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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机动车化进程的加快,停车设施欠账多、停车泊位供不应求已经成为各大城市的通病,其中社会性公共停车泊位匮乏显得尤为严重。文章将对城市规划布局中停车难的问题及原因去分析,并提出解决停车问题的方案。
【关键词】城市规划布局;公共场所;停车难;解决方案
1 停车难的问题的出现
面对停车设施供需之间的巨大差额,政府必须依靠鼓励多种形式、各个方面的民间投资,吸引社会团体和个人共同参与停车设施的建设,并对停车设施产业进行扶持,只有这样,才能逐步缓解“停车难、乱停车”现象,消化过去配建不足遗留的停车问题。规划部门在停车设施规划时,就必须面向城市建设,从政府、开发商与使用者等角度综合考虑,保证规划思路系统、科学,规划结果简单、实用,使规划与建设走向有机结合。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1.1 公共停车场点紧缺
目前,市内各区,尤其是河西、和平、南开区可正常开放的公共停车场点较少,车位在200个以上的场点屈指可数,造成车位供不应求。在节假日等高峰时期,以及重要的商业、游乐、公共设施等重点场所,车位紧张的问题更加突出。这样,客观上造成一些车辆违章占道停放,给交通安全和市容造成负面影响。
1.2 居民小区内停车位紧缺
在大多数居民小区内,汽车占道停放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是因为没有相应配套建设停车场位所致,有的则是因为停车场位售价过高、设计不合理、停放不方便或车位严重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汽车乱停乱放的状况,不仅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而且影响小区内汽车正常行驶。
2 造成停车难的原因
2.1 观念落后,规划滞后
在过去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停车设计仅仅被视为配建工程,主观上没有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开发商的重视,未进行科学、长远的规模预算和布局规划,使得原规划相关配建的指标过低,难以在后来扩大供应规模,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随着城区人口的不断增长,和机动车的迅速发展,现有的停车场早就不能满足市民的停车要求。
2.2 停车场布局不合理
目前,各类停车场中,居民区配建停车场所占比重相对较高,而公共停车场所数量则较少。市民开车出行主要以购物、休闲娱乐为主,公共场所所需的停车位根本无法满足此类停车人群的需要。
2.3 停车管理体制不统一
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行业管理等分别涉及到多个部门,各个管理部门之间分散管理,使得停车管理缺乏规范化、制度化,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停车系统运转的混乱,降低了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率。
2.4 建设资金缺乏
停车场建设投资大,涉及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费用,且建成后运营收费一般难以抵偿建设投资,从而缺乏投资的吸引力。而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停车场,政府对其投资力度不够,缺乏优惠政策扶持和引导,开发商不能实质性的加入投资,也是造成停车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3 在规划布局中要拓宽思路,勇于创新
3.1 确定总量控制下的规划建设总量控制是规划宏观调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是横向协调的重要保证。近期规划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指导性,规划应当确定近期控制建设规模,既要满足必须的基本停车需求,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综合平衡。
3.2 指导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走向有序发展规划应逐步跟上城市发展与机动车发展速度,应合理引导停车设施在路内与路外所占的比例,优先解决停车矛盾突出地区的问题,明确指导停车设施建设的过程和必备条件,鼓励停车设施向占地少,安全性能好,存取方便的立体机械化型式发展。
3.3 形成良性发展的停车设施建设市场只有让停车设施的建设形成市场,市场有充分的活力,才能吸引各种民间资金在该市场中的投入,才能使停车设施的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否则规划的一切目标仍将难以实现。在我国,虽然不同的城市存在的停车问题有所不同,近期的停车需求亦不同,但其共性就是缺乏良性发展的停车设施建设市场,许多城市甚至尚未形成市场。
4 提出解决停车问题的方案
法规支撑规划方案的实现,不仅需要方案本身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较好的效果,还必须有配套的政策和建设、管理、法规措施相支撑,有规范停车设施建设市场,使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相结合,形成长期、统一的停车设施建设局面,只有这样,才能使规划与建设融为一体,保证规划的最终实现。针对上述情况和问题,采取下列措施:
