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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10月,澳門市民喜迎政府總部開放逾萬人入場打卡,賀特首大派安定丸,表明明年現金分享不會縮水。本月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事件有:廉署偵破3宗涉嫌騙取居留資格案、防控未成年飲酒制度公開諮詢、夾心階層住房公開諮詢、經屋申請電腦隨機抽籤揭盅。
政府總部開放 逾萬人入場打卡 賀特首:明年現金分享不會縮水
特區政府總部禮賓樓及花園於10月17日至18日對外開放,一連兩日吸引了逾萬人入場“打卡”,成為居民、旅客“打卡”熱點。每年一度的政府總部開放日,特首都會回到政府總部歡迎到訪民眾,今年是賀一誠上任特首後首次政府總部開放日,賀特首大展親民風格,成為政府親民形象大使,除了和居民影合照,還向市民致意,指天氣相當不錯,歡迎大家到訪。
其後特首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見到很多市民來訪表示十分高興,希望透過政府總部開放日,讓市民和遊客參觀這棟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就社會關心明年現金分享會否延續,以及發放方式會否改變?賀一誠回應指,明年現金分享將繼續,金額不會縮水,但亦不會增加,因為政府庫房有些緊張。至於發放方式,則視乎居民意見,“如果大家認為原來的現金好,就按原來的現金方式。”
會否推出第三輪經濟援助?賀一誠表示,不能說肯定沒有,要視乎明年情況,慎重考慮,明年經濟好為何要支持?但明年經濟真係好差,就冇得唔支持,這就是我們需評估及考慮的問題。問及庫房可以捱多長時間?“唔使驚,有六千多億財政儲備,還可以捱很多年,但食老本不是好事。當然,居民有困難的話,冇理由不支撐,問題是如何更好的支撐,這要大家諗一諗。公帑要審慎使用,因為疫情不知持續到何時,現時經濟差、失業率高,壓力大。”
疫情至今,賀一誠感慨“大家都好辛苦,居民減薪、半薪、無薪,大家都知道,多謝居民對政府的體諒,但政府可以做嘅太少,因為只靠旅遊、博彩業,經濟結構死喺度。”故要用心調整經濟結構,不讓年輕人就業路窄、做莊荷。
防控未成年飲酒制度 公開諮詢
10月7日,政府公佈由即日起至12月4日就《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公開諮詢。文本建議:“酒精飲料”的定義是指任何經發酵、蒸餾或添加的,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百分之一點二的飲料。凡於澳門特區銷售的已包裝酒精飲料的最大標籤上,應清晰標示以容量百分比計的酒精含量。禁止供應、銷售及消費酒精飲料的地點和方式,包括在提供醫療服務的單位;自動售賣機;專為未滿十八歲人士而設的地點,尤其是學前、小學及中學教育場所,教育輔助場所、托兒所及其他幼兒護理場所,兒童院舍。
關於本澳社會有建議透過酒牌制度來限制未成年人買酒、飲酒方面,國際上只有較少數已長久建立酒牌制度國家或地區透過該制度去達到限制未成年人買酒、飲酒的目的,其餘僅以一般立法限制未成年人飲酒。鑑於酒牌制度的建立和維護,涉及大量的行政資源,是次立法不擬透過酒牌制度來達到限制未成年人買酒、飲酒的目的。
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澳門青年聯合會理事長蔡文政表示,根據諮詢文本的澳門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二○一七至二○一八學年)可見,本澳青少年很容易取得酒精飲品,加上目前未有法例規範購買酒精的年齡限制及其他輔助減少未成年人飲酒的措施,曾飲酒的中學生的比例持續上升,飲酒在學生群體中也較為普遍。
蔡文政建議規管的方向:一、為酒精飲品訂立統一清晰的定義,限制的酒精飲料是指任何經發酵、蒸餾或添加的,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百分之一點二的飲料;二、限制購買酒精的最低年齡;三、應在銷售酒精飲酒的地點張貼禁止售賣予未成年人的告示,在酒精包裝上加上警告字眼;四、應禁止在為未成年人而設的場所(如教學機構等)售賣或供應酒精飲品。
