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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09年1月,中国网民人数已达2.98亿人,稳居世界第一。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给人们生产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也在不断地出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注重网络文明的建设,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地去认识我国互联网地发展状况和网络文明建设的现状,根据我国的网络文明现状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我国的互联网事业。
【关键词】互联网 网络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
【中图分类号】F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5-0-01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步骤。搞好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力促网络文明的建设,这既是信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当前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网络文明建设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下,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严峻的问题。
(1)我国的网络文明建设起步晚,发展速度远远滞后于西方国家。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开始在我国普及,而同时期的西方国家,互联网已经发展到了很高的水平。我国互联网普及初期,由于人们对其认识不够,所以忽视了对互联网的管理,直到网络犯罪、青少年沉溺网吧等问题的不断出现,才提醒了人们网络也需要加强管理。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效率、进程都远远落后。西方国家无论在基础设施方面还是在技术方面,都占有较大的优势[1]。
(2)互联网自身的一些特点增加了网络文明建设的困难。互联网自身具有开放性、虚拟性、隐蔽性等特点,现实世界中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观念在这个人类自己创造的虚拟空间中难以起到约束作用,现有的网络技术又不能很好地抵制网络垃圾从而出现了网络犯罪、网络侵权等现象。互联网自身的这些特点被一些网民随便利用,严重破坏了网络秩序,阻碍了文明网络氛围的形成。
(3)我国现有的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滞后,网络文明建设缺少坚强的后盾。近些年来,我国有关互联网管理文件虽然不少,但多以规章、办法、通知等工作性文件形式体现,不具法律效力,关于互联网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比较滞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互联网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我国互联网在起步之时,政府部门就颁布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条例来约束人们的网络行为,但大都比较模糊,不够详细,而且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远远赶不上网络的发展速度。二是现有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条例存在一些不合理成分。《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在西方国家的小学生已经习惯利用互联网来学习和娱乐之时,我们却规定自己的孩子18岁以后才能接触互联网,这是在保护他们还是在断送他们?
(4)传统伦理道德规范在互联网上的作用有限。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三者结合而起作用的[2]。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虚拟的世界,现实世界中的伦理道德观念对人们缺少了约束力,人们在现实世界中被压抑的阴暗的一面在互联网中寻求到了生存的空间,网上伦理道德问题日益增多;同时,西方国家利用网络传播一些腐朽的思想,不断冲击着中华民族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加之网民自身道德修养不高,极易受其影响。
(5)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加紧文化渗透,给我国的网络文明建设带来了巨大的阻力。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有一半以上都设在美国,西方文化在网络上正处于一个霸权地位。互联网作为一个便捷的信息传播方式,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意识形态的斗争。西方国家利用其在互联网上的优势不断向我国传播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攻击我国社会制度,以达到其文化渗透的预谋。这严重影响着我国的安定团结,对我国的长治久安和长远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2 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对策研究
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将互联网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建立一个文明的互联网世界,是我国网络文明建设当前的重要目标。
(1)坚持以正确的理论指导网络活动。我国的网络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根本任务和基本原则,还要准确地分析互联网以及人们网络行为的特点,将思想与特点结合起来,用先进的理论占领网络文化阵地,引导网民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自身道德修养,确保我国的网络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2)完善互联网法律法规,依法治网,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于网络犯罪,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必须综合治理。法律相对于技术和道德具有更大的威摄力,所以在互联网世界中,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手段。通过网络立法,建立网络行为监督机制,健全互联网法律法规,把网络主体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使人们知道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从而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他们正确上网。同时,针对互联网的一系列问题,都要及时合理地立法、执法。
(3)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文化、伦理资源,建设网上文化基地。互联网是文化的载体之一,无论何时,我们都不能忽视网络中的伦理道德教育。中华文明经历了五千年的凝练,博大精深,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优势,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学者有步骤、有计划地把中华优秀文化成果、伦理道德资源推上网络,用优秀的文化占领网络文化阵地,同时从整合中华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资源入手,通过教育和引导,使网民自动担负起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伦理资源的神圣使命[3],建设网络文化阵地。
(4)提高互联网科技水平,加强网络的安全防范措施。网络文明建设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网络垃圾产品,不但需要法律法规及伦理道德对其约束,更要技术做保障。要积极开发和研制一些网络安全技术,推出新的网络安全产品,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对互联网中的不良垃圾产品予以过滤和查封,或从源头上予以堵截,使其不能发挥应有的破坏作用。
(5)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首先,政府机构及相关文化部门要不断加强互联网管理和监督,坚持以正确的理论来引导网络行为;不断完善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网、合理管网,坚决清除不良网络现象。
其次,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要依法经营,加强管理,尤其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网站经营要起到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播优秀文化及伦理道德、抵制不良思想文化的作用。
第三,互联网用户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熟知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要严于律己,争做文明网民,积极促进网络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 王秋波.关于网络文明建设的思考[J].理论学刊,2001年7月 第4期,第102页.
[2] 张波,闫建芳.道德主体教育与网络文明建设[J].大连科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0年12月第22卷第4期,第32页.
