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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9至20日,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与德国艾伯特基金会联合举办了题为“G20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国际研讨会,邀请来自国内外智库、大学、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和媒体的40余位专家学者与会。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杨洁勉教授在开幕辞中指出,二十国集团(G20)治理全球经济应处理如下五个平衡:一是抗击通胀、失业、增长乏力局面的当前需求与实现平衡、强劲、可持续发展的中长期任务之间的平衡;二是危机应对与世界经济的全面调整之间的平衡;三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成员与非成员之间的利益平衡;四是实际利益与无形规范之间的平衡;五是个人研究与全球网络之间的平衡。G20应由年度轮值向制度建设发展,并加强设计与规划。在这方面,团队合作进行研究十分必要。
会议分为“G20与全球经济治理”、“新兴市场与G20”及“中国与欧洲在G20框架下关于全球经济治理的合作”三个议程,与会者就如下主要问题发表了意见,其中既有共识,又有分歧。
一、G20作用和制度建设
一些与会者肯定了G20的历史成就,但是更多学者指出,G20正面临严峻考验。部分学者认为,G20缺乏共同目标,如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华盛顿共识”一样陷入危机,其成员方之间的分歧明显增加,带来决策效率低下。在一些核心议题上,主要成员均拥有否决权,比如美国否决货币政策的国际义务,欧洲否决金融治理机构改革,中国否决汇率与再平衡,印度否决多哈回合,等等。一位菲律宾与会者担心,G20可能会成为类似于APEC的清谈馆。
有学者主张,G20应超越经济议题而成为综合性和战略性的全球治理机制,履行危机管理、经济增长和全球治理三个层次的职能,正如联合国关于和平、发展与合作的三大目标一样。跨议题的全球治理机制有助于大国之间达成战略性合作协议。他认为,G20成员某种程度上如同动物园里的象群一样,它们之间的和谐与否将决定整个世界秩序的基调。但是有不同意见认为,G20应集中于经济议题而将安全议题留给联合国安理会处理。
专家普遍认为,G20要实现由短期危机救助向长期经济治理的转型,应加强制度建设,在议程设置、议事程序、协议落实等问题上应具备更多的原则、规则指导和体制保障,但同时应保留主权灵活性。部分学者认为,可设立G20的前任、现任和下任主席国组成的“三驾马车”协调机构,并以多数原则作为议事规则。欧洲官员主张G20应设立秘书处,其背后有扩大OECD影响力的考虑。但是亦有观点认为,G20秘书处不必要或政治上不可行,非正式性是G20的生命力所在。
二、目前的议题
数位学者对G20目前讨论的“参考性指南”提出激烈批评。一位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与会者认为,该指南主要关注发达国家感兴趣的话题,新兴国家遭受了金融危机的冲击,共同采取应对措施为世界经济复苏作出积极贡献,但是从G20中能获得何种收益却不明朗。目前看收获的是美国量化宽松政策带来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及通胀、经济波动、失业和社会动荡。如果要有参考性指南,亦应有关于主要货币发行国货币政策的国际责任以及关于汇率和短期资本流动波动性的指南。另一位来自德国的经济学家亦指出,何谓失衡缺乏统一的界定,若以增值方法统计,一些国家的巨额贸易盈余会大大下降,G20若纠缠于为所有国家设置外部平衡标准这样的伪命题只会误入歧途。相反,G20应集中精力先易后难,尽快拿出成绩来取得世人信任。贸易谈判远不如金融改革议题那么复杂,多哈回合谈判实际上离结束仅一步之遥,欧美保护主义只是局部现象,不必危言耸听,当前的危机感有助于协议的最终达成,问题是政治家必须认真推动此事。但是此观点被一些曾参与谈判进程的与会者认为过于简单。
关于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中国学者回顾了相关进展和仍然存在的问题,提出G20各国应坚持互利共赢原则,继续推进各项改革。重点包括:推动IMF对储备货币国宏观经济政策的监督;推动国际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改革,增加管理层中新兴市场国家职员;增强对中小发展中国家的救助能力和效率;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级机构、国际热钱来源的监管等。国际货币体系改革难以一蹴而就,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中国防范全球金融风险的基础工程。在加强全球金融体系改革的同时,推进区域与双边金融合作,实现三者互促、互补、互动。
