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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亚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对抗过程中极易催生犯罪行为。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离主义、恐怖主义亚文化是西北地区暴恐犯罪的亚文化的重要体现。所以要加强西北地区的宗教管理和文化教育,同时要发挥我国主流文化的引领作用,来应对暴恐犯罪中的亚文化。
关键词:亚文化;暴恐犯罪;主流文化
一、亚文化理论
(一)文化与亚文化
要研究文化与亚文化的关系,我们必须先明确两者的内涵。文化英国人类学之父泰勒提出以来,大约有300多种对于文化的不同解释。文化是一个至今并无确定界说。文化包括主文化与亚文化,主文化是指在社会上占有主导地位的,为社会上大多数人接受的文化。
美国科恩最早提出了犯罪亚文化概念。关于亚文化没有统一的界定,但学界主流观点认为,它是指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或为某一社会群体所特有的文化,是与主文化相对而言的。亚文化一般不与主文化对立,但当亚文化沿着反方向走极端时,就会发展成犯罪亚文化。我国学者许章润认为犯罪是违反主流文化行为规范的行为。
(二)亚文化理论研究现状
美国犯罪学家科恩最早提出亚文化,并用来分析犯罪行为。在他的著作《少年犯罪者:帮伙文化》中,论述了犯罪活动中存在着亚文化现象,亚文化就是犯罪亚文化,犯罪与亚文化是两个密切联系的概念。随后有学者基于科恩的亚文化理论提出了暴力亚文化理论,认为暴力亚文化环境对暴力犯罪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亚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对抗是文化冲突的表现。在亚文化对抗主流文化的过程中衍化出极端姿态及仇视情绪,则极易催生出犯罪行为。
亚文化理论为研究犯罪现象提供了将微观个体行为选择与宏观文化相结合的分析视角。运用亚文化理论观点探析我国西北地区暴恐犯罪,可以使我们深入了解该类暴恐犯罪的内在文化原因。
二、亚文化在我国西北地区暴恐犯罪中的成因分析
(一)多民族生活文化,削弱了对主流文化的认同感。
西北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地之一。各民族的服饰各有特色;在饮食上,西北地区各民族也存在较大差异;在建筑风格上各民族也存在较大差异。形态各异的风俗习惯造成了西北地区多民族文化的差异和冲突。增强了民族内部的凝聚力,无意间会排斥国家主流文化。
(二)独特的语言和文字,容易被分裂势力利用。
许多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字都与域外某些语系和文字有历史渊源,藏族、维吾尔族的语言明显区别于其他民族,这种差异削弱了中华主流文化对该地区的影响,使得泛突厥主义在该地区有了生存空间。
(三)宗教信仰繁杂,使得宗教极端主义有机可乘。
西北地区民族众多,宗教信仰各异。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众多。西北地区的多民族、多宗教等特殊的客观情况,为泛伊斯兰主义思想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境外分裂势力也打着宗教的旗号乘虚而入,制造恐怖事件,威胁我国的安全。
(四)特殊的地理环境,为“三股势力”提供了空间。
我国西北地区地处我国内陆,远离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交通不便。由于与中亚许多国家毗邻,有着相同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语言文字,联系密切。进而宗教极端分子、恐怖主义分子、民族分裂分子以同族同源为幌子,对该地区的居民进行渗透和拉拢,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破坏我国的安定与团结。
三、亚文化在西北地区暴恐犯罪中的具体表现
(一)民族分裂主义亚文化
民族分裂主义,是指一个或者几个民族的极端势力在一个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多民族国家内要求建立新的主权国家的主张。我国西北地区的民族分离主义文化是在泛突厥主义的传播和侵蚀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暴恐分子从泛突厥主义中寻找民族分裂活动的有力支撑,进而传播、渗透该思想,编造分裂言论。通过这种途径,将该思想内化,逐渐形成民族分离意识,对其他民族文化予以排斥,这是一种极力强调自我封闭的民族分离主义亚文化,会造成文化疏离,进而导致政治分离。
(二)宗教极端主义亚文化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歪曲原有的教法教义,其实质是打着宗教的旗号,利用宗教极端思想,实施宗教极端行为等一系列活动,以达到其政治目的。
在我国西北地区的暴恐犯罪中,伊斯兰教是实施犯罪的主要价值源泉。伊斯兰教本身并不是暴恐犯罪的原因,而是对其教义歪曲理解、极端取向的产物,这些会麻醉暴恐分子的神经、成为其实施暴恐活动的精神支柱。
(三)恐怖主义亚文化
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我国面临着恐怖主义的威胁,我國的西北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长期以来饱受“东突”、“藏独”、“疆独”等恐怖活动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为: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受恐怖主义亚文化的影响,暴恐分子追求所谓的“民族独立”,漠视生命的价值,实施暴恐犯罪。而不知恐怖主义亚文化是背离主流文化的越轨文化,其组织化、体系化的发展趋势加剧了同主流文化的抵触与对抗,已成为威胁主流文化和谐构建的现实因素。
