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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市松江区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要采取规范土地流转、多种种植模式并举的措施,基本实现粮食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提高土地产出率与劳动生产率,促进了粮食生产,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种粮的积极性。达到了保护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成效。借鉴上海市的经验,提出北京市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粮食;适度规模;土地流转;种植模式;借鉴
201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在上海市首次召开了“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现场交流会”,为了学习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经验,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北京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和顺义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区县和专家,赴上海市专门考察了都市型现代农业。其中,上海市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经验值得北京市借鉴。
1.上海市松江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主要做法和成效
上海市松江区从2007年开始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先后出台了《松江区关于鼓励发展粮食家庭农场的意见》,制定了《松江区家庭农场服务规范》等文件,鼓励支持本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1.1规范土地流转
1.1.1建立土地流转平台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户将土地先流转给村委会,村委会经过农户申请、村委会审核、公示和签定承包经营协议等程序,再流转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
1.1.2设定家庭农场经营者准入条件 规模种植者必须是本村的农户家庭,常年务农人员至少在2人以上(含2人);年龄男性在25-60周岁,女性在25-55周岁;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主要依靠自身劳动完成农业生產活动,不得常年雇佣劳动力,不得转租或转包土地给他人种植。
1.1.3限定土地流转价格 土地流转费以每年每667m2不超过250kg稻谷市场价值为基数,不能低于200kg稻谷实物价值。
1.1.4规定土地流转年限 目前,松江区家庭农场承包年限最少3年,对生产经营好的家庭农场承包期限延长到5年以上。
1.1.5限定家庭农场土地规模 现阶段松江区家庭农场的土地规模控制为5.33-10.00hm2,既不能太小又不能过大,以能达到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收入为规模标准。
1.1.6建立家庭农场考核和退出机制 松江区在家庭农场经营户无转包的情况下,实施家庭农场考核机制,1年考核3次。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茬口安排、外围沟清理、秸秆还田、夏熟作物生产管理、水稻生产管理、向区国有粮库交售稻谷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家庭农场必须退出规模种植土地,实行淘汰退出机制。
1.2多种种植模式并举
1.2.1实行上下茬口统一种植模式 上茬种植小麦或绿肥,下茬种植水稻,实行1年1茬或2茬作物轮作制度,不得种植其他作物,既保证农田优美景观,又便于发挥农田的生态服务价值。
1.2.2鼓励种养结合和机农结合 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目前已发展到50户,每户接受养殖场委托养殖生猪100头,每头可获养殖收入500元。机农结合家庭农场有150户,家庭农场一般都具有基本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能力。
1.3实施规模种植补贴 为了保证家庭农场的顺利推进,在原中央和市种粮补贴240元的基础上,对家庭农场再给予每667m2200元规模种植补贴(补贴给规模种植者,低于5.33hm2或高于10.00hm2的种植土地不享受政府种植补贴),从而保证规模种植家庭农场667m2均净收入每年能维持在500-600元,户均年收入在5万-8万元(667m2均纯收益和规模种植补贴总收益分配比例,一般土地承包者为40.0%-50.0%,规模种植者为50.0%-60.0%),规模种植养殖家庭户均收入可达到10万元,达到或超过城市市民户均收入水平,靠规模种植可以过上体面的生活。对种养结合家庭农场,还给予每头猪10元的粪尿还田补贴;对规模种植家庭农场购置农机优先补贴,种植绿肥给予每667m2150元补贴(上海市统一政策),农业保险由区财政全额负担,并给予小额贷款优惠。
1.4规模经营取得明显效果 上海市松江区自2007年推进规模种植家庭农场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
1.4.1增加了农民收入 2011年全区1.13万hm2水稻667m2均产量570kg,667m2产值1664元,增52.8%;667m2均净收入866元,增56.1%,规模种植家庭农场户均纯收入5万-8万元,规模种植养殖家庭农户户均纯收入10万元,接近或达到城市市民户均收入水平。
1.4.2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松江区粮食规模种植户从2007年的4900户减少到2011年的1173户,户均经营面积由2.20hm2,提高到7.65hm2,基本实现粮食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家庭农场经营比例占全区水稻种植面积的78.2%,大大提高了粮食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程度和土地产出率与劳动生产率,促进了粮食生产,同时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种粮的积极性。近年来,随着粮价的不断升高,种粮比较效益不断提高,出现了农民抢田种现象,原来不愿种粮的农户争着承包土地,发展规模种植。但原则上不采用竞价的方式确定规模种植者。