菲律宾与会者认为,这个世界应以地区金融合作为中心,打破IMF的垄断。但是来自IMF的一位经济学家主张应尽快建立“全球金融安全网”。资本市场波动性和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关联(尤其是像欧盟这样的地区金融市场)大大增加,迫切需要整合各类资源,建立一个完备的“全球金融安全网”,即有机连接IMF、地区金融合作机制以及各国金融体制的多层互补的制度体系。IMF缺失信誉但具备专业技能和全球视野,而地区和国家层面具有政治和资源保障,这三个层次可以扬长避短,相互合作,以更有效地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并遏制其蔓延后果。
法国和欧盟代表对将于11月举行的戛纳峰会持谨慎乐观态度,预期会在共识较多的金融监管领域及G20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认为在食品安全、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等复杂问题上仍将以交换信息为主。
三、G20的合法性问题
一些学者肯定了G20相对于原有治理机制合法性的增加,但G20的代表性与合法性问题仍然遭到猛烈的批评。一位学者指出,随着国际权力结构的分散和市民社会的兴起等因素,人们对全球治理机构的合法性需求上升。来自外部的合法性质疑增加,是G20可持续发展必须妥善处理的问题。来自南非的学者认为,G20若扩大到经济议题之外,如讨论原属联合国管辖的安全议题,将意味着其合法性赤字将进一步扩大。另有学者指出,G20没有像WTO那样为发展中国家设立一些保护机制,使其达成的任何协议让发展中国家无法拒绝。菲律宾与会者则指出,美国霸权及其盟国体制是联合国遭遇边缘化的根本因素,比如联合国贸发会历史上曾经提出关于全球贸易合作的议程,但最终被GATT/WTO所取代。一个多极化的世界将为发展中国家留下更多的空间。
关于合法性问题如何处理,与会者普遍认为应加强地区性组织尤其是非洲地区的代表性。另有观点就一些特别问题提出建议,如国际金融机构决策机制应采用双重多数原则,将人口因素纳入考虑,并公开透明遴选其领导人,且发展问题应成为G20的核心议题之一,以增加其合法性。墨西哥与会者主张,G20需要制定一个正式的规则处理其代表性与合法性问题。首尔峰会最终文件同意,今后的G20峰会将邀请5位以下非成员方代表与会,并与一系列国际和地区组织、学术机构、市民社会等加强协商,但是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规则。他介绍了伦敦经济学院Robert Wade教授近期提出的建议,即由25人组成的全球经济理事会取代G20,并仿效布雷顿森林机构下的决策机构分配代表权和决策权。
四、新兴国家的作用
G20内部“小多边”协调活跃,但呈不均衡态势。G7/8更为努力地守护其核心话语权,以致有G8复兴的说法。金砖五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协调机制粗具雏形,但实体议题上仍未实现有效协调。俄罗斯学者指出,新兴成员在G20中具有不对称的利益,比如,G20议题与俄关系不大,俄虽然于2009年对国际金融体系提出激进的改革建议,但目前注意力已经转到地区事务上。人民币与美元汇率是双边问题,2020年前亦只有人民币有望加入国际储备货币行列。印度对G20非常积极,但其最关心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希望能通过G20得到贷款。中国学者认为,中国成为许多全球问题的焦点,许多新兴国家企图搭中国的“便车”。不过,中国在全球治理机构中应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比如多哈回合,可以尝试作出单方面减让,号召其他国家跟进,促进协议早日达成。
至于新兴成员与G20关系的未来发展,南非学者认为,全球力量结构似乎由“单极多边主义”转向“双极多边主义”,G20会成为G8的延伸,G8与新兴和发展中国家的桥梁,抑或新兴大国取代G8的机制,仍有不少变数。新兴成员会改良旧秩序并使之合法化,还是重新建立一个新的世界秩序尚不可知。从目前来看,G20的议程是重复了十点“华盛顿共识”之八点。他主张新兴经济体应更积极地影响G20的议程设定。
五、G20框架下的中国与欧洲
中国与会者指出,中欧之间具有诸多共同利益,比如欧洲是现有体系的建造者之一,而中国是新崛起的国家,二者均愿意维护现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同时与美国等合作,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加强现有体系的有效性。对于即将举行的法国G20峰会,中欧可在如下议题进行合作:比如主权债务问题,可以发挥二者的互补性;又比如发展问题,建立中、欧、最不发达国家三边合作框架,在非洲建立经济发展区,欧盟提供援助,中国企业予以建设并对当地人员进行培训,实现三赢。