蔡文政認為,除了以立法的方式減少未成年人接觸酒精飲品,政府亦應透過教育推廣,加強青少年、家長及社會各持份者對酒精危害的認識,加強酒精危害的宣傳教育。家長的行為亦對子女有重要影響,父母對青少年的成長過程扮演重要的角色,父母親應確實讓孩子們了解酒對他們身心的影響,為青少年建立向酒精說不的環境。
街坊總會婦女事務委員會主任謝美玲指出,有關法例可以減少飲酒對青少年的影響,希望政府未來持續做好宣傳教育,包括飲酒要適可而止、不應酒後駕駛、出現酗酒及酒精依賴時懂得如何向社會求助等。她呼籲女士飲用酒精飲料時必須好好保護自己,以防醉酒後被歹徒有機可乘。
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表示,認同當局開展制度的諮詢工作,有助減低酒精對青少年健康的影響,減少酒後出現的危險以及成年後出現酗酒等各種問題,建議未來立法多參考外地經驗,結合本澳社情與宣傳教育措施,更好保障青少年健康及良好的生活習慣。
廉署偵破3宗 涉嫌騙取居留資格案
10月22日,廉政公署公佈先後偵破3宗涉嫌騙取本澳居留資格案件,均涉及置業移民。3宗案件的申請人涉嫌觸犯《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規定的偽造文件罪,廉署已完成偵查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首宗案件的申請人早年乘其親屬在本澳購置住宅單位的機會,登記成為業主,並以業主身份向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申請臨時居留許可。廉署經調查發現,該單位實際上由申請人親屬出資購買並居住,申請人以向親屬提供俗稱「大授權」的授權書以確保對方權益,待申請人取得澳門永久居民身份後,其親屬便立即出售有關單位。
另一宗案件的申請人涉嫌早年虛假購買兩個住宅單位,並向貿促局申請臨時居留許可。廉署調查發現,該兩個單位由始至終均是申請人的親屬所持有及居住,有關的買賣交易純屬虛假,在申請人取得澳門永久居民身份後,便把其中一個單位轉回其親屬名下,另一個單位則由其親屬以“大授權”方式直接出售。
此外,廉署還揭發一名內地居民在申請購買不動產臨時居留許可過程中,涉嫌透過提交虛假的學歷文件,獲批準取得澳門居留資格。廉署調查後發現,這名內地居民所遞交的學歷文件與事實不符,其既無在相關中學就讀,更沒有於該校畢業。 3宗案件的申請人涉嫌觸犯《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規定的偽造文件罪,廉署已完成偵查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偉明回應時表示,該局會按機制、程序審核申請人提供的資料。無論相關申請個案是否已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如發現違規,均會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跟進追究,由法院決定是否取消已取得的身份證。
劉偉明表示,根據廉署提供的資料,當時人在提交資料予該局時已出現偽造情況。貿促局是行政機構,非執行調查機構,該局處理申請時會要求申請人出示查屋紙、樓宇買賣合約等資料,收到申請文件時,會按既定程序盡能力審核。倘申請人刻意隱瞞或偽造文件,該局在過程中未必能夠發現,相信廉署接到其他訊息後深入調查,從而發現偽造文件。該局已收到廉署建議,無論個案是否已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如發現違規情況,均會將個案移送檢察機關處理,並非“攞咗(身份證)就完成整件事”,任何事都要依法,如違法必然會按法律追究。至於會否取消相關人士已取得的澳門居民身份證,他指出,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透過法院判決。重申如發現問題,有不同機制處理。
夾心階層住房 公開諮詢
政府由13日起公開諮詢夾心階層住房方案,為期60日。今次諮詢的“夾心階層住房”,是五個房屋階梯(社屋、經屋、夾心階層住房、長者公寓及私人樓宇)的組成部分,其基本特徵是,性質屬私人房屋,面積和配置優於經屋,定價高於經屋低於私樓,在設定年限後可於住宅市場出售。當中“夾心階層”定義是今次諮詢重點。
