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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日益完善。对各方面的管理工作都有很大的影响,工程造价管理也不例外。作者结合本单位内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关键词】工程承包;造价管理
Cos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hinking
Shen Ning
(Ningxia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Engineering Yinchuan Ningxia 750004)
【Abstract】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and the increasingly improved. The management of all aspects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is no exception. Author of the unit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within the specific practice, talking about their own understanding and views.
【Key words】Contracting;Cost management
目前在对工程造价的理解上不尽相同,大体上有两种:
一是指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这实质上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也就是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是指发包工程的承包价格。发包的内容有建筑、有安装,也有的是包括建筑安装在内的、范围更广的“交钥匙”工程,但主要是指施工的承包价格。
第二种工程造价与建筑施工企业密切相关。因此,本文重点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即加强对发包工程承包价格的管理谈点认识和体会。
1. 施工承包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管
施工承包价格指施工企业接受委托承担工程建筑、安装任务而以货币表现的交换值。
施工承包价格是建设项目建设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高低,同时它与施工企业的利益紧密相关。因此,它是基本建设领域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施工承包价格是通过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概算来确定的。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它们都是以国家规定的定额、费率、指标等依据编制的,并经由规定的有关方面认定或审定的,这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施工承包价格的调控和监管,因而它反映了国家的标准定价,实质上实行着国家定价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施工承包价格一般是通过招投标工作来实现的,施工承包合同价格等于中标价加变更增减及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费用。在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当地政府规定的现行定额、费率、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施工图纸编制标底,这是对施工承包价的宏观控制。但与计划经济有着很大不同的是:参加竞争投标的各施工单位,他们的报价除按照招标文件和国家及有关定额规定编制外,还必须建立在企业自我测算的基础上,适合于本企业的定额来进行,按照可以争取达到的先进合理水平来确定,兼具可行性和先进性,以确保在投标中获得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投标单位的报价需要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小组来进行客观评价,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进度安排、质量保证、社会业绩等因素结合起来,判别其可靠性、合理性。为此,有关方面已出台评标规则(包括工程报价与标底的允许偏离幅度),以指导和调控定标工作,合理决定施工承包价格。这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施工承包价格的宏观调控及监管。
2. 对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几点认识
在工程中标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全过程中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根据多年的实践探索,我们对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有如下的认识和体会。
2.1 签定公平合理的合同是做好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
工程在中标以后,施工单位将与建设单位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合同本身也应具有公平性,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合同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合同的严肃性,即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单方更改,合同便成为日后双方行为的准则。从造价角度看合同中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因此在中标之后的签约阶段,承包商应据理力争签定公平合理的合同,为造价管理打好基础。
合同条款中语言应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这方面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给承包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我们知道,承包商一般至少具有以下权利:(1)享有工程预付款的权利;(2)按期收回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的权利;(3)遇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时索赔的权利;(4)业主违约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承包商在限制业主提出过分要求的同时,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权利。
2.2 工程施工期间的全方位管理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全方位的造价管理工作。
2.2.1 做好工程量的统计工作。
工程量的统计,是造价管理中一项最基本的工作,在造价管理中地位举足轻重。预算人员应深入现场熟悉施工情况,特别掌握一些施工常识懂得施工工艺,一致于不错算漏算工程项目,因为错算漏算是工程造价的大忌,并善于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一手资料发现可以进行索赔的因素,如实做好统计报量工作。
2.2.2 做好工程实施中的索赔工作。
造价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规定,善于抓住索赔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常见的索赔有:延误工期索赔,变更索赔,赶工索赔,不可抗力索赔等。承包商不一定期望每一个索赔均获成功,但不应放弃任何一个索赔机会。同时要注意索赔的程序和有关资料的整理,以作为日后索赔工作的依据。
2.2.3 建立良好的造价管理系统。
造价管理部门在承包商内部应处于造价管理的核心地位,其它各部门应与其密切配合,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工程变更、技术交底、施工方
(下转第110页)
【关键词】工程承包;造价管理
Cos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hinking
Shen Ning
(Ningxia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Engineering Yinchuan Ningxia 750004)
【Abstract】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and the increasingly improved. The management of all aspects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is no exception. Author of the unit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within the specific practice, talking about their own understanding and views.