来自爱尔兰的学者比较了中欧的异同:二者在受危机的影响和应对措施上,中国出台刺激方案,减缓出口下降带来的影响,而欧洲采取收缩措施,缓解主权债务危机。此次危机会激励中国进一步崛起,而对欧洲而言则意味着进一步衰落。当今是一个“G0”时代,全球领导力缺乏。中国渐进式融入外部世界,是“迟疑的多边主义者”。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杨洁勉教授在开幕辞中指出,二十国集团(G20)治理全球经济应处理如下五个平衡:一是抗击通胀、失业、增长乏力局面的当前需求与实现平衡、强劲、可持续发展的中长期任务之间的平衡;二是危机应对与世界经济的全面调整之间的平衡;三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成员与非成员之间的利益平衡;四是实际利益与无形规范之间的平衡;五是个人研究与全球网络之间的平衡。G20应由年度轮值向制度建设发展,并加强设计与规划。在这方面,团队合作进行研究十分必要。
会议分为“G20与全球经济治理”、“新兴市场与G20”及“中国与欧洲在G20框架下关于全球经济治理的合作”三个议程,与会者就如下主要问题发表了意见,其中既有共识,又有分歧。
一、G20作用和制度建设
一些与会者肯定了G20的历史成就,但是更多学者指出,G20正面临严峻考验。部分学者认为,G20缺乏共同目标,如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华盛顿共识”一样陷入危机,其成员方之间的分歧明显增加,带来决策效率低下。在一些核心议题上,主要成员均拥有否决权,比如美国否决货币政策的国际义务,欧洲否决金融治理机构改革,中国否决汇率与再平衡,印度否决多哈回合,等等。一位菲律宾与会者担心,G20可能会成为类似于APEC的清谈馆。
有学者主张,G20应超越经济议题而成为综合性和战略性的全球治理机制,履行危机管理、经济增长和全球治理三个层次的职能,正如联合国关于和平、发展与合作的三大目标一样。跨议题的全球治理机制有助于大国之间达成战略性合作协议。他认为,G20成员某种程度上如同动物园里的象群一样,它们之间的和谐与否将决定整个世界秩序的基调。但是有不同意见认为,G20应集中于经济议题而将安全议题留给联合国安理会处理。
专家普遍认为,G20要实现由短期危机救助向长期经济治理的转型,应加强制度建设,在议程设置、议事程序、协议落实等问题上应具备更多的原则、规则指导和体制保障,但同时应保留主权灵活性。部分学者认为,可设立G20的前任、现任和下任主席国组成的“三驾马车”协调机构,并以多数原则作为议事规则。欧洲官员主张G20应设立秘书处,其背后有扩大OECD影响力的考虑。但是亦有观点认为,G20秘书处不必要或政治上不可行,非正式性是G20的生命力所在。
二、目前的议题
数位学者对G20目前讨论的“参考性指南”提出激烈批评。一位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与会者认为,该指南主要关注发达国家感兴趣的话题,新兴国家遭受了金融危机的冲击,共同采取应对措施为世界经济复苏作出积极贡献,但是从G20中能获得何种收益却不明朗。目前看收获的是美国量化宽松政策带来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及通胀、经济波动、失业和社会动荡。如果要有参考性指南,亦应有关于主要货币发行国货币政策的国际责任以及关于汇率和短期资本流动波动性的指南。另一位来自德国的经济学家亦指出,何谓失衡缺乏统一的界定,若以增值方法统计,一些国家的巨额贸易盈余会大大下降,G20若纠缠于为所有国家设置外部平衡标准这样的伪命题只会误入歧途。相反,G20应集中精力先易后难,尽快拿出成绩来取得世人信任。贸易谈判远不如金融改革议题那么复杂,多哈回合谈判实际上离结束仅一步之遥,欧美保护主义只是局部现象,不必危言耸听,当前的危机感有助于协议的最终达成,问题是政治家必须认真推动此事。但是此观点被一些曾参与谈判进程的与会者认为过于简单。
关于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中国学者回顾了相关进展和仍然存在的问题,提出G20各国应坚持互利共赢原则,继续推进各项改革。重点包括:推动IMF对储备货币国宏观经济政策的监督;推动国际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改革,增加管理层中新兴市场国家职员;增强对中小发展中国家的救助能力和效率;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级机构、国际热钱来源的监管等。国际货币体系改革难以一蹴而就,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中国防范全球金融风险的基础工程。在加强全球金融体系改革的同时,推进区域与双边金融合作,实现三者互促、互补、互动。
