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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品德与社会学科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中,学生发挥着主体作用,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提出:该课程是以儿童的社会生活为基础,以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为目标,以综合课为其课程形态。它作为一门新兴的综合课程,是基于学生经验维度开发的,它集品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于一身,课程内容将品德、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爱国主义、国情、劳动教育、地理和环境教育等有机融合,引导学生通过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的认识,不断丰富和发展情感、能力、知识,加深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基本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初步的道德判断能力。所以,实施《品德与社会》课程,就要让课程内容贴近学生的生活,达到教学内容的生活化。新标准强调了一种生活德育的理念,提出了学生个体品德和社会道德的提高与发展,要通过学生自己的生活来实现。所以,学生劳动技能的培养也应当在生活中实现,通过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沟通来实现。学生只有通过社会生活才能获得劳动知识、劳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