【Key words】Contracting;Cost management
目前在对工程造价的理解上不尽相同,大体上有两种:
一是指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这实质上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也就是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是指发包工程的承包价格。发包的内容有建筑、有安装,也有的是包括建筑安装在内的、范围更广的“交钥匙”工程,但主要是指施工的承包价格。
第二种工程造价与建筑施工企业密切相关。因此,本文重点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即加强对发包工程承包价格的管理谈点认识和体会。
1. 施工承包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管
施工承包价格指施工企业接受委托承担工程建筑、安装任务而以货币表现的交换值。
施工承包价格是建设项目建设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高低,同时它与施工企业的利益紧密相关。因此,它是基本建设领域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施工承包价格是通过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概算来确定的。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它们都是以国家规定的定额、费率、指标等依据编制的,并经由规定的有关方面认定或审定的,这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施工承包价格的调控和监管,因而它反映了国家的标准定价,实质上实行着国家定价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施工承包价格一般是通过招投标工作来实现的,施工承包合同价格等于中标价加变更增减及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费用。在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当地政府规定的现行定额、费率、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施工图纸编制标底,这是对施工承包价的宏观控制。但与计划经济有着很大不同的是:参加竞争投标的各施工单位,他们的报价除按照招标文件和国家及有关定额规定编制外,还必须建立在企业自我测算的基础上,适合于本企业的定额来进行,按照可以争取达到的先进合理水平来确定,兼具可行性和先进性,以确保在投标中获得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投标单位的报价需要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小组来进行客观评价,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进度安排、质量保证、社会业绩等因素结合起来,判别其可靠性、合理性。为此,有关方面已出台评标规则(包括工程报价与标底的允许偏离幅度),以指导和调控定标工作,合理决定施工承包价格。这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施工承包价格的宏观调控及监管。
2. 对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几点认识
在工程中标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全过程中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根据多年的实践探索,我们对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有如下的认识和体会。
2.1 签定公平合理的合同是做好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
工程在中标以后,施工单位将与建设单位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合同本身也应具有公平性,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合同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合同的严肃性,即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单方更改,合同便成为日后双方行为的准则。从造价角度看合同中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因此在中标之后的签约阶段,承包商应据理力争签定公平合理的合同,为造价管理打好基础。
合同条款中语言应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这方面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给承包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我们知道,承包商一般至少具有以下权利:(1)享有工程预付款的权利;(2)按期收回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的权利;(3)遇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时索赔的权利;(4)业主违约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承包商在限制业主提出过分要求的同时,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权利。
2.2 工程施工期间的全方位管理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全方位的造价管理工作。
2.2.1 做好工程量的统计工作。
工程量的统计,是造价管理中一项最基本的工作,在造价管理中地位举足轻重。预算人员应深入现场熟悉施工情况,特别掌握一些施工常识懂得施工工艺,一致于不错算漏算工程项目,因为错算漏算是工程造价的大忌,并善于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一手资料发现可以进行索赔的因素,如实做好统计报量工作。
2.2.2 做好工程实施中的索赔工作。
造价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规定,善于抓住索赔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常见的索赔有:延误工期索赔,变更索赔,赶工索赔,不可抗力索赔等。承包商不一定期望每一个索赔均获成功,但不应放弃任何一个索赔机会。同时要注意索赔的程序和有关资料的整理,以作为日后索赔工作的依据。
2.2.3 建立良好的造价管理系统。
造价管理部门在承包商内部应处于造价管理的核心地位,其它各部门应与其密切配合,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工程变更、技术交底、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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