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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荆棘之城》是萨拉·沃特斯的第三部作品,凭借高超的叙述技巧与象征的合理运用,营造出一个维多利亚背景中悬疑色彩浓厚的故事。本文通过对《荆棘之城》叙述方位及“手”因素的分析,简析其如何抓住读者内心,讲出一个完美的故事。
[关键词]《荆棘之城》;叙述技巧;符号象征
[中图分类号]I0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12-0007-03
萨拉·沃特斯是英国现代备受瞩目的作家,其以创作维多利亚时代为背景的小说而出名。1966年他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的沃特斯,曾在肯特大学和兰凯斯特大学学习英国文学,之后在书店和图书馆工作了一段时间,随后返回大学继续深造,现居住在南伦敦的一栋维多利亚式房屋的顶层小隔间里。维多利亚时代的同性主题似乎是沃特斯留给读者的固定印象,作为其维多利亚三部曲之一的《荆棘之城》的成功,不仅使沃特斯首次入围布克奖和柑橘奖,因其改编的BBC迷你剧亦大受观众好评。虽然世人对于《荆棘之城》的定性已经明朗化,但笔者更愿意将其看作是一部悬疑的罪案小说而非单纯的表达同性情愫的作品。不可否认,沃特斯的确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哥特式背景、不断变化的叙述者,无一不营造出一种悬疑的气氛,而对于符号与象征的灵活运用使其小说更加出彩。
一、叙述方位:反转效果显现
叙述角度问题是最早引起批评家注意的问题之一,也一直是叙述学界研究的热门话题,“叙述角度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叙述者自我限定的问题,而全部的叙述也就可以分为两大类:全知叙述角度是有权从任何角度拍照的摄影师;有限叙述角度,是只允许自己在某个特定角度上工作的摄影师”。① 理想的叙述者与叙述角度的配合,便是“叙述方位”。②根据叙述角度与叙述者的配合,可以有至少九种可能的叙述视角。其中最为普通的全知视角,叙述者处于故事之外,其既能说又能看,可以透视任何人的内心活动。在悬疑小说中,这样的叙述模式显然不合适,为了让故事不落入俗套,增强可读性,不仅仅是悬疑小说,现代小说也开始越来越多地采用变换式叙述视角。
《荆棘之城》制造悬疑的成功之处,很大程度得力于其叙述方位。不同的叙述方位决定了读者了解到的以及即将了解到的相关信息,直接影响读者的立场以及其与人物的关系。虽然小说一直是以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的,但叙述者的转变将小说分为了三个部分。
(一)苏,罪恶与仰视
小说开篇以苏的叙述视角展开。生长在兰特街的苏,在同为骗子好友“绅士”的引诱下,决定帮助其去欺骗庄园的小姐。叙述者苏给读者展现的是骗子的完美计划,由苏扮作女佣来到莫德小姐旁边,骗取其信任,并劝说其嫁给看起来正直有钱的“绅士”先生,与之逃离。计划中,可怜的姑娘最后会被送进疯人院,与其母亲一样;绅士得到姑娘的遗产,而苏作为帮凶,也会得到相当丰厚的回报。起初,苏的内心也有抗拒,但在高额的金钱诱惑与萨克比太太等人的怂恿下,苏坐上了前往庄园的马车。一切看起来似乎是那么地顺利,庄园中,苏得到了莫德的完全信任,甚至将自己好看的衣服送给苏,询问苏关于伦敦的城市生活。在苏看来,莫德是洁白无瑕的,通过第一次见面,苏便将莫德视为“不谙世事又天真无比的婴儿”。苏都会犹豫,是否要将自己的真实计划告诉莫德,在与莫德的接触中,苏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纯洁的女孩儿。然而,金钱让苏选择了沉默。终于,莫德与绅士的逃跑婚期在苏的内心自我煎熬中来临,苏作为侍女,自然是和莫德一起出离,在苏以为要拿到钱摆脱一切的时候,反转出现了,被送去疯人院的并非是莫德,而是计划的参与者苏。苏在最后的叙述中,愤怒地呐喊道:“我曾以为她天真纯洁,真是大错特错。这贱人知道所有的事,從一开始,她就参与其中。”