1.4.3保护了基本农田,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 松江区发展规模家庭农场以来,改变了过去1/3粮田由外来户不规范种植、掠夺式经营的情况,不仅保护了基本农田数量,而且通过秸秆、猪粪尿还田和绿肥种植等措施,培肥了地力,提高了农田质量,还减少化肥使用量30.0%,推动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为城市提供了生态景观服务价值,促进了城乡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适度规模经营,将粮田作为上海市生态环境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设立了10亿kg粮食生产指标,而且将10.67万hm2水稻田作为上海市的生态湿地加以保护和建设,2010年参照北京市生态作物生态补贴制度,建立了农田生态补偿制度,2012年市政府制定并即将发布上海市农业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划定了农业发展空间和布局,明确了粮田区域和方位及保护措施,计划每667m2投入3500元,将10.67万hm2水稻田打造成高标准粮食生产良田和城市生态景观田。
2005年,上海市政府还专门出台了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粮食等适度规模家庭农场发展,到2011年底,全市9个涉农的松江、闵行、嘉定、宝山等区县已基本实现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全市2.00hm2以上水稻规模种植面积达7.59万hm2,规模化程度为72.0%。
2.推进北京市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2.1科学划定、合理布局、建设保护北京市稀缺耕地资源首都作为特大城市,而且正在建设特色世界城市,农业具有不可替代或缺的功能和作用,不仅为市民提供新鲜、营养、健康和安全优质农产品,而且为城市提供优良生态和优美景观。优质耕地资源既是农业的基础,又是首都发展的生态屏障,更是首都生产性绿色空间和绿色北京的重要标志。随着城市的扩张,北京市优质耕地资源越来越稀缺和珍贵。目前,北京市真正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资源约为17.33万hm2,仅占北京市国土面积(164.00万hm2)的10.5%。应树立“农业喂养城市”理念,在平原地区科学划出10.00万hm2永久性基本农田作为粮食生产田和生态田,并合理布局,形成首都田林路人、山水城村和谐共荣人文自然景观。积极探索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补偿制度,提高生态作物生态补偿标准,实行冬季越冬作物或绿肥+夏季作物种植模式,实现平原区绿色作物周年覆盖。加大耕地质量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其打造成为高标准粮食生产良田和周年绿色覆盖生态景观良田。
2.2逐步推进北京市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2011年底,北京市粮田面积约为14.00万hm2,占农业用地的80.0%以上,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有43万户,且85.0%是一家一户分散兼业种植,户均种植规模不到0.33hm2,专业化生产程度低,大多数种粮农户靠种粮收入根本无法养家糊口,因此,种粮农户生产积极性不高,投入不足,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较低,严重制约北京市农业生产和现代化水平及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一个由不依靠农业收入维持生计的农户组成的产业很难实现现代化,也不可能有竞争力。因此,引导种粮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推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专业化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或粮食规模种植合作社是北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参照上海、苏州等地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成功经验,北京市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推动以家庭农场为主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2.2.1先试点后推行 鉴于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涉及农户多,政策性强,需逐步推进,应先在有条件且积极性高的几个种粮大区开展试点,2012、2013年两年市里先从顺义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始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进。
2.2.2试行规模种植补贴制度 上海市松江、江苏省苏州、四川省成都等地区规模种植补贴为200-600元,其确定的补贴依据是原土地承包者和规模种植者都有积极性并都能获得平衡收益。国家粮食补贴+规模种植补贴+种植收益总和的40.0%-50.0%归原土地所有者所有,50.0%-60.0%归规模种植者所有较能被双方接受,也较为合理。北京市目前种粮各种补贴每667m2每年277元,粮田土地流转费一般为1000元,种粮纯收益1000元,按土地承包者每667m2年收益800元,规模种植者每667m2年收益800元计算,需给予规模种植补贴每667m2500元,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0%。规模种植补贴既可补贴给原土地承包者,也可给规模种植者,可用土地租金调节。
2.2.3合理确定补贴规模和对象 补贴对象暂定为北京市规模种植大户、规模家庭农场和规模种植合作社,以北京市农户为主。补贴规模暂定为6.67-20.00hm2(低于6.67hm2或超过20.00hm2的土地不享受补贴),以使规模种植家庭户均纯收入达到10万元,接近或达到城市市民户均收入水平,使规模种植农户依靠勤劳和规模种植能过上体面生活。