關於“夾心階層”的定義,諮詢文本提出兩個建議,其一是超出經屋申請收入上限的本地居民,或經屋申請排序較後的本地居民。好處是兼顧排在“隊尾”的經屋申請者,紓緩經屋大量需求;給予部分收入較高的經屋申請者多一個置業選擇;而弊處則是可能出現同時申請“夾屋”和經屋。
至於“夾心階層”定義的另一個建議則是,超出經屋申請收入上限的本地居民。好處是明確經屋和“夾屋”申請資格不可重疊;而弊處則是未有效紓緩居民對經屋的需求,經屋“隊尾”申請者未能獲分配經屋,又不能申請夾屋,置業階梯作用不明顯。
諮詢文本又對申請“夾屋”的居民身份限制、年齡、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物業狀況、“夾屋”申請者的月收入上下限和資產上限、“夾屋”的定價和取得方式、禁售期及隨後的轉售、“夾屋”單位面積等內容,列出選項供居民提出意見。
至於夾屋申請入息上下限及資產上限的建議,其中,夾屋入息下限參考經屋入息上限,分別提出與經屋入息上限一致,低於2成或5成;入息上限則分別建議高於經屋的1成和2成;資產上限為與經屋一致或高 2成。至於夾屋定價,諮詢文本指出,由於夾屋屬於私樓,定價應以相鄰區域市場樓價的一定比例折扣計算。
立法議員吳國昌憂慮今次夾屋方案或會步“置安居”後塵,由於諮詢方案過於開放,每項建議的限制由寬到緊,各有利弊,亦可能各有支持者,因此,諮詢結果可能會過於模糊,以致未能形成社會共識。又認為,夾屋制度應該尊重自由經濟原則較為適合,不應該設太多規限。為避免居民無屋住,以及幫助收入不高的人士置業,社屋和經屋已經發揮到作用。至於夾屋,只要是澳門永久性居民且無持有物業,盡量遏止炒賣即可,不論是否符合申請經屋的條件,都應該容許其購買夾屋。
立法議員李靜儀認為,政府必須對癥下藥,做好公屋以至將來夾屋的總體供應量及每年興建規劃,訂定輪候年期,讓居民上樓有期,同時亦要規劃和預留合適作為長者公寓等不同住屋計劃的土地以落實興建,才能緩解樓價高企,更好地解決居民住屋難的問題。
經屋申請電腦隨機抽籤揭盅
房屋局29日舉行2019年經屋一般性申請電腦隨機抽號,以制訂申請人排序名單,並開通網上查詢系統微信查詢、廿四小時語音查詢,以及於30日起至11月13日張貼於鄰近澳門化驗所街及化驗所巷的青葱大廈戶外通告欄,居民可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抽號29日上午在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舉行,由房屋局長山禮度主持,邀請八名公屋委員會代表作為抽號嘉賓,分別為歐陽耀光、黃樹森、陳家良、羅華杰、歐陽月勝、古嘉豪、麥興業及梁倩文。其以人手方式抽號取得並由八個數字組成的啟動碼,隨即輸入電腦系統,啟動電腦隨機抽號程式以制訂申請人排序名單。是次也是最後一次採用電腦抽號的方式。是次可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單位將建於新城A區B4、B9及B10地段,合共三千○一十一個單位,包括七百六十個一房廳、九百九十八個兩房廳,以及一千二百五十三個三房廳單位。申請人排序名單張貼期結束後,房屋局按申請人排序名單的次序及可供申請的單位數量,隨後會發函通知首批三千○一十一個獲接納的申請人作實質審查及準備相關文件,如例外許可申請、境外物業之估價報告等,並於明年初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登入房屋局網頁上載有關文件,或透過預約方式親臨提交所需文件。若超過規定的期限、未能完全或沒有作出提交將取消獲甄選的取得人資格。排序名單有效期在供申請的單位預約出售完畢後終止。
房屋局長山禮度表示,期望明年完成首輪實質審查工作,2022年可能具條件揀樓。至於何時可再“開隊”,山禮度稱新城A區仍有二萬五千個公屋,未來還有包括偉龍馬路等經屋可申請,完成設計有單位數目後便有條件開放申請,希望居民有信心。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林煒浩稱,現時為新城A區B4、B9、B10三個地段的公屋建設,爭取設計和施工同步開展,今月初已簽署該三個地段的地基和地庫合同,按合同工期將於明年年底和後年首季完成地基和地庫工程,上蓋工程即住宅部分現正規劃圖則,預計今年年底完成住宅部分的上蓋設計,之後便會隨即啟動相關工程的招標程序,會無縫與地基工程接合,爭取在今屆政府完成該三個地段的公屋建設。公共設施的設計和施工會與公屋規劃緊密銜接,B6地段將有公共設施配置街市配套,A區其餘的公屋規劃將適時向外公佈。
