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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处理了一名女法官。
事情发生在今年9月1日,据《长江商报》报道,家住武汉的陈女士与友人黄先生前往汉阳区法院,就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立案。法院以事故发生地不在本辖区为由拒绝受理此案。为此,陈女士与立案庭一女法官发生争执,最终演变为对骂。
黄先生悄悄录下了6分零10秒的视频。视频里可以清楚地看到,身着白衣的陈女士,隔着玻璃与立案庭内的一名女法官对骂。视频中的女法官30多岁,身着制服,胸戴国徽。在这6分多钟视频里,该女法官几次贴着玻璃,指着陈女士,大吐脏字,甚至还扬言要和陈女士“单挑”。整个过程,法院没有人出来劝阻。
这段视频被上传至网络后,点击高达数十万次,也引发了人们对中国法官素质的争论。
事后,汉阳区法院9月3日通报称,已对当事女法官作出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但这并未平息舆论的关注,近期以来一些法官的恶劣表现,由此再度被人们梳理。
今年8月26日,《南国早报》报道了一则法官在诉状副本写脏字的丑闻。钦州市民李先生因妻子不服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决定上诉而到法院查阅案件材料时,在一份起诉状的末页,看到有人在他的妻子签名旁写下了两行文字。上一行写着“狗×的”字样,下一行则写着“没有需要补偿的义务、事项和理由”字样。
事后,钦州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称,经查实,这是钦北区法院一名副庭长所为,当时是随意写的,没有任何指向,也不存在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违法违纪行为。目前,钦北区法院已对当事法官进行批评教育,并已对原告致歉。
更早前的今年7月10日上午,据《春城晚报》报道,在云南省澄江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员洪猛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代理人何律师认为庭审笔录遗漏了自己的辩论观点,要求补正未获准许,因此拒绝签字,并在庭审笔录的第二页上写下“笔录记录不全面,要求补正未获准许,被告代理人拒绝签字”字样。审判员洪猛给何律师提出三个选择,“一是拘留,二是罚款,三是写检查”。何律师拒绝写检查,于是洪猛指令法警用手铐将何律师铐在该法院球场的篮球架上,使何律师在日光下暴晒近40分钟。
该事件经舆论曝光后,7月14日上午,澄江县法院提请澄江县人大常委会撤销洪猛的澄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同时决定将其清除出法官队伍。
2008年1月3日,在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法院审判庭的一次庭審中,本该身着法官服的女审判员随意穿着一款红色带毛领的羽绒服出庭,而且在庭审中旁若无人地打手机,通话时间近2分钟。该审判庭书记员也身着便装,一边抽烟一边听案。在当事人作陈述时,审判长手机铃声突然响起,该审判长遂旁若无人地把手机掏出来通话,通话时间近1分钟。当事人几次抬头,看到审判长根本没有听自己的陈述,“知趣”地停下来,庭审因而出现了短暂中断。
据中国网报道,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西充县法院召开了全院大会,对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理。该审判长身为行政庭庭长,行为不合规范,已经在干警大会上做了检讨,被停职检查。女审判员解释,穿羽绒服是因为天气冷,审判庭内没有空调,法官服穿在里面;但是她出庭时打手机违反规定,按照法院《岗位目标处理办法》,被处以100元罚款,并做书面检讨;穿便装的书记员也受到同样的处罚。
事实上,前述几个案例并非个别现象,只是大量法官行为失范事件中的沧海一粟。这些事件,加上近年来不断被媒体曝光的司法腐败案件,已经严重挫伤了公众对法官和司法的信心。■
事情发生在今年9月1日,据《长江商报》报道,家住武汉的陈女士与友人黄先生前往汉阳区法院,就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立案。法院以事故发生地不在本辖区为由拒绝受理此案。为此,陈女士与立案庭一女法官发生争执,最终演变为对骂。
黄先生悄悄录下了6分零10秒的视频。视频里可以清楚地看到,身着白衣的陈女士,隔着玻璃与立案庭内的一名女法官对骂。视频中的女法官30多岁,身着制服,胸戴国徽。在这6分多钟视频里,该女法官几次贴着玻璃,指着陈女士,大吐脏字,甚至还扬言要和陈女士“单挑”。整个过程,法院没有人出来劝阻。
这段视频被上传至网络后,点击高达数十万次,也引发了人们对中国法官素质的争论。
事后,汉阳区法院9月3日通报称,已对当事女法官作出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但这并未平息舆论的关注,近期以来一些法官的恶劣表现,由此再度被人们梳理。
今年8月26日,《南国早报》报道了一则法官在诉状副本写脏字的丑闻。钦州市民李先生因妻子不服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决定上诉而到法院查阅案件材料时,在一份起诉状的末页,看到有人在他的妻子签名旁写下了两行文字。上一行写着“狗×的”字样,下一行则写着“没有需要补偿的义务、事项和理由”字样。
事后,钦州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称,经查实,这是钦北区法院一名副庭长所为,当时是随意写的,没有任何指向,也不存在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违法违纪行为。目前,钦北区法院已对当事法官进行批评教育,并已对原告致歉。
更早前的今年7月10日上午,据《春城晚报》报道,在云南省澄江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员洪猛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代理人何律师认为庭审笔录遗漏了自己的辩论观点,要求补正未获准许,因此拒绝签字,并在庭审笔录的第二页上写下“笔录记录不全面,要求补正未获准许,被告代理人拒绝签字”字样。审判员洪猛给何律师提出三个选择,“一是拘留,二是罚款,三是写检查”。何律师拒绝写检查,于是洪猛指令法警用手铐将何律师铐在该法院球场的篮球架上,使何律师在日光下暴晒近40分钟。
该事件经舆论曝光后,7月14日上午,澄江县法院提请澄江县人大常委会撤销洪猛的澄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同时决定将其清除出法官队伍。
2008年1月3日,在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法院审判庭的一次庭審中,本该身着法官服的女审判员随意穿着一款红色带毛领的羽绒服出庭,而且在庭审中旁若无人地打手机,通话时间近2分钟。该审判庭书记员也身着便装,一边抽烟一边听案。在当事人作陈述时,审判长手机铃声突然响起,该审判长遂旁若无人地把手机掏出来通话,通话时间近1分钟。当事人几次抬头,看到审判长根本没有听自己的陈述,“知趣”地停下来,庭审因而出现了短暂中断。
据中国网报道,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西充县法院召开了全院大会,对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理。该审判长身为行政庭庭长,行为不合规范,已经在干警大会上做了检讨,被停职检查。女审判员解释,穿羽绒服是因为天气冷,审判庭内没有空调,法官服穿在里面;但是她出庭时打手机违反规定,按照法院《岗位目标处理办法》,被处以100元罚款,并做书面检讨;穿便装的书记员也受到同样的处罚。
事实上,前述几个案例并非个别现象,只是大量法官行为失范事件中的沧海一粟。这些事件,加上近年来不断被媒体曝光的司法腐败案件,已经严重挫伤了公众对法官和司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