建立适度规模种植补贴制度,逐步推进北京市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北京市耕地资源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规模经济和农业生态景观价值的最直接和最有效途径,也是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使农民依靠勤劳实现致富的有效措施。持续推进幾年,定能取得显著效果,大大提升北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水平。
关键词:粮食;适度规模;土地流转;种植模式;借鉴
201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在上海市首次召开了“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现场交流会”,为了学习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经验,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北京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和顺义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区县和专家,赴上海市专门考察了都市型现代农业。其中,上海市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经验值得北京市借鉴。
1.上海市松江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主要做法和成效
上海市松江区从2007年开始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先后出台了《松江区关于鼓励发展粮食家庭农场的意见》,制定了《松江区家庭农场服务规范》等文件,鼓励支持本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1.1规范土地流转
1.1.1建立土地流转平台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户将土地先流转给村委会,村委会经过农户申请、村委会审核、公示和签定承包经营协议等程序,再流转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
1.1.2设定家庭农场经营者准入条件 规模种植者必须是本村的农户家庭,常年务农人员至少在2人以上(含2人);年龄男性在25-60周岁,女性在25-55周岁;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主要依靠自身劳动完成农业生產活动,不得常年雇佣劳动力,不得转租或转包土地给他人种植。
1.1.3限定土地流转价格 土地流转费以每年每667m2不超过250kg稻谷市场价值为基数,不能低于200kg稻谷实物价值。
1.1.4规定土地流转年限 目前,松江区家庭农场承包年限最少3年,对生产经营好的家庭农场承包期限延长到5年以上。
1.1.5限定家庭农场土地规模 现阶段松江区家庭农场的土地规模控制为5.33-10.00hm2,既不能太小又不能过大,以能达到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收入为规模标准。
1.1.6建立家庭农场考核和退出机制 松江区在家庭农场经营户无转包的情况下,实施家庭农场考核机制,1年考核3次。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茬口安排、外围沟清理、秸秆还田、夏熟作物生产管理、水稻生产管理、向区国有粮库交售稻谷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家庭农场必须退出规模种植土地,实行淘汰退出机制。
1.2多种种植模式并举
1.2.1实行上下茬口统一种植模式 上茬种植小麦或绿肥,下茬种植水稻,实行1年1茬或2茬作物轮作制度,不得种植其他作物,既保证农田优美景观,又便于发挥农田的生态服务价值。
1.2.2鼓励种养结合和机农结合 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目前已发展到50户,每户接受养殖场委托养殖生猪100头,每头可获养殖收入500元。机农结合家庭农场有150户,家庭农场一般都具有基本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能力。
1.3实施规模种植补贴 为了保证家庭农场的顺利推进,在原中央和市种粮补贴240元的基础上,对家庭农场再给予每667m2200元规模种植补贴(补贴给规模种植者,低于5.33hm2或高于10.00hm2的种植土地不享受政府种植补贴),从而保证规模种植家庭农场667m2均净收入每年能维持在500-600元,户均年收入在5万-8万元(667m2均纯收益和规模种植补贴总收益分配比例,一般土地承包者为40.0%-50.0%,规模种植者为50.0%-60.0%),规模种植养殖家庭户均收入可达到10万元,达到或超过城市市民户均收入水平,靠规模种植可以过上体面的生活。对种养结合家庭农场,还给予每头猪10元的粪尿还田补贴;对规模种植家庭农场购置农机优先补贴,种植绿肥给予每667m2150元补贴(上海市统一政策),农业保险由区财政全额负担,并给予小额贷款优惠。
1.4规模经营取得明显效果 上海市松江区自2007年推进规模种植家庭农场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
1.4.1增加了农民收入 2011年全区1.13万hm2水稻667m2均产量570kg,667m2产值1664元,增52.8%;667m2均净收入866元,增56.1%,规模种植家庭农场户均纯收入5万-8万元,规模种植养殖家庭农户户均纯收入10万元,接近或达到城市市民户均收入水平。
1.4.2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松江区粮食规模种植户从2007年的4900户减少到2011年的1173户,户均经营面积由2.20hm2,提高到7.65hm2,基本实现粮食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家庭农场经营比例占全区水稻种植面积的78.2%,大大提高了粮食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程度和土地产出率与劳动生产率,促进了粮食生产,同时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种粮的积极性。近年来,随着粮价的不断升高,种粮比较效益不断提高,出现了农民抢田种现象,原来不愿种粮的农户争着承包土地,发展规模种植。但原则上不采用竞价的方式确定规模种植者。