根據相關資料,一點一組別為(家團成員中有年滿六十五歲的長者或殘疾人士作為單位的買賣預約合同及買賣公證書的立約人)的平均年齡為五十八歲,年齡中位數為六十五歲;一點二組別為(家團成員中有年滿六十五歲的長者或殘疾人士)的平均年齡為三十七歲,年齡中位數為三十五歲。
政府總部開放 逾萬人入場打卡 賀特首:明年現金分享不會縮水
特區政府總部禮賓樓及花園於10月17日至18日對外開放,一連兩日吸引了逾萬人入場“打卡”,成為居民、旅客“打卡”熱點。每年一度的政府總部開放日,特首都會回到政府總部歡迎到訪民眾,今年是賀一誠上任特首後首次政府總部開放日,賀特首大展親民風格,成為政府親民形象大使,除了和居民影合照,還向市民致意,指天氣相當不錯,歡迎大家到訪。
其後特首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見到很多市民來訪表示十分高興,希望透過政府總部開放日,讓市民和遊客參觀這棟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就社會關心明年現金分享會否延續,以及發放方式會否改變?賀一誠回應指,明年現金分享將繼續,金額不會縮水,但亦不會增加,因為政府庫房有些緊張。至於發放方式,則視乎居民意見,“如果大家認為原來的現金好,就按原來的現金方式。”
會否推出第三輪經濟援助?賀一誠表示,不能說肯定沒有,要視乎明年情況,慎重考慮,明年經濟好為何要支持?但明年經濟真係好差,就冇得唔支持,這就是我們需評估及考慮的問題。問及庫房可以捱多長時間?“唔使驚,有六千多億財政儲備,還可以捱很多年,但食老本不是好事。當然,居民有困難的話,冇理由不支撐,問題是如何更好的支撐,這要大家諗一諗。公帑要審慎使用,因為疫情不知持續到何時,現時經濟差、失業率高,壓力大。”
疫情至今,賀一誠感慨“大家都好辛苦,居民減薪、半薪、無薪,大家都知道,多謝居民對政府的體諒,但政府可以做嘅太少,因為只靠旅遊、博彩業,經濟結構死喺度。”故要用心調整經濟結構,不讓年輕人就業路窄、做莊荷。
防控未成年飲酒制度 公開諮詢
10月7日,政府公佈由即日起至12月4日就《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公開諮詢。文本建議:“酒精飲料”的定義是指任何經發酵、蒸餾或添加的,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百分之一點二的飲料。凡於澳門特區銷售的已包裝酒精飲料的最大標籤上,應清晰標示以容量百分比計的酒精含量。禁止供應、銷售及消費酒精飲料的地點和方式,包括在提供醫療服務的單位;自動售賣機;專為未滿十八歲人士而設的地點,尤其是學前、小學及中學教育場所,教育輔助場所、托兒所及其他幼兒護理場所,兒童院舍。
關於本澳社會有建議透過酒牌制度來限制未成年人買酒、飲酒方面,國際上只有較少數已長久建立酒牌制度國家或地區透過該制度去達到限制未成年人買酒、飲酒的目的,其餘僅以一般立法限制未成年人飲酒。鑑於酒牌制度的建立和維護,涉及大量的行政資源,是次立法不擬透過酒牌制度來達到限制未成年人買酒、飲酒的目的。
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澳門青年聯合會理事長蔡文政表示,根據諮詢文本的澳門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二○一七至二○一八學年)可見,本澳青少年很容易取得酒精飲品,加上目前未有法例規範購買酒精的年齡限制及其他輔助減少未成年人飲酒的措施,曾飲酒的中學生的比例持續上升,飲酒在學生群體中也較為普遍。
蔡文政建議規管的方向:一、為酒精飲品訂立統一清晰的定義,限制的酒精飲料是指任何經發酵、蒸餾或添加的,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百分之一點二的飲料;二、限制購買酒精的最低年齡;三、應在銷售酒精飲酒的地點張貼禁止售賣予未成年人的告示,在酒精包裝上加上警告字眼;四、應禁止在為未成年人而設的場所(如教學機構等)售賣或供應酒精飲品。
蔡文政認為,除了以立法的方式減少未成年人接觸酒精飲品,政府亦應透過教育推廣,加強青少年、家長及社會各持份者對酒精危害的認識,加強酒精危害的宣傳教育。家長的行為亦對子女有重要影響,父母對青少年的成長過程扮演重要的角色,父母親應確實讓孩子們了解酒對他們身心的影響,為青少年建立向酒精說不的環境。