第一部分便在这样的境况中结束了。读者们跟随者叙述者苏历经了一段看似平淡的路程,对莫德的同情、对苏与绅士的气愤在最后的短短几段中全都化作了问号。本是“同谋者”的读者不禁自问,事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读者的好奇心在一霎那间被激荡。
(二)莫德,逃脱与追寻
远离人群的庄园、曲折的走廊、巨额的财产、闯入的英俊男子、受过良好教育的淑女式女主角,都是哥特式小说中常见的元素。《荆棘之城》其中一位女主角——莫德自小长在疯人院,后被舅舅接回庄园接受教育,但她并没有成为其舅父所希望的那样:外表好似淑女,实际上却是为他们整理并朗读淫秽书籍的玩物。从小被表面看似尊敬自己的仆人所欺负而逃离,追求自由成为莫德的主题,看似顺从的表面却隐含着一颗拜伦式反抗的内心。
当读者进入第二部分时,在第一部分结尾时所留的疑问并没有得到解答,作者便开始了另一个叙述篇章。从莫德的口中讲出了同一时段的故事,这便是作者所采用的反复叙述。同样的故事在不同的叙述者的口中反复地讲述出来,读者跟随有局限性的人物视角,一次次去修缮和改变对真相的认识,反复地修正会使得接受者对于故事的叙述者产生不信任之感。
作为第二个叙述者,莫德并没有继续苏之前的故事,而是从其童年开始,在疯人院成长,被舅父接回家后被仆人欺负,从小开始做舅父的秘书,看似道貌岸然的舅父却和上流社会的一群人研究性爱文学,莫德从小便整理这些书籍,同时朗读色情文学给这些伪君子们聆听。直到她遇见了绅士,得知自己的婚姻所能够获得的遗产,为了追寻自由,莫德伙同绅士一起找来了自己的替罪羊苏,让苏代替自己进入疯人院,再与绅士平分自己所得到的遗产。
莫德的叙述看似解答了第一部分的疑惑,读者再次认为自己已经对故事有了掌握,却不知更大的冲击正在等待着他们。随着莫德进一步的叙述,我们得知到了事情所有的真相,故事的谋划者其实并非莫德与绅士,绅士不过是萨克比大妈的一颗棋子。萨克比大妈对莫德承认了其计划,原来莫德并非庄园小姐的孩子,真正的小姐是苏。当年,萨克比大妈收了苏的妈妈留下的钱,而将两个孩子进行了对换,将自己的女儿送走,妄图得到美好的生活与丰厚的遗产,而苏则被留下来由萨克比太太抚养。一切的计划不过是萨克比太太为了拿到遗产,与女儿重新团聚。而这一段叙述无疑使读者感觉自己再一次受骗,不信任感又一次降临。 (三)反转与结局
本以为故事会就此结束,毕竟人们已经知晓了全部真相,但作者此时却将局势带入了第三部分,叙述视角再一次转化为苏。在疯人院的苏忍受着各种折磨,而这是除了兰特街和山庄两个主要场景外,不得不提起的另一个地点。这是莫德母亲死亡的地点,亦是苏后来被陷害所关押的地点。狭小的走廊,严厉的修女,已经被反复强迫到自己都以为自己有病的各种“疯人”们,看似病态的集中点却压抑着更为神经质的灵魂。
苏一心想着要逃出来,然而坚定她内心信念的,不再是金钱,而是萨克比大妈与她生活的兰特街,她从未那么急切地想见到那个将她养大的女人,怀念其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此时的苏作为故事中的人物,当然不能像读者一样知晓萨克比太太的真相。局限的视角让读者为苏捏了一把汗。终于,在庄园马童查尔斯的帮助下,苏从疯人院中逃了出来,并回到了兰特街。当她看到与萨克比太太在一起的莫德时,所想到的竟然是要向萨克比太太揭露莫德的真相。她怀着愤怒的心情踏进了小屋,而读者对苏的担心也上升到了最高点。最后,在混乱中,莫德杀死了绅士,为了保住自己的女儿,萨克比太太承认是自己杀了人。苏在最后才知晓故事的真相,可是此时莫德已经离开了,故事的最终,苏在废弃的山庄找到了莫德。
所有的故事在这时都有了结果,本身看似简单平常的故事,在沃特斯的笔下却变成了扣人心弦的描写,读者的心绪随着叙述方位的不同而发生着变化,从苏与绅士计划的“同谋者”,到两次成为“受害者”,读者的内心也经历了一次愉快的旅程。不得不说,沃特斯对于叙述视角的把握十分到位,在紧扣情节的描写中抓住了读者的心理,使故事变得鲜活起来。