1.4.3保护了基本农田,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 松江区发展规模家庭农场以来,改变了过去1/3粮田由外来户不规范种植、掠夺式经营的情况,不仅保护了基本农田数量,而且通过秸秆、猪粪尿还田和绿肥种植等措施,培肥了地力,提高了农田质量,还减少化肥使用量30.0%,推动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为城市提供了生态景观服务价值,促进了城乡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适度规模经营,将粮田作为上海市生态环境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设立了10亿kg粮食生产指标,而且将10.67万hm2水稻田作为上海市的生态湿地加以保护和建设,2010年参照北京市生态作物生态补贴制度,建立了农田生态补偿制度,2012年市政府制定并即将发布上海市农业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划定了农业发展空间和布局,明确了粮田区域和方位及保护措施,计划每667m2投入3500元,将10.67万hm2水稻田打造成高标准粮食生产良田和城市生态景观田。
2005年,上海市政府还专门出台了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粮食等适度规模家庭农场发展,到2011年底,全市9个涉农的松江、闵行、嘉定、宝山等区县已基本实现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全市2.00hm2以上水稻规模种植面积达7.59万hm2,规模化程度为72.0%。
2.推进北京市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2.1科学划定、合理布局、建设保护北京市稀缺耕地资源首都作为特大城市,而且正在建设特色世界城市,农业具有不可替代或缺的功能和作用,不仅为市民提供新鲜、营养、健康和安全优质农产品,而且为城市提供优良生态和优美景观。优质耕地资源既是农业的基础,又是首都发展的生态屏障,更是首都生产性绿色空间和绿色北京的重要标志。随着城市的扩张,北京市优质耕地资源越来越稀缺和珍贵。目前,北京市真正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资源约为17.33万hm2,仅占北京市国土面积(164.00万hm2)的10.5%。应树立“农业喂养城市”理念,在平原地区科学划出10.00万hm2永久性基本农田作为粮食生产田和生态田,并合理布局,形成首都田林路人、山水城村和谐共荣人文自然景观。积极探索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补偿制度,提高生态作物生态补偿标准,实行冬季越冬作物或绿肥+夏季作物种植模式,实现平原区绿色作物周年覆盖。加大耕地质量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其打造成为高标准粮食生产良田和周年绿色覆盖生态景观良田。
2.2逐步推进北京市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2011年底,北京市粮田面积约为14.00万hm2,占农业用地的80.0%以上,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有43万户,且85.0%是一家一户分散兼业种植,户均种植规模不到0.33hm2,专业化生产程度低,大多数种粮农户靠种粮收入根本无法养家糊口,因此,种粮农户生产积极性不高,投入不足,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较低,严重制约北京市农业生产和现代化水平及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一个由不依靠农业收入维持生计的农户组成的产业很难实现现代化,也不可能有竞争力。因此,引导种粮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推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专业化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或粮食规模种植合作社是北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参照上海、苏州等地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成功经验,北京市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推动以家庭农场为主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2.2.1先试点后推行 鉴于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涉及农户多,政策性强,需逐步推进,应先在有条件且积极性高的几个种粮大区开展试点,2012、2013年两年市里先从顺义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始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进。
2.2.2试行规模种植补贴制度 上海市松江、江苏省苏州、四川省成都等地区规模种植补贴为200-600元,其确定的补贴依据是原土地承包者和规模种植者都有积极性并都能获得平衡收益。国家粮食补贴+规模种植补贴+种植收益总和的40.0%-50.0%归原土地所有者所有,50.0%-60.0%归规模种植者所有较能被双方接受,也较为合理。北京市目前种粮各种补贴每667m2每年277元,粮田土地流转费一般为1000元,种粮纯收益1000元,按土地承包者每667m2年收益800元,规模种植者每667m2年收益800元计算,需给予规模种植补贴每667m2500元,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0%。规模种植补贴既可补贴给原土地承包者,也可给规模种植者,可用土地租金调节。
2.2.3合理确定补贴规模和对象 补贴对象暂定为北京市规模种植大户、规模家庭农场和规模种植合作社,以北京市农户为主。补贴规模暂定为6.67-20.00hm2(低于6.67hm2或超过20.00hm2的土地不享受补贴),以使规模种植家庭户均纯收入达到10万元,接近或达到城市市民户均收入水平,使规模种植农户依靠勤劳和规模种植能过上体面生活。
建立适度规模种植补贴制度,逐步推进北京市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北京市耕地资源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规模经济和农业生态景观价值的最直接和最有效途径,也是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使农民依靠勤劳实现致富的有效措施。持续推进幾年,定能取得显著效果,大大提升北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