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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全的现代意义在于它伴随着人类的稳定、繁荣发展和进步,从孙中山的“建国大纲”到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从邓小平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到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其最明显的特点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安全是人民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就是以实际行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就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强化各级领导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何一个细节上的疏忽或失误,都可能损害人的精神、财产甚至生命。
【关键词】各参与方 安全 责任 及 处 理 程 序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建设工程行业的我们,如果没有“安全第一”的意识,那么,不仅没有“安、稳、长、满、优”的可能,而且还是失职,是对企业和员工的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安全和良好的秩序,是我们施工和监理企业保证国家整体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集中体现,这也是我们为企业服务最基本的要求。听不进去安全第一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防范为重,责任重于泰山的人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还他人以安全则是行为的幼稚。因此,我们在建设工程建設中,各参与方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及处理安全事故的程序,否则都被动的。
一、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贯穿于设计、施工、交付各个环节,需要制定相应的办法予以预防和监控。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建设单位应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选择信誉好的承包队伍。施工安全的关键是承包商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承包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我国,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须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任何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资料。为确保工程安全,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资料、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埋置等情况,以便提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在工程量清单中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单列。在施工合同中除了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数额外,还应对安全文明措施费所包含的内容加以界定,以使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落实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
(四)杜绝违章指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总体策划,确定建造标准,协调设计、施工的矛盾,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切忌为工程进度忽视安全,更不能要求施工单位违章抢工。
(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设单位除了委托监理外,建设单位本身也必须对工程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六)奖励与处罚。在合同洽商时,设定安全生产的奖罚条款,从而激励承包商做好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1)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内容;
(2)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工作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等内容;
(3) 还对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验检测结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等。
三、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加强沟通,取得公司各级领导及各部门支持。成功的安全管理需要公司各级管理者尤其是高层领导的支持。领导的重视与推动,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安全工作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是搞好安全工作至为重要的一环。项目的安全管理牵涉到每个成员的行为,是一种全员管理,需要各部门、管理人员、工人的密切配合来共同完成。
2.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规划。有了项目高层领导的支持,安全工程师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安全规划,建立符合本项目特点、易于操作、有针对性的安全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并定期进行修订、调整和更新。在条件具备时,引入国际标准安全管理体系。
3.建立高效的安全管理网络。根据安全管理的能级原则,配备各级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台账,并通过对他们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实行安全管理责权利的高度统一,这样就能形成一种强大的安全管理动力,安全工作就相对容易开展。
4.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这两种体系责任制要分别落实到具体人及具体部门,责任制内容要详细,有针对性、时效性。同时项目部还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方案。
5.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项目部应每年制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进行详细的分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分作业队。在管理目标中,应包括伤亡控制、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内容,将各指标细化、量化。项目部要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定期的考核,考核时要按照目标分解的人员和保证措施进行。 6.重视危险源分析与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危险源很多,但归纳起来无非是:人员临边,洞口,高处坠落,生产、生活区的火灾,生产、生活区的触电,压力容器,可燃气体的爆炸,材料、杂物坠落发生打击事故,边坡、支架坍塌,有毒气体窒息,起重设备事故等。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程的危险源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认真的分析,并针对危险源制定专门的管理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7.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依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订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为公司风险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因此,每项工程都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订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四、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下述情况,应该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1) 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的;
(2) 監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
(3) 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未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的;
(4) 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因此,为了切实落实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 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2) 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3)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五、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则,即“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⑴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实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必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所属企业名称;
②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⑥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⑵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做好以下工作: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③提出事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④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⑤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⑶监理工程师接到安全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技术处理时,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应在安全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查清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保证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施工安全。
⑷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安全事故技术处理的施工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派专人进行监控。
⑸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进行资料归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②现场调查资料(记录、图纸、照片);
③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④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⑤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
⑥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
⑦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该事故所做的结案报告;
⑧处分决定和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⑨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⑩事故调查人员的姓名、职务,并签字。
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复工通知,确认具备复工条件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六、结语
朋友们,新世纪的太阳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喷薄而出,历史已跨入一个新的时代。当我迎着新世纪明媚的阳光时,我为我们取得的成绩而鼓舞,我为伴随着我走过风雨的安全而欢呼!那么,为创造未来的辉煌,让我们一起记住:安全警钟长鸣,安全伴我同行!
参考文献:
(1)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导则(试行)【M】第1版.2010.
