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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个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责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往哪儿跑,我得从什麽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
塞林格借小说人物之口,表示愿意做一个守望者看护那些在麦田里狂奔的孩子,以防他们奔向悬崖边发生危险。这种理想跟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里提出的“救救孩子”的理想非常相似,主观愿望良好,社会担当却是无比沉重的。
小孩子的心灵疏导和教育方式是屡论屡新的,没有放之百代而皆准的真理。因为各个时代情况不同。塞林格时代,学校、家长强迫孩子读书是为了“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而在学校,学生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性,搞下流的小集团”。《守望者》的主人公霍尔顿不愿同流合污,他在那种环境里也无法好好念书,以致被学校四次开除。可是他又能找到什么精神寄托呢?被开除后他不敢回家,就在城市游荡,住小旅馆,逛影院、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生平最讨厌看电影却不得不在影院消磨时光,讨厌庸俗的女友却又贪念其美色与之厮混。他几乎看不惯周围的一切“假模假式”的伪君子,嘲笑一切,鄙视一切,甚至礼拜天的祈祷,墓地上的祭祀,想逃离这一切甚至到穷乡僻壤装一个聋哑人,但这些仅仅是想想而已。他就用这种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终也只有屈从现实,成不了真正的叛逆。
我在此解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人物的目的,试图以此折射当代孩子的心理问题。距离鲁迅、塞林格已有半个多世纪,历史列车告别了缺衣少食、颠沛流离的三毛流浪的街头,穿越了狼烟遍地、全民抗战的王二小的山沟,跋涉过理性缺失、因等级观念丧失爱子能力的枯河(莫言小说,小虎子因替支书女儿折树枝误毙女孩,被父兄活活打死),快速驶入物质丰富、信息发达的新千年。对九零后、零零后来说,饥饿、寒冷、生命威胁都成为传说,很少有孩子因家境贫寒不能上学,农村孩子住校读书也没有吃不饱穿不好的尴尬自卑。那么当代儿童无疑是幸福快乐的了。事实如何呢?
童年,是人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时下的孩子,童年远远不及他们的父辈们快乐。远离了山间、田野、溪边的自由奔跑。陌生了飞鸟、知了、蟋蟀天籁般的音乐,告别了向自然学习从而敬畏自然、遵从自然的机会,他们的视野局限于电视屏幕,电脑游戏,网络世界。这些或新奇或虚幻或曰刺激的领域,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害无益。结果呢,小小年纪架起与年龄极不相称的眼镜,少了儿童的健康活泼,过早带上成年人的老气横秋。你经常看见的可能是豆芽般瘦弱的身影,或者是营养过剩的肥胖。学业方面,你看到天刚亮或天黄昏时那些小小肩膀扛着大大书包的身影,总是情不自禁产生怜悯之心。这么辛苦地上学,不少孩子并不能找到上学的乐趣。老师因成绩不好训斥、责罚孩子,家长因老师的不满而迁怒甚至打骂孩子,所以,有不少孩子在小学阶段就厌学,欠下不少学习账,上中学有啥成绩可想而知。
《守望者》的主人公是因为在学校没有学习乐趣逃学被开除,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的道理人人皆知。孔老师早告诉我们“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孩子还不曾懂得学习意义的年龄,以将来的出路、社会竞争等观念要求他们努力学习自觉学习,显然不现实。学校、老师、教育者应该以学习活动本身吸引学生,借塞林格的话说,将学习活动作为游戏,牢牢吸引住学生,不让他们奔向厌学的悬崖,以致失足。
本文将以语文学习为例浅谈一些思考。
字词识记。兴趣认识,理解记忆。
