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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具有中国特色的、正在实践中探索和尝试的一种运动员教育培养模式是“教体结合”。它是通过高度专业化的竞技活动与教育机构的结合,摸索出一条顺应时代发展,与国际接轨的运动员成长之路。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和逻辑分析法,对当前“教体结合”几种模式进行分析,指出“教体结合”培养运动员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在高校实施“教体结合”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优秀运动员;教育模式;探究
“教体结合”是中国特色的、正在实践中探索和尝试的一种运动员教育培养模式。它是通过高度专业化的竞技活动与教育机构的结合,摸索出一条顺应时代发展,并与国际接轨的运动员成长之路。从1987年发展至今,我国高校“教体结合”已经走过了30年。在这过程中褒贬不一,在责怪声中,听到了:“教体结合十几年来没有什么成效,根本原因是两套体系并行”[1];在赞许声中,听到了清华大学跳水队于芬教练的肯定,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残疾人游泳队的佳绩,这错综复杂的事实与评论不免让人对高校“教体结合”这一运动员教育模式进行一番探究。
1 “教体结合”的模式
1.1 直接引进退役的运动员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高校从专业运动队引进退役的运动员。这种模式虽然解决了少数优秀运动员的出路问题,但不能解决大多数运动员的出路问题;而且这类运动员只想多充电学习,已经不愿意再训练,也基本上不参加高水平的比赛了。此种模式对促进高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和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贡献甚少,也没有真正实现“教体结合”的价值与意义。随着运动员受教育体制的完善,退役后再深造的现象将越来越少,目前采用这种模式的高校已很少了。
1. 2 联合办队或直接招收现役的运动员模式
即高校与体育系统联合办高水平运动队或联合培养现役专业运动员,由高校负责学籍、文化课学习和发文凭,体育系统负责训练、生活和管理。这个模式是目前较多高校所采用的。
采用这种模式可以使大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但是在国内外重大的大学生比赛中扮演夺金主力角色的仍然是那些属于体育系统、并以“挂名”的形式在大学的“运动员大学生”,并不能代表真正的大学生体育竞技水平。这种模式培养的大多是“运动员大学生”,而不是“大学生运动员”。而且,采用这种模式仍无法达到培养既有高水平的运动能力又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的目的。通过这种模式接受高等教育的以现役专业运动员为主。他们虽然有学籍,但仅是形式而已,事实上基本留在运动队里,整天忙于训练比赛,根本没时间上课。有不少运动员毕业后会选择重新进修体育专业,再在体育系统内找工作。可以看出,这种模式的“教体结合”实是只“体”不“教”,虽然在现阶段仍有部分高校在采用,但是并不值得提倡。
1. 3 自主招生培养运动员模式
高校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招生政策,通过高考或自主招生等形式,从专业运动队的青年队员、体校队员和高中的体育特长生中直接招生自行培养。运动员在校学习,在校训练。目前,许多高校采用这种模式。
这种模式是目前教体结合的一种较好的体现形式,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教体结合的模式之一。这种模式对提高高校体育竞技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活跃校园体育文化很有好处。也有成功的范例。但是,这类“大学生运动员”在进入高校前大多是运动成绩不突出,文化基础相对较差,进入高校后,又要学习,又要训练,加之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各种资源的紧缺,使得他们的竞技运动水平不是很高,在大学生体育竞赛中很难与那些“运动员大学生”相抗衡,形成了运动成绩上不去,文化课也学得不是太好的尴尬局面。这种现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高校在这方面的积极性。
1. 4 “一条龙”培养运动员模式
此模式指高校与中、小学直接挂钩,互相衔接,形成教育系统内部的独立培养体系,以育人为本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后备人才。
“一条龙”培养模式强调“三在”,即“在校、在读、在训”,培养的是“学生运动员”而非“运动员学生”。该模式强调学生运动员要以文化课程的学习和运动训练的学习等为主线,系统完整的接受小学、中学、大学的基础教育,并在此基础上发挥个人的运动潜能,在最佳的运动发展期创造出最好的运动成绩。这种模式有许多成功的范例。清华大学的胡凯、王颖在2005年的第23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分别获得百米金牌和三级跳金牌;北大方正俱乐部是全国教体结合梯队最完善的俱乐部,北大方正乒超参赛队是全国乒乓球超级联赛24支参赛队伍中唯一的高校代表队。
可以说,“一条龙”模式是真正意义上的教体结合,它代表着教体结合的发展方向。但是,这种模式在推广、普及上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胡凯这样的运动员很难说它有普遍意义。
1. 5 竞技运动学校培养运动员模式
这一模式是由普通高校与地方体育局联合办队,经费、训练由体育局负责,队员的教育管理由高校负责。例如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云南省残疾人游泳队。这一模式中的运动员是较为“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既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运动员学生,也不等同于学生运动员,同时具备“学生”与“专业运动员”双重身份。