4.1 政府应出台鼓励路外停车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停车设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和商品属性。路外停车设施投资数额较大,回报速度相对较慢(尤其是采用了机械设备的现代化停车设施),并有长期亏损的前例。因此,政府首先必须在多方面给予停车设施建设相应的鼓励和优惠,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体现“谁投资、谁建设、谁就能获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各方多渠道、多形式投资参与到建设中;同时,政府把停车设施的建设与经营管理权部分转移到民营企业中,促使停车设施的民营化、产业化,将停车设施按商业原则进行承包,这也是国际上发达国家基础设施发展获得成功的宝贵经验。以弥补政府投资有限、建设乏力的缺陷,加快路外停车设施的建设步伐。
4.2 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合理考虑公共停车场位的布局。在交通密集地区合理布局停车场位,充分利用专门场地,或者兼用既有建筑的地下、頂层等部位加以改造,以便缓解车位紧张的问题。另外,在交通密集区域,应该树立醒目的停车场点位置及剩余车位数量方面的实时电子提示版,以便引导停放的车流,提高市区尤其是中心区的停车场位利用效率。
4.3 对于居民小区,尤其是封闭管理的小区,应该强调合理配套停车场点的问题。对新开发小区,应将是否有充足的停车场位配套作为审核项目规划的考虑因素之一。对于使用中的小区,应该引导开发商或物业公司通过改扩建的方式,根据需要改善停车条件,加强车位管理。
4.4 强化法规建设要促进停车设施建设事业的发展、制定停车设施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制度与标准还必须得到立法的保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目前相关的停车法规自身还有许多方面并不完善,客观上造成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分离,分工不明,或无人管或多头管理,难以推进停车产业的发展。停车法规的完善与有效执行是停车设施得以顺利建设、停车问题得以逐步、根本解决的基本保证。这方面的工作今后还必须继续。
4.5 改变不合理的停车收费制度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存在着不同停车场收费性质不同,税率、利润积累与分担也不同的现象,城市内不同区域间的收费差距尚未拉开,少数部门对停车收费私自截留,造成了路外停车场亏损严重,无经营积极性,也造成了停车场建设基金积累不足。因此,保证停车设施的建设必须规范化停车收费标准,改变路内与路外停车“一头冷,一头热”的局面,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城市规划布局;公共场所;停车难;解决方案
1 停车难的问题的出现
面对停车设施供需之间的巨大差额,政府必须依靠鼓励多种形式、各个方面的民间投资,吸引社会团体和个人共同参与停车设施的建设,并对停车设施产业进行扶持,只有这样,才能逐步缓解“停车难、乱停车”现象,消化过去配建不足遗留的停车问题。规划部门在停车设施规划时,就必须面向城市建设,从政府、开发商与使用者等角度综合考虑,保证规划思路系统、科学,规划结果简单、实用,使规划与建设走向有机结合。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1.1 公共停车场点紧缺
目前,市内各区,尤其是河西、和平、南开区可正常开放的公共停车场点较少,车位在200个以上的场点屈指可数,造成车位供不应求。在节假日等高峰时期,以及重要的商业、游乐、公共设施等重点场所,车位紧张的问题更加突出。这样,客观上造成一些车辆违章占道停放,给交通安全和市容造成负面影响。
1.2 居民小区内停车位紧缺
在大多数居民小区内,汽车占道停放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是因为没有相应配套建设停车场位所致,有的则是因为停车场位售价过高、设计不合理、停放不方便或车位严重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汽车乱停乱放的状况,不仅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而且影响小区内汽车正常行驶。
2 造成停车难的原因
2.1 观念落后,规划滞后
在过去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停车设计仅仅被视为配建工程,主观上没有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开发商的重视,未进行科学、长远的规模预算和布局规划,使得原规划相关配建的指标过低,难以在后来扩大供应规模,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随着城区人口的不断增长,和机动车的迅速发展,现有的停车场早就不能满足市民的停车要求。
2.2 停车场布局不合理
目前,各类停车场中,居民区配建停车场所占比重相对较高,而公共停车场所数量则较少。市民开车出行主要以购物、休闲娱乐为主,公共场所所需的停车位根本无法满足此类停车人群的需要。
2.3 停车管理体制不统一
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行业管理等分别涉及到多个部门,各个管理部门之间分散管理,使得停车管理缺乏规范化、制度化,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停车系统运转的混乱,降低了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率。
