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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中,由此在法律地位上确立了其基本方略的地位。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1999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之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关键词:依法行政 社会管理 法治政府
一、依法行政的现状
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最根本的是依宪行政。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把依法行政放在执法办公的准则首位,时时刻刻在工作中秉持依法行政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基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基本条文措施而存在的,是一种源于法律又执行法律的意识形态和具体行为的结合。法律是基于经济基础这一基本社会存在而存在的,依法行政作为法律的升华,也同样要求其与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机构、运行和发展趋势相一致。
虽然经过了十余年的发展与落实,依法行政在政府各级机关单位收获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其在基层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下几个问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落实欠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1]这些问题既反映了当期政府机关的行政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
二、创新社会管理
当前的社会管理可以简洁概括为八个字:“线面结合、人人参与”,即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和途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一)纵线领导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当前社会的执政党,肩负着振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根据实践工作经验总结升华、理论概括而得出的高度指导思想,是党开展社会管理工作的主要方向和重要指导思想支柱。
政府作为行政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始终要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建设努力。各级政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体要服务好人民,就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进行管理,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
(二)横面参与
在我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是国家、社会的主体,是党存在与发展的根基和土壤,是政府运行的对象和负责的主人。虽然社会管理表面上看是由党和政府机关在负责,主体是党和政府,但是究其根本主人翁是最广大的人民。我国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政府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民代表,代表人民选举组成政府行使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力,为人民群众工作服务。
创新社会管理中“社会协同、人人参与”是在人民赋予政府权力的同时又积极主动,更为直接的参与政治生活的一种方式,是监督监管政府是否合法、合理行政,是否真正为人民服务,党是否真正为人民负责的一种外围监督机制。这样既能有效的防止纵线上的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产生,同时也可以使人民更能理解和解读党和政府制定出的政策,利于政策的推行和修正,最终真正实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实现依法行政
根据当前社会情况,要实现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党和政府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将各项社会管理工作走上法治轨道,具体而言就是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完善健全制度规章,有法可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世间万事万物的产生、运行、发展乃至消亡都是遵循着自然规律、社会法则。。行政机关要实现依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就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当然,前提是有法可依,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律议案47件,制定行政法规167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规章5208件。[2]政府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反垄断法》,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合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是我国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后盾。
(二)严格谨慎规范服务,执法必严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行政机关的工作上至国家机密,下至人民百姓生活的日常琐事,因此严谨二字是必须时时牢记在行政工作人员心间。依法行政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必严是其关键环节,是影响法制对人民和社会作用的重要因素。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提出公安机关的执法理念:文明、理性、平和、规范。公安机关作为最直接、最全面与人民群众接触的政府机关,在当前社会大力提倡百姓参与社会管理,人民群众“自治”的社会环境之下提出这样的理念,是完全契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的。政府机关从严要求自己工作的方式、服务的态度,执法的依据,是从理念上、思想上和实际行动中体现严谨规范。
(三)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违法必究
“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这是对行政问责制本质的高度概括,实施行政问责制是构建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
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是健全责任体系的重要内容,[3]“2008年是我国真正意义上行政问责元年,这在中央的问责实际行动中是可见的。”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表示, 2008年以来,每年都会有领导干部等被问责。问责制实现了权力和责任的统一,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依法行政的一把利剑,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我国当前依旧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作中心依然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法治建设,但是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同样是任重道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是党和政府针对当前社会具体情况提出,具有高度的全局眼光和长远的发展筹划蓝图,我们应当不断努力实现全面的依法行政,才能创新社会管理。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新华网:新
华社受权发布2004年3月22日
[2]马宝成.党的十七大以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评价[J].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1 年11 月,第12卷第6期
[3]文宏解亚红.加强行政管理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中国
行政管理学会2011 年会暨“加强行政管理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学术研讨会综述[J].中国行政管理,2012 年第1期總第319期
关键词:依法行政 社会管理 法治政府
一、依法行政的现状
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最根本的是依宪行政。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把依法行政放在执法办公的准则首位,时时刻刻在工作中秉持依法行政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基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基本条文措施而存在的,是一种源于法律又执行法律的意识形态和具体行为的结合。法律是基于经济基础这一基本社会存在而存在的,依法行政作为法律的升华,也同样要求其与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机构、运行和发展趋势相一致。
虽然经过了十余年的发展与落实,依法行政在政府各级机关单位收获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其在基层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下几个问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落实欠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1]这些问题既反映了当期政府机关的行政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
二、创新社会管理
当前的社会管理可以简洁概括为八个字:“线面结合、人人参与”,即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和途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一)纵线领导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当前社会的执政党,肩负着振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根据实践工作经验总结升华、理论概括而得出的高度指导思想,是党开展社会管理工作的主要方向和重要指导思想支柱。
政府作为行政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始终要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建设努力。各级政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体要服务好人民,就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进行管理,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
(二)横面参与
在我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是国家、社会的主体,是党存在与发展的根基和土壤,是政府运行的对象和负责的主人。虽然社会管理表面上看是由党和政府机关在负责,主体是党和政府,但是究其根本主人翁是最广大的人民。我国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政府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民代表,代表人民选举组成政府行使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力,为人民群众工作服务。
创新社会管理中“社会协同、人人参与”是在人民赋予政府权力的同时又积极主动,更为直接的参与政治生活的一种方式,是监督监管政府是否合法、合理行政,是否真正为人民服务,党是否真正为人民负责的一种外围监督机制。这样既能有效的防止纵线上的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产生,同时也可以使人民更能理解和解读党和政府制定出的政策,利于政策的推行和修正,最终真正实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实现依法行政
根据当前社会情况,要实现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党和政府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将各项社会管理工作走上法治轨道,具体而言就是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完善健全制度规章,有法可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世间万事万物的产生、运行、发展乃至消亡都是遵循着自然规律、社会法则。。行政机关要实现依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就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当然,前提是有法可依,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律议案47件,制定行政法规167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规章5208件。[2]政府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反垄断法》,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合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是我国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后盾。
(二)严格谨慎规范服务,执法必严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行政机关的工作上至国家机密,下至人民百姓生活的日常琐事,因此严谨二字是必须时时牢记在行政工作人员心间。依法行政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必严是其关键环节,是影响法制对人民和社会作用的重要因素。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提出公安机关的执法理念:文明、理性、平和、规范。公安机关作为最直接、最全面与人民群众接触的政府机关,在当前社会大力提倡百姓参与社会管理,人民群众“自治”的社会环境之下提出这样的理念,是完全契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的。政府机关从严要求自己工作的方式、服务的态度,执法的依据,是从理念上、思想上和实际行动中体现严谨规范。
(三)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违法必究
“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这是对行政问责制本质的高度概括,实施行政问责制是构建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
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是健全责任体系的重要内容,[3]“2008年是我国真正意义上行政问责元年,这在中央的问责实际行动中是可见的。”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表示, 2008年以来,每年都会有领导干部等被问责。问责制实现了权力和责任的统一,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依法行政的一把利剑,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我国当前依旧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作中心依然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法治建设,但是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同样是任重道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是党和政府针对当前社会具体情况提出,具有高度的全局眼光和长远的发展筹划蓝图,我们应当不断努力实现全面的依法行政,才能创新社会管理。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新华网:新
华社受权发布2004年3月22日
[2]马宝成.党的十七大以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评价[J].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1 年11 月,第12卷第6期
[3]文宏解亚红.加强行政管理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中国
行政管理学会2011 年会暨“加强行政管理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学术研讨会综述[J].中国行政管理,2012 年第1期總第3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