这种运作模式较好地体现了“教体结合”的内涵,由体育系统与高等教育系统共同参与,在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作为竞技体育人才参加国际、国内大赛等方面提供了保证,高校和体育局在合作中实现了“双赢”。这种新模式正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2 “教体结合”培养运动员模式存在的问题
“教体结合”培养运动员的模式,除了上文中所提到的各种模式的个性问题之外,还有一些共性问题。
2. 1 体制问题
实行“教体结合”30年来,我国形成了两套相对独立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培养体系,一套体系是体育部门的“举国体制”,另一套体系则是教育部门的“教体结合体制”。这两套系统并行至今,但仍没有找到一个合理的结合方式。
2. 2 定位问题
目前,我们将教体结合定位于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的补充形式。这样就带来了一些问题,一是体育部门往往把“教体结合”仅仅看作是解决运动员退役就业问题的一个渠道,而学校方面则易将接受体育明星进校学习,建设高水平运动队,作为扩大学校影响的一种方式;二是在举国体制影响下,人们普遍认为培养优秀运动员只是体育部门的事情;三既然是补充形式,而不是主渠道之一,就是可有可无,在没有利益支持的情况下,学校又何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2. 3 重复建设问题
目前,我国大多数省、市、自治区都存在着两套相对独立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培养体系,而且在某些省甚至三套相对独立的培养体系并存,一套是省体育局,一套是教育部门,另一套则是省会城市或财力雄厚的计划单列城市体育局。此外,在一些省的范围内,还存在着几所高校建设同一个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的现象。这就必然带来重复建设、甚至是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 4 培养资源不足问题
高校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虽然有着生源优势、教育优势和科研优势,但也普遍存在着经费紧缺、高水平教练员缺乏、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经验缺乏等具体困难,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教体结合”在高校的发展。
2. 5 竞技水平不高问题
学校培养体系培养出的“学生运动员”竞技水平不高,是个不争的事实。他们长期游离于体育竞技比赛的主战场之外,既有体制限制了他们没有更多的参赛机会的原因,更主要的还是因为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的竞技水平确实比不上专业运动员。而受到机制、定位、经费紧缺、高水平教练员缺乏、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经验缺乏和学训矛盾等因素制约的高校,不可能在现阶段培养出顶尖的、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
3 高校实施教体结合的对策与建议
3. 1 提高认识,增强实施教体结合的自觉性
只有认识提高了,各部门和各学校才能进一步增强实施教体结合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体育部门才会像抓“举国体制”一样来支持教体结合,教育部门才会像抓教育事业一样来重视教体结合,高校才会像抓重点学科那样抓体育。
3. 2 找准定位,探索“体”“教”的合理的结合形式
当前,强调教体结合应定位为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的主渠道之一;同时,我们还应强调“教体结合体制”应与“举国体制”并重发展。实施“教体结合”,应打破部门、条块分割的界限,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实现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在人财物方面的优势互补。在把专业运动队建制放进高校时,把经费及高水平教练员也带进高校,政府应转变职能,由自己办体育逐步向管体育过渡,加强对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的宏观管理,对学校给予经费上的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应通力配合,加强规划,合理布局,指导各个学校根据自身的特色设立高水平运动项目,有针对性地建设和发展,避免重复建设;高校在教体结合的实践中,应加强与体育部门的合作,既要遵循教育规律,又要遵循竞技体育发展规律。
3. 3 科学训练,努力提高大学生运动员竞技水平
对大学生运动员进行科学训练,将体育科研真正渗入到运动训练中,变粗放训练为集约训练,才能在提高他们竞技水平的同时,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文化课学习。美国是“教体结合”的典范,他们大部分优秀运动员都是从大学中产生,但美国的大学规定学生运动员每周的训练时间不能超过20个小时。
3.4 加大投入,促进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
经费保障是高水平运动队伍不断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在这方面应进行多渠道的经费筹措,仅仅依赖学校不是长久之计。具有高水平的教练员是高水平运动队伍不断发展的另一个基本条件。因此,高校一方面要立足自身,培养高水平专职教练员;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国内高水平专业教练员,同时,还要完善教练员聘任制度和管理体制,在聘任、使用、管理等方面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3.5 改革赛制,充分调动各高校的参赛积极性