街坊總會婦女事務委員會主任謝美玲指出,有關法例可以減少飲酒對青少年的影響,希望政府未來持續做好宣傳教育,包括飲酒要適可而止、不應酒後駕駛、出現酗酒及酒精依賴時懂得如何向社會求助等。她呼籲女士飲用酒精飲料時必須好好保護自己,以防醉酒後被歹徒有機可乘。
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表示,認同當局開展制度的諮詢工作,有助減低酒精對青少年健康的影響,減少酒後出現的危險以及成年後出現酗酒等各種問題,建議未來立法多參考外地經驗,結合本澳社情與宣傳教育措施,更好保障青少年健康及良好的生活習慣。
廉署偵破3宗 涉嫌騙取居留資格案
10月22日,廉政公署公佈先後偵破3宗涉嫌騙取本澳居留資格案件,均涉及置業移民。3宗案件的申請人涉嫌觸犯《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規定的偽造文件罪,廉署已完成偵查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首宗案件的申請人早年乘其親屬在本澳購置住宅單位的機會,登記成為業主,並以業主身份向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申請臨時居留許可。廉署經調查發現,該單位實際上由申請人親屬出資購買並居住,申請人以向親屬提供俗稱「大授權」的授權書以確保對方權益,待申請人取得澳門永久居民身份後,其親屬便立即出售有關單位。
另一宗案件的申請人涉嫌早年虛假購買兩個住宅單位,並向貿促局申請臨時居留許可。廉署調查發現,該兩個單位由始至終均是申請人的親屬所持有及居住,有關的買賣交易純屬虛假,在申請人取得澳門永久居民身份後,便把其中一個單位轉回其親屬名下,另一個單位則由其親屬以“大授權”方式直接出售。
此外,廉署還揭發一名內地居民在申請購買不動產臨時居留許可過程中,涉嫌透過提交虛假的學歷文件,獲批準取得澳門居留資格。廉署調查後發現,這名內地居民所遞交的學歷文件與事實不符,其既無在相關中學就讀,更沒有於該校畢業。 3宗案件的申請人涉嫌觸犯《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規定的偽造文件罪,廉署已完成偵查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劉偉明回應時表示,該局會按機制、程序審核申請人提供的資料。無論相關申請個案是否已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如發現違規,均會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跟進追究,由法院決定是否取消已取得的身份證。
劉偉明表示,根據廉署提供的資料,當時人在提交資料予該局時已出現偽造情況。貿促局是行政機構,非執行調查機構,該局處理申請時會要求申請人出示查屋紙、樓宇買賣合約等資料,收到申請文件時,會按既定程序盡能力審核。倘申請人刻意隱瞞或偽造文件,該局在過程中未必能夠發現,相信廉署接到其他訊息後深入調查,從而發現偽造文件。該局已收到廉署建議,無論個案是否已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如發現違規情況,均會將個案移送檢察機關處理,並非“攞咗(身份證)就完成整件事”,任何事都要依法,如違法必然會按法律追究。至於會否取消相關人士已取得的澳門居民身份證,他指出,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透過法院判決。重申如發現問題,有不同機制處理。
夾心階層住房 公開諮詢
政府由13日起公開諮詢夾心階層住房方案,為期60日。今次諮詢的“夾心階層住房”,是五個房屋階梯(社屋、經屋、夾心階層住房、長者公寓及私人樓宇)的組成部分,其基本特徵是,性質屬私人房屋,面積和配置優於經屋,定價高於經屋低於私樓,在設定年限後可於住宅市場出售。當中“夾心階層”定義是今次諮詢重點。
關於“夾心階層”的定義,諮詢文本提出兩個建議,其一是超出經屋申請收入上限的本地居民,或經屋申請排序較後的本地居民。好處是兼顧排在“隊尾”的經屋申請者,紓緩經屋大量需求;給予部分收入較高的經屋申請者多一個置業選擇;而弊處則是可能出現同時申請“夾屋”和經屋。