二、符号,“手”的多重解读
什么是符号,我国学者赵毅衡曾经对其下过这样的定义:“符号是携带意义的感知:意义必须用符号才能表达,符号的用途是表达意义。”③同一个符号的不同解读,根据发送者、符号信息与接收者的不同,符号过程中的意义又分为意图意义、文本意义与解释意义。而作者利用各种不同的修辞手法,使得符号的意义在同一文本中显得有所不同。
《荆棘之城》中,“手”的意象再一次被沃特斯用到了极致。
(一)Fingersmith与扒手
《荆棘之城》的原名为“Fingersmith”,笔者认为,《荆棘之城》的中文翻译并没有体现出沃特斯的本意,“Fingersmith”本意是指手指有功夫的人,有扒手之意,多指技艺高明、从来没有被抓住过的小偷,暗指苏的职业,同时Simth也是苏在莫德身边装作侍女的姓氏。在故事开端,绅士便曾经这样形容苏:“‘你也算是某种工匠,像这种……’他将手垂下反转,再弯起中指;他的手势代表‘Fingersmith’——这在镇子代表‘窃贼’。”而用这个单词来作为书名,体现了作者别具一格的用心。
(二)手套与禁忌
手套几乎成为莫德的随身品。在刚进入庄园时,苏曾有过这样的一段描述:“梳妆台下方是组别致的抽屉,我将它们拉开,里面全是手套,数量比卖手套的商店还多!白色手套放在最上层的抽屉,黑丝的在中间,暗黄色的连指手套则在最底层。每一只手套的手腕内部,都缝上深红色的线做记号,那可能是莫德的名字,我也想拿针线缝一只看看。”这便是手套的第一次出现,类似于夸张的叙述,显示出莫德手套之多,而其后的描述中,莫德常年戴着白色的手套,而她得换上丝质的手套,才能和舅舅一起用餐,手套对于莫德来说,似乎已经成为其内心的保障,而后来在与绅士的接触中,莫德也是手套从不离身,到最后默认关系被绅士扯掉了手套亲吻了手。戴著手套的莫德到脱开了手套的莫德,这一过程亦是其看似放下戒备的内心的过程。
(三)男权社会的压迫
除去手套外,《荆棘之城》中另外一个禁忌的象征便是“金色的手指”。刚到庄园的苏在第一次去接莫德时,不小心走进了书房,而莫德的舅父便如同发疯一样抽搐着,伸出自己黑色的舌头大叫:“那根手指,那根手指!”而后,苏才发现老人所指的是她脚边所踩的一只黄铜制成的手指。手指的位置,代表着外人进入书房的界限。在这里,金色的手指变成了不可跨越之物,代表着以舅父为首的封建社会的男权对于自己主宰地位的确认。同时,莫德的手套亦是从小被舅父要求而戴上,以至于后来成为习惯,甚至是自己唯一的保护伞。舅父要求莫德常年佩戴手套以保持手的柔软,继而能够很好地保持手的柔韧性,有利于其帮助整理淫秽的书籍,而道貌岸然的舅父还经常邀请他的同伴来听莫德的关于淫秽书籍的朗诵。她的声音、她的手指、她的一切都变得不属于自己了,莫德仿佛被关进了一个压抑的牢笼,不得破牢而出。
(四)新生
在本书中,“手”的意象已经被沃特斯完美地利用,前文中提到了苏在书房中所面对的金色的手指,代表着禁忌,她是不被允许的,而作为市井小民的苏则是竖起了中指,表示对禁忌与男权的不满。而在故事的最后,莫德回到了山庄,那时其舅父已经去世,莫德仍旧进行着写作,只是这一次,她的手上再也没有了束缚的手套。而苏与莫德亦走向了新生。
纵观全书,“手”是其主要意象,“手”的出现与解读,随着情节的深入都有所不同。有评论指出,“手”在此文中还有情欲的象征,因为女同性恋中,手本来就可以作为一个性器的象征。作者巧妙地运用了符号意义的多重解读,从另一个隐性角度拉出一条完整的故事线。
三、结语
如何使得悬疑小说变得有吸引力一直是作者们所想要努力追寻的目的,作品大背景的选择、叙述方位的确定与各种意象的运用无疑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加了作品的可看性。萨拉·沃特斯无疑充分抓住了这几点,在紧凑的情节中抓住了读者的心理,使得其作品的可看性大大增强,带给读者一场幻真幻假的奇幻悬疑旅程。