目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只在田径和游泳两个项目上分了甲、乙组,而其它项目都没有分甲、乙组,影响了许多采用“教体结合”模式培养运动员的高校的参赛积极性。教育系统在举办全国性大学生体育竞赛时,各个项目都应分甲、乙组,甲组为“大学生运动员”组,乙组为“运动员大学生”组。并且,分组标准应以是否“在校、在读、在训”为准,而不应以是否曾在体育系统进行过运动员注册为准。只有在全国性大学生体育竞赛中都分甲、乙组,并且以是否“在校、在读、在训”为分组标准,才能既不挫伤采用教体结合培养运动员模式的高校的参赛积极性,又保证了大学生运动员能有更多的参赛和获取名次的机会。另一方面,体育部门应将大学体育竞赛纳入国家体育竞赛的主渠道,应使高校有较高竞技水平的运动队和大学生运动员能够进入中国竞技体育的主战场,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参加高水平竞赛的机会。
3.6 加强学校体育,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提供雄厚基础
“当前,学校体育弱化,这不符合教育全面育人的根本理念。在学校积极开展体育,是防止体育异化的重大举措,回归教育本质,也培养了体育人才。”通过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充分发挥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使学校体育得到充分发展。不仅可以使学校体育弱化的现象得到改变,从而有效增强学生体质,实现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还可以克服由于“举国体制”而形成的体育人口的基数太小的弊病,使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的培养可以从学校体育中引进活水,为教体结合提供雄厚的人才基础。
[参考文献]
[1]林立.论科学发展观视角下的“体教结合”[J].体育科学研究, 2005, 9(4): 84-88.
[2]虞重干.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体教结合”[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05, 29(5): 19-22.
[3]王进,丛湖平,钟璞,等.我国运动员退役教育的研究,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汇编(2006)[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2006.
[4] STAMBULOVA N B. Athlete’s Crises: A Developmenta Perspective[J].Int J Sport Psy,2000,31:584-601.
[5]王揖涛,顾杰凯.关于21世纪初我国竞技体育教育体制改革与发展对策的研究——兼论构建我国优秀运动员多元文化教育体系问题[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1,(1).
[6]曹振康.关于教体结合与学校竞技体育的探讨[J].湖北体育科技,2001(4).
关键词:高校;优秀运动员;教育模式;探究
“教体结合”是中国特色的、正在实践中探索和尝试的一种运动员教育培养模式。它是通过高度专业化的竞技活动与教育机构的结合,摸索出一条顺应时代发展,并与国际接轨的运动员成长之路。从1987年发展至今,我国高校“教体结合”已经走过了30年。在这过程中褒贬不一,在责怪声中,听到了:“教体结合十几年来没有什么成效,根本原因是两套体系并行”[1];在赞许声中,听到了清华大学跳水队于芬教练的肯定,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残疾人游泳队的佳绩,这错综复杂的事实与评论不免让人对高校“教体结合”这一运动员教育模式进行一番探究。
1 “教体结合”的模式
1.1 直接引进退役的运动员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高校从专业运动队引进退役的运动员。这种模式虽然解决了少数优秀运动员的出路问题,但不能解决大多数运动员的出路问题;而且这类运动员只想多充电学习,已经不愿意再训练,也基本上不参加高水平的比赛了。此种模式对促进高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和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贡献甚少,也没有真正实现“教体结合”的价值与意义。随着运动员受教育体制的完善,退役后再深造的现象将越来越少,目前采用这种模式的高校已很少了。
1. 2 联合办队或直接招收现役的运动员模式
即高校与体育系统联合办高水平运动队或联合培养现役专业运动员,由高校负责学籍、文化课学习和发文凭,体育系统负责训练、生活和管理。这个模式是目前较多高校所采用的。
采用这种模式可以使大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但是在国内外重大的大学生比赛中扮演夺金主力角色的仍然是那些属于体育系统、并以“挂名”的形式在大学的“运动员大学生”,并不能代表真正的大学生体育竞技水平。这种模式培养的大多是“运动员大学生”,而不是“大学生运动员”。而且,采用这种模式仍无法达到培养既有高水平的运动能力又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的目的。通过这种模式接受高等教育的以现役专业运动员为主。他们虽然有学籍,但仅是形式而已,事实上基本留在运动队里,整天忙于训练比赛,根本没时间上课。有不少运动员毕业后会选择重新进修体育专业,再在体育系统内找工作。可以看出,这种模式的“教体结合”实是只“体”不“教”,虽然在现阶段仍有部分高校在采用,但是并不值得提倡。
1. 3 自主招生培养运动员模式
高校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招生政策,通过高考或自主招生等形式,从专业运动队的青年队员、体校队员和高中的体育特长生中直接招生自行培养。运动员在校学习,在校训练。目前,许多高校采用这种模式。
