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维护“拉面哥”不想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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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出大力的,赚钱不容易,不好意思涨价。”近日,15年坚持卖3块钱一碗面的山东大哥程运付因憨厚品性走红网络,被网友亲昵地称为“拉面哥”。然而,与空前关注相伴而来的是巨大烦恼——上百名主播举着手机,将“拉面哥”家围了个水泄不通,直播的、跳舞的、示爱的、卖货的,导致他无法出摊,断了生活来源。
   15年勤恳摆摊一朝被毁,“拉面哥”的魔幻经历令人嗟叹。而这,并不是“草根”变“网红”后的唯一悲剧。近年来,从“犀利哥”到“大衣哥”,从“杀鱼弟”到“小马云”,很多普通人猛然间被拖入流量漩涡,生活日常暴露于聚光灯下,人生轨迹甚至因此改变。可热度来得快,散得也快,新鲜劲儿一过,当事人再度“泯然众人矣”,徒留一地纷扰狼藉。更荒唐的是,这种炒作模式下,流量盯上的已不限于“人畜无害”的群体,“霸座男”“地铁凤爪女”“不打工男”等践踏社会公序良俗之人都能成为被炒作的对象,“逐腥”“逐臭”俨然形成了一种低俗文化。
   有艺术家曾预言,“未来每个人都可能在15分钟内出名”。社交媒体的繁荣,特别是短视频时代的来临,让这样的一瞬爆红成为可能。然而,互联网在赋予人人“出名权”的同时,却无法给予每个人拒绝出名、拒绝被围观的权利。就拿“拉面哥”来说,尽管他反复申明自己并不想红,只想安安心心过日子,但流量巨潮还是不由分说地将他裹挟其中。有人建议“拉面哥”诉诸法律,但毕竟大多数“草根网红”的法律素养、权利意識有所欠缺,当真维权也未必容易。到头来,这份宽容让炒作者更加肆无忌惮,不惜在骚扰、窥私、滥用肖像权等灰色地带疯狂试探。
   网红经济光怪陆离,视频平台与经纪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获得更多的用户、更贵的广告费、更大的市值,短视频平台的功能几乎都围绕“炒作”设计,恨不得天天都有新网红,日日都能上热搜。直播打赏、广告分成、算法推荐……在赤裸裸的金钱激励机制下,大量的经纪公司、MCN机构聚集在网红产业链上,为了“吸睛”无所不用其极。浮躁与贪婪构成了网红经济的主要气质,对网红用完即弃也成了常见经营方式。“杀鱼弟”“小马云”悲剧在前,怎奈类似故事还在重演。
   “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会让文化精神枯萎。”尼尔·波兹曼的警告在网红经济时代愈发具有现实意义。我们不能止于谴责,应当有所行动。监管部门首先要担起责任,在继续狠刹歪风邪气的同时,亟须对保障普通人的“不出名权”进行制度性探索。每一位用户,并不是被动的看客,其实也在点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平台的发展方向。当更多人旗帜鲜明地表达对烂俗内容的鄙视,平台的推荐逻辑就会相应变化,“赛博空间”精心排布的“审丑大戏”才能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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