菲律宾与会者认为,这个世界应以地区金融合作为中心,打破IMF的垄断。但是来自IMF的一位经济学家主张应尽快建立“全球金融安全网”。资本市场波动性和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关联(尤其是像欧盟这样的地区金融市场)大大增加,迫切需要整合各类资源,建立一个完备的“全球金融安全网”,即有机连接IMF、地区金融合作机制以及各国金融体制的多层互补的制度体系。IMF缺失信誉但具备专业技能和全球视野,而地区和国家层面具有政治和资源保障,这三个层次可以扬长避短,相互合作,以更有效地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并遏制其蔓延后果。
法国和欧盟代表对将于11月举行的戛纳峰会持谨慎乐观态度,预期会在共识较多的金融监管领域及G20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认为在食品安全、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等复杂问题上仍将以交换信息为主。
三、G20的合法性问题
一些学者肯定了G20相对于原有治理机制合法性的增加,但G20的代表性与合法性问题仍然遭到猛烈的批评。一位学者指出,随着国际权力结构的分散和市民社会的兴起等因素,人们对全球治理机构的合法性需求上升。来自外部的合法性质疑增加,是G20可持续发展必须妥善处理的问题。来自南非的学者认为,G20若扩大到经济议题之外,如讨论原属联合国管辖的安全议题,将意味着其合法性赤字将进一步扩大。另有学者指出,G20没有像WTO那样为发展中国家设立一些保护机制,使其达成的任何协议让发展中国家无法拒绝。菲律宾与会者则指出,美国霸权及其盟国体制是联合国遭遇边缘化的根本因素,比如联合国贸发会历史上曾经提出关于全球贸易合作的议程,但最终被GATT/WTO所取代。一个多极化的世界将为发展中国家留下更多的空间。
关于合法性问题如何处理,与会者普遍认为应加强地区性组织尤其是非洲地区的代表性。另有观点就一些特别问题提出建议,如国际金融机构决策机制应采用双重多数原则,将人口因素纳入考虑,并公开透明遴选其领导人,且发展问题应成为G20的核心议题之一,以增加其合法性。墨西哥与会者主张,G20需要制定一个正式的规则处理其代表性与合法性问题。首尔峰会最终文件同意,今后的G20峰会将邀请5位以下非成员方代表与会,并与一系列国际和地区组织、学术机构、市民社会等加强协商,但是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规则。他介绍了伦敦经济学院Robert Wade教授近期提出的建议,即由25人组成的全球经济理事会取代G20,并仿效布雷顿森林机构下的决策机构分配代表权和决策权。
四、新兴国家的作用
G20内部“小多边”协调活跃,但呈不均衡态势。G7/8更为努力地守护其核心话语权,以致有G8复兴的说法。金砖五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协调机制粗具雏形,但实体议题上仍未实现有效协调。俄罗斯学者指出,新兴成员在G20中具有不对称的利益,比如,G20议题与俄关系不大,俄虽然于2009年对国际金融体系提出激进的改革建议,但目前注意力已经转到地区事务上。人民币与美元汇率是双边问题,2020年前亦只有人民币有望加入国际储备货币行列。印度对G20非常积极,但其最关心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希望能通过G20得到贷款。中国学者认为,中国成为许多全球问题的焦点,许多新兴国家企图搭中国的“便车”。不过,中国在全球治理机构中应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比如多哈回合,可以尝试作出单方面减让,号召其他国家跟进,促进协议早日达成。
至于新兴成员与G20关系的未来发展,南非学者认为,全球力量结构似乎由“单极多边主义”转向“双极多边主义”,G20会成为G8的延伸,G8与新兴和发展中国家的桥梁,抑或新兴大国取代G8的机制,仍有不少变数。新兴成员会改良旧秩序并使之合法化,还是重新建立一个新的世界秩序尚不可知。从目前来看,G20的议程是重复了十点“华盛顿共识”之八点。他主张新兴经济体应更积极地影响G20的议程设定。
五、G20框架下的中国与欧洲
中国与会者指出,中欧之间具有诸多共同利益,比如欧洲是现有体系的建造者之一,而中国是新崛起的国家,二者均愿意维护现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同时与美国等合作,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加强现有体系的有效性。对于即将举行的法国G20峰会,中欧可在如下议题进行合作:比如主权债务问题,可以发挥二者的互补性;又比如发展问题,建立中、欧、最不发达国家三边合作框架,在非洲建立经济发展区,欧盟提供援助,中国企业予以建设并对当地人员进行培训,实现三赢。
来自爱尔兰的学者比较了中欧的异同:二者在受危机的影响和应对措施上,中国出台刺激方案,减缓出口下降带来的影响,而欧洲采取收缩措施,缓解主权债务危机。此次危机会激励中国进一步崛起,而对欧洲而言则意味着进一步衰落。当今是一个“G0”时代,全球领导力缺乏。中国渐进式融入外部世界,是“迟疑的多边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