这种模式是目前教体结合的一种较好的体现形式,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教体结合的模式之一。这种模式对提高高校体育竞技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活跃校园体育文化很有好处。也有成功的范例。但是,这类“大学生运动员”在进入高校前大多是运动成绩不突出,文化基础相对较差,进入高校后,又要学习,又要训练,加之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各种资源的紧缺,使得他们的竞技运动水平不是很高,在大学生体育竞赛中很难与那些“运动员大学生”相抗衡,形成了运动成绩上不去,文化课也学得不是太好的尴尬局面。这种现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高校在这方面的积极性。
1. 4 “一条龙”培养运动员模式
此模式指高校与中、小学直接挂钩,互相衔接,形成教育系统内部的独立培养体系,以育人为本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后备人才。
“一条龙”培养模式强调“三在”,即“在校、在读、在训”,培养的是“学生运动员”而非“运动员学生”。该模式强调学生运动员要以文化课程的学习和运动训练的学习等为主线,系统完整的接受小学、中学、大学的基础教育,并在此基础上发挥个人的运动潜能,在最佳的运动发展期创造出最好的运动成绩。这种模式有许多成功的范例。清华大学的胡凯、王颖在2005年的第23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分别获得百米金牌和三级跳金牌;北大方正俱乐部是全国教体结合梯队最完善的俱乐部,北大方正乒超参赛队是全国乒乓球超级联赛24支参赛队伍中唯一的高校代表队。
可以说,“一条龙”模式是真正意义上的教体结合,它代表着教体结合的发展方向。但是,这种模式在推广、普及上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胡凯这样的运动员很难说它有普遍意义。
1. 5 竞技运动学校培养运动员模式
这一模式是由普通高校与地方体育局联合办队,经费、训练由体育局负责,队员的教育管理由高校负责。例如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云南省残疾人游泳队。这一模式中的运动员是较为“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既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运动员学生,也不等同于学生运动员,同时具备“学生”与“专业运动员”双重身份。
这种运作模式较好地体现了“教体结合”的内涵,由体育系统与高等教育系统共同参与,在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作为竞技体育人才参加国际、国内大赛等方面提供了保证,高校和体育局在合作中实现了“双赢”。这种新模式正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2 “教体结合”培养运动员模式存在的问题
“教体结合”培养运动员的模式,除了上文中所提到的各种模式的个性问题之外,还有一些共性问题。
2. 1 体制问题
实行“教体结合”30年来,我国形成了两套相对独立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培养体系,一套体系是体育部门的“举国体制”,另一套体系则是教育部门的“教体结合体制”。这两套系统并行至今,但仍没有找到一个合理的结合方式。
2. 2 定位问题
目前,我们将教体结合定位于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的补充形式。这样就带来了一些问题,一是体育部门往往把“教体结合”仅仅看作是解决运动员退役就业问题的一个渠道,而学校方面则易将接受体育明星进校学习,建设高水平运动队,作为扩大学校影响的一种方式;二是在举国体制影响下,人们普遍认为培养优秀运动员只是体育部门的事情;三既然是补充形式,而不是主渠道之一,就是可有可无,在没有利益支持的情况下,学校又何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2. 3 重复建设问题
目前,我国大多数省、市、自治区都存在着两套相对独立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培养体系,而且在某些省甚至三套相对独立的培养体系并存,一套是省体育局,一套是教育部门,另一套则是省会城市或财力雄厚的计划单列城市体育局。此外,在一些省的范围内,还存在着几所高校建设同一个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的现象。这就必然带来重复建设、甚至是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 4 培养资源不足问题
高校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虽然有着生源优势、教育优势和科研优势,但也普遍存在着经费紧缺、高水平教练员缺乏、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经验缺乏等具体困难,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教体结合”在高校的发展。
2. 5 竞技水平不高问题
学校培养体系培养出的“学生运动员”竞技水平不高,是个不争的事实。他们长期游离于体育竞技比赛的主战场之外,既有体制限制了他们没有更多的参赛机会的原因,更主要的还是因为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的竞技水平确实比不上专业运动员。而受到机制、定位、经费紧缺、高水平教练员缺乏、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经验缺乏和学训矛盾等因素制约的高校,不可能在现阶段培养出顶尖的、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