(2) GB/T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S].
(3) GB5013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
(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30 日国务院令第 279 号)[S].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年 1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1
【关键词】各参与方 安全 责任 及 处 理 程 序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建设工程行业的我们,如果没有“安全第一”的意识,那么,不仅没有“安、稳、长、满、优”的可能,而且还是失职,是对企业和员工的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安全和良好的秩序,是我们施工和监理企业保证国家整体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集中体现,这也是我们为企业服务最基本的要求。听不进去安全第一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防范为重,责任重于泰山的人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还他人以安全则是行为的幼稚。因此,我们在建设工程建設中,各参与方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及处理安全事故的程序,否则都被动的。
一、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贯穿于设计、施工、交付各个环节,需要制定相应的办法予以预防和监控。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建设单位应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选择信誉好的承包队伍。施工安全的关键是承包商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承包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我国,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须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任何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资料。为确保工程安全,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资料、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埋置等情况,以便提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在工程量清单中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单列。在施工合同中除了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数额外,还应对安全文明措施费所包含的内容加以界定,以使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落实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
(四)杜绝违章指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总体策划,确定建造标准,协调设计、施工的矛盾,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切忌为工程进度忽视安全,更不能要求施工单位违章抢工。
(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建设单位除了委托监理外,建设单位本身也必须对工程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六)奖励与处罚。在合同洽商时,设定安全生产的奖罚条款,从而激励承包商做好安全管理、抓好安全生产。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1)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内容;
(2)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工作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等内容;
(3) 还对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验检测结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等。
三、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加强沟通,取得公司各级领导及各部门支持。成功的安全管理需要公司各级管理者尤其是高层领导的支持。领导的重视与推动,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安全工作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是搞好安全工作至为重要的一环。项目的安全管理牵涉到每个成员的行为,是一种全员管理,需要各部门、管理人员、工人的密切配合来共同完成。
2.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规划。有了项目高层领导的支持,安全工程师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安全规划,建立符合本项目特点、易于操作、有针对性的安全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并定期进行修订、调整和更新。在条件具备时,引入国际标准安全管理体系。
3.建立高效的安全管理网络。根据安全管理的能级原则,配备各级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台账,并通过对他们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实行安全管理责权利的高度统一,这样就能形成一种强大的安全管理动力,安全工作就相对容易开展。
4.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这两种体系责任制要分别落实到具体人及具体部门,责任制内容要详细,有针对性、时效性。同时项目部还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方案。
5.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项目部应每年制订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进行详细的分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分作业队。在管理目标中,应包括伤亡控制、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内容,将各指标细化、量化。项目部要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定期的考核,考核时要按照目标分解的人员和保证措施进行。 6.重视危险源分析与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危险源很多,但归纳起来无非是:人员临边,洞口,高处坠落,生产、生活区的火灾,生产、生活区的触电,压力容器,可燃气体的爆炸,材料、杂物坠落发生打击事故,边坡、支架坍塌,有毒气体窒息,起重设备事故等。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程的危险源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认真的分析,并针对危险源制定专门的管理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7.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依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订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为公司风险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因此,每项工程都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订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四、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下述情况,应该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1) 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的;
(2) 監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
(3) 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未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的;
(4) 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因此,为了切实落实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 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2) 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3)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五、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则,即“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⑴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实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必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所属企业名称;
②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⑥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⑵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做好以下工作: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③提出事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④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⑤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⑶监理工程师接到安全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技术处理时,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应在安全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查清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保证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施工安全。
⑷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安全事故技术处理的施工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派专人进行监控。
⑸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进行资料归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②现场调查资料(记录、图纸、照片);
③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④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⑤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
⑥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
⑦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该事故所做的结案报告;
⑧处分决定和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⑨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⑩事故调查人员的姓名、职务,并签字。
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复工通知,确认具备复工条件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六、结语
朋友们,新世纪的太阳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喷薄而出,历史已跨入一个新的时代。当我迎着新世纪明媚的阳光时,我为我们取得的成绩而鼓舞,我为伴随着我走过风雨的安全而欢呼!那么,为创造未来的辉煌,让我们一起记住:安全警钟长鸣,安全伴我同行!
参考文献:
(1)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导则(试行)【M】第1版.2010.
(2) GB/T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S].
(3) GB5013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
(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 1 月 30 日国务院令第 279 号)[S].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年 1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