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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在吉安市城区幼儿园中随机抽取家庭经济水平中等偏上(年收入达当地居民年收入中位数及以上者)的儿童307(男177,女130)例,年龄3—6岁.1.2方法按《中国0~7岁正常儿童体格发育调查实施方案》方法测量身高和体质量.以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标准,对每个儿童按年龄别身高、年龄别体质量和身高别体质量计算Z值,Z值=(实测值-中位数)/标准差,凡Z〈-2的儿童分别定为生长迟缓、体质量不足和消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