3 高校实施教体结合的对策与建议
3. 1 提高认识,增强实施教体结合的自觉性
只有认识提高了,各部门和各学校才能进一步增强实施教体结合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体育部门才会像抓“举国体制”一样来支持教体结合,教育部门才会像抓教育事业一样来重视教体结合,高校才会像抓重点学科那样抓体育。
3. 2 找准定位,探索“体”“教”的合理的结合形式
当前,强调教体结合应定位为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的主渠道之一;同时,我们还应强调“教体结合体制”应与“举国体制”并重发展。实施“教体结合”,应打破部门、条块分割的界限,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实现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在人财物方面的优势互补。在把专业运动队建制放进高校时,把经费及高水平教练员也带进高校,政府应转变职能,由自己办体育逐步向管体育过渡,加强对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的宏观管理,对学校给予经费上的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应通力配合,加强规划,合理布局,指导各个学校根据自身的特色设立高水平运动项目,有针对性地建设和发展,避免重复建设;高校在教体结合的实践中,应加强与体育部门的合作,既要遵循教育规律,又要遵循竞技体育发展规律。
3. 3 科学训练,努力提高大学生运动员竞技水平
对大学生运动员进行科学训练,将体育科研真正渗入到运动训练中,变粗放训练为集约训练,才能在提高他们竞技水平的同时,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文化课学习。美国是“教体结合”的典范,他们大部分优秀运动员都是从大学中产生,但美国的大学规定学生运动员每周的训练时间不能超过20个小时。
3.4 加大投入,促进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
经费保障是高水平运动队伍不断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在这方面应进行多渠道的经费筹措,仅仅依赖学校不是长久之计。具有高水平的教练员是高水平运动队伍不断发展的另一个基本条件。因此,高校一方面要立足自身,培养高水平专职教练员;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国内高水平专业教练员,同时,还要完善教练员聘任制度和管理体制,在聘任、使用、管理等方面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3.5 改革赛制,充分调动各高校的参赛积极性
目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只在田径和游泳两个项目上分了甲、乙组,而其它项目都没有分甲、乙组,影响了许多采用“教体结合”模式培养运动员的高校的参赛积极性。教育系统在举办全国性大学生体育竞赛时,各个项目都应分甲、乙组,甲组为“大学生运动员”组,乙组为“运动员大学生”组。并且,分组标准应以是否“在校、在读、在训”为准,而不应以是否曾在体育系统进行过运动员注册为准。只有在全国性大学生体育竞赛中都分甲、乙组,并且以是否“在校、在读、在训”为分组标准,才能既不挫伤采用教体结合培养运动员模式的高校的参赛积极性,又保证了大学生运动员能有更多的参赛和获取名次的机会。另一方面,体育部门应将大学体育竞赛纳入国家体育竞赛的主渠道,应使高校有较高竞技水平的运动队和大学生运动员能够进入中国竞技体育的主战场,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参加高水平竞赛的机会。
3.6 加强学校体育,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提供雄厚基础
“当前,学校体育弱化,这不符合教育全面育人的根本理念。在学校积极开展体育,是防止体育异化的重大举措,回归教育本质,也培养了体育人才。”通过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充分发挥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使学校体育得到充分发展。不仅可以使学校体育弱化的现象得到改变,从而有效增强学生体质,实现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还可以克服由于“举国体制”而形成的体育人口的基数太小的弊病,使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的培养可以从学校体育中引进活水,为教体结合提供雄厚的人才基础。
[参考文献]
[1]林立.论科学发展观视角下的“体教结合”[J].体育科学研究, 2005, 9(4): 84-88.
[2]虞重干.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体教结合”[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05, 29(5): 19-22.
[3]王进,丛湖平,钟璞,等.我国运动员退役教育的研究,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汇编(2006)[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2006.
[4] STAMBULOVA N B. Athlete’s Crises: A Developmenta Perspective[J].Int J Sport Psy,2000,31:584-601.
[5]王揖涛,顾杰凯.关于21世纪初我国竞技体育教育体制改革与发展对策的研究——兼论构建我国优秀运动员多元文化教育体系问题[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1,(1).
[6]曹振康.关于教体结合与学校竞技体育的探讨[J].湖北体育科技,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