2.4 建设资金缺乏
停车场建设投资大,涉及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费用,且建成后运营收费一般难以抵偿建设投资,从而缺乏投资的吸引力。而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停车场,政府对其投资力度不够,缺乏优惠政策扶持和引导,开发商不能实质性的加入投资,也是造成停车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3 在规划布局中要拓宽思路,勇于创新
3.1 确定总量控制下的规划建设总量控制是规划宏观调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是横向协调的重要保证。近期规划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指导性,规划应当确定近期控制建设规模,既要满足必须的基本停车需求,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综合平衡。
3.2 指导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走向有序发展规划应逐步跟上城市发展与机动车发展速度,应合理引导停车设施在路内与路外所占的比例,优先解决停车矛盾突出地区的问题,明确指导停车设施建设的过程和必备条件,鼓励停车设施向占地少,安全性能好,存取方便的立体机械化型式发展。
3.3 形成良性发展的停车设施建设市场只有让停车设施的建设形成市场,市场有充分的活力,才能吸引各种民间资金在该市场中的投入,才能使停车设施的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否则规划的一切目标仍将难以实现。在我国,虽然不同的城市存在的停车问题有所不同,近期的停车需求亦不同,但其共性就是缺乏良性发展的停车设施建设市场,许多城市甚至尚未形成市场。
4 提出解决停车问题的方案
法规支撑规划方案的实现,不仅需要方案本身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较好的效果,还必须有配套的政策和建设、管理、法规措施相支撑,有规范停车设施建设市场,使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相结合,形成长期、统一的停车设施建设局面,只有这样,才能使规划与建设融为一体,保证规划的最终实现。针对上述情况和问题,采取下列措施:
4.1 政府应出台鼓励路外停车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停车设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和商品属性。路外停车设施投资数额较大,回报速度相对较慢(尤其是采用了机械设备的现代化停车设施),并有长期亏损的前例。因此,政府首先必须在多方面给予停车设施建设相应的鼓励和优惠,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体现“谁投资、谁建设、谁就能获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各方多渠道、多形式投资参与到建设中;同时,政府把停车设施的建设与经营管理权部分转移到民营企业中,促使停车设施的民营化、产业化,将停车设施按商业原则进行承包,这也是国际上发达国家基础设施发展获得成功的宝贵经验。以弥补政府投资有限、建设乏力的缺陷,加快路外停车设施的建设步伐。
4.2 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合理考虑公共停车场位的布局。在交通密集地区合理布局停车场位,充分利用专门场地,或者兼用既有建筑的地下、頂层等部位加以改造,以便缓解车位紧张的问题。另外,在交通密集区域,应该树立醒目的停车场点位置及剩余车位数量方面的实时电子提示版,以便引导停放的车流,提高市区尤其是中心区的停车场位利用效率。
4.3 对于居民小区,尤其是封闭管理的小区,应该强调合理配套停车场点的问题。对新开发小区,应将是否有充足的停车场位配套作为审核项目规划的考虑因素之一。对于使用中的小区,应该引导开发商或物业公司通过改扩建的方式,根据需要改善停车条件,加强车位管理。
4.4 强化法规建设要促进停车设施建设事业的发展、制定停车设施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制度与标准还必须得到立法的保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目前相关的停车法规自身还有许多方面并不完善,客观上造成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分离,分工不明,或无人管或多头管理,难以推进停车产业的发展。停车法规的完善与有效执行是停车设施得以顺利建设、停车问题得以逐步、根本解决的基本保证。这方面的工作今后还必须继续。
4.5 改变不合理的停车收费制度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存在着不同停车场收费性质不同,税率、利润积累与分担也不同的现象,城市内不同区域间的收费差距尚未拉开,少数部门对停车收费私自截留,造成了路外停车场亏损严重,无经营积极性,也造成了停车场建设基金积累不足。因此,保证停车设施的建设必须规范化停车收费标准,改变路内与路外停车“一头冷,一头热”的局面,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