①②赵毅衡:《当说者被说的时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9页、第124页。
③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
[关键词]《荆棘之城》;叙述技巧;符号象征
[中图分类号]I0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12-0007-03
萨拉·沃特斯是英国现代备受瞩目的作家,其以创作维多利亚时代为背景的小说而出名。1966年他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的沃特斯,曾在肯特大学和兰凯斯特大学学习英国文学,之后在书店和图书馆工作了一段时间,随后返回大学继续深造,现居住在南伦敦的一栋维多利亚式房屋的顶层小隔间里。维多利亚时代的同性主题似乎是沃特斯留给读者的固定印象,作为其维多利亚三部曲之一的《荆棘之城》的成功,不仅使沃特斯首次入围布克奖和柑橘奖,因其改编的BBC迷你剧亦大受观众好评。虽然世人对于《荆棘之城》的定性已经明朗化,但笔者更愿意将其看作是一部悬疑的罪案小说而非单纯的表达同性情愫的作品。不可否认,沃特斯的确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哥特式背景、不断变化的叙述者,无一不营造出一种悬疑的气氛,而对于符号与象征的灵活运用使其小说更加出彩。
一、叙述方位:反转效果显现
叙述角度问题是最早引起批评家注意的问题之一,也一直是叙述学界研究的热门话题,“叙述角度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叙述者自我限定的问题,而全部的叙述也就可以分为两大类:全知叙述角度是有权从任何角度拍照的摄影师;有限叙述角度,是只允许自己在某个特定角度上工作的摄影师”。① 理想的叙述者与叙述角度的配合,便是“叙述方位”。②根据叙述角度与叙述者的配合,可以有至少九种可能的叙述视角。其中最为普通的全知视角,叙述者处于故事之外,其既能说又能看,可以透视任何人的内心活动。在悬疑小说中,这样的叙述模式显然不合适,为了让故事不落入俗套,增强可读性,不仅仅是悬疑小说,现代小说也开始越来越多地采用变换式叙述视角。
《荆棘之城》制造悬疑的成功之处,很大程度得力于其叙述方位。不同的叙述方位决定了读者了解到的以及即将了解到的相关信息,直接影响读者的立场以及其与人物的关系。虽然小说一直是以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的,但叙述者的转变将小说分为了三个部分。
(一)苏,罪恶与仰视
小说开篇以苏的叙述视角展开。生长在兰特街的苏,在同为骗子好友“绅士”的引诱下,决定帮助其去欺骗庄园的小姐。叙述者苏给读者展现的是骗子的完美计划,由苏扮作女佣来到莫德小姐旁边,骗取其信任,并劝说其嫁给看起来正直有钱的“绅士”先生,与之逃离。计划中,可怜的姑娘最后会被送进疯人院,与其母亲一样;绅士得到姑娘的遗产,而苏作为帮凶,也会得到相当丰厚的回报。起初,苏的内心也有抗拒,但在高额的金钱诱惑与萨克比太太等人的怂恿下,苏坐上了前往庄园的马车。一切看起来似乎是那么地顺利,庄园中,苏得到了莫德的完全信任,甚至将自己好看的衣服送给苏,询问苏关于伦敦的城市生活。在苏看来,莫德是洁白无瑕的,通过第一次见面,苏便将莫德视为“不谙世事又天真无比的婴儿”。苏都会犹豫,是否要将自己的真实计划告诉莫德,在与莫德的接触中,苏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纯洁的女孩儿。然而,金钱让苏选择了沉默。终于,莫德与绅士的逃跑婚期在苏的内心自我煎熬中来临,苏作为侍女,自然是和莫德一起出离,在苏以为要拿到钱摆脱一切的时候,反转出现了,被送去疯人院的并非是莫德,而是计划的参与者苏。苏在最后的叙述中,愤怒地呐喊道:“我曾以为她天真纯洁,真是大错特错。这贱人知道所有的事,從一开始,她就参与其中。”