四、暴恐犯罪中的犯罪亚文化的应对措施
(一)加强宗教管理,制止极端化。
西北地区人民信仰的宗教较多,以伊斯兰教为主,境外分裂势力向我国信仰宗教的群众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以达到其分裂中国的目的。所以,必须加强我国的宗教管理。
不断提升宗教领域执法检查工作水平,加大宗教事务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民主管理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伊斯兰教协会作用。
(二)加强文化教育,扫除愚昧化。
西北地区经济发展落后,文化教育水平也比较低,导致其对我们国家的了解不全面,容易被境外分裂势力所利用。必须加强文化教育,继续派遣优秀人才援疆。使得该地的孩子从小就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进而对我们国家有更全面的了解。这项伟大的工程将会提高新疆大多数孩子的文化教育,逐渐扫除愚昧化。
(三)加强中华主流文化的引领作用。
我国当代的主流文化是构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内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中华主流文化,突出爱国精神,弘扬民族团结、国家发展、文化和谐和道德重塑的文化内涵。
发挥主流文化的引领作用,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交融,强化民族文化的和谐共生,以实现民族共荣,消弭民族分离为目标。对于新疆地区少数民族异质文化,通过发挥中华主流文化的文化引领和文化聚合作用,促进新疆地区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以及各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兼容,减弱文化的相异性带来的意识分离与行为分离取向。
结语
亚文化犯罪理论为我们研究分析我国西北地区恐怖主义犯罪的原因提供了崭新视角。我国西北地区在语言文化、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文化差异无意间扩大了西北地区的“三股势力”。因此,正确处理我国西北地区各民族的文化差异,加强西北地区各民族对国家主流文化价值体系的认同,积极推动民族团结国家和谐稳定,是从根本是治理恐怖主义犯罪的理性选择。
参考文献:
[1]许章润.犯罪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3]夏光辉.当代民族主义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0.
[4] 康均心,王军平.恐怖主义犯罪的文化解读[J].犯罪学论丛(第二卷),2004.
[5]吴宗宪.犯罪亚文化理论概述[J].比较法研究,1989.
[6]金宜久.当代宗教与极端主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7]吴宗宪.西方犯罪学(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关键词:亚文化;暴恐犯罪;主流文化
一、亚文化理论
(一)文化与亚文化
要研究文化与亚文化的关系,我们必须先明确两者的内涵。文化英国人类学之父泰勒提出以来,大约有300多种对于文化的不同解释。文化是一个至今并无确定界说。文化包括主文化与亚文化,主文化是指在社会上占有主导地位的,为社会上大多数人接受的文化。
美国科恩最早提出了犯罪亚文化概念。关于亚文化没有统一的界定,但学界主流观点认为,它是指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或为某一社会群体所特有的文化,是与主文化相对而言的。亚文化一般不与主文化对立,但当亚文化沿着反方向走极端时,就会发展成犯罪亚文化。我国学者许章润认为犯罪是违反主流文化行为规范的行为。
(二)亚文化理论研究现状
美国犯罪学家科恩最早提出亚文化,并用来分析犯罪行为。在他的著作《少年犯罪者:帮伙文化》中,论述了犯罪活动中存在着亚文化现象,亚文化就是犯罪亚文化,犯罪与亚文化是两个密切联系的概念。随后有学者基于科恩的亚文化理论提出了暴力亚文化理论,认为暴力亚文化环境对暴力犯罪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亚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对抗是文化冲突的表现。在亚文化对抗主流文化的过程中衍化出极端姿态及仇视情绪,则极易催生出犯罪行为。
亚文化理论为研究犯罪现象提供了将微观个体行为选择与宏观文化相结合的分析视角。运用亚文化理论观点探析我国西北地区暴恐犯罪,可以使我们深入了解该类暴恐犯罪的内在文化原因。
二、亚文化在我国西北地区暴恐犯罪中的成因分析
(一)多民族生活文化,削弱了对主流文化的认同感。
西北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地之一。各民族的服饰各有特色;在饮食上,西北地区各民族也存在较大差异;在建筑风格上各民族也存在较大差异。形态各异的风俗习惯造成了西北地区多民族文化的差异和冲突。增强了民族内部的凝聚力,无意间会排斥国家主流文化。
(二)独特的语言和文字,容易被分裂势力利用。
许多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字都与域外某些语系和文字有历史渊源,藏族、维吾尔族的语言明显区别于其他民族,这种差异削弱了中华主流文化对该地区的影响,使得泛突厥主义在该地区有了生存空间。
(三)宗教信仰繁杂,使得宗教极端主义有机可乘。
西北地区民族众多,宗教信仰各异。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众多。西北地区的多民族、多宗教等特殊的客观情况,为泛伊斯兰主义思想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境外分裂势力也打着宗教的旗号乘虚而入,制造恐怖事件,威胁我国的安全。