汉字是迄今为止唯一的可以见形辨义的文字,发展到今天仍然带着遗传编码,这无疑给识别记忆带来方便。从独体字学起,老师应结合字形讲明字的起源由图画而来,能画出简明图形而后楷书定能使学生产生兴趣并记忆牢固,比如由“木”到“采”,头上就是一只采摘的手。合体字一般是会意字,如人靠木为“休”,手持树枝赶牛为“牧”,至于形声字,都可以找到源头从而理解意义。我进修时有老师开设一门选修课叫字源学相当不错,小学语文老师若能多了解一些文字知识,深入挖掘文字后面的意义,对字词教学定有帮助。词语教学将词语意义放入故事或者生活,置入情境,记忆效果必将大增。比如成语故事之所以使人记忆深刻,就在于它的故事性和趣味性。字词学习积累是小学初中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不少学生上高中还恶补语音字词,效果往往并不理想,那是因为没有理解意思欠下的债。
因此我认为,字词识记不能仅仅机械地反复抄写,不能让学生感到这只是枯燥的识记,要让他们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下学习,在不知不觉中理解,然后会写就行,会用更重要。
句段篇的阅读理解。重视句读,披情入文,激情朗读,从而理解。
有了扎实的字词积累,自然为连词造句、连段成篇打下良好基础。汉语语音的四声使朗读的抑扬顿挫成为可能,如果课本选文本身精美,就给美读创造了条件。语文老师的朗读本身应该对学生有强烈的吸引力。准确的停顿表明意义,抑扬顿挫的声调使朗读优美动听,加上饱满的情感,这听朗读和朗读本身,岂不是极美的享受?所以把上学称为读书就有这个道理在其中。鲁迅先生在百草园上学时,他的先生处罚贪玩孩子的方式别有意思:把眼一瞪,大声说“读书”!可见孩子是把读书当做苦事的,先生是把读书看得很重要的,于是先生做示范先读,哪怕是无意义的枯燥的文本。就这个意义上说,今天的课本范文更科学更人性,绝不会有那样文理不通的文章出现了。为什么不能把语文课上成充满激情、趣味和吸引力的享受课呢?让孩子在朗读中感受美的音韵、美的节奏、美的情感、美的人生,进而对读书、学习保持浓厚的兴趣吧!
关于学习兴趣的话题教育界遍地金玉,我在此仅抛一点砖屑,也许激不起一丝浪花,但是也让它飞一次吧!
——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
塞林格借小说人物之口,表示愿意做一个守望者看护那些在麦田里狂奔的孩子,以防他们奔向悬崖边发生危险。这种理想跟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里提出的“救救孩子”的理想非常相似,主观愿望良好,社会担当却是无比沉重的。
小孩子的心灵疏导和教育方式是屡论屡新的,没有放之百代而皆准的真理。因为各个时代情况不同。塞林格时代,学校、家长强迫孩子读书是为了“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而在学校,学生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性,搞下流的小集团”。《守望者》的主人公霍尔顿不愿同流合污,他在那种环境里也无法好好念书,以致被学校四次开除。可是他又能找到什么精神寄托呢?被开除后他不敢回家,就在城市游荡,住小旅馆,逛影院、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生平最讨厌看电影却不得不在影院消磨时光,讨厌庸俗的女友却又贪念其美色与之厮混。他几乎看不惯周围的一切“假模假式”的伪君子,嘲笑一切,鄙视一切,甚至礼拜天的祈祷,墓地上的祭祀,想逃离这一切甚至到穷乡僻壤装一个聋哑人,但这些仅仅是想想而已。他就用这种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终也只有屈从现实,成不了真正的叛逆。
我在此解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人物的目的,试图以此折射当代孩子的心理问题。距离鲁迅、塞林格已有半个多世纪,历史列车告别了缺衣少食、颠沛流离的三毛流浪的街头,穿越了狼烟遍地、全民抗战的王二小的山沟,跋涉过理性缺失、因等级观念丧失爱子能力的枯河(莫言小说,小虎子因替支书女儿折树枝误毙女孩,被父兄活活打死),快速驶入物质丰富、信息发达的新千年。对九零后、零零后来说,饥饿、寒冷、生命威胁都成为传说,很少有孩子因家境贫寒不能上学,农村孩子住校读书也没有吃不饱穿不好的尴尬自卑。那么当代儿童无疑是幸福快乐的了。事实如何呢?