第一部分便在这样的境况中结束了。读者们跟随者叙述者苏历经了一段看似平淡的路程,对莫德的同情、对苏与绅士的气愤在最后的短短几段中全都化作了问号。本是“同谋者”的读者不禁自问,事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读者的好奇心在一霎那间被激荡。
(二)莫德,逃脱与追寻
远离人群的庄园、曲折的走廊、巨额的财产、闯入的英俊男子、受过良好教育的淑女式女主角,都是哥特式小说中常见的元素。《荆棘之城》其中一位女主角——莫德自小长在疯人院,后被舅舅接回庄园接受教育,但她并没有成为其舅父所希望的那样:外表好似淑女,实际上却是为他们整理并朗读淫秽书籍的玩物。从小被表面看似尊敬自己的仆人所欺负而逃离,追求自由成为莫德的主题,看似顺从的表面却隐含着一颗拜伦式反抗的内心。
当读者进入第二部分时,在第一部分结尾时所留的疑问并没有得到解答,作者便开始了另一个叙述篇章。从莫德的口中讲出了同一时段的故事,这便是作者所采用的反复叙述。同样的故事在不同的叙述者的口中反复地讲述出来,读者跟随有局限性的人物视角,一次次去修缮和改变对真相的认识,反复地修正会使得接受者对于故事的叙述者产生不信任之感。
作为第二个叙述者,莫德并没有继续苏之前的故事,而是从其童年开始,在疯人院成长,被舅父接回家后被仆人欺负,从小开始做舅父的秘书,看似道貌岸然的舅父却和上流社会的一群人研究性爱文学,莫德从小便整理这些书籍,同时朗读色情文学给这些伪君子们聆听。直到她遇见了绅士,得知自己的婚姻所能够获得的遗产,为了追寻自由,莫德伙同绅士一起找来了自己的替罪羊苏,让苏代替自己进入疯人院,再与绅士平分自己所得到的遗产。
莫德的叙述看似解答了第一部分的疑惑,读者再次认为自己已经对故事有了掌握,却不知更大的冲击正在等待着他们。随着莫德进一步的叙述,我们得知到了事情所有的真相,故事的谋划者其实并非莫德与绅士,绅士不过是萨克比大妈的一颗棋子。萨克比大妈对莫德承认了其计划,原来莫德并非庄园小姐的孩子,真正的小姐是苏。当年,萨克比大妈收了苏的妈妈留下的钱,而将两个孩子进行了对换,将自己的女儿送走,妄图得到美好的生活与丰厚的遗产,而苏则被留下来由萨克比太太抚养。一切的计划不过是萨克比太太为了拿到遗产,与女儿重新团聚。而这一段叙述无疑使读者感觉自己再一次受骗,不信任感又一次降临。 (三)反转与结局
本以为故事会就此结束,毕竟人们已经知晓了全部真相,但作者此时却将局势带入了第三部分,叙述视角再一次转化为苏。在疯人院的苏忍受着各种折磨,而这是除了兰特街和山庄两个主要场景外,不得不提起的另一个地点。这是莫德母亲死亡的地点,亦是苏后来被陷害所关押的地点。狭小的走廊,严厉的修女,已经被反复强迫到自己都以为自己有病的各种“疯人”们,看似病态的集中点却压抑着更为神经质的灵魂。
苏一心想着要逃出来,然而坚定她内心信念的,不再是金钱,而是萨克比大妈与她生活的兰特街,她从未那么急切地想见到那个将她养大的女人,怀念其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此时的苏作为故事中的人物,当然不能像读者一样知晓萨克比太太的真相。局限的视角让读者为苏捏了一把汗。终于,在庄园马童查尔斯的帮助下,苏从疯人院中逃了出来,并回到了兰特街。当她看到与萨克比太太在一起的莫德时,所想到的竟然是要向萨克比太太揭露莫德的真相。她怀着愤怒的心情踏进了小屋,而读者对苏的担心也上升到了最高点。最后,在混乱中,莫德杀死了绅士,为了保住自己的女儿,萨克比太太承认是自己杀了人。苏在最后才知晓故事的真相,可是此时莫德已经离开了,故事的最终,苏在废弃的山庄找到了莫德。
所有的故事在这时都有了结果,本身看似简单平常的故事,在沃特斯的笔下却变成了扣人心弦的描写,读者的心绪随着叙述方位的不同而发生着变化,从苏与绅士计划的“同谋者”,到两次成为“受害者”,读者的内心也经历了一次愉快的旅程。不得不说,沃特斯对于叙述视角的把握十分到位,在紧扣情节的描写中抓住了读者的心理,使故事变得鲜活起来。
二、符号,“手”的多重解读