(四)特殊的地理环境,为“三股势力”提供了空间。
我国西北地区地处我国内陆,远离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交通不便。由于与中亚许多国家毗邻,有着相同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语言文字,联系密切。进而宗教极端分子、恐怖主义分子、民族分裂分子以同族同源为幌子,对该地区的居民进行渗透和拉拢,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破坏我国的安定与团结。
三、亚文化在西北地区暴恐犯罪中的具体表现
(一)民族分裂主义亚文化
民族分裂主义,是指一个或者几个民族的极端势力在一个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多民族国家内要求建立新的主权国家的主张。我国西北地区的民族分离主义文化是在泛突厥主义的传播和侵蚀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暴恐分子从泛突厥主义中寻找民族分裂活动的有力支撑,进而传播、渗透该思想,编造分裂言论。通过这种途径,将该思想内化,逐渐形成民族分离意识,对其他民族文化予以排斥,这是一种极力强调自我封闭的民族分离主义亚文化,会造成文化疏离,进而导致政治分离。
(二)宗教极端主义亚文化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歪曲原有的教法教义,其实质是打着宗教的旗号,利用宗教极端思想,实施宗教极端行为等一系列活动,以达到其政治目的。
在我国西北地区的暴恐犯罪中,伊斯兰教是实施犯罪的主要价值源泉。伊斯兰教本身并不是暴恐犯罪的原因,而是对其教义歪曲理解、极端取向的产物,这些会麻醉暴恐分子的神经、成为其实施暴恐活动的精神支柱。
(三)恐怖主义亚文化
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我国面临着恐怖主义的威胁,我國的西北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长期以来饱受“东突”、“藏独”、“疆独”等恐怖活动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为: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受恐怖主义亚文化的影响,暴恐分子追求所谓的“民族独立”,漠视生命的价值,实施暴恐犯罪。而不知恐怖主义亚文化是背离主流文化的越轨文化,其组织化、体系化的发展趋势加剧了同主流文化的抵触与对抗,已成为威胁主流文化和谐构建的现实因素。
四、暴恐犯罪中的犯罪亚文化的应对措施
(一)加强宗教管理,制止极端化。
西北地区人民信仰的宗教较多,以伊斯兰教为主,境外分裂势力向我国信仰宗教的群众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以达到其分裂中国的目的。所以,必须加强我国的宗教管理。
不断提升宗教领域执法检查工作水平,加大宗教事务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民主管理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伊斯兰教协会作用。
(二)加强文化教育,扫除愚昧化。
西北地区经济发展落后,文化教育水平也比较低,导致其对我们国家的了解不全面,容易被境外分裂势力所利用。必须加强文化教育,继续派遣优秀人才援疆。使得该地的孩子从小就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进而对我们国家有更全面的了解。这项伟大的工程将会提高新疆大多数孩子的文化教育,逐渐扫除愚昧化。
(三)加强中华主流文化的引领作用。
我国当代的主流文化是构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内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中华主流文化,突出爱国精神,弘扬民族团结、国家发展、文化和谐和道德重塑的文化内涵。
发挥主流文化的引领作用,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交融,强化民族文化的和谐共生,以实现民族共荣,消弭民族分离为目标。对于新疆地区少数民族异质文化,通过发挥中华主流文化的文化引领和文化聚合作用,促进新疆地区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以及各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兼容,减弱文化的相异性带来的意识分离与行为分离取向。
结语
亚文化犯罪理论为我们研究分析我国西北地区恐怖主义犯罪的原因提供了崭新视角。我国西北地区在语言文化、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文化差异无意间扩大了西北地区的“三股势力”。因此,正确处理我国西北地区各民族的文化差异,加强西北地区各民族对国家主流文化价值体系的认同,积极推动民族团结国家和谐稳定,是从根本是治理恐怖主义犯罪的理性选择。
参考文献:
[1]许章润.犯罪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3]夏光辉.当代民族主义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0.
[4] 康均心,王军平.恐怖主义犯罪的文化解读[J].犯罪学论丛(第二卷),2004.
[5]吴宗宪.犯罪亚文化理论概述[J].比较法研究,1989.
[6]金宜久.当代宗教与极端主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7]吴宗宪.西方犯罪学(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