童年,是人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时下的孩子,童年远远不及他们的父辈们快乐。远离了山间、田野、溪边的自由奔跑。陌生了飞鸟、知了、蟋蟀天籁般的音乐,告别了向自然学习从而敬畏自然、遵从自然的机会,他们的视野局限于电视屏幕,电脑游戏,网络世界。这些或新奇或虚幻或曰刺激的领域,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害无益。结果呢,小小年纪架起与年龄极不相称的眼镜,少了儿童的健康活泼,过早带上成年人的老气横秋。你经常看见的可能是豆芽般瘦弱的身影,或者是营养过剩的肥胖。学业方面,你看到天刚亮或天黄昏时那些小小肩膀扛着大大书包的身影,总是情不自禁产生怜悯之心。这么辛苦地上学,不少孩子并不能找到上学的乐趣。老师因成绩不好训斥、责罚孩子,家长因老师的不满而迁怒甚至打骂孩子,所以,有不少孩子在小学阶段就厌学,欠下不少学习账,上中学有啥成绩可想而知。
《守望者》的主人公是因为在学校没有学习乐趣逃学被开除,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的道理人人皆知。孔老师早告诉我们“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孩子还不曾懂得学习意义的年龄,以将来的出路、社会竞争等观念要求他们努力学习自觉学习,显然不现实。学校、老师、教育者应该以学习活动本身吸引学生,借塞林格的话说,将学习活动作为游戏,牢牢吸引住学生,不让他们奔向厌学的悬崖,以致失足。
本文将以语文学习为例浅谈一些思考。
字词识记。兴趣认识,理解记忆。
汉字是迄今为止唯一的可以见形辨义的文字,发展到今天仍然带着遗传编码,这无疑给识别记忆带来方便。从独体字学起,老师应结合字形讲明字的起源由图画而来,能画出简明图形而后楷书定能使学生产生兴趣并记忆牢固,比如由“木”到“采”,头上就是一只采摘的手。合体字一般是会意字,如人靠木为“休”,手持树枝赶牛为“牧”,至于形声字,都可以找到源头从而理解意义。我进修时有老师开设一门选修课叫字源学相当不错,小学语文老师若能多了解一些文字知识,深入挖掘文字后面的意义,对字词教学定有帮助。词语教学将词语意义放入故事或者生活,置入情境,记忆效果必将大增。比如成语故事之所以使人记忆深刻,就在于它的故事性和趣味性。字词学习积累是小学初中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不少学生上高中还恶补语音字词,效果往往并不理想,那是因为没有理解意思欠下的债。
因此我认为,字词识记不能仅仅机械地反复抄写,不能让学生感到这只是枯燥的识记,要让他们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下学习,在不知不觉中理解,然后会写就行,会用更重要。
句段篇的阅读理解。重视句读,披情入文,激情朗读,从而理解。
有了扎实的字词积累,自然为连词造句、连段成篇打下良好基础。汉语语音的四声使朗读的抑扬顿挫成为可能,如果课本选文本身精美,就给美读创造了条件。语文老师的朗读本身应该对学生有强烈的吸引力。准确的停顿表明意义,抑扬顿挫的声调使朗读优美动听,加上饱满的情感,这听朗读和朗读本身,岂不是极美的享受?所以把上学称为读书就有这个道理在其中。鲁迅先生在百草园上学时,他的先生处罚贪玩孩子的方式别有意思:把眼一瞪,大声说“读书”!可见孩子是把读书当做苦事的,先生是把读书看得很重要的,于是先生做示范先读,哪怕是无意义的枯燥的文本。就这个意义上说,今天的课本范文更科学更人性,绝不会有那样文理不通的文章出现了。为什么不能把语文课上成充满激情、趣味和吸引力的享受课呢?让孩子在朗读中感受美的音韵、美的节奏、美的情感、美的人生,进而对读书、学习保持浓厚的兴趣吧!
关于学习兴趣的话题教育界遍地金玉,我在此仅抛一点砖屑,也许激不起一丝浪花,但是也让它飞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