什么是符号,我国学者赵毅衡曾经对其下过这样的定义:“符号是携带意义的感知:意义必须用符号才能表达,符号的用途是表达意义。”③同一个符号的不同解读,根据发送者、符号信息与接收者的不同,符号过程中的意义又分为意图意义、文本意义与解释意义。而作者利用各种不同的修辞手法,使得符号的意义在同一文本中显得有所不同。
《荆棘之城》中,“手”的意象再一次被沃特斯用到了极致。
(一)Fingersmith与扒手
《荆棘之城》的原名为“Fingersmith”,笔者认为,《荆棘之城》的中文翻译并没有体现出沃特斯的本意,“Fingersmith”本意是指手指有功夫的人,有扒手之意,多指技艺高明、从来没有被抓住过的小偷,暗指苏的职业,同时Simth也是苏在莫德身边装作侍女的姓氏。在故事开端,绅士便曾经这样形容苏:“‘你也算是某种工匠,像这种……’他将手垂下反转,再弯起中指;他的手势代表‘Fingersmith’——这在镇子代表‘窃贼’。”而用这个单词来作为书名,体现了作者别具一格的用心。
(二)手套与禁忌
手套几乎成为莫德的随身品。在刚进入庄园时,苏曾有过这样的一段描述:“梳妆台下方是组别致的抽屉,我将它们拉开,里面全是手套,数量比卖手套的商店还多!白色手套放在最上层的抽屉,黑丝的在中间,暗黄色的连指手套则在最底层。每一只手套的手腕内部,都缝上深红色的线做记号,那可能是莫德的名字,我也想拿针线缝一只看看。”这便是手套的第一次出现,类似于夸张的叙述,显示出莫德手套之多,而其后的描述中,莫德常年戴着白色的手套,而她得换上丝质的手套,才能和舅舅一起用餐,手套对于莫德来说,似乎已经成为其内心的保障,而后来在与绅士的接触中,莫德也是手套从不离身,到最后默认关系被绅士扯掉了手套亲吻了手。戴著手套的莫德到脱开了手套的莫德,这一过程亦是其看似放下戒备的内心的过程。
(三)男权社会的压迫
除去手套外,《荆棘之城》中另外一个禁忌的象征便是“金色的手指”。刚到庄园的苏在第一次去接莫德时,不小心走进了书房,而莫德的舅父便如同发疯一样抽搐着,伸出自己黑色的舌头大叫:“那根手指,那根手指!”而后,苏才发现老人所指的是她脚边所踩的一只黄铜制成的手指。手指的位置,代表着外人进入书房的界限。在这里,金色的手指变成了不可跨越之物,代表着以舅父为首的封建社会的男权对于自己主宰地位的确认。同时,莫德的手套亦是从小被舅父要求而戴上,以至于后来成为习惯,甚至是自己唯一的保护伞。舅父要求莫德常年佩戴手套以保持手的柔软,继而能够很好地保持手的柔韧性,有利于其帮助整理淫秽的书籍,而道貌岸然的舅父还经常邀请他的同伴来听莫德的关于淫秽书籍的朗诵。她的声音、她的手指、她的一切都变得不属于自己了,莫德仿佛被关进了一个压抑的牢笼,不得破牢而出。
(四)新生
在本书中,“手”的意象已经被沃特斯完美地利用,前文中提到了苏在书房中所面对的金色的手指,代表着禁忌,她是不被允许的,而作为市井小民的苏则是竖起了中指,表示对禁忌与男权的不满。而在故事的最后,莫德回到了山庄,那时其舅父已经去世,莫德仍旧进行着写作,只是这一次,她的手上再也没有了束缚的手套。而苏与莫德亦走向了新生。
纵观全书,“手”是其主要意象,“手”的出现与解读,随着情节的深入都有所不同。有评论指出,“手”在此文中还有情欲的象征,因为女同性恋中,手本来就可以作为一个性器的象征。作者巧妙地运用了符号意义的多重解读,从另一个隐性角度拉出一条完整的故事线。
三、结语
如何使得悬疑小说变得有吸引力一直是作者们所想要努力追寻的目的,作品大背景的选择、叙述方位的确定与各种意象的运用无疑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加了作品的可看性。萨拉·沃特斯无疑充分抓住了这几点,在紧凑的情节中抓住了读者的心理,使得其作品的可看性大大增强,带给读者一场幻真幻假的奇幻悬疑旅程。
①②赵毅衡:《当说者被说的时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9页、第124页。
③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