[3] 盛湘卾.略论网络伦理教育[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年7月,第169页.
【关键词】互联网 网络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
【中图分类号】F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5-0-01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步骤。搞好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力促网络文明的建设,这既是信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当前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网络文明建设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下,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严峻的问题。
(1)我国的网络文明建设起步晚,发展速度远远滞后于西方国家。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开始在我国普及,而同时期的西方国家,互联网已经发展到了很高的水平。我国互联网普及初期,由于人们对其认识不够,所以忽视了对互联网的管理,直到网络犯罪、青少年沉溺网吧等问题的不断出现,才提醒了人们网络也需要加强管理。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效率、进程都远远落后。西方国家无论在基础设施方面还是在技术方面,都占有较大的优势[1]。
(2)互联网自身的一些特点增加了网络文明建设的困难。互联网自身具有开放性、虚拟性、隐蔽性等特点,现实世界中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观念在这个人类自己创造的虚拟空间中难以起到约束作用,现有的网络技术又不能很好地抵制网络垃圾从而出现了网络犯罪、网络侵权等现象。互联网自身的这些特点被一些网民随便利用,严重破坏了网络秩序,阻碍了文明网络氛围的形成。
(3)我国现有的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滞后,网络文明建设缺少坚强的后盾。近些年来,我国有关互联网管理文件虽然不少,但多以规章、办法、通知等工作性文件形式体现,不具法律效力,关于互联网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比较滞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互联网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我国互联网在起步之时,政府部门就颁布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条例来约束人们的网络行为,但大都比较模糊,不够详细,而且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远远赶不上网络的发展速度。二是现有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条例存在一些不合理成分。《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在西方国家的小学生已经习惯利用互联网来学习和娱乐之时,我们却规定自己的孩子18岁以后才能接触互联网,这是在保护他们还是在断送他们?
(4)传统伦理道德规范在互联网上的作用有限。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三者结合而起作用的[2]。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虚拟的世界,现实世界中的伦理道德观念对人们缺少了约束力,人们在现实世界中被压抑的阴暗的一面在互联网中寻求到了生存的空间,网上伦理道德问题日益增多;同时,西方国家利用网络传播一些腐朽的思想,不断冲击着中华民族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加之网民自身道德修养不高,极易受其影响。
(5)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加紧文化渗透,给我国的网络文明建设带来了巨大的阻力。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有一半以上都设在美国,西方文化在网络上正处于一个霸权地位。互联网作为一个便捷的信息传播方式,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意识形态的斗争。西方国家利用其在互联网上的优势不断向我国传播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攻击我国社会制度,以达到其文化渗透的预谋。这严重影响着我国的安定团结,对我国的长治久安和长远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2 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对策研究
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将互联网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建立一个文明的互联网世界,是我国网络文明建设当前的重要目标。
(1)坚持以正确的理论指导网络活动。我国的网络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根本任务和基本原则,还要准确地分析互联网以及人们网络行为的特点,将思想与特点结合起来,用先进的理论占领网络文化阵地,引导网民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自身道德修养,确保我国的网络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2)完善互联网法律法规,依法治网,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于网络犯罪,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必须综合治理。法律相对于技术和道德具有更大的威摄力,所以在互联网世界中,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手段。通过网络立法,建立网络行为监督机制,健全互联网法律法规,把网络主体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使人们知道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从而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他们正确上网。同时,针对互联网的一系列问题,都要及时合理地立法、执法。
(3)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文化、伦理资源,建设网上文化基地。互联网是文化的载体之一,无论何时,我们都不能忽视网络中的伦理道德教育。中华文明经历了五千年的凝练,博大精深,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优势,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学者有步骤、有计划地把中华优秀文化成果、伦理道德资源推上网络,用优秀的文化占领网络文化阵地,同时从整合中华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资源入手,通过教育和引导,使网民自动担负起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伦理资源的神圣使命[3],建设网络文化阵地。
(4)提高互联网科技水平,加强网络的安全防范措施。网络文明建设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网络垃圾产品,不但需要法律法规及伦理道德对其约束,更要技术做保障。要积极开发和研制一些网络安全技术,推出新的网络安全产品,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对互联网中的不良垃圾产品予以过滤和查封,或从源头上予以堵截,使其不能发挥应有的破坏作用。
(5)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首先,政府机构及相关文化部门要不断加强互联网管理和监督,坚持以正确的理论来引导网络行为;不断完善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网、合理管网,坚决清除不良网络现象。
其次,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要依法经营,加强管理,尤其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网站经营要起到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播优秀文化及伦理道德、抵制不良思想文化的作用。
第三,互联网用户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熟知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要严于律己,争做文明网民,积极促进网络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 王秋波.关于网络文明建设的思考[J].理论学刊,2001年7月 第4期,第102页.
[2] 张波,闫建芳.道德主体教育与网络文明建设[J].大连科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0年12月第22卷第4期,第32页.
[3] 盛湘卾.略论网络伦理教育[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年7月,第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