至於“夾心階層”定義的另一個建議則是,超出經屋申請收入上限的本地居民。好處是明確經屋和“夾屋”申請資格不可重疊;而弊處則是未有效紓緩居民對經屋的需求,經屋“隊尾”申請者未能獲分配經屋,又不能申請夾屋,置業階梯作用不明顯。
諮詢文本又對申請“夾屋”的居民身份限制、年齡、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物業狀況、“夾屋”申請者的月收入上下限和資產上限、“夾屋”的定價和取得方式、禁售期及隨後的轉售、“夾屋”單位面積等內容,列出選項供居民提出意見。
至於夾屋申請入息上下限及資產上限的建議,其中,夾屋入息下限參考經屋入息上限,分別提出與經屋入息上限一致,低於2成或5成;入息上限則分別建議高於經屋的1成和2成;資產上限為與經屋一致或高 2成。至於夾屋定價,諮詢文本指出,由於夾屋屬於私樓,定價應以相鄰區域市場樓價的一定比例折扣計算。
立法議員吳國昌憂慮今次夾屋方案或會步“置安居”後塵,由於諮詢方案過於開放,每項建議的限制由寬到緊,各有利弊,亦可能各有支持者,因此,諮詢結果可能會過於模糊,以致未能形成社會共識。又認為,夾屋制度應該尊重自由經濟原則較為適合,不應該設太多規限。為避免居民無屋住,以及幫助收入不高的人士置業,社屋和經屋已經發揮到作用。至於夾屋,只要是澳門永久性居民且無持有物業,盡量遏止炒賣即可,不論是否符合申請經屋的條件,都應該容許其購買夾屋。
立法議員李靜儀認為,政府必須對癥下藥,做好公屋以至將來夾屋的總體供應量及每年興建規劃,訂定輪候年期,讓居民上樓有期,同時亦要規劃和預留合適作為長者公寓等不同住屋計劃的土地以落實興建,才能緩解樓價高企,更好地解決居民住屋難的問題。
經屋申請電腦隨機抽籤揭盅
房屋局29日舉行2019年經屋一般性申請電腦隨機抽號,以制訂申請人排序名單,並開通網上查詢系統微信查詢、廿四小時語音查詢,以及於30日起至11月13日張貼於鄰近澳門化驗所街及化驗所巷的青葱大廈戶外通告欄,居民可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抽號29日上午在房屋局離島辦事處舉行,由房屋局長山禮度主持,邀請八名公屋委員會代表作為抽號嘉賓,分別為歐陽耀光、黃樹森、陳家良、羅華杰、歐陽月勝、古嘉豪、麥興業及梁倩文。其以人手方式抽號取得並由八個數字組成的啟動碼,隨即輸入電腦系統,啟動電腦隨機抽號程式以制訂申請人排序名單。是次也是最後一次採用電腦抽號的方式。是次可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單位將建於新城A區B4、B9及B10地段,合共三千○一十一個單位,包括七百六十個一房廳、九百九十八個兩房廳,以及一千二百五十三個三房廳單位。申請人排序名單張貼期結束後,房屋局按申請人排序名單的次序及可供申請的單位數量,隨後會發函通知首批三千○一十一個獲接納的申請人作實質審查及準備相關文件,如例外許可申請、境外物業之估價報告等,並於明年初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登入房屋局網頁上載有關文件,或透過預約方式親臨提交所需文件。若超過規定的期限、未能完全或沒有作出提交將取消獲甄選的取得人資格。排序名單有效期在供申請的單位預約出售完畢後終止。
房屋局長山禮度表示,期望明年完成首輪實質審查工作,2022年可能具條件揀樓。至於何時可再“開隊”,山禮度稱新城A區仍有二萬五千個公屋,未來還有包括偉龍馬路等經屋可申請,完成設計有單位數目後便有條件開放申請,希望居民有信心。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林煒浩稱,現時為新城A區B4、B9、B10三個地段的公屋建設,爭取設計和施工同步開展,今月初已簽署該三個地段的地基和地庫合同,按合同工期將於明年年底和後年首季完成地基和地庫工程,上蓋工程即住宅部分現正規劃圖則,預計今年年底完成住宅部分的上蓋設計,之後便會隨即啟動相關工程的招標程序,會無縫與地基工程接合,爭取在今屆政府完成該三個地段的公屋建設。公共設施的設計和施工會與公屋規劃緊密銜接,B6地段將有公共設施配置街市配套,A區其餘的公屋規劃將適時向外公佈。
根據相關資料,一點一組別為(家團成員中有年滿六十五歲的長者或殘疾人士作為單位的買賣預約合同及買賣公證書的立約人)的平均年齡為五十八歲,年齡中位數為六十五歲;一點二組別為(家團成員中有年滿六十五歲的長者或殘疾人士)的平均年齡為三十七歲,年齡中位數為三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