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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工作,是近几年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更快更顺利推进这项改革,本文探索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立宣传保障组、清产核资组、成员身份界定组、权能改革组四个专职工作机构的做法,促进全面加快改革进程。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21-0129-0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工作,是近几年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据此,各县区级应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日常工作。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佳发挥部门单位职能作用,更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本文提出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立宣传保障组、清产核资组、成员身份界定组、权能改革组四个专职工作机构的做法,供参考。
一、宣传保障组
负责改革统筹协调,落实改革重大事项,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解决改革中的矛盾问题,落实工作经费。
1.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牵头部门单位和乡镇、村组建立工作机制,梳理细化改革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办法。做好系统性、协同性衔接,建立检查、通报、考评制度。编印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培训,做好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检查、指导,促进工作落实,推动改革有序推进。指导纠纷调处和司法救济等工作。
2.组成部门单位。由组织部门一名副部长任组长,宣传、编办、农业、财政、林业、水务、渔业、国土资源、教育、卫计、人社、司法、信访、银监、国税、地税、人行等部门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
二、清产核资组
组织开展清产核资,指导账务处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集体财务管理。
1.主要职责。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或意见。指导督促乡镇、村组开展清产核资,指导处理账实不符问题。落实集体资产所有权。制订农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和评估、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反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指导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2.组成部门单位。由农业部门一名副局长为组长,农业、财政、林业、水务、渔业、国土资源、教育、卫计、审计等相关部门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
三、成员身份确认组
指导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对已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登记备案制度。
1.主要职责。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指导督促村组制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村组严格按照程序确认成员身份。督促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公开公示。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登记备案制度。
2.组成部门单位。由民政部门一名副局长为组长,农业、公安、司法、法制、妇联、信访等部门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
四、权能改革组
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股权登记制度,制作发放《股权证书》。建立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抵押、担保、退出和继承的制度办法。指导发展集体经济。
1.主要职责。制定集体资产股权设置和管理办法。指导乡镇、村组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制作《股权证书》c指导建立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发放组织登记证书。指导制定组织章程,发展集体经济。指导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引导和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2.组成部门单位。由财政部门一名副局长为组长,农业、民政、国土、市场监督、国税、地税、人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部门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
设立四个专职工作机构,除了组成部门单位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支持外,可充分利用各部门单位现有的资源成果,最大限度发挥组织部门在协调督促考评、农业部门在集体财务管理、民政部门在农村人员信息、财政部门在财经制度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及时提供和掌握信息材料,加快工作进程。同时,在制定指导方案意见、工作计划措施、管理制度办法、信息平台建设、开展组织培训、設计制作证书、登记簿册等工作中,四个专职工作机构都可提前介入,同时开展,节省产权改革整体工作时间。当然,四个专职工作机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安排下,既要各司其责,独立工作,又要齐抓共管,分工协作,这样,才能整体加快推进改革工作进程。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21-0129-0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工作,是近几年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据此,各县区级应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日常工作。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佳发挥部门单位职能作用,更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本文提出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立宣传保障组、清产核资组、成员身份界定组、权能改革组四个专职工作机构的做法,供参考。
一、宣传保障组
负责改革统筹协调,落实改革重大事项,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解决改革中的矛盾问题,落实工作经费。
1.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牵头部门单位和乡镇、村组建立工作机制,梳理细化改革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办法。做好系统性、协同性衔接,建立检查、通报、考评制度。编印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培训,做好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检查、指导,促进工作落实,推动改革有序推进。指导纠纷调处和司法救济等工作。
2.组成部门单位。由组织部门一名副部长任组长,宣传、编办、农业、财政、林业、水务、渔业、国土资源、教育、卫计、人社、司法、信访、银监、国税、地税、人行等部门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
二、清产核资组
组织开展清产核资,指导账务处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集体财务管理。
1.主要职责。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或意见。指导督促乡镇、村组开展清产核资,指导处理账实不符问题。落实集体资产所有权。制订农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和评估、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反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指导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2.组成部门单位。由农业部门一名副局长为组长,农业、财政、林业、水务、渔业、国土资源、教育、卫计、审计等相关部门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
三、成员身份确认组
指导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对已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登记备案制度。
1.主要职责。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指导督促村组制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村组严格按照程序确认成员身份。督促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公开公示。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登记备案制度。
2.组成部门单位。由民政部门一名副局长为组长,农业、公安、司法、法制、妇联、信访等部门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
四、权能改革组
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股权登记制度,制作发放《股权证书》。建立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抵押、担保、退出和继承的制度办法。指导发展集体经济。
1.主要职责。制定集体资产股权设置和管理办法。指导乡镇、村组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制作《股权证书》c指导建立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发放组织登记证书。指导制定组织章程,发展集体经济。指导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引导和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2.组成部门单位。由财政部门一名副局长为组长,农业、民政、国土、市场监督、国税、地税、人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部门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
设立四个专职工作机构,除了组成部门单位的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支持外,可充分利用各部门单位现有的资源成果,最大限度发挥组织部门在协调督促考评、农业部门在集体财务管理、民政部门在农村人员信息、财政部门在财经制度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及时提供和掌握信息材料,加快工作进程。同时,在制定指导方案意见、工作计划措施、管理制度办法、信息平台建设、开展组织培训、設计制作证书、登记簿册等工作中,四个专职工作机构都可提前介入,同时开展,节省产权改革整体工作时间。当然,四个专职工作机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安排下,既要各司其责,独立工作,又要齐抓共管,分工协作,这样,才能整体加快推进改革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