷逃骗税的行为普遍存在。虽然税务机关严厉打击,但是,由于执法不严,只有少数被真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多数是罚款了事。违法成本太低,被查获机率又低,纳税人心存侥幸,当然不愿意如实申报,更不愿意花费金钱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理税务事宜。
由于我国的税收立法级次低、名目繁多,完整性不足和透明度差,纳税人不容易掌握,对新政策新规定尤其陌生。注册税务师行业是连接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保证纳税人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如果纳税人有较强的诚信纳税意识,或者为了降低纳税风险,在合法的前提下追求利润最大化,或者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是担心触犯税法受到严惩,就很可能会自愿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税务代理。
纳税人找税务师事务所代理也存在困惑,如何从众多的税务师事务所中选择出可靠的,确实很难。在当今网络时代,不少税务师事务所和其他税务代理中介机构采用网络营销推广业务。但是,基本信息发布不全,纳税人无法判断其资质能力,难以做出正确选择和保障自身权益。这些困惑可能会降低委托代理意识,势必影响我国税务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
二、实现税务师事务所快速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提高税务代理人员素质,注重高层次人才的竞争
1.实行扁平化管理组织架构,按股东或按业务类型直接管理人员,以人为本,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增强员工对事务所的归属感。
2.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注重知识更新和技能创新,提高事务所的整体素质,提升员工的服务效能。培训的方式可以采用所内组织系统或专题培训,也可以采用远程培训。对于骨干和有发展潜能的员工可以送出去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培训内容包括税收法规、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网络、营销、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 3.根据事务所的总体规划,按计划、制度和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或竞争上岗的方式录用人才时,要着重关注聘用对象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感。
4.制定科学合理的以绩效考核为中心的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5.拥有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才能开展高端的税务服务,国外税务代理机构也会采取更吸引的条件与国内税务师事务所竞争这类人才,要避免人才流失。建立和健全员工的退出机制,有效保护税务师事务所的智力成果。
(二)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拓展业务,重点开拓高端业务
每个税务师事务所都应结合自身特点,克服急功近利,采用避强定位或创新定位,应充分分析影响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的重大的全局性因素,确认自身潜在的竞争优势,紧贴市场需求,进行清晰的市场定位和长远规划,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培育独特的竞争优势,实现税务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
可以将业务领域拓展到广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别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税收征管的盲区,肯定是一条非常有益的出路。同时继续开展代理记账和涉税鉴证等业务,重点开拓高端业务。
第一,拓展涉税培训,帮助企业培训财务人员,尤其是“营改增”对试点企业的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加快培训财务人员以适应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第二,拓展税务咨询,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第三,拓展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
第四,拓展税收筹划。如:商业规划,开办企业的税收筹划、投资的税收筹划、融资的税收筹划,企业合并分立的税收筹划等。
(三)建立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税务师事务所应以质量求发展,以制度为保证。制度力求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尽可能涵盖每一个工作岗位。
1.完善有关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
2.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指导意见(试行)》,并结合自身规模和业务特点等情况,应该包括特殊类型的业务和特殊类别的客户,合理制定以业务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面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和业务监控制度并及时修订质量控制制度缺陷。
3.涉税鉴证业务,加强分工合作,要严格履行三级复核,加强信息传递,倡导越级沟通,全面控制执业风险。
4.加强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尤其是新政新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注册税务师应自觉提高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严格恪守职业道德,防范执业风险。
(四)做好宣传,提高纳税意识和委托代理意识
公民整体纳税意识的高低与我国的财政收入息息相关,关系我国的国际地位。加强税法知识教育和宣传,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至关重要。首先,把税法知识纳入学生的教材,从小学阶段就开始培养公民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鼓励公民自学税法知识,普及纳税意识。其次,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税务师事务所要在社会上广开门路,全面持久地宣传税收政策的公平观念、权利观念、秩序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税法的透明度,使人们正确认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要加大力度宣传税务代理行业,提高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增强委托代理意识。组织企业的负责人有针对性地学习《会计法》和税法知识,使其对国家法律有一种剧烈的受震撼感和危机感,认清形势,避免触犯法律。最后,税务师事务所可以主动联系纳税人,做好税收政策和税务代理行业的宣传工作,尤其是新政新规,并介绍事务所能给纳税人带来的真正实效,促使税务代理市场活跃发展。
(五)加强外部监督,规范税务代理行业
1.完善税务代理行业的自律监管体系,明确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对税务师事务所和其他税务中介机构严格实施自律管理,坚决打击和制止税务代理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充分体现税务代理机构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
2.健全行政监督,规范税务系统及税务人员与税务代理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关系。
3.提高税务咨询公司的设立门槛,规定最低的资质条件,提高行业社会公信力。
4.税务、财政、工商联合执法整顿代理记账和税务咨询机构,严惩未经批准非法开展代理记账和税务代理业务。存在偷逃税行为的,严惩不贷,例如会计税务咨询机构代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承接鉴证业务收取介绍费、提成费收入,绝大多数隐瞒这项收入逃避纳税。
5.健全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制度和推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执业质量。
6.加快建设税务代理的供需市场,规范代理市场的发展。
(六)加快行业立法,提高税务师事务所的地位
1.大力推动税制改革,创新税收机制、完善税收征管,依法治税。
2.健全税务代理行业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出台一部系统全面的、可操作性强的有关税务代理的法律。
3.加快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立法进程,尽快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注册税务师法,提高注册税务师的法律地位。
参考文献
[1]王培.中小税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探讨.《注册税务师》,2011年第6期.
[2]高文平.中小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的思考.《注册税务师》.201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